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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法律援助條例》為指導,以援助貧困群眾、弱勢群體為宗旨,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十項民心工程”的通知》以及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法律援助工作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為主線,以抓好法律援助機構建設、落實經費保障為重點,全面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確保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咨詢、、刑事辯護等無償的法律服務,以保證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服務機構及職責
法律援助中心是法律援助機構,負責統一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并組織實施本轄區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審批法律援助申請,指派和監督法律援助人員實施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為指定法律援助服務機構,其主要職責: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并按要求指定專職律師、公證員、法律服務工作者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監督檢查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并征求受援人對法律援助事宜的滿意度;負責督導承辦人員在案件結案時,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有關的法律文書副本或者復印件以及結案報告等材料。
三、法律援助范圍
根據《條例》規定,法律援助范圍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公民對下列需要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扶養費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人的;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人的。
(三)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聾、啞殘疾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四、法律援助程序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規定,實施法律援助主要分申請、審查、受理、終止和終結等環節進行。
(一)法律援助申請
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必須到所轄區域法律援助中心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并載明以下事項: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和經濟狀況;申請法律援助的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證據材料清單。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監護人或法定人代為申請。監護人或法定人應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交有權的資格證明及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法律援助應提交的材料
公民申請、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權的證明;經濟困難的證明;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三)法律援助的審查與受理
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認真進行審查;認為申請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做出必要的補充或者說明,申請人未按要求做出補充或者說明的,視為撤銷申請;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需要查證的,由法律援助中心向有關機關和單位進行查證。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中心應當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對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四)法律援助的終止與終結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法律援助中心報告,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核實的,應當終止該項法律援助:受援人的經濟收入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案件終止審理或者已被撤銷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師或者其他人的;受援人要求終止法律援助的。
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自法律援助案件辦結后15日內,應當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以下承辦案件的材料: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函和反饋卡;委托協議及其他委托手續;書、上訴書、申訴書或者行政復議(申訴)申請書、國家賠償申請書等法律文書副本;會見委托人、當事人、證人談話筆錄及其他有關調查材料;答辯書、辯護詞或者詞等法律文書;判決(裁定)書、仲裁裁決書、調解協議或者行政處理(復議)決定等法律文書副本;結案報告。法律援助中心審查后,將材料退還,由承辦人員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負責歸檔保管。并將原材料的復印件上交法律援助中心存檔。
五、法律援助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的專職律師、每名社會執業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每年應義務辦理一至二件法律援助案件。
(二)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積極支持社會執業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三)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接受指派后,應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二日內,到法律援助機構辦理相關手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拖延或終止辦理所承辦的法律援助事項。法律援助人員應當及時向法律援助機構和受援人通報法律援助事項的進展情況。法律援助人員應當保守法律援助案件所涉及的國家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四)法律援助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受援人不具備援助條件的,應當提請法律援助機構撤銷其受援資格。
(五)受援人不遵守法律規定或違反法律援助協議的,法律援助人員可以報經法律援助機構批準,拒絕或中止法律援助。
(六)法律援助人員在執行職務中必須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監督。
六、法律責任
(一)法律援助人員拒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法律援助機構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可以建議有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相應處罰。
(二)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不積極支持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有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援助機構的建議,責令改正。
(三)受援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法律援助人員的,不得就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法律援助申請。
(四)受援人以不正當方式獲得法律援助的,應雙倍支付已獲得法律援助服務的全部費用。
七、具體要求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僅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省委、省政府“民心工程”的需要,也是黨和政府執政為民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具體體現。各法律援助承辦單位要組織法律援助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領會《法律援助條例》,充分認識法律援助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心和使命感,盡職盡責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二)搞好宣傳,提高法律援助的認同度。要采取各種有效形式,加強對《法律援助條例》的宣傳,讓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援助工作有一個正確認識和全面的了解,引導他們依法有序地表達自己的訴求,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讓更多的困難群眾得到必要的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在社會和人民群眾中的認同度。
(三)嚴格管理,提高辦案的質量。法律援助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盡職盡責地承辦好法律援助案件。要嚴格執行《法律援助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案件,要及時受理和承辦;對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要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取得當事人的理解。要努力學習業務知識,熟練、準確地掌握和運用有關政策和規定,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受援人提供優質法律援助。
在異形框架柱進行箍筋綁扎的工藝之前,一定要嚴格對所有的柱子箍筋的數量完成計算。針對箍筋彎鉤和疊合位置一定要沿著柱子完成豎向的交錯布局,同時對柱頂和梁柱等相關交接位置進行箍筋時一定要依據有關標準進行施工。在設計柱筋的保護層過程中一定要保證墊塊綁扎在住立筋的外皮之上,其中間距要建立在1000mm上下,而柱筋的保護層厚度必須設計在30mm之上,還要運用有關工具把其進行牢固,防止發生柱筋位移。如果柱的截面出現變化時,此下層柱中鋼筋所露出的部分一定要在分部的扎梁鋼筋前完成收縮。另外異型框架柱和梁等的鋼筋綁扎一定要嚴格依據施工要求完成,同時綁扎的過程中必須注重縱橫框架柱和梁鋼筋位置,保證異形框架柱與梁的有效截面。還要注重對梁柱的接頭位置完成鋼筋的加密處理,注意不可出現漏綁或是少綁現象。在異形框架柱和主梁等交叉位置的綁筋方面而言,一定要遵循下述幾點要求。注意板的鋼筋一定要在上,而次梁鋼筋要在中間,主梁應該在鋼筋之下。在雙向板中,其中短向筋一定要在下,而長向筋一定要在上。對于梁柱節點位置因為受到的荷載作用相對較大,但是柱箍筋又是加密區同時主筋相對比較密集,導致施工難度相對較大。這樣在主梁的鋼筋綁扎之后一定要嚴格依據設計圖紙中的規格和間距完成箍筋的綁扎,尤其要保證柱和梁交接位置的中心箍。而在澆筑砼時必須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監督,一旦發現鋼筋的位置變化與變形必須及時選擇相應對策完成修復,保證鋼筋的間距和位置,從而滿足施工相關要求。
2異型柱施工工法在高層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運用
2.1異型柱施工的工藝流程
異型柱施工的工藝主要原理就是對柱與墻的鋼筋進行驗收之后,同時進行穿墻螺栓安全和模板的校正,最后進行混凝土的澆筑。而在拆除模板的過程中一定要依據有關規定程序完成,在拆除模板之后要對結構的棱角進行保護。異型柱施工的工藝流程如下所述:完成施工之前的準備工作,在進行墻與柱的彈線工作之后,同時完成墻與柱的鋼筋綁扎以及模板的制作,然后對鋼筋進行驗收并且安裝模板,在對模板完成校正和加固后要進行梁與鋼筋安裝等工作,完成隱蔽驗收工作,對混凝土完成澆筑與養護工作,拆除模板,對構建的外觀尺寸和軸線進行有效檢驗。
2.2操作要點分析
首先,做好準備工作,材料與半成品以及成品驗收一定要滿足有關規定需求,保證裝置的試運行狀態良好,有關質量檢測工作人員一定要依據樣板對施工質量進行嚴格控制與管理。其次,異型柱鋼筋的綁扎要點,而在異型柱的鋼筋綁扎之前,必須認真計算出所有柱子的箍筋數量,然后沿著柱子完成箍筋彎鉤與疊合位置的縱向交錯布局,同時柱頂與梁柱的交接位置的箍筋間距一定要滿足有關標準要求。而在異型柱的鋼筋綁扎過程中必須嚴格依據施工要求,在綁扎過程中必須注重鋼筋的具置,保證異型柱相關有效截面。對于梁柱的接頭位置一定要完成鋼筋的加密處理。除此之外,對于縱向受力的鋼筋有關接頭一定要設置在部件受力相對薄弱的位置,在一定的區域中所有的縱向受力有關鋼筋的接頭數量不可超出一個。
2.3模板安裝和加固施工要點
在進行組裝模板之前一定要對其完成打蠟和除銹以及拋光等工作,同時在安裝之前還要對模板完成準確定位,進行位置和垂直度的校正,在安裝模板過程中必須在相對清潔的模板內側。而混凝土的異型柱模板是10mm厚度的竹膠板,選擇20mm×80mm的方木進行加固,同時依據柱寬進行間距填筑。另外,柱箍應該選擇單根鋼管,依據的最大尺寸把異型柱組成方形或是長方形,運用比較短的鋼管完成陰角位置的定位,選擇鋼管的另外一端固定于垂直柱的箍上。
2.4混凝土工程項目的施工要點
異型柱的施工工藝對于混凝土的基礎砼強度有著相對較高的要求,必須保證基礎墊層和剪力墻及過梁砼的強度等級可以滿足有關標準要求。選擇泵送混凝土的方式,尤其要把塌落度控制于160~180mm間。針對各層異型柱必須完成連續澆筑與分層振搗,防止形成施工縫。除此之外,在進行拆模時,必須保證混凝土的強度可以滿足有關要求,依據施工規定完成拆模。
3結語
一、發展目標
“十二五”期間,全市建筑業總產值力爭年均增長20%以上;對地方財政貢獻率年均遞增30%以上,至2015年達到地方財政總收入的10%以上;2015年,建筑集團公司發展到3家以上,特級建筑施工企業1家以上,一級建筑施工企業10家以上,二級建筑施工企業80家以上。
二、政策措施
(一)鼓勵建筑企業做強做大。建筑企業聯合、兼并、重組享受我市工業企業轉制的相關優惠政策。對企業資質晉升為一級、特級的施工企業給予適當獎勵。
(二)建立市外市場推介機制。加強與市外的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幫助我市建筑企業開拓市外建筑市場,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開通“綠色通道”,協助企業解決在施工所在地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建筑施工企業在市外承建工程(項目)在我市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以2011年為基數,受益地方財政按照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80%獎勵給企業。
(三)鼓勵本市建筑企業參建政府及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含國有企業投資占主體,下同)。對我市被省住建廳評為全省50強的建筑施工企業,在全市范圍內,公開招標免資格審查,直接參加投標。建設項目招標工作中,要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政府及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公開招標時,不得任意抬高資質等級和提出不合理、不公平的附加條件,排斥我市建筑施工企業。
(四)改善建筑企業融資環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我市二級以上建筑企業進行信用評估,確定授信額度,切實幫助企業解決資金困難。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建筑企業公司治理結構,構建企業金融信用體系,鼓勵建筑企業自身或聯合成立建筑行業貸款擔保公司。
(五)加強建筑企業人才培養。積極推行建筑執業資格證書制度。鼓勵企業負責人進入大專院校參加各類管理培訓班,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自身素質,政府有關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建筑企業家赴知名院校參加專題培訓班。市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小企業等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主管部門對建筑類專業技術人員的支持和政策傾斜,為建筑類專業技術人員提供便捷服務。建筑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其中60%的職工教育費要用于一線職工的技能培訓。
(六)打造建筑總部基地。政府規劃一定數量的土地用于建筑企業總部基地建設(包括配套企業及附屬設施),土地供應統一采取招拍掛方式出讓。
(七)鼓勵市外建筑企業落戶我市。凡總部新落戶我市的市外建筑企業,按其在市外承建工程(項目)在我市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給予獎勵,第一、二年獎勵80%,之后按照比前二年地方所得部分平均值的增量部分獎勵80%。
(八)支持建筑企業爭先創優。建設項目實行優質優價制度,對已列入創優計劃并獲得優質工程獎的項目,由建設單位獎勵施工單位一定比例的優質工程經費。對于創建優質工程、文明標化工地的項目經理除特殊工程外,在本市內同一地區可以同時承接多個工程項目。
(九)加大對建筑企業的獎勵力度。除上述獎勵措施外,同時參照《關于印發市工業企業和非工業企業獎勵辦法的通知》(撫府辦字號)給予獎勵,凡涉稅獎若有重復,按照最高金額計算,不重復計獎。對年納稅連續幾年排名靠前的建筑企業法人及主要負責人優先給予政治待遇與榮譽。
【關鍵詞】民用住宅;建筑設計;發展趨勢
一、 民用住宅建筑設計的原則
1.1場地適應性原則
在民用住宅的建筑設計中,地基承載能力和防震能力需要與建筑的整體相結合,這樣的原則就叫做場地適應性原則。
1.2空間整體原則
在民用住宅中,建筑的設計并不是一個單一的個體所存在,它是由很多個個體結構組成在一起所形成的一種空間結構體系。在建筑設計中,只有這些個體的結構與一些相關的部件相結合在一起,能夠有效的融合,這樣才可以達到建筑設計的整體空間性與穩定性。然而在民用住宅中,抗震能力與個體結構的剛度和強度以及受力狀態是不能分開的。
1.3功能適應性原則
與其他建筑相比較,民用住宅建筑的設計有不同的空間特征。所以在建筑設計中擁有著不一樣的體系模式,同時民用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間也存在著很大空間布置差異,比如內部空間的不同特征和結構相適應的不同。
1.4高度合理性原則
由于建筑在結構設計中的不同體系,導致其建筑的整體性能和力學的特征也不同,從而將會影響民用住宅建筑的高度范圍,在民用住宅建筑設計中,合理的高度范圍,才能體現出整個建筑的綜合性能。
二、民用住宅建筑的設計的主要方法及要點分析
1、民用住宅建筑的設計規范
在建筑設計中,民用住宅的設計規范不同,分為推薦性和強制性兩種形式,在如今的許多發達國家中,推薦性的設計是經常被運用到的,由于民用住宅建筑工程的結構都有其自己的特點,所有相關的建筑設計人員就不能全部按照相應的規范進行設計,因此,設計人員就需要將相關規范最為指導性的依據,按照自己的工作經驗以及相關知識進行設計規劃。在推薦性規范的執行情況下,所有的責任全部由設計人員承擔。目前在我國,強制性規范是經常被采用的,設計人員在設計民用住宅建筑時,一定要遵循法律,根據規范設計,一旦設計人員沒有按照規范進行建筑設計,后果全部由相關的設計人員承擔,這樣的規定下,就會造成設計人員在出現事故時推脫責任的現象[2]。
2、民用住宅建筑設計中的安全問題
在民用住宅中,建筑的安全問題影響著很多方面。要想使建筑的運行達到安全的狀態,就需要在安保體系方面進行完善,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使其根據設計工程進行安全設計與維護,嚴格制定每一個階段的安全手冊,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執行。除此之外,加強對人們的宣傳教育,完善監督管理機制。
3、民用住宅建筑設計中的垃圾處理問題
在建筑工程中,由于民用住宅一般都是人口密集,在城市的繁華地段,這樣就會出現短時間內很多垃圾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相關建筑設計人員就需要根據民用住宅的具體情況設計垃圾通道,使居住的住戶可以經過垃圾通道將生活垃圾集中在一起,然后再進行統一的處理。如果在民用住宅建筑設計中沒有每一層設立垃圾通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物業的清潔人員進行每戶收集垃圾,之后再進行統一的處理,這樣的方法看起來比較簡單,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人力和財力,進一步也影響著住宅小區的管理,因此采用垃圾通道處理是目前經常采用的方法。
4、民用住宅建筑設計中的排煙問題
目前,在建筑設計中,最不容忽視的問題就是排煙問題,如果排煙一旦不暢,將會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而且在以往的事故中,因為煙氣窒息或是中毒造成傷亡的事故經常發生,發生這些事故的原因就在于,很多建筑設計只為了增大住宅的使用面積,將消防電梯與居住區電梯合并在一起,有的建筑樓梯間根本沒有自然排風條件,同時,一些住宅建筑的防火門一直在關閉狀態,這些問題都將導致排煙不暢。
三、現代民用住宅建筑設計的創新發展趨勢
1、智能實用性
1.1生活舒適性
在建筑設計中,如果建筑的綠化和除噪效果,以及建筑的自然光作用和生活的環境達到一定的質量水平時,人們的生活才會感覺到舒適安逸。
1.2便捷高效性
近年來,在網絡化的生活信息時代,智能生活不僅對人們的生活有了更加的便捷,而且還節省了現代都市辦公手段的一些支出。在時代經濟發展的今天,加強民用建筑的設計發展是目前人們最關注的話題。隨著人們生活品質不斷的提高,高科技的建筑設計成為了時展的趨勢,可以有效便捷人們的家居工作空間。在辦公組織機構的不斷進步中,辦公資源和辦公設備的變化具有時代性[3]。
2、節能環保性
在民用住宅的設計中,節能環保的元素已經成為建筑中需要高度重視的應用。在建筑設計中,建筑的位置盡量選擇地理環境比較好,而且自然環境也優美的地方,比如便捷的交通、質量好的空氣氛圍、光線好等優質條件來進行規劃設計民用住宅。此外,在建筑設計中,節能設計需要體現在整個民用住宅中,將環保技術運用在建筑中,比如地熱的設計、太陽能的運用以及回收雨水的系統等技術,加強建筑的節能,在達到能耗低的基礎上,使得人們的居住環境舒適安逸。同時,還要將節能環保運用在空間環境中,在考慮空間的利用時,合理進行節能運用[3]。
3、欣賞價值性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質量也在不斷地提升,審美的層次也在不斷地上升,如今的民用住宅不再是鋼筋混凝土的冰冷大樓,而是給人們視覺享受的便捷居住區。在民用住宅的設計中,實用和環保的建筑已經得到人們的格外欣賞,同時推動著城市的全面發展。
4、可持續發展設計
目前,我國在人口數量的不斷增加情況下,整個地球也面臨著相當強烈的考驗,城市的環境不斷地破壞,同時資源也在逐漸地浪費。作為民用住宅建筑的設計人員,可持續發展設計理念已經成為工作中最重要的基礎意識,在可持續建筑的設計中,節約能源、節約水資源、節約土地資源以及節約材料都是保護生態環境的核心部分。首先,利用如太陽能、風能的可再生能源進行民用住宅建筑設計,運用被動式能源對氣候條件進行詳細策略。比如使用特朗伯墻,實現冬暖夏涼的效果。其次,分析民用住宅建筑設計的氣候特點,使用因地制宜的方法進行生態策略。比如建筑依山就勢,坐北朝南,天井的設置,吊腳樓、外懸挑結構等。再次,需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對現有資源進行合理的運用,對廢舊材料進行相應的重復使用。比如上海世博會各國場館,可以將其進行合理改造,變成旅館或公寓,達到完全的再利用效果。還有一些建筑垃圾,如果在設計方案之前就可以考慮這些問題,這些垃圾都可以進行重復利用。此外,使用建筑的綠化進行設計,有效提高民用住宅建筑的可持續發展。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建筑工程建設中,民用住宅是其最主要的部分,住宅建筑的設計水平直接影響著整個工程的質量水平。目前,我國民用住宅的建筑設計水平正在不斷地向更高的地步邁進,隨著設計人員的觀念意識改變,設計的方法不斷的創新,我國的民用住宅將會更加舒適安全,達到節能建筑的效果,進一步促進我國的建筑業發展。
參考文獻:
[1]李寧.民用住宅建筑設計中一些常見問題的分析[J].山西建筑,2013(13):19-21.
(一)深化法律援助規范化建設,力爭實現規范化達標率100%。
1、以《河北省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頒布為契機,積極與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溝通,全面解決機構經費和編制問題。
2、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制定符合我市實際情況的法律援助具體范圍,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使更多的困難群體都得到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
3、加強資金管理,加大協調、管理、監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保證辦案補貼按時發放,節約資源,提高資金使用率。
4、進一步延伸法律援助觸角,繼續在市、縣直有關部門建立法律援助聯絡處,爭取在5%的村設立法律援助接待點,制定法律援助聯絡處、工作站、接待點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暢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辦案數量和質量
5、繼續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以受援人是否滿意作為評價法援工作優劣的標準。
6、進一步培養工作人員遵章守紀的良好習慣,以優質的法律援助不斷向社會展示法援人廉潔自律、無私奉獻的良好精神風貌。
7、繼續深化法律援助規范化建設,加強法律援助管理和實施兩大職能,在管理上進一步加大力度,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專業及管理人員學習培訓制度,推廣周例會制度、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拓寬視野,開拓思路,爭取法律援助機構人員年內全部取得律師執業證或法律援助工作者證。
8、市、縣、區法律援助中心年承辦法律援助案件分別為120件、100件、70件;為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標準》,并在全市開展法律援助質量年活動,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9、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站、聯絡處管理力度,充分發揮其橋梁紐帶作用,使其提供的案件數達到市、縣中心年辦案總數的30%,區中心年辦案總數的10%。
10、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為農民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優質法律援助,努力探索工作經驗。整合法律援助資源,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社會團體和法律援助聯絡處、工作站的作用,調動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積極性,努力營造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圍。
11、建立法律援助激勵機制,注重培養法律援助專門人才,努力做到“拴心留人”。
(三)擴大宣傳,提高公民的法律援助知曉率
12、年內法律援助指導科有20篇文章被新聞媒體刊載,每月電臺有聲,完成2—3篇調研文章。市法律援助中心年內完成法律援助案例連載工作。市、縣、區法律援助中心年內確保分別有15篇、10篇、8篇信息見諸媒體,同時市、縣法律援助中心要有30篇案例、區法律援助中心15篇案例以及6篇稿件和1—2篇調研文章上報市局法律援助指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