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防范技術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摘要:電子商務的安全是一個復雜系統工程,需要從技術角度和立法等方面加以保障,以規范電子商務存在的各類問題。文章討論了電子商務應用中所存在的安全問題,對電子商務的安全性技術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電子商務;安全問題;網絡協議安全性;信息安全
一、電子商務存在的安全性問題
(一)電子商務安全的主要問題
1.網絡協議安全性問題:由于TCP/IP本身的開放性,企業和用戶在電子交易過程中的數據是以數據包的形式來傳送的,惡意攻擊者很容易對某個電子商務網站展開數據包攔截,甚至對數據包進行修改和假冒。
2.用戶信息安全性問題:目前最主要的電子商務形式是基于B/S(Browser/Server)結構的電子商務網站,用戶使用瀏覽器登錄網絡進行交易,由于用戶在登錄時使用的可能是公共計算機,那么如果這些計算機中有惡意木馬程序或病毒,這些用戶的登錄信息如用戶名、口令可能會有丟失的危險。
第一條為了保證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質量,加強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行業的監督管理,防止國家、集體、個人財產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根據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賦予的職責,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是指用于防搶劫、防盜竊、防爆炸等防止國家、集體、個人財產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并列入《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目錄》的專用產品。《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目錄》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安部共同制定并公布。
第三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是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質量國家監督管理工作。公安機關是安全技術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門,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導下,具體負責安全技術防范產品質量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對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管理,分別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安全認證制度;對未能納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安全認證制度管理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實行生產登記制度。對同一類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管理,不重復適用上述三種制度。
第五條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規定執行;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未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禁止生產和銷售。
第六條實行安全認證制度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安全認證制度的規定執行;實行安全認證強制性監督管理的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未獲得安全認證的禁止銷售和使用。
【摘要】互聯網安全已經成為了一個備受關注的熱點問題,而計算機病毒防范是互聯網安全管理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本文在對網絡環境下常規的計算機病毒防范技術做出介紹的基礎上,對網絡環境下計算機病毒防范技術的發展趨勢做出了探討與論述。
【關鍵詞】網絡環境計算機病毒防范技術發展趨勢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計算機病毒技術也得到了不斷的提升,而在互聯網與計算機已經實現大面積普及的背景下,各類計算機病毒對社會大眾的信息安全、財產安全等都帶來了很大的威脅,因此,重視網絡環境下計算機病毒的有效防范具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網絡環境下計算機病毒防范技術
在網絡環境下,計算機病毒具有了更強的隱蔽性、潛伏性、傳染性以及破壞性。從常規的計算機病毒防范技術原理來看,主要是破壞病毒的完整性或者切斷病毒與計算機之間的聯系。為了阻止病毒在網絡以及計算機中的傳播,常用的技術主要包括以下幾點方面:
1.1病毒檢測技術
*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工作。”
二、第二條改為第三條,第一款修改為:“本辦法所稱的公共安全技術防范(以下簡稱安全防范),是指運用各種科學技術手段,預防、控制違法犯罪行為和治安事件,維護公共安全的行為。”
第二款修改為:“本辦法所稱的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產品(以下簡稱安防產品),是指用于防搶劫、防盜竊、防爆炸等防止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專用產品。安防產品的具體范圍和名稱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款修改為:“本辦法所稱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工程(以下簡稱安防工程),是指綜合運用安防產品,通過科學設計,在特定場所設置的安全防范系統。”
三、刪去第三條。
第一條為維護社會和公民的安全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公共安全技術防范(以下簡稱安全防范),是指運用各種科學技術手段,預防、控制違法犯罪行為和治安事件,維護公共安全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的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產品(以下簡稱安防產品),是指防搶劫、防盜竊、防爆炸等防止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專用產品。安防產品的具體范圍和名稱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所稱的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工程(以下簡稱安防工程),是指綜合運用安防產品,通過科學設計,在特定場所設置的安全防范系統。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是安全防范的行業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