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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緊緊圍繞提升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意識這個主題,積極創新宣傳手段,拓寬宣傳渠道,豐富宣傳內容,提高宣傳實效,深入宣傳普及各種防災減災法律法規及防災減災科普知識,提高公眾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為進一步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組織保障
縣政府成立縣防災減災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同志擔任,成員由政府應急辦、民政局、科技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務局、國土局、安監局、環保局、衛生局、教育局、公安局、交運局、住建局、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商糧局、文廣新體局、旅游局、交警隊、消防隊、電力公司、電視臺和各鄉鎮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政府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政府應急辦副主任同志兼任。
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4月16日—4月30日):研究制定活動方案,編印防災減災宣傳資料,做好應急宣傳、演練、培訓等活動前期工作。
(二)實施階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活動計劃組織開展各項應急宣傳、演練、培訓等系列活動。
四、主要形式
宣傳咨詢、發放宣傳資料、圖片展示、電視臺專欄節目、應急演練、應急培訓等各種方式。
活動內容
(一)專欄宣傳
在縣廣播電視臺開設專題專欄,播放《防災避險應急知識系列動漫宣傳片》、應急常識、公益廣告和各單位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月活動情況等內容。
牽頭單位:縣政府應急辦
責任單位:縣廣播電視臺
(二)集中宣傳
5月12日,組織有關部門在縣政府門口兩側集中開展“防災減災日”宣傳活動,準備宣傳標語橫幅(內容由本單位自定)、展臺、展板、相關法律法規等宣傳資料。
牽頭單位:縣政府應急辦
責任單位:民政局、科技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務局、國土局、安監局、環保局、衛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商糧局、交警隊、消防隊、電力公司
(三)鄉鎮和部門宣傳
各鄉鎮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組織專業人員開展街頭宣傳,通過懸掛條幅、刷寫標語、喇叭廣播、發放資料等形式,宣傳《突發事件應對法》和防災減災、應急避險應急常識。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四)應急演練和培訓
組織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防震、防火、防踩踏事故等方面的應急演練和專題教育活動,提高學生防災減災意識和避災自救技能,做好學校防災減災教育的普及工作。
牽頭單位:教育局科技局消防隊
責任單位:各類學校
活動要求
(一)認真組織,抓好落實。各鄉鎮、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創新宣傳形式和手段,按照全縣“防災減災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進一步制定細化方案,采取切實措施,組織落實好本單位的各項宣傳活動,確保活動扎實有效開展。各責任單位細化方案要于4月27日下午4:00前報縣政府應急辦。
一、項目范圍
本次應急除險項目范圍為全縣53座小(二)型病險水庫(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建設標準
本次應急除險項目要按照省水利廳制定的小(二)型水庫應急除險定型設計方法進行設計。主要對溢洪道進行除險(部分水庫溢洪道已進行了加固除險并滿足防洪標準要求的,可對大壩防滲、大壩反濾或壩下涵管等進行除險)。溢洪道除險應達到以下標準:
1、本次應急除險的小(二)型病險水庫溢洪道進口控制段均應設置簡易堰體,堰頂高程即為水庫正常蓄水位,控制段底板高程應低于堰頂高程(正常蓄水位)0.5至1m(如降低后的高程仍高于水庫汛限水位,則控制段底高程以汛限水位為準),以保證汛期洪水能夠安全下泄。
2、溢洪道的結構設計,在滿足安全、耐久的前提下,選用經濟合理的結構型式和尺寸。控制段要按照永久建筑物設計標準采用鋼筋混凝土或漿砌石等進行襯護;簡易堰體應以利于在汛期遇超標準洪水時能夠及時開啟或拆除為原則,可采用混凝土閘板式及其它結構形式;泄槽及下游消能等設施應按永久建筑物設計標準進行襯護設計,根據資金情況組織實施。
三、實施步驟
1、前期準備階段(12月2日至12月10日)。各鄉鎮在12月7日前完成本鄉鎮內小(二)型水庫應急除險項目設計實施方案,并上報縣水務局;縣水務局在12月10日前完成全縣應急除險項目的設計方案及設計概算審查,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實施階段(12月11日至2011年2月28日)。明年2月28日前完成53座小(二)型水庫應急除險項目任務。
3、驗收階段(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15日)。縣水務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根據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的項目驗收申請,及時組織對完工項目驗收,并認真做好市、省兩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隨機抽查和核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應急除險項目由項目所在鄉鎮政府具體組織實施;縣水利部門負責技術指導及施工質量監控;縣財政、紀檢、審計等部門負責監督項目建設資金使用與管理。為此,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按照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扎實有效推進我縣小(二)型病險水庫應急除險項目進程。
情和受災群眾救助需求要實,實施災民救助工作要實。加強救災應急體系建設,加快基層救災裝備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救災應急水平;做好冬春荒救助工作,確保災民和困難群眾安全度荒;做好突發自然災害的防范和救助,做好新災救災的物資儲備和資金保障,做好災民的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切實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綜合減災工作,深入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全面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加大創建工作力度,努力爭創“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
今年的救災工作要在創新上求發展求突破,主要是三個方面創新:救災款物管理制度上創新,災害信息員獎懲制度上創新,救災宣傳手段上創新,通過建立新的救災款物監督管理制度,形成救災款物監督管理長效機制;通過建立災害信息員管理和獎懲制度,規范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通過強化救災工作宣傳手段,提高救災工作的社會影響力,推進救災工作上新的水平。
一、切實做好冬春災民生活救助工作。認真組織力量,深入扎實地做好冬春荒救助調查摸底工作,及時準確掌握災民群眾特別是“兩戶”、“兩屬”的生活困難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建立災民救助臺帳,制定切實可行的《冬春災區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完善《災民救助卡》發放管理制度,按計劃、分階段、有重點地做好受災困難群眾的生活救助,強化救災物資監管,接受群眾監督。切實把冬春災民生活救助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確保災民和困難群眾有飯吃、不挨餓,有衣被、不受凍,有房住、避風雨。同時,加強請示匯報和協調溝通,積極爭取民政部、自治區給予更多的資金支持;督促各縣(區)落實地方政府的責任,加大救助資金投入,確保全市災民和困難群眾安全度荒。
二、積極做好新災救災及應急救助工作。一是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體系。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完善市本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督促指導縣(區)、鄉鎮(街道)根據當地實際修改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加快推進村(社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各縣區民政局要制定計劃措施,做出部署安排,加強組織指導,發揮鄉鎮民政助理作用,抓好檢查落實,年內全市所有村(社區)都有符合自身實際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二是落實救災物資儲備。一方面,從思想上要高度重視,根據各地不同災情多發特點,摸清救災物資儲備的數量和品種,科學做出儲備規劃,做好救災物資儲備的具體安排,落實籌措救災物資儲備所需資金。另一方面,落實救災物資儲備,救災物資按相關規定程序進行采購,根據救災實際需求,主動協商有關部門利用實物存儲、協議儲備等多種方式,形成規模適當、供應充足的救災物資儲備能力。同時,救災物資發放按程序進行公示,救災款物按規定發放給災民手中。今年4月底前,組織檢查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縣鄉級民政部門救災物資儲備庫,冬春荒災民生活救助情況,救災資金預算和到位情況,并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三是加強災情信息管理。完善市、縣(區)二級救災通訊網絡,快速、準確做好災情統計和報送工作;加強與農、林、水等有關涉災部門會商,確保上報的災情數據統一;今年汛期到來前,市、縣(區)要按照《災害信息員國家職業標準》的要求,組織對災害信息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個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至少有一名熟悉業務的災害信息員,確保災情信息上報及時準確。四是全力做好災害應急救助工作。及時制定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方案,一旦災害發生,要作為當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進入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準確掌握災情,深入災區查災核災,組織轉移安置受災群眾,扎實開展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五是積極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災情平穩后,在做好救災工作的同時,把工作重點迅速轉移到組織實施災區民房恢復重建上來,制定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方案,落實籌措重建資金,落實具體工作責任和分工,按時按量保質完成重建任務,確保倒房群眾能夠盡快住進新房。
【關鍵詞】人民防空;指揮中心;信息化
人民防空,是國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是各級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可資利用的積極力量。人防部門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不懈努力,圍繞“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已初步建成了“戰時防空、平時救災、平戰結合”的民防體系,許多資源都能直接參與到應急管理中,并發揮積極作用。隨著省市人防指揮場所、應急指揮車的全面建成,縣級民防指揮場所建設全面推進,重點鎮民防應急指揮平臺也在逐步開展建設。鄉鎮民防指揮中心,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成為服務經濟建設、服務民生的重要平臺。如何建設好鄉鎮民防指揮中心,避免盲目投資,是當前人防(民防)部門和鄉鎮政府應當認真思考的問題。
1.鄉鎮民防指揮中心的建設意義
鄉鎮民防指揮中心的建設是應急應戰常態化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鄉鎮(街道)作為最基層一級政府,是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的最前沿,同時也是省、市、縣、鎮四級民防指揮體系的一個末端組織,承載著防空防災的各項具體工作。它是離應急事件最近,也是能最快到達事件現場,直接對應急事件負責并實施各種應急手段的一級組織。可以說,鄉鎮政府是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直接主體。它在面對危機時的表現直接關系到應急管理的成敗。同時,鄉鎮黨委、政府的號召力較強,能將區域內的資源和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因此構建一個平戰結合、預防為主的鄉鎮民防指揮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鄉鎮民防應急指揮中心的建設,能為政府節約一大筆行政開支,它將應急指揮、防汛抗旱、防震減災、公安消防等都整合在人民防空應急指揮平臺上,能實現政府相關各部門資源、信息、數據和決策支持的共享,避免了多頭投資、重復建設而帶來的資源浪費現象。因此,必須加強鄉鎮民防應急指揮中心建設,著力提升應急行動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制,為政府科學管理、高效應對處置災害和突發事件提供快速便捷的指揮決策平臺。
2.鄉鎮民防指揮中心的功能要求
在建設鄉鎮民防指揮中心時,應該以鄉鎮政府為主導,人防(民防)部門給予支持,建設一個集應急指揮場所、通信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視頻會議系統、集中監控系統、安全支撐系統、民防數據庫系統、應急指揮車系統于一體的的民防應急指揮中心,充分發揮其在突發事件時的作用。整個系統應具備如下功能:
2.1指揮調度
分布部署,集中控制,與眾多種類、各種制式的通信系統互聯互通,實現救援的現場指揮及對專業隊的救援指揮等。為方便管理、調度及應急救援,后臺軟件需實時監測網內各點的所處位置。
2.2網絡通信
多手段、多路由的有線、無線通信能力。有線通信配備電話、傳真、網絡等系統,實現與上級和本級重要單位的聯絡;無線通信采用短波通信、超短波移動通信、衛星通信、數字集群通信、蜂窩移動通信等多種通信手段,實現從突發事件現場到指揮系統間的信息傳輸。
2.3信息采集
利用固定監控攝像頭、應急指揮車、3G視頻采集傳輸設備等,將突發事件現場的防空、防災信息進行采集、傳輸、存儲、分析、處理。
2.4應急聯動
不單可以與上級人防指揮網絡互聯互通,還可以與公安、氣象、地震、消防等職能部門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共享事故災害預報、報警、救援等信息。當需要跨區域救援行動時,可橫向聯系、溝通有關鄉鎮。
2.5動態決策
利用基于GIS基礎的指揮自動化軟件,及時收集突發事件信息,全面、快速地對獲取的情報信息進行分析、綜合和跟蹤,結合數據庫和有關專家對應急事件、災情、險情進行科學分析判斷、評估并提供多種應急處理方案,供領導決策參考。
2.6視頻會議
依托人防綜合網絡,利用現代視頻會議先進技術,采用高分辨率投影系統,組建網絡視頻會議系統。支持省-市-縣-鎮四級級聯功能,級聯時能夠實現互聯互控。此外還可進行電視墻顯示、多畫面合成。
2.7監測監控
采取安裝固定攝像頭、儲備移動攝像頭、引接公安、水利等部門的監控信號等方式,對指揮中心、交通干道、主要路口、人防重點防護目標、人防警報器、地質災害易發區域進行實時監控。
3.鄉鎮民防指揮中心的建設要點
3.1合理選擇場所
鄉鎮民防指揮中心的選址,可采用新建、改造、合作等三種方式。有條件的鄉鎮可結合新建辦公樓,建造指揮中心。對于原有條件較成熟的單位,可對原有會議室進行改造,同時可利用原有的投影、電視、音響等設備,以節約資源。辦公場所較緊張的鄉鎮,可與防汛抗旱指揮部或鄉鎮派出所合作,在其指揮中心的基礎上,增加民防指揮系統,既可節約資金,又能方便快速實現信息共享。
3.2科學設計方案
鄉鎮民防指揮中心應當以實用為主,根據鄉鎮的重點和需求,結合指揮中心場所大小和經費投入情況,確定系統組成,不能搞“一刀切”和“上下一般粗”,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合理配置各單元和各要素。避免各單元之間存在條塊分割,“各自為戰”的問題。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例如山區鄉鎮布線不方便,可多采用移動信號傳輸設備。
3.3共享信息資源
系統采用開放設計,實現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依托軍隊、地方信息網絡、信息系統等既有資源,使之有機結合,將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急救、民防、防汛等多種應急指揮與調度集成到一個管理體系中,實現統一接(處)警、統一指揮、聯合行動、快速反應的綜合性應急處置目標。
3.4統一規范標準
標準化和規范化是系統資源共享和數據交換的前提,是統一技術體制、提高系統質量的重要保證。鄉鎮民防指揮中心建設要根據國家和軍隊統一的技術體制、接口和體系標準,實行統一信息技術標準,實現標準化建設。對于已建的信息子系統(或專業系統),可以采用中間件等技術,形成不同技術體制信息“插座”與“插頭”效果,保證平臺與各信息系統的實時、快速對接,形成網絡化、標準化、模塊化的要素結構。
3.5采用先進技術
要積極吸收其他鄉鎮指揮中心和其他部門指揮中心的建設經驗,采用先進的概念、技術和方法,選用國際上先進與主流的技術或產品,進行優化組合,保證系統能夠保持在一定時期內不落伍。要著眼戰時,服務平時,完善和更新系統,使之發揮效益。
3.6建立完善數據庫
在做好指揮中心等硬件工程的同時,不能忽視軟件建設。建立民防數據庫,將人防工程、疏散地域(基地)、警報設施、人防專業隊伍、重要經濟目標及防災救援相關數據采集錄入數據庫,并對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處理。數據庫的建立可有效整合數據和信息,最大限度地保證共享數據與信息的完整性和共通性,并能保護其安全。
3.7保障系統可靠
基層應急隊伍是我國應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防范和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力量。為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進一步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
(一)基本原則。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兼顧縣鄉級政府財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逐步加強和完善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
(二)建設目標。通過三年左右的努力,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基本建成,重點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得到全面加強;鄉鎮、街道、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救援隊伍普遍建立,應急志愿服務進一步規范,基本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應急救援能力基本滿足本區域和重點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為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維護全縣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強基層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一)全面建設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以公安消防、森林武警、礦山救護中隊及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建立“一專多能”的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相關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除承擔消防工作以外,同時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同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根據本行政區域特點和需要,制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方案,細化隊伍職責,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加強與專業隊伍互動演練,提高隊伍綜合應急能力。
(二)深入推進鄉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鄉鎮要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員、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等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人員的作用,在防范和應對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產安全事故、環境突發事件、等方面發揮就近優勢,在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下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參與搶險救災、人員轉移安置、維護社會秩序,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各項保障,協助有關方面做好善后處置、物資發放等工作。同時發揮信息員作用,發現突發事件苗頭及時報告,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災情評估等工作,參與有關單位組織的隱患排查整改。各鄉鎮要加強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嚴明組織紀律,經常性地開展應急培訓,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
三、完善基層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要在全面加強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同時,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加強基層防汛抗旱隊伍組建工作。經常發生水旱災害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農技人員、村民和相關人員參加,組建鄉鎮防汛抗旱隊伍。防汛抗旱重點區域和重要地段的村委會,要組織本村村民和屬地相關人員參加,組建村防汛抗旱隊伍。基層防汛抗旱隊伍要在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開展有關培訓和演練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險和險情處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作用,合理儲備防汛抗旱物資,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資、裝備調用機制。
(二)深入推進森林消防隊伍建設。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本單位職工、社會相關人員建立森林消防隊伍。各有關方面要加強森林撲火裝備配套,開展防撲火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要建立基層森林消防隊伍與公安消防、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聯動機制,滿足防撲火工作需要。
(三)加強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建設。氣象部門要組織村干部和有經驗的相關人員組建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并向相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強降雨、大風、冰雹、雷電等極端天氣防范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社區、村鎮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的制訂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地質災害應急隊伍的主要任務是參與各類地質災害的群防群控,開展防范知識宣傳,隱患和災情等信息報告,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等工作。容易受氣象、地質災害影響的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單位,要在氣象、地質部門的組織下,明確參與應急隊伍的人員及其職責,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培訓。
(四)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煤礦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小型企業,除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外,還應當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在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平時開展或協助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資質認定管理。礦山、危險化學品單位屬地鄉鎮要組織建立隊伍調運機制,組織隊伍參加社會化應急救援。
(五)推進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建設。縣級電力、供水、排水、燃氣、交通、市容環境部門要組織本行業懂技術和有救援經驗的職工,分別組建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承擔相關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任務。重要基礎設施運營單位要組建本單位運營保障應急隊伍。要充分發揮設計、施工和運行維護人員在應急搶險中的作用,配備應急搶修的必要機具、運輸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安全防護、應急搶修和交通運輸保障能力。
(六)強化衛生應急隊伍建設。縣衛生局要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特點,依托現有醫療衛生機構,組建衛生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承擔傳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
(七)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建設。建立由獸醫、衛生、公安、工商、質檢和林業行政管理人員,動物防疫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人員,有關專家等組成的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具體承擔家禽和野生動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任務。要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同時加強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置所需的設施設備建設及疫苗、藥品、試劑和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提高隊伍應急能力。
四、完善基層應急隊伍管理體制機制和保障制度
(一)進一步明確組織領導責任。縣政府是推進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對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行規劃,確定鄉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數量和規模。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并加強指導,加強對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督促檢查。公安、國土資源、交通、水利、林業、氣象、安監、環保、電力、通信、規劃建設、衛生、農牧等有關部門要明確推進本行業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指導推進基層應急隊伍組建工作。
(二)完善基層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各基層應急隊伍組成人員平時在各自單位工作,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集結到位,在當地政府或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基層應急管理機構安排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要切實加強基層綜合隊伍、專業隊伍和志愿者隊伍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相關應急預案,完善工作制度,實現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同時,建立健全基層應急隊伍與其他各類應急隊伍及裝備統一調度、快速運送、合理調配、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經常性地組織各類隊伍開展聯合培訓和演練,形成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合力。
(三)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工作。通過多種渠道,努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的社會化程度。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隊伍體系,加強知識培訓。鼓勵現有各類志愿者組織在工作范圍內充實和加強應急志愿服務內容,為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志愿服務提供渠道。有關專業應急管理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納入應急救援隊伍。
(四)加大基層應急隊伍經費保障力度。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與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相結合等方式,建立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經費渠道。
(五)完善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相關政策。認真研究解決基層應急隊伍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落實基層應急救援隊員醫療、工傷、撫恤,以及應急車輛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的免交過路費等政策措施。對在應急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開展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示范工作,推動基層應急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五、強化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