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改革嚴格土地管理決定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市、縣人民政府,區直各委、辦、廳、局:
現將《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轉發給你們,同時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政水平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入開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深刻認識保護耕地特別是保護基本農田的極端重要性,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正確處理保護耕地和發展經濟的關系,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國務院的部署上來,切實擔負起嚴格保護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歷史責任,積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實現土地利用方式和投資體制的轉變,繼續堅持節約用地,依法管地用地。建立健全土地管理考核機制,實行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各市、縣(市)長為第一責任人,對違反法律法規批準征用、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一步強化用地計劃的管理,切實發揮土地的宏觀調控作用
根據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的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工作,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銜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要兼顧現實和未來發展的需要,使規劃具有科學性和前瞻性,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基本農田的調整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要維護土地利用規劃的嚴肅性,從嚴從緊控制耕地占用的總量和速度,嚴格限制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對農用地轉用的年度計劃繼續實行指令性管理,實行分類下達,嚴格考核,規范管理跨年度結轉使用的計劃指標。加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沒有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的建設項目,不得通過項目用地預審,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發展改革等部門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村鎮建設用地要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按照控制總量、合理布局、保護耕地的原則,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凡占用農用地的必須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三、嚴格執行經營性土地出讓制度,進一步提高市場調控土地資源的能力
嚴格控制劃撥用地范圍,經營性用地必須按規定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積極探索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實行有償使用。實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增量,著力盤活土地存量,新上建設項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嚴禁閑置土地,農用地轉用批準后,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開發使用的,批準文件自動失效,當地政府可依法收回或重新組織報批。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土地市場體系和交易制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能力,規范土地市場秩序,正確處理招商引資與經濟發展的關系,積極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四、嚴格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穩定
各地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審批土地,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各類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建設單位必須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防止占多補少,不能自行補充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耕地開墾費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隨意降低、減免和挪作他用。建設用地要盡量少占或不占用基本農田,確需占用的,要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審批,確保全區耕地總量不減少和糧食生產安全。在實施征地過程中,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做好被征地農民的思想工作,采取切實措施,依法足額及時發放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