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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所得稅稅收籌劃稅法
1.合法性原則
從稅收籌劃的概念看出稅收籌劃以不違反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為前提,不亂攤成本費用,不亂調利潤,否則就構成了稅收違法行為,這也是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漏稅根本標準。
2.成本效益原則
成本效益原則是人類社會的首要理性原則,稅收籌劃要有利于實現企業的財務目標,要保證其因之取得的效益大于其籌劃成本,即體現經濟效益。
3.時效性原則
稅收籌劃是在一定法律環境下,在既定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下進行的,有著明顯的針對性、特定性。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經濟環境、稅收法律環境等各方面情況不斷發生變化,企業必須把握時機,靈活應對,以適應稅收的政策導向,不斷調整或制定稅收籌劃方案,以確保企業持久地獲得稅收籌劃帶來的收益。
4.整體性原則
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時,還要考慮與之有關的其他稅種的稅負效應,進行整體籌劃、綜合衡量,以求整體稅負最輕、稅后利潤最大,防止顧此失彼、前輕后重等。
二、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1.企業稅前扣除項目的籌劃
(1)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務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項目。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比例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當注意不能將會務費、差旅費等擠入業務招待費,否則對企業不利。因為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費,只要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均可獲得全額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
(2)嚴格區分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廣告費屬于時間性差異,而業務宣傳費屬于永久性差異,如果將廣告費混入業務宣傳費,對企業十分不利。企業應當在“營業費用”中分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3)通過設立銷售公司分攤費用。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均是以營業收入為依據計算扣除標準的,如果納稅人將企業的銷售部門設立成一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將企業產品銷售給公司,再由公司對外銷售,這樣就增加了一道營業收入,而整個利益集團的利潤總額并未改變,費用扣除的“限制”可同時獲得“解放”。
(4)區分職工教育經費和職工福利費支出的扣除?!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第四十二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投資所得的納稅籌劃
投資人從被投資企業獲得的收益主要有股息(包括股息性所得)和資本利得。根據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相關法規的規定,企業股權投資取得的股息與資本利得的稅收待遇不同。納稅人可以充分利用政策差異進行籌劃。
3.對外捐贈、贊助的納稅籌劃
企業在一些必要的時候,對外捐贈可以為社會做出貢獻,同時也可以擴大企業的知名度,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和聲譽,為企業產品的銷售和市場的拓展都有很大影響。
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同時,《公益事業捐贈法》第3條規定,公益性捐贈指企業通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或公益性社會團體(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用于下列公益事業的捐贈: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因此,企業可以合理的這些稅法條款,適當的進行捐贈,從而減少企業的所得稅額。
4.針對企業規模的納稅籌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新稅法的一個主要的亮點就在于此條——小型微利企業稅負的大幅降低。過去,大多數微利企業要按27%或33%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從2008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比標準稅率低5個百分點。所以,企業應當認清自己所處的地位,通過企業規模的區分,能夠使企業自身歸到小型微利企業行列中去,從而能夠達到合理節稅的目的。
關鍵詞:所得稅稅收籌劃稅法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
從稅收籌劃的概念看出稅收籌劃以不違反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為前提,不亂攤成本費用,不亂調利潤,否則就構成了稅收違法行為,這也是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漏稅根本標準。
2.成本效益原則
成本效益原則是人類社會的首要理性原則,稅收籌劃要有利于實現企業的財務目標,要保證其因之取得的效益大于其籌劃成本,即體現經濟效益。
3.時效性原則
稅收籌劃是在一定法律環境下,在既定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下進行的,有著明顯的針對性、特定性。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經濟環境、稅收法律環境等各方面情況不斷發生變化,企業必須把握時機,靈活應對,以適應稅收的政策導向,不斷調整或制定稅收籌劃方案,以確保企業持久地獲得稅收籌劃帶來的收益。
4.整體性原則
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時,還要考慮與之有關的其他稅種的稅負效應,進行整體籌劃、綜合衡量,以求整體稅負最輕、稅后利潤最大,防止顧此失彼、前輕后重等。
二、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1.企業稅前扣除項目的籌劃
(1)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務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項目。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比例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當注意不能將會務費、差旅費等擠入業務招待費,否則對企業不利。因為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費,只要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均可獲得全額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
(2)嚴格區分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廣告費屬于時間性差異,而業務宣傳費屬于永久性差異,如果將廣告費混入業務宣傳費,對企業十分不利。企業應當在“營業費用”中分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3)通過設立銷售公司分攤費用。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均是以營業收入為依據計算扣除標準的,如果納稅人將企業的銷售部門設立成一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將企業產品銷售給公司,再由公司對外銷售,這樣就增加了一道營業收入,而整個利益集團的利潤總額并未改變,費用扣除的“限制”可同時獲得“解放”。
(4)區分職工教育經費和職工福利費支出的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第四十二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投資所得的納稅籌劃
投資人從被投資企業獲得的收益主要有股息(包括股息性所得)和資本利得。根據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相關法規的規定,企業股權投資取得的股息與資本利得的稅收待遇不同。納稅人可以充分利用政策差異進行籌劃。
3.對外捐贈、贊助的納稅籌劃
企業在一些必要的時候,對外捐贈可以為社會做出貢獻,同時也可以擴大企業的知名度,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和聲譽,為企業產品的銷售和市場的拓展都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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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同時,《公益事業捐贈法》第3條規定,公益性捐贈指企業通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或公益性社會團體(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用于下列公益事業的捐贈: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因此,企業可以合理的這些稅法條款,適當的進行捐贈,從而減少企業的所得稅額。
4.針對企業規模的納稅籌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新稅法的一個主要的亮點就在于此條——小型微利企業稅負的大幅降低。過去,大多數微利企業要按27%或33%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從2008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比標準稅率低5個百分點。所以,企業應當認清自己所處的地位,通過企業規模的區分,能夠使企業自身歸到小型微利企業行列中去,從而能夠達到合理節稅的目的。
三、結語
關鍵詞:公立醫院;稅收籌劃;企業所得稅;減稅降費;天津
隨著公立醫院改革的推進,公立醫院業務種類呈現多元化趨勢。公立醫院不僅僅承擔醫療工作,還需要承擔科研與教學方面的任務。天津醫科大學眼科醫院(以下簡稱樣本醫院)下設眼視光學院及眼科研究所,分別承擔教學和科研工作。近年來,在品牌效應的影響下,應稅收入同樣呈逐年上漲趨勢??傮w來看,應稅服務的增加,經營收入的上漲為公立醫院稅收籌劃提出了現實要求。因此,公立醫院稅務人員不能僅僅滿足于每月的抄報稅,而應該深入的學習稅務法規,準確解讀法規條文,在不違反政策的前提下,合法的為公立醫院做出稅收籌劃。
1公立醫院企業所得稅稅收工作現狀
1.1公立醫院企業所得稅申報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各醫院均無法準確核算企業所得稅經營成本,應稅支出與免稅支出無法合理劃分,有的企業從醫院整體成本中人為分配部分成本費用,作為經營成本與經營收入相配比,這種方法缺乏理論依據,在面對稅務稽查更是難以自圓其說。其次,缺乏稅務籌劃的觀念。個別醫院為了規避經營成本與醫療成本無法準確劃分的問題,選擇了核定征收,使用固定的征收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這樣做不利于醫院根據每年的實際業務情況做出合理的稅務籌劃,甚至會多交稅。
1.2公立醫院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中的難點
公立醫院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中的難點主要體現在經營支出混在醫療業務支出中,難以有效區分[1]。以公立醫院的實習進修費為例,根據天津市2014年的《天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規范非學歷教育和非強制性培訓及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津發改價費〔2014〕391號),公立醫院收取的實習進修費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非強制性培訓和考試,屬于經營服務性收費。公立醫院在承擔本市及外地人員實習、進修任務時,可在自愿委托前提下收取實習費、進修費,具體收費標準實行雙方協商議定。根據文件要求,進修費應當開具增值稅發票。該項經營收入所對應的支出包括以下三個方面:(1)醫政科管理進修醫師的人員應擔負費用;(2)進修醫師轉科期間帶教人員根據帶教時間應擔負的人員費用;(3)進修醫師進修期間所產生的藥品及耗材費用。由于進修醫師進修期間以觀摩、交流為主,沒有專門的專家或團隊為其提供專門的進修培訓,因此進修費對應的經營支出難以與醫療支出劃分。還有各醫院目前都會收取的病歷復印費,根據天津市2016年的《天津市衛生計生委關于放開醫療機構病歷復印費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津衛財務〔2016〕128號),公立醫院醫療機構病歷復印費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收費標準,因此,病歷復印費同樣屬于經營收入。病案室有專門的復印機提供復印服務,該復印機所產生的折舊費可以作為經營支出,但是并無指定專人維護該復印機,復印機的人員維護費用無法準確核算。
2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方法
2.1主動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爭取政策方面的優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42號),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將取得的非醫療服務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余額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這條優惠政策,企業申請認定后,可以合理合法的減免企業所得稅,上述提到的進修費和病歷復印費為例,如果這兩部分收入占總體經營收入比重不高,利用該政策爭取稅收減免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一旦減免,既直接減免了稅款,又間接地解決了應稅支出核算難題。但是該種方法的缺點是溝通困難,且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標準較難界定,現實中可能存在各個主管稅務機關對標準的理解有差異,可操作性不強。
2.2采用分攤比例法計算企業所得稅
根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稅發〔1999〕65號)第七條規定,事業單位對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支出項目和免稅收入有關的支出項目應分別核算,確實難以劃分清楚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納稅人可采取分攤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確定。分攤比例法是根據事業單位的應納稅收入總額占該單位全部收入的比重作為分攤比例,分攤其全部支出中應當由納稅收入分攤的部分,計算方法:應納稅收入總額應分攤的成本、費用和損失額=支出總額×(納稅收入總額/收入總額)。對全部支出中應當由應納稅收入分攤的支出,一部分能夠劃分清楚,另一部分劃分不清的,可對劃分不清的部分按分攤比例法計算出的分攤比例,計算出應納稅收入總額應分攤的支出項目金額。以樣本醫院2019年二季度財務數據為例,病歷復印費及進修費劃分不清應稅支出與總支出,則對該部分采用分攤比例法計算對應的應稅支出,二季度病歷復印費及進修費收入總額為26500元,二季度收入總額為1054萬元,支出總額885萬元,則應稅收入對應的成本為8850000×26500/10540000=22250.94元。二季度應納稅所得額=26500-22250.94=4249.06元,二季度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以前年度可彌補虧損,則二季度該部分收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額為4249.06×25%=1062.26元。
2.3采用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稅發〔2008〕30號)第四條規定,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具體情況,對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文件列舉的情形,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情況,應核定應稅所得率。該種情形與公立醫院相符,可以依據此條向稅務機關申請核定應稅所得率。所以,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公立醫院所屬行業核定。天津市2018年的《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調整我市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7號)中,對天津市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進行了如下的規定:第一,調整了各行業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應稅所得率;第二,公告中同時明確,除另有規定外,各行業的應稅所得率按照范圍標準下限執行。公立醫院屬于生活服務業,屬于公告中的其他行業,根據公告要求,其他行業應稅所得率下限為10%,因此,選擇核定應稅所得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公立醫院應稅所得率應為10%。
3對公立醫院稅收籌劃的建議
3.1制作適合醫療行業的稅務文件匯編及案例集
建議由天津市規模較大、業務實力較強的醫院組織該工作,內容包括:(1)按稅種分類的與公立醫院相關的稅務文件,并且每季度組織人員進行實時更新,剔除作廢的文件或條目,補充新的政策法規;(2)優秀的稅務籌劃案例;(3)與稅務局成功的溝通案例。稅務籌劃不是企業單方面的行為,離不開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企業與稅務局的有效成功的溝通往往能間接的達到“節稅”的目的。
3.2組織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加強稅務籌劃方面人才儲備
鼓勵公立醫院財務人員考取稅務師證書,以考促學,提升理論水平,同時加強稅務人員實操經驗,組織行業內稅務領域的交流學習。此外,應橫向拓展稅務人員的專業知識,稅務人員不能僅僅研讀稅務文件,還應學習物價收費方面的政策、政府會計準則的應用,以達到工作中觸類旁通、舉一反三的效果。
Abstract: Each taxpayer has the obligation to pay tax in accordance with law, and at the same time carrying on the tax planning is also the duties. In the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force price down and loan for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t causes enterprise capital turnover tension, high use cost of funds, narrow profit space, and the economic operation efficiency is not high. At this time,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should use tax planning to relieve stress.
關鍵詞: 施工企業;稅收籌劃;思路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tax planning;idea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24-0109-02
1 稅收籌劃的特點
對于企業來說,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就是節省開支。所謂稅收籌劃是指在稅法規定許可的范圍內,納稅人借助稅法的優惠政策,通過事先籌劃和安排,利用合法的手段,充分利用優惠條款,最大限度地延緩稅負或減輕稅收負擔的合法的經濟行為,其特點是合法性、積極性、選擇性、收益性。
2 稅收籌劃的思路
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應根據營業收入繳納營業稅等流轉稅,根據實現的收益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對于施工企業來說,營業稅和所得稅是其主要的稅負。
2.1 營業稅的稅收籌劃思路
2.1.1 選擇不同的稅目,建筑業和服務業。第一種形式是承包合同由總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之間簽訂,然后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并按工程總額的一定比例向施工單位收取管理費,總承包公司發揮協調與組織的作用;第二種形式是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簽訂工程合同。對于第一種形式,總承包公司僅作為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的中介人,一律按服務業稅目對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營業稅,適用稅率為5%。對于第二種形式,直接承包施工,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適用稅率為3%。顯而易見稅率的差異帶來稅負的差異,因此,為了實現節稅的目的,施工合同可以直接與建設單位簽訂。
2.1.2 納稅時間的選擇。施工企業通過拖延交付稅款的形式,進而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在一定時間內將資金短暫留在企業內部,從而在短期內減輕企業流動資金短缺的壓力,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銀行的貸款,降低財務支出費用。所以,根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通過選擇對本企業有利的結算方式,拖延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也是施工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有效方法。
對于合同完成后采用一次性結算價款辦法的工程項目,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合同價款結算的當天為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對于采用月中預支、月終結算或竣工后結算辦法的工程項目,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為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結算價款辦法的工程項目,不同階段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為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對于通過其他結算方式的工程項目,與發包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當天為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2.2 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思路
從某種意義上說,企業所得稅代表著企業的經營成果和經濟收益,企業所得稅在企業總稅負中占據較大的比例。從納稅籌劃的角度分析,為了盡量減少納稅額度和拖延繳納的稅款,施工企業可以采取的措施為:①選擇合適的預繳方式。為了確保稅款及時、均衡地入庫,我國對企業所得稅采取的征管辦法是:按年征收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預繳稅款的方式分為: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1/4預繳、經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預繳。首先企業從時間價值的角度考慮,應降低預繳所得稅;其次通過預測未來的盈利水平,選擇合適的預繳方式。在不違法、違規、且可行的前提下,企業應將納稅所得額延期到年終繳納。②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政策加以充分利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用在企業應繳納的稅款中,是繳納所得稅前準予扣除的項目,其最低年限規定如下:房屋、建筑物20年,機器設備10年,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工、器等5年,運輸工具4年,電子設備3年。在收入一定時,企業納稅所得額隨著折舊額的增大而減少。根據折舊年限,通過不斷縮短資產的折舊年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前移后期的成本費用,后移前期會計利潤。由于資金具有時間價值的屬性,所以在所得稅稅率趨于穩定的前提下,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增加前期折舊額,推遲稅款到后期繳納,相當于從國家獲取了一筆無息貸款。③選擇存貨計價方法。施工企業在采購材料的過程中,通過批量訂購的方式,降低了物資采購成本。施工企業通過采取不同的存貨計價方式,將會出現不同的會計利潤和存貨估價:當物價持續下跌時,通過采用先進先出的計價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期末存貨成本,進而提高本期銷貨成本,最終企業納稅所得稅額減少,企業所得稅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減輕。④強化對工資、薪金支出的合理化,把控福利費、社保費等附加費。所謂合理的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根據工資、薪酬制度的相關規定,發放給員工的實際工資薪金。根據企業制定了較為規范的工資、薪金制度;一定時期內發放的工資、薪金相對固定,調整有序;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的原則,稅務機關對其合理性進行確認。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是以工資、薪金的一定比例核定標準的,對于沒有超過標準的按實際扣除,對于超過標準的按標準扣除?!拔咫U一金”社會保險費在相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因此要強化對工資、薪金支出的合理化,把控福利費、社保費等附加費在規定的標準數額內,規避不必要支出。⑤借款利息費合法化。向金融機構借款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一要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二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比例為2:1;支付給自然人的利息支出,一符合財稅規定的條件;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借款合同,三借款是真實、合法、有效。⑥嚴格控制招待費用的支出。根據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營業總收入的千分之五。這是一把雙刃劍,要控制其數額,必須得到領導的高度重視,控制職務消費。⑦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金。稅法規定,企業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金均不得在稅前扣除,但在以后年度實際發生資產損失時,經稅務機關批準后可以扣除。會計準則規定又不得不提,因此要做好長期穩定、均衡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核算和及時申報資產損失資料工作。⑧做好研究開發費、安置殘疾人員工資備案工作。我國稅法明文規定,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因此要按照(國稅發【2008】116號文件)規定的要求,做好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研究開發費預算、項目立項文件、合同或協議、項目組編制、專業人員名單、費用情況歸集表等相應資料的工作。不及時備案,將失去優惠條件。財稅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因此做好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已安置殘疾職工名單、殘疾證等相應資料,辦理享受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優惠的備案手續。
參考文獻:
[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稅法[M].經濟科學出版,2012-04.
[2]周鐵軍.稅收籌劃在建筑施工企業中的應用[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1(28).
[關鍵詞]所得稅;稅收籌劃;會計制度
1所得稅的背景
稅收對于如今的世界而言已經不再是一個新鮮的詞了,對于稅收的概念、含義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對其有所了解。至于它為什么能這么深入人心,不得不說這就是因為稅收在生活中出現的頻率太高以至于想不知道都難。而在這么多的稅制中,最為受到重視的就是所得稅。對于我國來說,所得稅也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必要環節。近年來我國在稅制改革的過程中對于所得稅的部分進行過多次的調整,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讓所得稅可以更加地貼合當前的經濟狀況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所得稅之所以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不得不提到這一項稅種對于經濟所產生的調節作用。無論是經濟過熱抑或是衰退,我們都可以通過調節所得稅的措施來進行有效平衡。簡單來說,所得稅為目前眾多稅種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它的存在自然有自身的必然性。稅收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公眾。稅收從誕生之初就是為了大眾而存在的,因為公眾的很多方面的建立是需要花錢的。稅收從根本定義中理解其實就是拿著納稅人的資金為公眾辦事,為公眾營造他們想要擁有的生活環境。這甚至可以看成是眾籌最初的模式。只不過發起人是政府而已。這樣一來稅收的公平性就非常重要。沒有公平的話,又怎么能說成是為公眾辦事呢。
2企業所得稅的背景與現狀
2.1企業所得稅的背景
在現行稅收制度的中國,所得稅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其中企業所得稅是最重要的。在1994的第一次稅制改革中,為了適應當時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需要,可以減少稅收改革的難度,使稅制改革更加順利,同時,為了最大程度上不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此,中國想出了一個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采取“兩步走”的方式。第一步是鞏固所有內資企業所得稅制度,第二步是保留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以及國內企業所得稅,最后在未來某一個適當的時機對于上述兩步的方法進行有效的統一,也就是將內外不同的所得稅稅率合并統一。使用這樣的方法主要是為了配合當時中國內外企業的狀況而特別設置的。隨著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成型,與其他國家的經濟交集越來越多,兩步法的稅制漸漸影響了國內外企業的公平競爭,對于我國建立更加先進的稅制也有影響,決定調整當前的稅制,選擇將內外不同的稅收制度進行合并,同時對所得稅稅率進行調整將現有的優惠政策清理完善。
2.2企業所得稅的現狀
通過1994年的稅收改革,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在11%-21%之間,維持了較長一段的時間,平穩且持續地發展著。2008年,中國開始了第二次稅收改革,這一次時機已經成熟了,我國決定首次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進行一次大的合并與統一。這一次改革之后,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收入占稅收收入比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較上次來說上升了10%左右。最終達到了20%左右。這樣的比重超越了大部分的發達國家。為了能夠在眾多的國家之中占據更大的優勢,我國降低了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將其降低為25%。上述我國所出臺的一系列的政策促使我國在盡可能長的時間在世界市場之中擁有了一些領先地位。但是隨著大部分的國家都開始調整稅率之后,原來的優勢也消失了。
3稅收籌劃的起源
稅收籌劃,如果用一種簡單明了的語言,那就是“合理避稅”。這一概念最初出現在1935年度稅務大臣溫斯特的案件中。當時案中所涉及的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第一次對稅收籌劃做出了定義。任何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生意。如果你能在法律的某些安排上少交稅,你就不能強迫他多付錢。對于議員所說的這種理論,在不久經過其他部門的討論得到了法律上的許可。如今已經過去了一百多年,現在的社會經濟狀態較之當初的狀態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現今對于稅收籌劃的定義已經有了較為正規化的定義。即,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企業、投資、金融活動事先的規劃和安排,盡可能地獲得稅收優惠。
4稅收籌劃的內涵
如今,在中國不同學者對稅收籌劃的內涵有不同的意見。但是總結來說就是一句話,稅收籌劃主要是指納稅主體需要在我國國家法律所允許的基礎上,以企業為背景,對企業組織結構,財務管理等經濟業務或行為進行合理的籌劃。使在企業價值導向的基礎上減輕企業稅負。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甲方是納稅人,乙方為征稅人。作為甲方的納稅人,針對他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要求,在進行納稅義務的過程不可忽略的是作為企業本身,他最先要保證的是自身企業價值,同時必須要保證自己利潤最大化。在追求這些條件的基礎上,企業依舊需要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地對稅收項目進行籌措與規劃,以此達到能夠為企業省下不必要支出的資金的目的。而對于征稅人來說正好相反。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更好地監督納稅人完成自己的納稅義務。并且要盡可能快地發掘納稅人是否在納稅過程中有舞弊的行為。
5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意義
5.1納稅人
企業所得稅是企業納稅的主體。對于一個企業最為重要的就是獲得利益維持企業長期的發展。在這一點上,不難考慮企業在稅收征管過程中需要思考很多的因素。在納稅過程中,企業要對納稅項目進行詳細篩選,并認真了解現行稅收政策,通過以上兩個步驟鋪墊,制定出一個納稅的最優政策,以此幫助自身減少不必要的資金流出,為企業以后的發展騰出更多的資金,使企業流動資金能夠得到最大程度的應用。
5.2國家稅制及法規
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用于不同類型的企業在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降低稅率、稅收減免等方面的措施也可以適用于所有的企業。這些方法體現了我國對于企業納稅的政策的完善性。這些政策的頒布促進了不同類型企業之間,在納稅過程中具有公平性,這也促進了我國不同企業的合理化進程發展。從企業納稅人的角度,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企業的相關部門會時時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一旦有新的稅收政策出臺,企業勢必會仔細研究政策,為實現企業的發展而尋求更好的納稅方法。無形之中國家所頒布的法律法規潛移默化的影響著企業的發展,成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地指南針。
6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
6.1稅收優惠方面
6.1.1研究開發費用。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需要不斷擴大市場,需要開發自己的新產品,以增加市場份額。在研發新產品的過程中是需要進行投入的,這一部分資金投入是非常巨大的。企業必須認真思考如何能將這么大的一部分資金減小。對于技術研發過程中,當研究無形資產未完全完成時,無形資產的收益和損失可以在合理的范圍內對于這一筆損益進行合理的抵扣。對于研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支出可以在費用的基礎上加計50%進行抵扣。6.1.2殘疾人安置工資。為了幫助殘疾人的生活,鼓勵企業吸收殘疾人,中國已經加入了制定稅收制度的過程中對殘疾人相關的項目。有關稅收條例包括企業在安置殘疾人和支付殘疾人工資方面的稅前收入扣除。在已支付薪金的基礎上可以加計100%進行扣除。上述政策無疑是為了減少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增加企業的資金流動。6.1.3加速折舊。在加速折舊的過程中,企業通常采用兩種方法,即縮短固定年限法和加速折舊法。縮短年限法要求企業的最低折舊年限是不可以低于法定折舊年限的60%。這種方法可以幫助企業加快回收成本。在成本回收的同時,卻不同步增加當期的利潤,甚至當期的利潤還是呈現下降的趨勢。在稅率不變的基礎上,企業將有助于以后繳納所得稅。增強了企業的時間成本。但是如果該企業最早享受了一些稅收優惠或者是稅收減免政策,當這些政策結束的時候,企業希望購買一些固定資產,但是又想要減少自己所需要繳納的所得稅的時候,縮短年限法就不是一個好的選擇了。對于加速折舊法來說,當你使用的時候所要注意的一個重點就是你必須能夠確認未來適用于你的企業的稅率是不會發生上漲的。
6.2稅收扣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