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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在舉國上下迎接黨的十六大召開前夕,全市召開這次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監督工作會議,對于我們認真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全面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弘揚與時俱進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監督工作,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具有重要意義。剛才6個單位作了大會交流發言,介紹了近年來在干部制度改革和干部監督工作方面的做法和體會;邱嶺梅同志作了一個很好的報告,對學習貫徹《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監督工作進行了部署。希望大家根據各地實際,認真加以落實。下面,我再強調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干部任用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
進入新世紀后,我國進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總書記在“5·31”講話中明確指出,“縱觀全局,二十一世紀頭一、二十年,對我國來說,是必須緊緊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他要求“全黨和全國上下要抓住機遇,堅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保持穩定,團結和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不移地實現我們的奮斗目標。”實現宏偉的奮斗目標,需要充滿生機與活力的干部體制,需要高素質的干部和人才隊伍。今明年兩年地方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將陸續換屆,黨的干部隊伍正處于一個整體性新老交替的重要時期,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任務十分繁重。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本著與時俱進的精神,中央重新修訂并頒布《干部任用條例》。《干部任用條例》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它的頒布實施,對于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進干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對于形成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集體,保證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保證黨的事業興旺發達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首先,《干部任用條例》充分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當今世界局勢正在發生重大而深刻的變革,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也已進入實現第三步戰略目標的嶄新階段。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同志站在世紀交替的歷史高度,提出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這是我們黨的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強大理論武器,也是新時期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行動指南。實踐“三個代表”關鍵在于建設一支能夠在新世紀擔當重任的高素質領導干部隊伍。同志在中紀委第七次全會上指出,“進一步完善選賢任能的機制和健全干部考察、評價、監督、激勵的科學機制,對于加強和改進干部工作,深入扎實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干部任用條例》是我們黨關于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面第一個全面、系統的黨內法規,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規章,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重點就是要解決“選什么人、怎么選人”的問題。其精神實質,就是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干部工作原則,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嚴密的程序、嚴格的紀律,選拔任用自覺堅持條例、忠誠實踐“三個代表”的黨政領導干部。認真貫徹執行條例,不斷提高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水平,是實踐“三個代表”的根本要求,也是干部工作中實踐“三個代表”的具體體現。為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培養和造就一批又一批政治上堅定、能夠抵御各種風險、駕馭復雜局面的高素質領導人才提供了制度保證。
其次,《干部任用條例》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新成果。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我國已初步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框架。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傳統的干部管理體制和選人用人機制呈現出許多的不適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這就要求我們通過深化改革來克服原有制度的弊端以及市場經濟帶來的某些消極影響,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符合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特點的科學的干部人事管理體制和干部監督工作機制。同時,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都要求我們不失時機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決定》強調,在新的發展階段,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首要問題是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核心問題是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緊迫問題是艱苦奮斗、拒腐防變,根本問題是加強制度建設,關鍵問題是選賢任能。而選賢任能的關鍵要靠制度,因為“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因此,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民主政治建設相適應的選人用人機制,堅持走制度創新的路子,用科學的選人用人制度來保障把人選準用準,既是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本質要求,也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干部任用條例》堅持了擴大民主的基本方向,把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公示制、試用期、票決制等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發揚民主的方法、措施,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將發展黨內民主,落實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到了一個新水平。條例的頒布實施,對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必將起到積極和重要的促進作用。
第三,《干部任用條例》充分體現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方面的新進展。條例堅持制度創新,對近年來干部制度改革的成功經驗加以制度化,納入了公開選拔、競爭上崗、試用期制等制度,完善了任職、免職、辭職和降職等制度,并確立了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責任制,在形成干部選拔任用的科學機制和監督管理的科學機制邁出了新步伐,為新時期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提供了法理依據。
總之,《干部任用條例》的頒布實施,充分顯示了我們黨對國家對人民對歷史高度負責的執政品格,顯示了我們黨以改革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堅定決心,顯示了我們黨統攬全局、善謀大事的高超的領導藝術。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一定要切實增強學習條例、貫徹條例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把條例認真學習好,大力宣傳好,全面落實好。
二、把學習貫徹《條例》與落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結合起來,加強干部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為條例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改革創新是干部制度的活力之源,生命之本。在新的歷史時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為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活動,不僅是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根本動力,而且是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治本之策。《干部任用條例》及其實施,既構建了干部選拔任用科學機制的總體框架和制度基礎,又為我們在新的起點、在更高的層次上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創造了條件。我們一定要從我市實際出發,以改革的精神抓好《干部任用條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的貫徹執行。
第一,切實落實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不斷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就是要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使廣大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有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使真正的優秀干部、優秀人才在公平競爭中脫穎而出。同志指出:“干部的優劣和是非功過,群眾看得最清楚,也最有發言權。只有走好群眾路線,實行領導和群眾相結合,才能真正把人選準用好。”要根據選任制干部和委任制干部的不同特點,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要加快建立開放型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新機制。疏通從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社會機構中選拔黨政領導干部的渠道。對已在一定范圍內推行的考察預告、差額考察、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任前公示、任職試用期等改革措施,要加大推進力度,擴大推行范圍。要加強對改革難點問題的探索,加緊研究領導干部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制度,加大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干部的工作力度。
第二,抓好現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的完善配套,著力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學化程度。干部工作的科學化,就是要按照各類人才的成長規律,建立發現、培養、選拔、任用、監督等方面及環節的科學機制,使干部工作能夠為高素質干部隊伍建設提供有活力、有效率的科學方法。近年來,各地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隨著改革的不斷發展,有些改革措施尚需要進一步改進完善。我們既要堅持改革方向不動搖,又要對現有的改革措施進行完善配套、鞏固提高,使之更加符合干部工作的客觀規律,減少和防止可能出現的負面影響。在堅持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的同時,要注意研究解決提高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的真實性和可信度問題,防止民意失真;在運用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的結果時,要注意正確處理好尊重民意和不簡單以票取人的關系,對民意不集中的不能列為提拔對象;在實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時,要將引進公開、平等的競爭機制,與堅持德才兼備、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有機結合起來,改進和完善考試方法,防止高分低能、忽視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考察等問題的發生;在干部考察考核時,要注意引進科學方法,特別要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不同崗位干部的特點,研究制定具體的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增強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的準確度。要以解決干部能上能下為突破口,引入競爭、激勵和更新機制,增強干部隊伍的活力。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重點是要建立健全適合企業特點的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激勵、監督機制,尤其是要在實行產權代表委托制、公司經理聘任制、年度和任期考核制度、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等方面取得新進展。各類事業單位要以推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改進方法、健全制度,逐步形成有利于優秀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用人機制和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機制。
第三,鞏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干部工作制度化進程。干部工作的制度化,就是要按照依法辦事、按章行事的原則,建立一整套有關干部培養、選拔、任用、監督等工作的制度,并使之成為自覺遵循的規范,不因領導人的變化、好惡而改變,也使干部成長、人才成長能按部就班地正常發展。為政之要,唯在得人。得人不僅是要擁有一批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更重要是這些優秀人才的產生程序、過程是得人心、順民意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使我們的干部人事制度有利于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使我們的干部工作具有群眾公認的程序和規則。市委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關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今后還將按照條例的要求出臺一批制度,進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推進力度。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都要在加強干部工作的制度化上下功夫,要注意把干部工作中的成功經驗,以法規和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形成相互配套、緊密銜接的制度體系。在工作中,一方面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檢查指導,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糾正工作中出現的偏差,及時把基層的成功實踐上升為制度和政策,由點及面地推廣;另一方面,要注意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將改革的主動權交給基層,允許并鼓勵他們積極探索,大膽實踐。總書記在中紀委第七次會議上強調,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亟待解決的問題要盡快尋找思路,抓緊試點。現在有些改革措施盡管還有不盡完善的地方,但是只要大方向正確,我們就要積極支持,為他們創造一個寬松的改革環境,鼓勵他們在改革實踐中不斷試驗、總結、提高,直至成為比較的成熟經驗,由點及面地推廣開來。各地各部門都要從實際出發,注意抓好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改革試點工作,充分發揮試點的探索。
三、突出重點,抓住關鍵,加大對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力度
干部監督工作是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重要一環,是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重要內容,也是關心愛護干部、真誠幫助干部的重要手段。同志在中紀委第七次全會上強調:“干部選拔任用以后,更要嚴格要求,加強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勤政廉政,健康成長。”這一論述提示了加強干部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干部任用條例》總結了這些年我們黨做好干部監督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完善了監督制度,強化了監督措施,嚴肅了工作紀律,為我們進一步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提供了有力保證。加強干部監督工作,重點是要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要求,加強對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原則、任用標準和任用程序情況的監督,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通過進一步加強和健全黨內監督各項制度,真正從體制和制度上保證各級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要按照“主動監督、關口前移”的思路和“以教育為主、預防為主、事前監督為主”的原則,把干部監督寓于干部工作的各個環節之中,為干部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第一,嚴格思想教育,強化自律意識。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把干部的思想教育作為干部監督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抓緊抓好。通過有針對性的教育,幫助他們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增強自律意識和主動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教育的形式要多樣化,著重要抓好共產主義理想信念的教育,使干部具有堅強的黨性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夠正確對待權力、地位和個人得失,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花在干事上。要善于運用正面典型進行激勵教育,強化自律的榜樣作用;還要注意開展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增強嚴格自律的緊迫感。
第二,加強日常管理,實行主動監督。組織部門的干部監督,要結合自身的工作特點,把監督作為深入了解干部、正確評價干部、準確使用干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貫穿于對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一是平時進行談話溝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同級黨委管理的干部,組織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地與他們談話。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和干部的現實表現,與干部談工作,談思想,談學習,談要求。對有群眾反映的干部,在提醒談話中應要求本人如實作出說明,使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二是干部考核考察時進行談話反饋。運用“三講”教育的成功經驗,對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情況,對個別談話中聽到的意見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原汁原味地向干部本人反饋,幫助干部正確對待群眾的評價和要求,正確認識自己的長處和不足。三是干部職務變動時進行談話提醒。在干部職務變動特別是得到提拔重用時,通過談話對干部加以提醒告誡,既充分肯定成績,也指出存在問題,提出組織上的要求和希望,使干部能夠保持清醒的頭腦,始終繃緊嚴以自律這根“弦”。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要認真開展這項工作,并長期堅持下去。
第三,健全防范制度,抓好事前監督。強化干部監督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強制度建設,抓好事前防范。要針對領導干部在行使權力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的薄弱環節,建立健全制度,規范領導干部的用權行為,做到領導干部的權力行使到哪里,組織監督就延伸到哪里,規章制度就規范到哪里。當前,要在以下幾個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健全干部任用制度,規范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用人行為。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干部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各個環節的程序,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監督。組織部門對各地貫徹執行《干部任用工作條例》的情況,要經常進行專項檢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發現問題嚴肅批評,責令改正,堅決糾正。要逐步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監督制度,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二是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家庭財產申報等制度,規范干部處理個人事項的行為,把涉及干部個人利益的有關活動置于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之下。三是嚴格領導干部日常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回復組織函詢和誡勉等制度。發現問題,該警示的及時警示,該批評的嚴肅批評,該糾正的堅決糾正,讓那些在教育范圍內解決的問題,不要等到用紀律來解決;在紀律范圍內解決的問題,不會等到用法律來解決,達到最大限度地關心、教育、愛護干部的目的。要健全干部監督網絡,堅持和完善組織部門與執紀執法機關等有關部門的聯系會議制度,拓寬干部監督信息渠道,進一步提高干部監督工作的成效。
四、加強領導,形成合力,扎實有效地將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監督工作落到實處
《干部任用條例》作為干部選拔作用工作的基本規章,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則、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和擴大民主、加強監督等方面,作出了更加科學、更加規范、更加嚴密的規定。深刻領會條例的基本精神,需要下一番苦功夫,熟練掌握和準確運用條例,更需要長期不懈的學習和實踐。因此,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總書記“5.31”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抓好《干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和貫徹執行,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擺在各級黨委及其組織人事部門面前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各級黨組織和組織人事部門必須思想上高度重視,工作中切實加強領導,依靠群眾支持,保證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
第一,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監督工作,責任在黨委,關鍵在領導。《干部任用條例》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特別是將近年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監督方面的成果通過條例給予了規范。因此,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監督,已經不是要不要做的問題,而是必須做以及如何做得更好的問題。因此,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監督工作的力度如何,成效怎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各級領導班子的認識高度和重視程度,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的認識和決心。能否大力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監督工作,對各級領導班子乃至每一個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政治意識、紀律觀念都是一個不可回避的考驗和檢驗。各級黨組織尤其是主要負責同志一定要樹立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履行領導職責的重要政治任務,帶頭學習好、掌握好,并通過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理論學習中心組等途徑,抓好一班人的學習,切實擔負起加快本地區本單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和加強干部監督工作的工作責任,把改革的緊迫感轉化為實際行動,盡快落實這次會議已經明確的改革任務。在領導班子換屆考察和干部選拔任用中,不折不扣地執行《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程序,堅持做到:對本級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報;對下級報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的不審批。
第二,組織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履行好職責。組織部門是黨委主管干部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監督工作中負有牽頭抓總、宏觀指導、統籌協調的重要職責。組織部門要緊密結合本地本部門干部工作實際,按照組織人事干部要精通《干部任用條例》的要求,學習好、執行好條例。要在黨委的領導下,對本地、本單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盤考慮、統籌安排。對那些落實行動遲緩、工作措施不力的地區和部門,要加強具體指導,促其改進。市委組織部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在對縣級市、區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考察時,對各地、各單位近年來執行《條例》情況開展督查,各單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給予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
第三,要注意調動和發揮廣大群眾的積極性,讓群眾更多地參與到干部工作中來。落實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離不開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加強對干部的主動監督和事前防范,實現“關口前移”同樣離不開群眾的支持和參與。讓群眾更多地參與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監督工作中來,是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在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監督工作中,要充分運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干部任用條例》的內容和貫徹落實條例的重大意義,讓廣大群眾了解條例。工作中要充分相信群眾,堅決依靠群眾,群眾參與的范圍要更大一些,形式更多一些,最大限度地體現出群眾的廣泛性和參與性,爭取他們對各項工作的支持。只有這樣,貫徹條例、深化改革才有厚實的群眾基礎,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同志們,我們要以這次會議為契機,進一步動員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干部群眾按照“三個代表”要求,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圍繞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干部監督管理機制,努力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目標,堅持機制創新、制度創新和工作創新,扎扎實實做好工作,以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深化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監督工作的新成績,為*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