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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單位:
統計工作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項基礎性工作。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結構調整步伐的加快,所有制結構和經營方式日益多樣化,新興產業不斷出現,統計調查的對象和數量成倍增加,統計工作面臨的難度和困難也越來越大。為了科學、有效地開展政府統計工作,完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發揮統計在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統計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進一步提高新時期對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近年來,我市統計工作堅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全面完成經常性統計調查任務和認真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的同時,積極探索更加有效的服務方式,為各級黨委、政府進行科學決策和宏觀管理提供了大量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統計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一方面,統計工作的環境不斷變化。一是統計調查對象急劇增加,且相當一部分調查對象對統計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程度不夠,獲取源頭真實統計數據的難度增大;二是各級各部門以及社會各界對統計信息的需求量越來越大,要求越來越高。另一方面,統計工作還不能很好地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少數單位對統計工作重視度不夠,統計力量配備不足,出現了執行統計制度不規范,統計口徑范圍不統一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統計數據的準確性,也影響了決策和管理的科學性。
因此,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全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統計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關心和支持統計工作。要積極探索和創新新時期統計工作的組織模式,選派業務素質高、工作協調能力強的同志從事統計工作,保證統計人員的相對穩定。各鎮、街道要配足配好統計力量,做到專職專用;市級機關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明確統計工作分管領導、統計職能科室和具體統計工作人員,切實履行好統計工作職責。
二、強化基礎,進一步提高基層統計工作水平
落實科學發展觀,進行科學決策,推進全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需要有統計數據作依據。各鎮、街道和各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和基層建設。一是要進一步加強鎮、街道統計工作的能力建設,不斷強化鎮、街道統計工作的管理職能。鎮、街道統計與信息中心作為行政區域內統計工作的主管機構,要全面履行管理、協調、監督、檢查的職能。要經常深入企業、部門、單位掌握統計數據的變化情況,建立統計數據上報質量會審把關制度,確保源頭數據的真實可信。二是要加強基層統計單位的網絡隊伍建設,使基層單位有人做統計。要從加強對基層單位統計人員的統計法制和業務培訓入手,切實做好統計人員從業資格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進一步健全工作網絡,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思想認識和統計業務能力,做到及時、準確報送統計報表。三是要規范和完善統計基礎臺賬。要通過深入開展“統計基礎鞏固年”和“統計規范推進年”活動,加強對基層單位統計臺賬工作的檢查和指導,提高統計工作的責任意識,切實做到“應統盡統”,不斷提高基層單位統計數據的可靠性。四是要大力推進“在地統計”。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均要按“在地統計”原則向市統計局和當地鎮、街道統計與信息中心報送相關統計資料。五是要加大對各類抽樣調查工作的支持力度。對規下工業、限額以下服務業、個體戶調查、農村住戶等各類抽樣調查工作,各級各部門要給予必要的人員和經費支持,尤其是要重視建立和穩定輔助調查員隊伍,加強業務指導,提高調查源頭數據質量,確保抽樣推算數據準確性。市統計局要探索研究分鎮、街道為樣本總體的抽樣調查辦法,實行按各自調查結果核算GDP,進一步推進鎮、街道對抽樣調查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六是要加強名錄庫登記工作。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以及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單位,應及時到市統計局辦理統計登記(備案)手續,建立統計關系,接受統計調查。新開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新成立的工商企業必須在三十日內到市統計局辦理統計登記(備案)手續,接受統計調查。工商、地稅、國稅、人事、民政等部門要及時向市統計局提供新增變更單位的有關資料,各鎮、街道要按市統計局分割的新增變更單位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認真做好名錄庫的登記上報工作,確保全市名錄庫單位的準確性和全面性,為準確推算全市數據提供保障。
三、明確責任,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部門統計工作
按《統計法》的有關規定,部門統計工作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綜合統計部門的雙重領導,各部門、單位在統計業務上要自覺接受市統計局和當地鎮、街道統計與信息中心的指導。各部門、單位要按照行業統計要求,在同級統計部門的協調和指導下,切實抓好統計工作,部門、單位的統計資料從起報至匯總,主要負責人要負總責,尤其是對重要數據,應主動與市統計局和當地鎮、街道統計與信息中心聯系,事先共同審查、評估,以確保統計資料能真實反映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實際。一些統計數據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前,應及時報送市統計局和當地鎮、街道統計與信息中心審核把關并備案。另外,部門統計工作還要強化以下五個方面內容:一是規范部門統計報表管理,確保報表統一、數據統一、口徑統一。全市各部門、單位自行開展的統計調查項目要按照規定報市統計局進行審批與備案,在系統內開展統計調查的,應報市統計局備案,調查范圍超出管轄系統的,須報市統計局審批。部門、單位統計報表資料需報上級主管部門的,必須與報市統計局和當地鎮、街道統計與信息中心的數據一致,確因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要求的,必須在報表上注明具體原因。二是規范統計數據的。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基本統計數據,一律由市統計局和當地鎮、街道統計與信息中心負責,一般性統計數據確需向社會公布的,需經市統計局和當地鎮、街道統計與信息中心審核同意或聯名。三是規范統計數據使用。各級各部門使用統計數據要以市統計局和當地鎮、街道統計與信息中心編發的年度《統計年鑒》為準。四是加強部門統計信息交流,實現信息共享。為進一步加強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的聯系溝通和協調配合,建立由市府辦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部門統計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對接統計數據,交換統計資料,確保數據的全面、真實和準確。五是進一步加大統計分析力度,及時為黨委、政府進行科學決策和宏觀管理提供有參考價值的統計產品。市統計局和各鎮、街道統計與信息中心要積極指導各部門、單位做好統計信息化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加強與社會公眾的交流,依托市統計信息網和部門網站不斷拓寬對外服務功能,使統計工作更加貼近社會公眾,努力提高統計的社會化服務水平。
四、齊抓共管,切實加強統計法制建設
各鎮、街道、各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統計法》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浙政發〔20*〕11號),切實維護統計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統計工作的權威性,保障統計部門獨立行使統計調查、報告、監督的職權,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實。財政、法制、監察、司法、工商、稅務等部門要積極配合統計部門開展“五五”統計普法活動,加強對全社會的統計法制教育,積極支持統計部門依法開展統計稽查,依法查處瞞報、虛報、拒報和屢次遲報統計資料的各類違法案件,并在辦案力量、經費、裝備等方面予以保證,努力提高我市統計執法工作的整體水平。
面對統計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特點,各鎮、街道、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要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強化統計基礎。市統計局要加強對統計工作的檢查和有關實施細則的制訂,確保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真實信息通過統計手段充分反映,保障和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