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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本村(社區)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戶人,現已脫貧戶人,到2020年底,村計劃脫貧戶人。進一步鞏固脫貧成效,絕不出現一戶一人返貧。
二、年度工作任務
(一)高質量完成普查和對標補短
按照戶退出“一超六有”、村退出“一低五有”的標準嚴格開展貧困戶貧困村大普查,核實核準貧困戶基礎信息,核查政策措施、幫扶責任、大排查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切實開展對標補短和問題整改,確保6月底前所有問題全面整改完成。高質量完成國家脫貧攻堅普查驗收。
(二)鞏固脫貧成果
進一步查漏補缺,對存在返貧風險和致貧風險的人群實施針對性預防措施,開展點對點幫扶。通過鼓勵外出務工和發展種養等產業,促進貧困戶增收,增強貧困戶內生發展動力,確保貧困戶2020年人均純收入達到全市規定標準。
(三)確保脫貧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堅持目標導向,因戶施策,幫助貧困戶制定脫貧規劃,落實好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危房改造、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積分獎補等政策措施,不能降低標準,影響質量,也不要調高標準,吊高胃口。
(四)嚴格脫貧攻堅責任落實
進一步壓緊壓實幫扶責任,落實聯系領導包片、駐村第一書記包村、幫扶責任人包戶的責任體系,確保國家普查驗收戶戶過關。準確按時上報脫貧攻堅各項數據資料,建立和完善2014-2020各年度脫貧攻堅檔案資料。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脫貧攻堅任務。
三、考核獎懲
(一)沒有完成年度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和因對標補短不落實導致返貧的,涉及村、幫扶人當年不能評先評優,并扣減目標考核分。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堅持打贏“十三五”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桂發〔2015〕15號),確保到2020年全縣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村全部脫貧摘帽,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貧困戶脫貧銷號實施方案
一、脫貧計劃
2016年我縣仍有貧困人口24386人。計劃 2016年脫貧6700人;2017年脫貧6500人;2018年脫貧6500人;2019 年脫貧4686人;2020年對前四年脫貧人口進行鞏固提升,確保真脫貧。
二、脫貧標準
圍繞國家“兩不愁、三保障”的扶貧總體目標,設置“八有一超”貧困戶脫貧指標。“八有”指有穩固住房,有飲用水,有電用,有路通自然村,有義務教育保障,有醫療保障,有電視看,有收入來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超”指家庭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準。
三、脫貧認定程序
按照縣級制定脫貧計劃、入戶認定、村評議公示、鄉鎮審核公示、縣級審定公告等程序對貧困戶認定脫貧銷號。
(一)制定實施年度脫貧計劃。每年年初,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全區整體脫貧計劃,采取倒逼方式制定我縣年度脫貧計劃,明確年度脫貧對象。對列入年度脫貧的貧困戶進行重點扶持。
(二)入戶認定。在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成驗收工作隊,隊員由縣、鄉干部、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幫扶責任人組成,每組兩人以上。按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戶脫貧標準,每年年底對年度計劃脫貧戶進行入戶認定。達到脫貧標準的,驗收工作隊員填寫《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詳見附件 1 ),戶主和驗收工作隊員、幫扶責任人雙方簽名確認。完成入戶認定后,工作隊員將《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交村民委員會。
(三)村評議公示。召開村民大會對年度脫貧戶進行民主評議,提出年度脫貧初步名單,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組等村民活動較集中地方進行第一次公示(詳見附件2 )。公示期內,村民有異議的,通過村委會或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工作隊員進行調查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在《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中填寫村委會審議意見。初步名單和《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報鄉鎮人民政府。
(四)鄉鎮審核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報送的初步名單,對照《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逐項內容進行審核,并填寫鄉(鎮)審核意見。脫貧名單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動較集中地方進行第二次公示(詳見附件 3 )。公示期內,村民如有異議可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工作隊員進行調查復核。公示無異議后的名單提交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五)縣級審定。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按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戶脫貧銷號標準,對各鄉鎮報送的《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進行審定。脫貧戶名單報自治區、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
(六)公告。經審批確定為脫貧戶的,在行政村公告(詳見附件4 )。縣扶貧部門組織各鄉鎮相關工作人員,根據認定的脫貧戶名單更新扶貧信息管理系統相關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貧困戶脫貧檔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鎮黨委、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把貧困戶脫貧銷號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做好計劃安排,提供資金人力保障,確保貧困戶脫貧認定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范操作程序。嚴格按照貧困戶脫貧銷號認定標準開展脫貧認定工作。嚴格工作程序,不得合并步驟,不得簡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偽造、纂改數據,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監督。
(三)加強督查指導。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以及縣扶貧辦按照“誰認定、誰審核、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對貧困戶脫貧銷號進行督查。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對脫貧戶開展抽查,聘請第三方對貧困戶脫貧進行評估。發現問題要責成相關部門堅決予以及時整改,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導致工作滯后的要嚴肅追責。
(四)實行一年跟蹤觀察。脫貧戶脫貧后跟蹤觀察一年,繼續按照扶貧政策給予扶持,達到穩定脫貧作銷號處理,不再享受扶持政策。
附件 1
貧困戶脫貧“雙認定”驗收表
縣(市、區) 鄉(鎮) 村 屯 戶主: 脫貧年度: 年
序號
脫貧指標
目標值
認定情況
1
有穩固住房
有磚混或磚木或土木或木制結構的安全穩固住房,人均 13 平方米以上。
2
有飲用水
通過打井、水窖、引用山泉水、自來水等方式解決飲水問題。
3
有電用
家庭用電接入農村電網,并正常供電。
4
有路通自然村
貧困戶所在的自然村(屯)通道路。
5
有義務教育保障
適齡未成年人能接受義務教育,沒有因貧輟學學生
6
有醫療保障
家庭成員均納入新農合等醫療救助保障體系。
7
有電視看
家庭有電視機。
8
此項
只要
有1
小項
達到
即可
有收入來源
(有勞動能
力的家庭)
人均 0.5 畝以上高產穩產基本農田或經濟作物或林果,或有穩定的土地出租收入,或有勞務輸出穩定收入,或擁有一項以上穩定收入的主業。
9
有最低生活
保障(無勞動能力家庭)
無勞動能力的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
10
年人均純收入
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準(2010年2300元不變價)
雙
認
定
意
見
經驗收認定,該戶達到“八有一超”標準,可認定為脫貧戶,跟蹤觀察一年。
戶主簽名: 幫扶人簽名: 驗收人簽名(兩人以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會 審議意見
審議人簽名: 村委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意見
審議人簽名: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意見
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 在脫貧認定欄中填“達標”或“不達標” ,指標項均達標即可認定為脫貧戶。
2. 此表一式四份,縣(市、區)扶貧辦、村委會、脫貧戶、幫扶責任人各執一份。
3. 由縣扶貧辦將脫貧農戶信息錄入建檔立卡信息系統。
4. 戶主簽名一欄原則上由戶主本人或者由18歲以上家庭主要成員簽名或按手印。各項脫貧指標均已達到脫貧標準,因戶主
不配合或者長期在外無法簽名的,可由村民小組證明、村委會研究認定脫貧,并在雙認定欄注明。
5.驗收認定由縣級扶貧部門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具體實施,工作隊人員由縣、鄉干部和駐村第一書記組成,每組兩人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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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脫貧戶名單第一次公示
根據自治區貧困戶脫貧標準,經入戶認定,本村有 戶( 人)符合脫貧標準,擬為 年脫貧戶,現予以公示(名單附后)。如有異議,請在3日內向本村委會或鄉(鎮)人民政府反映。
監督值班電話:
附件:脫貧戶第一次公示名單
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此公示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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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脫貧戶第一次公示名單
縣(市、區) 鄉(鎮) 村 脫貧年度:______年
序號
村民小組
戶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序號
村民小組
戶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村民委員會
年 月 日
說明:此表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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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脫貧戶名單第二次公示
根據自治區貧困戶脫貧標準,經入戶認定, 村有 戶( 人)符合脫貧標準,擬為 年脫貧戶,現予以公示(名單附后)。如有異議,請在3 日內向本鄉(鎮)人民政府反映。
監督值班電話:
附件:脫貧戶第二次公示名單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此公示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附件
脫貧戶第二次公示名單
縣(市、區) 鄉(鎮) 村 脫貧年度:______年
序號
村民小組
戶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序號
村民小組
戶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_____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此表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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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脫貧戶名單公告
根據自治區貧困戶脫貧標準,經入戶認定,公示無異議,審批 村有 戶( 人)符合脫貧標準,確定為 年脫貧戶,現予以公告(名單附后)。
附件:脫貧戶公告名單
縣扶貧辦(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此公示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各存一份。
附件
脫貧戶公告名單
縣(市、區) 鄉(鎮) 村 脫貧年度:______年(上半年/下半年)
序號
村民小組
戶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序號
村民小組
戶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________縣扶貧辦(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此表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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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貧困村脫貧摘帽
一、脫貧計劃
2016—2020年,全縣31個貧困村分四批脫貧,每年7個以上貧困村脫貧摘帽。計劃2016年平樂鎮的長灘、六合、桃林;橋亭鄉的六沖;青龍鄉的大剛;沙子鎮的保安;源頭鎮的古營7個貧困村脫貧摘帽。2017年平樂鎮的湖塘、高埠;陽安鄉的善福;二塘鎮的大展、大水;大發鄉的四沖;同安鎮的平山、妙貝;源頭鎮的義洞9個貧困村脫貧摘帽。2018年橋亭鄉的上堡;張家鎮的水山;大發瑤族鄉的塘沖、黃龍、廣運;青龍鄉的平西;源頭鎮的蘭洞、金井8個貧困村脫貧摘帽。2019年沙子鎮的保和;橋亭鄉的平石;張家鎮的老埠;源頭鎮的啟善;同安鎮的旺塘;二塘鎮的新華;陽安鄉的雙合7個貧困村脫貧摘帽。
二、脫貧標準
按照“一低四有四通三解決”的標準執行。“一低”指脫貧村貧困發生率低于(等于)國家對貧困村脫貧要求的貧困發生率;“四有”指有合作組織,有特色優勢產業,有村公共服務設施(場所),有好的領導班子;“ 四通”指通硬化路,通電,通廣播電視,通網絡寬帶;“三解決”指解決飲水問題,解決貧困戶無房或危房問題,基本解決貧困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問題。
三、認定程序
按照縣扶貧辦制定脫貧計劃、村申請、鄉鎮自評、縣審核公示、市審定、縣公告等程序對貧困村認定脫貧。
(一)制定實施年度脫貧計劃。縣扶貧辦根據全區貧困村脫貧摘帽計劃,采取倒逼的方式制定我縣貧困村年度脫貧計劃,報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對列入年度脫貧計劃的貧困村進行重點扶持。
(二)村申請。對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村脫貧標準,每年底由貧困村提出脫貧申請,填寫《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表》(詳見附件5 )中申請意見。
(三)鄉鎮自評。在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成驗收工作隊,對列入年度脫貧計劃的貧困村逐項指標進行脫貧自評,填寫《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表》和自評意見,形成脫貧報告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四)縣審核公示。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對照貧困村脫貧標準,入村逐項調查核實無誤后,在擬脫貧村的村委公示(詳見附件 6 ),公示無異議后,在《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表》中填寫初審意見,形成貧困村脫貧報告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五)市審定。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表》進行逐項核實,審定脫貧村,形成貧困村脫貧報告,連同《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表》,報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在脫貧村的村委進行公告(詳見附件7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鎮黨委、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把貧困村脫貧摘帽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做好計劃安排,提供資金、人力保障,確保貧困村脫貧摘帽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范操作程序。嚴格按照貧困村脫貧標準、程序開展脫貧認定工作。嚴格工作程序,不得合并步驟,不得簡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偽造、纂改數據,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監督。
(三)加強督查指導。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以及縣扶貧辦按照誰認定、誰審核、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對貧困村脫貧摘帽進行督查。
(四)實行脫貧不減扶持政策。貧困村脫貧摘帽后,2020年底前保持扶持政策不變。
附件5
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表
______市_______縣(市、區)_______鄉(鎮)_______村 貧困村類別:_______
序號
指標
目標值
脫貧認定
1
貧困發生率
貧困村貧困發生率低于 5%。
本村貧困發生率____% ;達標,
未達標。
2
通硬化路
行政村通硬化(瀝青/水泥)路。
達標,未達標。
3
解決飲水
通過打井、引用山泉水、自來水、水窖(水柜)等方式,95%以上農戶解決飲水問題。
未解決飲水問題的_____戶;
達標,未達標。
4
解決農戶
住房問題
95%以上農戶有穩固住房。
未解決住房問題的_ ___ 戶;達標,未達標。
5
通電
95%以上農戶用上電。
未通電的__戶;達標,未達標。
6
有公共服務設施
行政村有辦公場所、公共服務設施。
達標,未達標。
7
通廣播電視
所有自然村(屯)通廣播電視。
未覆蓋廣播電視信號的村 (屯)____個;達標,未達標。
8
通網絡寬帶。
貧困村通網絡寬帶。
達標,未達標。
9
基本解決貧困戶醫療保障
貧困戶基本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達標,未達標。
10
有合作組織
有 1 個(含)以上合作組織
有合作組織_______個;達標,未達標。
11
有特色優勢產業
有 1 項(含)以上特色優勢產業。
有特色優勢產業_______
項;達標,未達標。
12
有好的班子
村“兩委”班子能較好地履行職責,堅決貫徹民主制度,能履行村“兩委”工作制度。
村“兩委”班子能較好地履行職責,堅決貫徹民主制度,能履行村“兩委”工作制度;達標,未達標。
村申請
意見
對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村脫貧標準,本村各項指標均達到脫貧標準,特申請為 年脫貧村。
負責人簽名: 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鄉自評
意見
對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村脫貧出列標準,經自評,村各項指標均達到脫貧標準。可認定 村 年脫貧摘帽。
負責人簽名: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縣審核
意見
負責人簽名: 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審定
意見
負責人簽名: 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說明:1.貧困村類別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四類、五類。
2.指標項均達標即可認定為脫貧村。
3.此表一式三份,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貧困村各執一份。
4.由縣扶貧辦將脫貧村信息錄入建檔立卡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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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貧困村脫貧公示
根據自治區制定的脫貧村脫貧標準,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成工作組入村調查、摸底核實, 村在貧困發生率、公共服務設施等 12 項指標均達到脫貧標準,擬向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申報該村為 年脫貧村,現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 5日內向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反映。
監督值班電話:
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年 月 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印制
附件7
貧困村脫貧公告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落實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脫貧攻堅總體部署和要求,根據縣扶貧開發領導組“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工作部署,創新扶貧方式,增強扶貧能力,積極參與扶貧開發,協助鎮村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穩定實現“一過線兩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工作目標。
二、村基本情況
縣司法局結對幫扶貧困村村位于鎮南部,全村2774戶8420人,35個村民組,162名黨員,現有耕地7201畝,水面2800余畝。該村目前建檔立卡貧困戶295戶623人,2014-2019年脫貧292戶617人(2014年脫貧17戶40人,2015年脫貧31戶80人,2016年脫貧37戶103人,2017年脫貧150戶297人,2018年脫貧36戶53人,2019年脫貧21戶44人),未脫貧戶3戶6人(其中低保貧困戶2戶5人,五保貧困戶1戶1人)。全村現有貧困戶中因病因殘占60%左右,缺勞力占20%左右,全村共有“三缺四因”七大致貧原因,即:缺勞力、缺資金、缺技術、因病、因殘、因學、因災。
三、工作目標
積極協助駐村工作隊和村支兩委,配合做好培育增強“輸血”和“造血”功能,既要穩定增加貧困戶收入,持續鞏固脫貧成果,更要著眼長遠,確保已脫貧戶收入穩定,防止返貧。
四、基本要求
堅持局主要負責人對幫扶工作負總責、親自抓。局黨組以半年為周期召開幫扶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幫扶工作。
1.落實干部包戶制度。局機關黨員干部與村45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繼續按照安排開展結對幫扶,因工作關系發生變動的,及時進行調整。
2.局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包戶干部到村、到戶開展幫扶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
3.協助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幫助村“兩委”想辦法,給點子、
找路子,力爭協調完成村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改善村級基礎服務設施,方便村民生產生活。
五、有關措施
1.按照“精準扶貧”要求,組織包保干部逐戶走訪,完善扶貧手冊和四項清單等資料,制定完善“一戶一計劃,一人一措施”。按照“兩該兩不該”要求,協助做好“邊緣戶”調查核實工作。
2.切實加強政策宣傳引導,經常對幫扶對象進行法治宣傳教育,以給他們上法治課、贈送法律書籍和音像制品等方式,教育和引導村民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強法治觀念。
3.加強駐村工作隊管理,切實幫助解決工作中實際困難和問題。幫扶干部要及時與幫扶對象取得聯系,開展幫扶工作。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幫扶期間不加重村負擔。
4.優先滿足貧困戶對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切實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法律援助范圍,建立法律援助聯系點,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咨詢、提供法律援助、為外出農民工維權等活動。
5.配合村兩委抓好村內治安防范工作,排查化解村民中各種矛盾。強化村級人民調解工作室建設,指導村委會認真協調妥善解決群眾矛盾糾紛。加強對幫扶村的人民調解員培訓,優先落實貧困村人民調解個案補貼,貧困村和扶貧領域的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達到98%以上。
一、認真全面動態把握村情、民情
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五個一”幫扶力量的工作要求,結合“走基層”、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的活動要求,駐村工作時間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要求,加強走村入戶工作,充分了解村情、民情和全村40戶幫扶群眾家庭基本情況、致貧原因,分析和制定幫扶規劃、脫貧措施,落實幫扶政策、跟進脫貧情況。其中每一年度制定修改“一戶一策”幫扶規劃40個和第一書記10項承若。
例如,在2018年,“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中,共收集到意見建議6條。其中,涉及幫扶單位的已經全部解決落實到位,屬于對區上的意見建議已經按程序上報,并積極跟進政策落實。
二、積極協助解決群眾所關心迫切問題
在2015年,走訪群眾的過程中了解到部分群眾安全用電方面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危及群眾生命安全,自己出資購買電線、電器開關和相關設備,和村兩委一道為幫扶群眾更換了新的電路確保用電安全,并購買衛星電視接收設備1套,幫扶群眾電視節目收看問題。累計為購買4戶幫扶群眾協助解決電視收看問題。
2016年,在得知幫扶群眾突發腦溢血,病情嚴重,與村兩委一道第一時間送醫救治,并個人拿出1000元予以支持,并積極咨詢幫扶政策,需求政策幫扶支持。
2018年“7.11”洪水,與派駐單位**區防震減災局干部職工繼續來到幫扶村**鎮**村開展防洪巡查工作,和村兩委一起摸排地質隱患點、村民的避讓搬遷工作,并走訪村民和實地查看、收集受暴雨和洪水導致的受災情況。
2019年“7.30”、“8.2”、“8.5”、“9.13”等暴雨中洪澇災害事件中,在區應急管理局的組織下,到各幫扶村認真開展查災、核災、報災工作。
三、認真引導產業發展,實現長效脫貧
在認真走訪和了解全村地形、地貌、土壤、氣象、水文和農戶土地流轉的意愿和期待后,積極聯系區級有關部門和產業發展能手,2014年為**村引進了區人民醫院退休中醫教授的中藥材種植項目,全村共流轉土地200畝,2015年中藥材產業投入種植,帶動了流轉土地農民獲得土地流轉費用,并且增加村民的產業園務工收入。2016年,在中藥材種植的基礎上,把幫扶群眾的脫貧增收致富帶動起來,發展為脫貧攻堅幫扶產業。從2016年起,每年實現幫扶戶每人人均800元的脫貧攻堅中藥材股權分紅。
2017年4月,擔任**村駐村干部以來,協助第一書記、村兩委為**村引進了草坪種植項目,2018年、2019年草坪種植業步入正軌,進一步持續促進農民土地流轉費用上升、農民土地生產要素收益和務工增收,同時也開闊了村民增收致富的眼界和視野。
四、積極爭取物資和資金促進幫扶群眾發展生產
一是認真聯系派駐單位加強對幫扶群眾的物質資金投入。在“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中,幫扶單位了解到幫扶戶生產化肥不足。于是,急群眾之所急,2018年6月12日上午,幫扶單位**區防震減災局對精準扶貧所聯系的**鎮**村14名脫貧戶進行了扶上馬、送一程的繼續幫扶慰問,為脫貧戶送去14袋化肥,共計價值1200余元,解決了脫貧戶大春生產的燃眉之急。及時為幫扶戶送去了及時雨,受到燃幫扶戶的稱贊。
2018年9月17日上午,在“**區脫貧攻堅日”,積極聯系幫扶**區防震減災局再次對精準扶貧所聯系的**鎮**村其中3戶脫貧戶進行了扶上馬、送一程的精準幫扶。
從2014年到2019年,不完全統計為村和幫扶群眾生產發展、生活慰問、重陽節敬老慰問活動,協調爭取資金數萬元。
五、踐行“一戶一策”,有針對性開展脫貧工作
通過激發幫扶群眾自身對美好生活向往和奮斗的內生動力,發揮幫扶戶自身脫貧致富的“內因”,結合幫扶戶的實際情況充分營造良好的幫扶“外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實施“一戶一策,精準扶貧”,為全村40戶幫扶群眾,每天制定“一戶一策”幫扶計劃,并認真跟蹤落實,實現幫扶戶的穩定脫貧目標,以實際幫扶行動,溫暖了幫扶戶,贏得了干部群眾的稱贊。
例如,一是積極實施小微項目,為勞動力較弱的農戶送去雞苗,組織農技員加強對農戶的技術指導和市場引導取得較好效果。
二是積極踐行“四好”農村理念,為1戶貧困戶劉某搬入新居的幫扶戶送去沙發椅、組合衣柜,共計價值1000余元,實現住上好房子、過上好日子、養成好習慣的愿望;
三是為1戶貧困戶甘某送去幫扶資金2000元,補貼因洪水導致養魚的部分損失,鼓勵支持幫扶戶通過自身努力,發展養魚產業持續穩定脫貧。
四是積極踐行“教育脫貧”理念,積極聯系派駐單位,區防震減災局承諾并落實為1幫扶戶陳某的女兒就讀大學期間每年提供9個月在校期間每月500元的生活費支持,直至大學畢業。通過人才培養,教育扶貧,真正實現個人命運和家庭的穩定脫貧和長遠發展。
六、駐村幫扶工作取得成效得到認可
我鎮共有建檔立卡貧困戶67戶、141人,目前已脫貧66戶、138人,未脫貧1戶3人。省級貧困村村已于2019年11月實現脫貧摘帽。
二、組織領導架構和工作機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以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相關站辦所、17個村黨支部書記為成員的決戰決勝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形成黨政主要領導親自研究部署、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班子成員協同抓的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工作機制。
(二)全面壓實責任。建立村黨支部書記、包村干部、包片領導、黨政主要領導“四級包保”責任制;實行村脫貧專干、包村干部一周一走訪建檔立卡貧困戶、邊緣戶,并一周一匯報制度,實現不穩定脫貧戶和邊緣戶的動態監測和幫扶。
(三)建立工作機制。構建鎮臨貧預警、驟貧處置、脫貧保穩的長效管理機制,分類制定保障標準,鎮村嚴格遵照市財政局和脫貧辦要求的救助流程上報相關手續,并成立脫貧保穩監督管理小組以保證貧困戶精準、穩定脫貧,確保貧困戶不返貧、真脫貧。
三、未脫貧戶精準脫貧、脫貧監測戶防止返貧、貧困邊緣戶防止致貧攻堅措施
(一)精準脫貧攻堅措施。我鎮今年針對未脫貧戶為一級殘疾不能行走還得供兩個孩子上學的特殊情況,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脫貧措施。一是發展庭院種植,由鎮脫貧辦提供種子化肥等物資,包保干部牽頭為其種植,村干部負責管理,鎮扶貧企業、電商站幫助銷售,實現增收。二是實行傾斜分紅政策,對于曉東一家三口按最高檔分紅。三是實施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根據于曉東自身條件,幫助其發展“小種植”產業,依托本村種植大戶幫助其經營管理,確保年底收入1500元以上,實現穩定增收脫貧。
(二)防止返貧攻堅措施。鎮脫貧監測戶共4戶12人,為防止返貧,我鎮針對4戶貧困戶實際情況,逐戶制定增收措施,一是發展“庭院經濟”鎮扶貧企業聯合電商站為四戶提供菜籽40余包,種植綠色蔬菜、養殖農村笨雞、鵝、蛋干菜等,由扶貧企業和鎮電商站幫助銷售增收。二是為三戶滿足條件的申請貧困戶小額貸款6萬元,以資金入股形式投入致富帶頭人合作社,實現分紅6%以上,增加收入。
(三)防止致貧攻堅措施。鎮17個村確立二類邊緣戶17戶,于5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邊緣戶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安排包村干部、村干部進行分級包保,逐戶研究產業發展,計劃發放菜籽170包,實現穩定增收措施,確保不致貧。
四、“兩不愁三保障”新問題
(一)義務教育保障方面。全鎮貧困戶中學生19名,大學2名,高中4名,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1名并享受“雨露計劃”幫扶,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12名現全部在校就讀,經排查,全鎮貧困戶在義務教育階段無因貧輟學學生,在校就讀學生全部享受教育扶貧政策。
(二)基本醫療保障方面。全鎮貧困人口已實現新農合和意外險100%參保,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健康檔案全覆蓋。于6月15日前完成二道崗村、橫頭山村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
(三)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全鎮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全部實現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飲水安全保障方面。經排查,67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中,38戶為集中飲水,29戶為分散式飲水,孟家溝村4戶貧困戶春夏季節由于村集中供水水量不足吃不上水,村一二組5戶貧困戶由于入戶管道淺,冬季自來水管道凍住吃不上自來水。全域安全飲水問題已全面排查并上報水利部門。
五、產業就業情況
(一)加強產業扶貧。貧困村村扶貧大棚2020年發展香瓜種植產業,發包收入35000元,全部用于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分紅。非貧困村產業項目,苗木種植專業合作社、糧食加工有限公司、米業有限公司2020年度收益預計達到10%。三家企業運營情況良好,5月底前對現有扶貧產業項目合同進行全面梳理,統一續簽到2022年,保障攻堅期后產業帶貧作用持續發揮。未脫貧人口5000元產業資金,我鎮共1戶3人,15000元,已確定產業項目,正在申請資金撥付。
(二)加大就業扶貧。開展全鎮貧困勞動力信息采集,已建立貧困勞動力就業需求臺賬。2020年已外出務工13人(其中省外務工8人、省內縣外務工5人),有意愿要外出務工3人。全鎮44個保潔崗位中,安排貧困戶2名,建立了各村臨時用工貧困戶優先機制,扶貧企業承諾就近吸納有勞動能力、有意愿的貧困戶務工,增加貧困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