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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會計處理政策的變化。
一是縱向比較。新準則擴大了生物資產的類別,新準則根據生物資產的用途將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舊辦法中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無公益性生物資產的分類。新準則在會計計量屬性上引入公允價值概念:新準則通常按照歷史成本計量,但有確鑿證據表明其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除外。舊辦法規定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應當按實際成本即歷史成本入賬,尚未引入公允價值概念。新增了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成本的確定方法:新準則規定天然林等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在企業有確鑿證據表明能夠擁有或者控制時,才能予以確認。新增了公益性生物資產的相關規定:新準則從環境保護這一國際共同關注的長遠目標出發,認為企業擁有或控制的公益性生物資產,雖然不能直接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但具有服務潛能,有助于企業從相關資產獲得經濟利益,應當確認為生物資產。并將其單獨分類核算,不計提折舊和減值準備。而舊辦法沒有對公益性生物資產單獨分類。折舊方法不同: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使用情況和所包含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合理確定其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蛇x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產量法等,在舊辦法的折舊方法基礎上增加了“產量法”,取消了“年限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加速折舊的方法。改變了消耗性生物資產一經計提不得轉回的規定:新準則考慮到消耗性生物資產和存貨的性質類似,規定消耗性生物資產計提的跌價準備在減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后,減記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計人當期損益。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公益性生物資產不允許計提減值準備。舊辦法規定消耗性生物資產計提的跌價準備和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均不得轉回。改變了生物資產后續支出的會計處理:新準則全面考慮了生物資產有關后續支出的種類和性質,特別規定林木類生物資產擇伐、問伐或撫育更新性質采伐之后進行的補植發生的后續支出,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林木類生物資產的成本,此外生物資產的后續支出應當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舊辦法中郁閉成林后的消耗性林術資產和公益林發生的管護費用應在發生當期計人營業費用。成本結轉方法不同:新準則規定對于消耗性、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在收獲或出售時,按照其賬面價值結轉成本。比舊辦法的結轉方法中增加了“蓄積量比例法”和“輪伐期年限法”;取消了“移動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會計科目的變化:新準則對于生物資產的會計科目設置盡量按一般性企業通用的會計科目為基礎,只有在一般企業會計科目不足以說明其特點時,才新設一級會計科目進行核算;舊辦法多在一級科目中直接體現出行業的特性。增加了在報表附注中的披露信息。新準則要求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生物資產的類別以及各類生物資產的實物數量和賬面價值;各類消耗性生物資產的累計跌價準備金額,以及各類消耗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準備金額;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的類別、取得方式和實物數量;作為負債擔保物的生物資產的賬面價值;與生物資產相關的風險情況與管理措施。披露與生物資產增減變動有關的信息,編制生物資產賬面價值變動表,反映生物資產本年增加數和減少數。
二是橫向比較。新準則在保持與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以下簡稱IASM1)趨同的大前提下又充分考慮了我國國情。不同之處為分類不同,新準則將生物資產劃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三大類;而IAS41將生物資產分為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消耗性生物資產,并按照成熟與否進一步劃分為成熟生物資產和未成熟生物資產。新準則在分類上多出一類公益性生物資產,主要是從重視環境保護上考慮,將以防護和環,境保護為主要目的的生物資產包括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等單獨歸類為公益性生物資產。計量模式不同:新準則規定,生物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有確鑿證據表明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生物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IAS41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明確規定除了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的情況以外,生物資產在初始確認和各個資產負債表日,均應按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計量,并將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的損益賬戶。在公允價值無法確定,其他估價方法不可靠以及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這一假設對初始確認無法成立的情況下,生物資產應按其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損失計量。減值與跌價準備的處理不同:新準則規定有確鑿證據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或市場需求變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可變現凈值或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按照可變現凈值或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生物資產跌價準備或減值準備,并計人當期損益。消耗性生物資產減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人當期損益。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公益性生物資產不計提減值準備。而IAS41以公允價值為依據確認利得或損失,包括在其發生期間的損益中;只有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時,才按其成本與損失的差額計提減值準備,而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可以轉回。披露內容不同。新準則規定在報表附注中披露有關生物資產的信息以及生物資產年初、年末增減變動方面的信息。而IAS41披露的內容比我國新準則更為廣泛,分為一般要求和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不能夠可靠計量時的補充披露要求。規定企業應披露當期內由于初始確認生物資產和農產品產生的利得和損失,以及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的變化產生的利得和損失的總額等。
第二,新準則在實際工作中的具體會計處理探析。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企業取得的消耗性生物資產,按其實際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外購的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實際成本,按其購買價格、運輸費、保險費及其他可直接歸屬于購買該資產的相關稅費確定。其中,其他可直接歸屬于購買該資產的相關稅費包括場地整理費、裝卸費、栽植費、專業人員服務費等。會計處理分錄為:借記“消耗性生物資產”,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栽培過程中的實際成本,按其在收獲前耗用的種子、肥料、農藥等材料費、人工費、其他直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指出確定。會計處理分錄為:借記“消耗性生物資產”,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后續計量”。因擇伐、間伐而補植林木類消耗性生物資產而發生的后續支出,應予以資本化,歸集人“消耗性生物資產”成本。林木類消耗性生物資產郁閉成林后發生的管護費用等后續支出,應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消耗性生物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企業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消耗性生物資產進行檢查,有確鑿證據表明: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可變現凈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按照可變現凈值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生物資產跌價準備,并確認為當期損失。會計處理分錄為:“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消耗性生物資產減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除的,可在已計提的跌價準備金額范圍內予以轉回,并沖減當期損益,會計處理分錄為:借記“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貸記“資產減值損失”;消耗性生物資產收獲與處置的會計處理消耗性生物資產在收獲或出售時,按照其賬面價值結轉成本。收獲為農產品時,會計處理分錄為:借記“庫存商品”,貸記“消耗性生物資產”,若已計提跌價準備,則為:借記“庫存商品”,借記“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貸記“消耗性生物資產”,出售消耗性生物資產時,會計處理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同時按賬面余額結轉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消耗性生物資產”。若已計提跌價準備,則為:借記“主營業務成本”、“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貸記“消耗性生物資產”。
【關鍵詞】 歷史成本;生產性生豬資產;消耗性生豬資產
2006年2月頒布的生物資產新準則指出,生物資產是指與農業生產相關的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與其它資產不同,具有特殊的自然增值的屬性。新準則同時將生物資產劃分為生產型生物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三大類,并主要從歷史成本計量的角度對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后續計量以及收獲與處置等方面做出了規范。新準則對于林木類生物資產和畜牧類生物資產各自的核算方式有比較明確的區分,但對于畜牧類生物資產內部各畜種之間存在的差異性及相應的核算并沒有明確的說明。在目前生豬產業已成為我國畜牧業第一大產業的背景下,筆者認為有必要單獨對畜牧業中生豬資產的核算做進一步的探討。
一、生豬資產的特點及分類
豬是一種雜食動物,可以為人類提供多種產品,豬肉在我國肉類產品中占有重要地位。豬有大約5―10年的利用年限,且繁殖率高。豬能廣泛利用動植物、礦物性飼料,而且飼料轉化率高。根據生長發育不同階段和利用特性,豬群可以 劃分為哺育仔豬、保育仔豬、育成豬、育肥豬、后備豬、成年公豬和成年母豬。 依據IAS41和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可以把生豬資產劃分為消耗性生豬資產和生產性生豬資產兩類。生豬的生長過程及其資產價值類型如圖1所示。企業持有育肥豬的目的是在其成熟后將其出售,而持有種豬的目的是繁殖仔豬。生豬資產既與企業的存貨、固定資產等一般資產不同,也與奶牛等其他畜牧資產存在差異,具有特殊的自然增值屬性,因此導致其在會計確認、計量等方面存在著特殊性。
二、生豬資產的初始計量及賬務處理
企業準則規定,生物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即以取得生物資產并使之達到預定使用用途而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生物資產的成本。對于不同來源取得的生物資產,其初始成本構成也不盡相同。
(一)外購生豬資產
無論是生產性生豬資產還是消耗性生豬資產,外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保險費以及可以歸屬于購買該資產的其他支出。企業外購的生豬資產,按應計入生豬資產的成本金額,借記“消耗性生豬資產――豬苗”或“生產性生豬資產――種豬”,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自行繁殖的生豬資產
1.消耗性生豬資產
對于進行出售的保育仔豬、自行繁殖的育肥豬、將被飼養成育肥豬的仔豬和不符合種豬特征的后備豬, 其成本包括售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退役的種豬,其成本就是退役時種豬的賬面凈值。
2.生產性生豬資產
符合種豬特征的后備豬,其成本為將后備豬飼養為種豬所消耗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成年公豬和成年母豬,其成本為后備豬在轉入成年豬的凈值加上成年種豬繼續投入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種豬在成熟之前發生的必要支出在“生產性生物資產――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種豬)”科目核算歸集,當種豬成熟而達到可以繁殖仔豬的目的時,按其賬面余額,借記“生產性生物資產――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成年母豬)”,貸記“生產性生物資產――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種豬)”科目,未成熟生產性生豬資產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三、生豬資產的后續計量及賬務處理
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是區分生產性生豬資產成熟和未成熟的分界點,同時也是判斷其相關費用停止資本化的時點,是區分其是否具有生產能力,從而計提折舊的分界點。
(一)生豬資產后續支出
1.消耗性生豬資產
對于保育仔豬、自行繁殖的育肥豬、將被飼養成育肥豬的仔豬和不符合種豬特征的后備豬,企業持有的目的是成熟后將其出售,因此在達到預定使用目的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后續支出應當予以資本化,直接計入生豬資產的賬面價值;對于退役的種豬,相關后續支出應當進行費用化處理,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生產性生豬資產
符合種豬特征的后備豬,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繁殖產仔,因此在該種豬成熟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后續支出應當予以資本化,直接計入生豬資產的賬面價值;對于公母豬開始雜交產仔、哺乳、再懷孕、產仔、哺乳,不斷地循環的這個生物轉化過程,相當于資產形成后的使用過程,發生的后續支出應當予以費用化處理。
(二)生豬資產折舊的計提
生豬資產的折舊計提應該充分考慮到生豬資產價值變動規律,并結合生豬資產的生物轉化特點來確定。對于作為消耗性生豬資產核算的育肥豬,由于企業持有的目的是將其出售,在其達到預定使用目的前賬面價值是不斷增加的,因此不需要對該類生豬資產計提折舊;對于作為生產性生豬資產核算的種豬,其在達到成熟狀態前同樣不需要計提折舊,故只需對成年母豬計提折舊。對成年母豬計提折舊可以采用按產仔窩數計提,一般成年母豬的利用年限為4―6年,從第三胎起,生殖能力最強,第八胎以后,產仔能力開始下降,因此每一年的折舊額并不完全一致,企業可以有選擇性的使用加速折舊法或者年限平均法。對生豬資產計提折舊時,借記“農業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科目。
(三)生豬資產減值的處理
企業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消耗性生豬資產和生產性生豬資產進行檢查,有確鑿證據表明上述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生豬資產減值準備。消耗性生豬資產的可變現凈值或生產性生豬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成本或賬面價值時,企業應當按照可變現凈值或可收回金額低于成本或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生豬資產減值準備,借記“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消耗性生物資產”或“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生產性生豬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四、生豬資產的收獲與處置
從消耗性生豬資產上收獲豬肉時,生豬資產自身完全轉化為農產品而不復存在,企業應當將收獲時點消耗性生豬資產的賬面價值結轉為豬肉農產品的成本。借記“農產品――豬肉” 科目,貸記“消耗性生物資產――肉豬”;從生產性生豬資產上收獲豬仔農產品后,生豬資產的母體依然存在,在成豬產仔過程中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等相關支出直接計入相關成本核算對象。借記“生產成本――農業生產成本(仔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生豬資產出售時,企業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應按其賬面余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生產性生物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等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或折舊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或累計折舊。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一、生物資產分類及會計核算
(一)生物資產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和《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中生物資產均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兩種,我國“生物資產準則”則將其劃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三種。消耗性生物資產是企業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將來收獲為農產品的生物資產,通常一次性消耗并終止其服務能力或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能力,類似于流動資產中的存貨,在資產負債表中也是并入“存貨”項目反映;生產性生物資產是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與固定資產一樣都屬于勞動手段,但在資產負債表上須單獨列報;公益性生物資產主要是以防護、保護環境為主要目的,如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提供的一般企業資產負債表格式中,并沒有“公益性生物資產”項目,對于有公益性生物資產的企業,應增設“公益性生物資產”項目,列在“生產性生物資產”項目之后。
需要注意的是:1、生物資產分類主要是根據其用途及價值轉移方式確定的,但有些生物資產開始并不能確定其未來用途,對此,“生物資產準則”與《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均規定,此時先將其作為消耗性生物資產核算和管理,待用途確定后再作轉換處理。2、即使開始能夠確定用途并按用途進行了分類,如果以后用途改變則仍應根據實際情況作轉換處理:如果是消耗性生物資產與生產性生物資產之間互相轉換,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跌價或減值準備;如果是消耗性生物資產或生產性生物資產轉換為公益性生物資產,根據2007年2月份“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應當考慮消耗性生物資產或生產性生物資產是否發生減值,如發生減值應首先計提跌價或減值準備,并以計提跌價或減值準備后的賬面價值作為公益性生物資產的入賬價值;如果是公益性生物資產轉化為消耗性生物資產或生產性生物資產,因公益性生物資產不計提減值準備,因此應按其賬面余額作為轉化后有關生物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
對于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生物資產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及《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均不一致?!皣H會計準則”中,除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在初始確認和各資產負債表日,生物資產均應以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將發生的費用計量;《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對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只規定了實際成本一種方法;“生物資產準則”在保留成本計量模式的同時,謹慎地引入了公允價值模式,但對公允價值的應用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即“有確鑿證據表明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當然由于若干客觀因素的制約,現階段我國企業生物資產的計量主要還是采用歷史成本計量模式。實務中對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外購的各類生物資產。其成本與外購其他資產的成本計量原則基本相同,即包括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保險費以及可直接歸屬于所購資產的其他支出,如果以一筆款項一次性購入多項生物資產,購買過程中發生的除價款外的可直接歸屬于所購資產的支出,應按各項生物資產的價款比例進行分配,分別確定所購各項生物資產的成本。
2.自行繁殖、營造的生物資產,其計量原則與自制其他資產也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由于生物資產具有“生命”,在其成長過程中需要不斷地發生培植或飼養等費用,而其他資產一般不會發生這些支出。
對于自行繁殖、營造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根據其成熟與否,“生物資產準則”對其會計處理分別作了不同規定,《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中也有此規定,兩者處理原則基本相同,只是在具體處理細節上存在一些區別。
例:某林業企業2X07年自行營造一塊經濟林,營造過程中發生種苗、農藥等費用20萬元,人員費用30萬元,用于營造該經濟林的機械折舊費10萬元。該經濟林于2X10年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各項后續支出150萬元,2X09年由于遭受病蟲害,計提減值準備15萬元。根據“生物資產準則”,應作如下會計處理(單位:萬元):
(1)設置“生產性生物資產——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核算自行營造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在成熟前發生的實際成本
借:生產性生物資產——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60
貸:原材料20
應付職工薪酬30
累計折舊10
借:生產性生物資產——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150
貸:銀行存款等150
(2)設置“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因遭受病蟲害發生的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生產性生物資產15
貸: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15
(3)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時,按其賬面價值結轉到“生產性生物資產——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
借:生產性生物資產——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195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15
貸:生產性生物資產——未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210
而根據《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應先通過“生物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自行營造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在成熟前發生的實際成本;因遭受病蟲害發生的減值,通過“生物性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核算,并計入“營業外支出”;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其賬面價值結轉到“生產性生物資產”。
3.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這類資產企業一般并未進行相關投入,往往是通過政府補助的方式取得,其價值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確認,即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1元計量。
4.農產品核算的特殊性,由于農產品與生物資產密不可分,兩者有著緊密附著性。隨著時間的推移,兩者附著程度不同,會計核算也不同:農產品成長階段應作為生物資產的附著物,不作會計處理;農產品成熟階段進行收獲時,應獨立于其附著物生物資產,作為產成品按照“生物資產準則”中“收獲與處置”的要求進行核算;農產品收獲以后進行的加工、銷售等環節,其會計處理不再適用“生物資產準則”,而應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要求進行核算。
(三)生物資產的后續計量
生物資產的后續計量主要包括對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折舊和對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跌價準備或減值準備。
1.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的計提。生物資產中只有生產性生物資產需要計提折舊。消耗性生物資產處理類似于存貨,而公益性生物資產的價值在于為企業帶來未來的服務潛能,這種服務潛能不但不應該弱化,反而應通過企業的不斷投入和維護得到加強,其賬面價值不應有所降低,因此公益性生物資產不能計提折舊;生產性生物資產類似于固定資產,其價值應以折舊的形式在其預期使用期間內逐漸分期得到補償。但也不是所有生產性生物資產都要計提折舊,對于未達到成熟狀態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尚不能夠保持連續穩定地生產產品、提供勞務或用于出租,因此只有達到成熟狀態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才需要在其預計使用壽命內對其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與固定資產不同的是,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受自然條件的影響比較明顯,因此在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折舊方法時,更應該考慮自然條件、生產方式的影響,以合理確定預計使用年限、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除了平均年限法,生產性生物資產可能會比固定資產更多地采用工作量法和產量法這兩種折舊方法。
2.生物資產跌價或減值準備的計提。在有確鑿證據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或市場需求變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可變現凈值或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企業應當按照可變現凈值或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跌價準備或減值準備。這里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生物資產準則”對不同類別生物資產的跌價或減值處理都不同:①消耗性生物資產屬流動資產,故“生物資產準則”對消耗性生物資產計提跌價準備的處理類似于存貨跌價準備的處理,并規定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可變現凈值應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相關原則確定,且與存貨跌價準備一樣,當影響其減值的因素消失時,減記的金額應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金額計入當期損益;②生產性生物資產屬于長期資產,故“生物資產準則”對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處理類似于固定資產等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處理,并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相關原則確定,但考慮到作為有生命的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的生長周期遠遠大于一般資產,且其具有自我生長性,暫時的減值很可能會通過以后的自我生長而得以恢復,因此根據“重要性”原則對其減值的判斷作了簡化處理;③公益性生物資產,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其服務潛能不應有所弱化,而只應得到加強,所以公益性生物資產不能計提減值準備。
(2)“生物資產準則”對生物資產跌價或減值的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及《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都不同?!皣H會計準則”對生物資產一般情況下都按公允價值計量,因此不計提減值準備,各資產負債表日生物資產均應按其公允價值減去預計至銷售時將發生的費用后的余額計量,各期由于余額變動而產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規定對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物性在建工程和成熟性生物資產計提跌價或減值準備,與“生物資產準則”不同的是,消耗性生物資產計提的跌價準備也不得轉回。
(3)“生物資產準則”對生物資產跌價或減值準備的處理都是建立在生物資產以成本模式計量的基礎之上。如果生物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各資產負債表日應以其公允價值減去估計銷售時所發生的費用調整賬面價值,各期調整后的金額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這種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基本相同。
二、生物資產的所得稅處理
以前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均未規定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新企業所得稅法首次對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進行了明確。新稅法對生物資產的概念、種類、計稅基礎的確定基本借鑒會計準則的規定。會計上生物資產與其他資產的一個重要區別,便是不同的生物資產具有不同的流動性,如作為勞動對象的消耗性生物資產具有流動資產性質,而作為勞動手段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則具有長期資產的性質。新稅法也據此對不同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分別作了規定。對于生產性生物資產,根據新稅法實施條例應按直線法計提折舊。而“生物資產準則”規定的折舊方法除了平均年限法,還包括工作量法和產量法,這三種方法都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分別采用的,并不屬加速折舊方法。因此稅法應予認同?!秶叶悇湛偩株P于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452號)曾明確,工作量法與年限平均法同屬直線法,產量法實際也應屬于直線法。新稅法實施條例同時要求企業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預計凈殘值,并根據資產的不同分別明確其最低折舊年限: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10年;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3年。消耗類生物資產在會計上作為存貨處理,稅法上也應適用存貨的處理規定,所以新稅法對其稅務處理未作特別規定。公益性生物資產按照準則不計提折舊,稅法對此也未作規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生物資產根據“生物資產準則”可以計提跌價或減值準備,而新稅法規定,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不得扣除。因此在會計上對生物資產計提和恢復跌價或減值準備時,要注意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并作相應的納稅調整。
三、與生物資產相關的稅收優惠
一、生物資產的確認條件
生物資產的確認應當包括初始確認和再確認,初始確認主要是生物資源在何時以資產的形式進入會計信息系統并予以報告。依據資產確認理論,結合生物資產的具體特點,確認生物資產應具備的條件包括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以及可靠性。國際會計準則規定了確認生物資產應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企業因過去交易的結果而控制該資產;與該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或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我國《生物資產》準則規定,生物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才能予以確認:企業因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而擁有或者控制該生物資產;與該生物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或服務潛能很可能流入企業;該生物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在具體確認時,還需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明確生物資源的所有權歸屬是由企業所擁有或者能夠被企業控制。自然界有許多生物資源并沒有明確的所有權歸屬,因而企業未擁有所有權或無法控制的生物資源不應當確認為資產。農業活動中可以通過一定的證據來表明所有權歸屬,如牲畜的法定所有權、牲畜購買、出生、斷奶時的標志牌或戳印等。(2)明確生物資源將會給企業帶來預期經濟利益,這是資產的最基本的性質或特征。資產中所包含的未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地增加流入企業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潛力,這種潛力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單獨產生凈現金流入,而某些情況下則需與其他資產結合起來才可能在未來直接或間接地產生凈現金流入。按照資產這一基本特征判斷,不具備可望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流人的生物資源,則不能確認為企業的生物資產。生物資產的未來經濟利益可以通過測定一些重要的物理特征加以估算。(3)生物資產的形成應當是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所形成,而不是未來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生物資產。只有過去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才能增加或減少企業的生物資產,不能依據談判中的交易或計劃中的經濟業務來確認生物資產。(4)生物資產的成本或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目前大多數生物資產可以計量,較為特殊的是森林資產,特別是天然林從未計價,也無成本資料,如果能夠很好地確定其公允價值,那么該類資產符合可計量性特征,可以確認為生物資產。
二、生物性資產的特殊性
生物性資產的特殊性包括以下六個方面。(1)生產過程不能人為控制。如林木資產生產過程雖然可以人工施加影響,但主要的生長過程卻需要自然力。動物類生物資產的生產本身受動物生理的影響,也不能完全人為控制。(2)資產易滅失。如養殖業生物資產本身具備活動能力,管理方面略有差失,就會造成資產逸失。(3)生產周期長。如林木資產從育林到成材周期會有好多年,而生產性大牲畜的養育也需要好幾年才能具備生產能力。(4)生產經營風險大。如養殖企業重要生產性生物資產的疫病、死亡等對生產影響極大。(5)生產受自然和環境因素影響較大。(6)在整個生產周期中,投入和產出不均衡(特別是林業和大牲畜養殖)。由于生物資產的上述特性,致使生物資產的核算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三、生物資產會計核算的特殊性
生物資產的核算與其他資產有很大不同。首先,核算辦法要求在《企業會計制度》基礎上增設一些會計科目。其中一級科目包括“生產性生物資產”、“消耗性生物資產”、“公益林”、“農業生產成本”、“農產品”、“幼畜及育肥畜”、“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生物資產“存貨跌價準備”、“生物性在建工程”、“農業生產成本”等(未全部列舉),還有幾個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科目。二級科目包括:“幼畜及育肥畜跌價準備”、“其他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農產品跌價準備”以及幾個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二級科目。同時規定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特點增設二級科目。其實生產性生物資產相當于工業企業的生產性固定資產,而消耗性生物資產則相當于存貨。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在達到預定使用狀態之前,是在生物性“在建工程”中核算,生產性生物資產的產品為農產品。對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核算也同其他企業的固定資產一樣計提折舊。
其次,生物資產入賬成本核算辦法對生物性資產的入賬成本做了具體的規定。(1)外購的生物資產,按購買價格、運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直接歸屬于購買生物資產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2)自行營造的具有生產性特點的林木,如橡膠樹、果樹、桑樹、茶樹和母樹林等,按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營造林木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實際成本。自行營造的具有消耗性特點的林木,按郁閉成林前營造林木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實際成本。(3)自繁的幼畜轉為產畜或役畜,按成齡時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產畜或役畜淘汰轉為育肥畜,按淘汰時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4)以其他方式獲得的生物資產,如盤盈、接受捐贈、接受投資、非貨幣易、債務重組等,分別按《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企業會計準則――存貨》有關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規定,確定實際成本。相關成本費用核算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后發生的管護費用,應在發生當期計人農業生產成本。郁閉成林后的消耗性林木資產和公益林發生的管護費用,應在發生當期計人營業費用。
再次,生物性資產的減值和跌價準備。另外,核算辦法對農業企業生物資產的減值準備和跌價準備的計提做了詳細規定,其特殊支出在于企業所擁有的公益林不計提跌價準備。消耗性生物資產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或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通常情況下,在未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時,消耗性生物資產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或消耗性林木資產跌價準備,按成本計量。
最后,農產品核算農產品是不同于上述生產性和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核算辦法規定:從生物資產收獲的農產品,按其生物轉化過程中應當計人的各種耗費和已確定的成本計算方法計算確定的實際成本入賬。家庭農場、家庭林場、家庭牧場、家庭漁場等(以下簡稱家庭農場)上交的農產品驗收入庫時,按結算價格入賬。企業應增設“農產品”科目,核算企業從事農業活動所收獲的農產品和家庭農場上交的農產品的實際成本,包括種植業產品、畜牧養殖業產品、水產品和林產品。核算辦法的“補充會計科目和說明”部分對核算辦法相對于《企業會計制度》的新增科目和特殊之處做出具體的規范。
四、生物資產的信息披露
《生物資產》準則要求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生物資產有關的下列信息:生物資產的類別以及各類生物資產的實物數量和賬面價值;各類消耗性生物資產的跌價準備累計金額,以及各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累計折舊和減值準備累計金額;天然起源生物資產的類別、取得方式和實物數量;用于擔保的生物資產的賬面價值;與生物資產相關的風險情況與管理措施。同時要求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生物資產增減變動有關的下列信息:因購買而增加的生物資產;因自行培育而增加的生物資產;因出售而減少的生物資產;因盤虧或死亡、毀損而減少的生物資產;計提的折舊及計提的跌價準備或減值準備;其他變動。生物資產是農業生產企業的主要資產,生物資產信息的披露有助于投資者(債權人以及管理當局等信息需求者做出正確的決策,因而在財務報告中應當盡可能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全面、有用的生物資產信息。根據我國目前情況,生物資產信息通過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注的形式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分別加以披露,包括生物資產實物信息披露和價值信息披露。
對于養殖行業的會計核算來說,因為是活物,核算相對較為特殊,尤其對于豬的轉群、出售豬、淘汰豬為主的養豬場來說,會計核算更具有本身的特點。我結合XX養豬場的會計工作,就豬的養殖所涉及的經濟業務的核算流程進行了歸納和總結。
一、外購種豬或種幼豬的核算
外購種豬大體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外購種母豬:以購價加上購入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入生產性生物資產;另一種為外購種幼豬,經過本豬場的飼養、培育后進入繁殖期,可以先在生產成本中核算,待達到規定的要求后轉入生產性生物資產。上述業務所涉及的會計分錄:
第一種,直接外購種母豬:借:生產性生物資產-種母豬;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第二種,外購需要先進行養殖的種幼豬:借:生產成本-種幼豬;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在進入繁殖期之前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如飼料、獸藥等計入成本:借:生產成本-種幼豬;貸:原材料等科目。
等上述種幼豬達到繁殖期后,結轉入生產性生物資產:借:生產性生物資產-種幼豬;貸:生產成本-種幼豬。
二、幼豬和育肥豬飼養的核算
包括直接使用的人工、直接消耗的飼料和直接消耗的藥品等業務的核算。屬于養豬共用的水、電等人工費用以及其他共同開支,應借記“養豬業生產成本――共同費用”科目核算。
(1)養幼豬和育肥豬群直接使用的人工(按工資表分配數額計算)。會計分錄如下:借:養豬業生產成本-幼豬群/育肥豬群;貸:應付職工薪酬。
(2)養幼豬和育肥豬群直接消耗的飼料、藥品等,會計分錄如下:借:養豬業生產成本-幼豬群/育肥豬群;貸:原材料-××飼料/藥品。
對于不能直接劃分的消耗費用,先計入制造費用,以待分攤。分計分錄為借:制造費用 貸: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相關科目。對于購進飼料、獸藥、低值易耗品等直接按會計科目核算,借:原材料-飼料/藥品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日常生豬轉群的核算
指豬群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包括“仔豬群”成本的結轉、“仔豬群”轉為“幼豬群”、“幼豬群”轉為“育肥豬群”、“育肥豬群”轉為“種豬群”、淘汰的“種豬群”轉為“育肥豬群”的核算。
(1)“仔豬群”轉為幼豬群,先結轉“仔豬群”的全部成本,包括“仔豬群”轉前發生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會計分錄如下:借:消耗性生物資產-幼豬群;貸:養豬業生產成本-仔豬群。
(2)“幼豬群”轉為“育肥豬群”(按“幼豬群”的賬面價值結轉)。會計分錄如下:借:消耗性生物資產-育肥豬群;貸:消耗性生物資產-幼豬群。
(3)“育肥豬群”轉為種豬群按“育肥豬群”的賬面價值結轉(包括購買時的全部購買價值和結轉的飼養過程的全部成本)。會計分錄如下:借:生產性生物資產-種豬群;貸:消耗性生物資產-育肥豬群。
(4)淘汰的種豬群轉為育肥豬(按淘汰的基本豬群的賬面價值結轉)。會計分錄如下:借:消耗性生物資產-育肥豬群;貸:生產性生物資產-種豬群。
四、出售仔豬、幼豬、育肥豬的核算
等到各種豬群達到一定的月齡要出欄銷售時,將上述生產成本轉入在產品,同時做銷售收入的業務,并結轉銷售成本。出售幾頭生豬就結轉幾頭進入產成品,暫時不出售的那些仍然在生成成本科目核算。
借:產成品-仔豬/幼豬/育肥豬;貸:生產成本-仔豬/幼豬/育肥豬;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貸:主營業務收入;借:主營業務成本;貸:產成品-仔豬/幼豬/育肥豬。
五、種豬淘汰或出售的核算
種豬到了一定年限就需要淘汰進行更新,或者中途出售,此時按照正常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清理的程序來核算。
(1)有幾頭淘汰,就結轉幾頭的折舊,會計分錄如下:借:累計折舊,借:生產性生物資產清理;貸:生產性生物-種豬。
(2)對于出售、淘汰取得的有關收入,會計分錄如下:借: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生產性生物資產清理。
(3)對于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會計分錄如下:借:生產性生物產清理;貸: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