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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人大常委會提出的《關于對土地管理法執法檢查報告的審議意見》,區政府專題研究,及時采取措施,強化農村違法建房整治。
一是統一思想,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以深入開展“五五”普法宣傳活動為載體,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干部群眾依法用地和依法管地觀念。以培訓為抓手,采取外掛鍛煉、考察學習、集中培訓等措施,加強區國土部門業務人員、鄉鎮(街道)干部和村級班子的培訓,進一步提高依法管地能力。
二是堵疏結合,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按照分類處理、不留死角、穩妥推進的原則,正確處理好堵與疏、政策與法律兩種關系,扎實開展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和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對少數性質惡劣的違法建房行為依法組織強拆,并著手研究農村違法建房處理政策。加強農村建設留用地的規劃管理,幫助村級組織調整建設留用地內土地的置換,嚴格制止私自買賣土地的行為。抓好村莊建設規劃,在試點的基礎上,研究出臺《衢江區農村宅基地置換實施意見》,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建房的無序狀況。優先解決農民建房指標,每年安排農民建房指標不少于當年可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總量的10%,緩解農民建房指標不足的矛盾。
三是明確職責,進一步落實管理責任。進一步明確各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的職責,整合區公安、國土、法院、綜合執法等執法力量。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落實責任追究制,完善考核獎懲辦法,切實解決當前農村集體土地管理職責不夠清、分工不夠明、協調聯動機制不完善的問題。
四是加強協調,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區政府將進一步與市政府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管理體制不順的問題。由區規劃部門牽頭根據新區8.89平方公里的總體規劃,妥善處理沈家、茶園、上埠頭等六個“城中村”的農村村民建房用地規劃問題;由區規劃部門牽頭與市規劃局及市規劃局城東分局銜接協調浮石街道10個行政村的規劃問題和樟潭街道浙贛鐵路以南行政村的農村建房規劃問題;由區國土局牽頭與市國土局及市國土局城東分局協調解決浙贛鐵路以南行政村農戶建房審批、違章建筑處理和違法用地巡查等相關責任問題;由區綜合執法局牽頭與市綜合執法局和市綜合執法局衢北支隊、市國土局城東分局協調解決浮石街道、樟潭街道部分行政村的綜合執法和土地執法監察的銜接問題。
五是建章立制,進一步落實長效機制。建立農村違法用地事前防范制度,完善土地執法監察網絡,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建立村級土地協管員制度,出臺了《關于在部分鄉鎮(街道)建立土地協管員制度的通知》,加大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各類違法用地行為,把違法建房行為解決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