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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運作商業化國外科技中介機構分為非營利科技中介機構與營利科技中介機構兩類,雖然在經營主體上有政府、公共、私人之別,但營利科技中介機構因其自身的靈活性與機動性,成為市場經濟下科技中介機構的發展主體。作為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公司,營利性科技中介機構往往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準確把握自身定位與發展方向,以專業化服務吸引客戶。例如美國SRI咨詢公司將其業務重點集中在石化產品的市場供求分析預測、價格預測、成本分析、新技術的經濟水平情況分析等方面,并通過定期出版有關市場、成本、技術等方面的客戶報告,來滿足各石化企業的需要,保持和拉緊與企業的關系。在動蕩多變的石油技術市場環境中,國外各大石油公司強調科技創新活動的實用性,強調占有市場和獲得商業效益是檢驗技術創新成功與否的最終標準,因此,他們特別需要像SRI咨詢公司這樣的專業化服務。
2.從業人員素質高國外科技中介機構從業人員都是具有很高的技術、商業、法律知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性人才;高水平的專業人才往往是科技中介機構成功的關鍵要素。國外科技中介機構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多方面培訓,并通過與高校、研究院所、企業集團建立合作關系,與世界技術研究中心建立密切聯系的方式,吸納營養,提高自身水平,或實現優勢互補、強強聯合,為科技創新活動提供高效服務。石油工業未來的技術創新活動將越來越依賴于跨領域、跨學科、跨行業的合作。在當前各大石油公司廣泛采用合作研究、聯合攻關的方式開展科技攻關的新形勢下,擁有跨學科、高素質從業人員且與產學研合作密切的科技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地進行技術的搜尋、評估和傳播,為石油企業科技創新活動注入新的活力。比如,莫比爾技術公司(MTC)就是這樣的一種機構,它主要通過與用戶、大學甚至同業競爭者之間的合作研究與聯盟的方式,為公司的勘探開發及油氣加工、產品開發搜尋技術支持。
3.服務內容和方式不斷創新為了滿足不斷變化的市場需求,國外科技中介機構近年來在服務內容和方式上不斷創新。以技術推廣服務為例,以往主要針對創新活動下游,僅是將高校與科研機構的創新成果商業化,很少參與技術創新活動。但近年來,除了深化與發展技術推廣下游服務的內容之外,科技中介機構還向創新活動的中上游轉移,甚至在研究開發階段,就與高校和研究機構建立合作關系[9]。科技型風險投資公司也是近年來發展的一種新的服務形式,其服務對象是一般高新型、科技型企業或者具有轉化潛力的科技成果擁有者,科技型風險投資公司通過對其的培育,特別是在資金方面的服務,創造出可以轉化的科技成果,從而獲得投資回報。對石油企業而言,風險技術投資公司能夠利用外部科技資源,實現公司技術的跨越式發展。雪佛龍公司在1999年成立了雪佛龍科技風險投資公司(CTV),面向社會上的初創企業,投資石油天然氣、新興及替代能源、先進材料等領域,以識別、開發新出現的技術并使之商業化。
二、國內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發展現狀
1.三大石油公司成為主要推動力量石油產業科技創新活動面臨較大的技術風險、市場風險和資金風險,我國石油產業科技成果大都是石油企業內部投資,由內部科研單位完成研發甚至成果轉化的。目前,我國石油領域科技中介機構主要由三大石油集團公司投資建立的,如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咨詢中心、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科技評估機構——賽蘭德科技評估中心等。其中咨詢中心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直屬單位,賽蘭德科技評估中心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批準成立。這些石油領域科技中介機構都在多年來的發展中圍繞本企業的發展戰略、科技進步、生產經營做了不少服務工作,積累了一定經驗,取得了顯著成果。
2.業務范圍不斷拓展我國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主要包括一些經濟技術研究機構(原來的科技情報研究機構)、科技咨詢機構、評估機構等,是改革開放以后,主要是20世紀90年代以后才逐漸發展起來,這些咨詢機構、評估機構最初也只是為本部門、本企業提供服務。經過多年的實踐中,我國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逐漸成熟,各類科技中介機構提供的業務也越來越廣泛。例如,大港油田的經濟技術咨詢中心,1992年成立初期只能在石油天然氣專業內開展規劃咨詢、評估咨詢、投產后咨詢3項業務,經過30多年的發展,其資質范圍擴展為在石油天然氣和石油化工兩大專業,可開展科研項目建議、評估咨詢、招投標咨詢等6項業務。誕生于克拉瑪依油田的石油管理局工程咨詢中心在石油管理局和油田公司的支持下,在發展中由單一咨詢業務擴展為工程咨詢、安全評價、規劃咨詢和油氣咨詢四大業務板塊,其中工程咨詢和安全評價更是擁有國家甲級資質。
3.服務水平逐漸提高目前,我國石油領域科技中介機構的發展已初具規模,各類科技中介機構積極從實踐中總結經驗、探索規律,服務水平得到了提升。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咨詢中心為例,該咨詢公司匯集了一批包括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教授、技術專家等在內的石油行業德高望重的優秀科技人才,自1993年成立發展至今圍繞中國石油天然氣工業發展戰略和油氣勘探開發目標、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根據科學第一的原則進行了決策咨詢、專題研究、可行性論證等,十余年來先后完成了上百項成果。咨詢中心在發展過程中還根據油氣勘探、油田開發、煉油化工、工程經濟等不同專業建立了相應的專業咨詢部門及機構,組織了專家委員會,定期舉行專題研討,在管理和服務等方面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學具體的辦法和程序,服務水平在國內堪稱一流。
三、提升我國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發展水平的對策
1.制定相關政策法規,引導市場化和規范化運行科技中介機構是一種專業性的科技服務機構,應該以獨立的法人身份參與市場競爭。我國多數科技中介機構依托于相關行政部門,對政府依賴性強,缺乏明確的市場定位。目前,我國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多由三大石油公司投資建立,隸屬關系極強,由于種種原因不僅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業務壟斷,阻礙了民間獨立石油領域科技中介機構的發展,而且這些機構執業的公正性、透明性、客觀性也往往受到質疑。因此,在我國尚處于經濟與社會轉型期的客觀條件下,亟需依靠相關法律法規來規范中介服務市場秩序,為我國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制度環境基礎。一方面通過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和規范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明確其法律地位、權利義務,使其成為政企分開、產權清晰、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另一方面,還要通過公正平等的政策,為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的發展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鼓勵民間獨立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的培育和發展。
2.吸收培養專業化人才,開展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質相對于一般的科技中介機構而言,石油產業因其自身技術復雜性、專業性等特點,對石油領域科技中介機構的服務能力及人員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雖然一批主要的石油領域科技中介機構,注重保持其人才隊伍的質量,以中國石油集團石油科技評估中心為例,該中心7名年輕骨干均具有研究生學歷,其中2人具有職業資產評估師、會計師、審計師資格,并有10年以上的業務經歷。中心的資深專家則皆有教授級職稱,在專業研究、科技管理等方面有較高的水平和經驗。然而有相當數量的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依然存在著人才結構不合理、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等問題,不重視從業人員的培訓發展。我國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應該通過充分利用石油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群體資源,培養、吸納優秀的專業人才;加強與國外知名石油產業科技中介機構的人才交流與合作;開展專業化、系統化的職業培訓,定期或不定期為從業人員傳授新的知識理念,為石油領域科技中介機構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汽車尾氣的排放污染已成為我國大中城市的重要污染源而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減少尾氣排放污染也已成為治理城市大氣污染的主要手段之一。19四年4月,由科技部等部門新組建的國家清潔汽車協調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正式啟動了“空氣凈化工程一清潔汽車行動”,力爭在3—5年內使主要城市的空氣質量有明顯改善。“空氣凈化工程”首先將在占汽車總運行里程約40%—50%的公共汽車和出租汽車行業內大力推廣清潔燃料如液化石油氣(LPG)等代用燃料汽車。深圳市在清潔燃料(LPG)汽車方面的推廣工作起步較早,但目前的發展進度卻落后于廣州、上海、北京等城市,燃氣汽車加氣站的建設緩慢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在城市里進行加氣站建設要受到城市總體規劃、安全間距以及加氣是否方便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尤其是在已建成的市區內可用來新建一個燃氣加氣站的空地很少。因此改造一些有條件的加油站使之兼備加油、加氣功能,不失為解決目前深圳市燃氣汽車加氣能力不足的有效途徑。我們對深圳市十幾座加油站進行了改擴建設計,在設計過程中我們著重對以下幾個問題進行了探討。
2加氣站設計規范或標準的比較
由于涉及LPG加氣站建設的國家級行業標準尚未頒布實施,目前有一些行業標準及某些省市制定了地方標準用以指導工作實踐,對此我們進行了比較(見表1,2)。
表1列舉了目前相關的一些設計規范,表2僅就加氣站內一些設施的安全間距進行了比較,由表2可看出,國家行業標準送審稿、DB44/99—1999和SY0093—98列舉的安全間距比較全面,GB50028—93因并非針對燃氣加氣站而制定的,故對加氣站的約束不及前面三個規范具有操作性;SZJG2—1998在安全間距方面比較保守,實施起來有一定難度。因此,我們重點以表1所列2、3為參考規范,以DB44/99--1999為設計依據規范。
3加氣站的選址與平面布置
油氣加注站的選址首先應滿足城市總體規劃和單項規劃的要求。在統一規劃的指導下具體實施,并非任何一個加油站都可改建為油氣站。事實上,已建加油站由于隸屬關系、地理環境等因素使得改造的條件參差不齊,加之當初的設計未考慮擴展LPG加氣功能、使改建的總平面布置不十分理想,一些站僅能增加一個LPG儲罐而另一些站則不得不借用加油站紅線以外的空地如城市綠地等,在我們對深圳油公司皇崗加油站進行的改擴加建設計中就借用了相臨的福田公園的一塊面積約為300平方米的綠地,用來設置液化石油氣地下儲罐及卸車裝置。在總平面布置上應盡量將油、氣儲罐分區布置,便于運輸車輛的分流,方便操作與安全管理。由于采用的是埋地式閥井,罐區的管線、閥門等設在閥井內及埋在地下。建成后既不會對綠地有大的影響,又解決了原有油站因面積小而無法改建為雙燃料加注站的矛盾僅(見圖1)。
4加氣站的工藝流程特點
使用壓縮機還是泵卸車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簡化流程,減少占地,成為油站改建設計的主要矛盾。如何合理地簡化流程是改建加氣站的關鍵。已有的加氣站設計規范要求采用壓縮機來卸車,但我們認為在進行加油站改造時如采用壓縮機卸車,壓縮機安裝位置與儲罐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這對于一些面積較小的加油站來說幾乎沒有地方來安排。因此可考慮采用大流量的烴泵安裝在罐區附近用以卸車。當需對卸車泵檢修時可利用槽車與儲罐的自然高差卸車。對于有條件的站則可采用壓縮機來卸車。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上海市在運作的六個加氣站內均未安裝卸車泵或壓縮機,而是采用了在上海煤制氣集團的運輸槽車上安裝車載卸車泵,由該集團專用槽車統一給各加氣站送氣。該方案進一步簡化了站內的流程,減少了占地及泄漏點,使加氣站的安全性得到進一步提高,還節約了一大筆投資,在運行中加強管理可充份保證安全供氣,是值得提倡和借鑒的。
將儲罐人孔及閥門安裝在地下閥室的形式其感觀效果要比露出地面的做法更容易被加氣站的經營和使用單位所接受。因為加油(氣)站的直觀形象會影響其市場競爭能力。針對我們設計的加油站實際情況,我們采用了地下閥井工藝管線流程,將加氣潛液泵以及匯集到儲罐的閥門和部分管道安裝在地下式閥井及管溝內,并設置可燃氣體泄漏報警探頭,報警濃度為石油氣爆炸濃度下限的20%;井面及罐池蓋板上嚴禁行車;儲罐液位計設高低液位報警并與緊急切斷閥聯動;閥井要求做防水及陰極保護的電絕緣處理;平時采用自然風驅動的渦輪風機通風,加強井內氣體的對流,減小石油氣聚集的可能性以確保閥井的安全。
油氣加注站是對社會服務的場所,客流量較大,人員復雜。因此,事故狀態下的緊急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儲罐區與加氣島應共設一套緊急切斷系統,并要求氣動控制卸壓點的設置方便操作。無論站內哪個部位出現問題,都能在最短時間內切斷氣源,將事故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5加氣站設備的選用與制造
目前,除烴泵、壓縮機和儲罐國產化率較高外,加氣機及加氣泵和一些重要的管件閥門的使用還是以進口產品為多。考慮到加氣站安全的重要性,作者建議對重要部位應選擇優質的國內產品或進口產品為宜。
5.1加氣泵和加氣機
對于新建的埋地儲罐我們主張采用潛液式加氣泵。加氣泵主機及控制部件目前還是以采用進口設備為宜,加氣泵套筒可在國內知名壓力容器生產廠家生產,加氣機可選用自動化程度較高具有防爆照明裝置的進口產品并安裝在已有或新建加油島內。加氣機內必須安裝防接切斷保護裝置。
5.2儲罐
加氣站采用埋地鋼制儲罐進行LPG儲存,儲罐采用陰極保護。為確保安全,儲罐氣、液相出口管設緊急切斷閥,管道、儲罐就地設安全放空裝置。為保證國產儲罐與進口閥門、液位計的匹配,保證罐頂埋深不小于0.5米,須對儲罐管口進行校核,如有必要,還需在定貨時向廠方提出有關定貨要求,在廠內將閥井內的設備統一安裝、試壓。因加氣站不象氣化站那樣必須連續供氣。因此,如場地緊張,也可設置單罐。檢修時,燃氣汽車可到其他的站加氣。
6結論
(1)在國家行業標準未出臺之前,以DB44/99—1999作為加氣站設計的依據規范在實際設計工作實踐中證明是具有操作性的;
(2)加氣站的總平面布置應結合城市的總體規劃,在不破壞整體環境的條件下,充分利用城市的現有空間;
(3)加氣站的卸車裝置可以采用烴泵卸車或由槽車車載烴泵卸車;
保障實驗工作安全實驗室在安全質量標準化體系管理上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文件、作業指導書、程序文件開展施實驗工作,各崗履行各崗職責,使得實驗工作從工作計劃的制定、任務的下達、分析實驗報告的發出,各項實驗任務和活動都處在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管控之下。
(1)制定安全防護,進入實驗間必須穿工作服
制樣時,操作人員須戴好口罩及防護眼鏡,操作酸堿時,必須戴橡皮手套,防護眼鏡,穿好耐酸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操作人員須定期進行專項體檢,按月發放保健費。從事X衍射、陰極發光、熒光分析、測試、鑒定和實驗等人員均應遵守GB4792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可燃物質及有機溶劑不可放在電爐、酒精燈及其他火源附近。嚴禁氧化劑與可燃物一起研磨。水銀漏失,應盡快回收,然后在殘跡處用硫磺粉處理。產生有害氣體或刺激性物質的化學反應,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吸取酸、堿和有害的溶液,必須使用吸耳球。腐蝕性物品及易燃物品不能在烘箱內烘烤。有毒溶劑和廢液,酸、堿等腐蝕性溶液,不能倒入水槽和其他室外場地,應遵守GB4281的有關規定。化學試劑必須有標簽,化學試劑要按危險性和非危險性加以分類,專人保管。劇毒藥品及貴重物品必須有保管使用制度,設專柜加兩把鎖存放。由兩人保管,使用時嚴格登記準確稱量。化學試劑要存放于陰涼、通風場所,注意防火、防潮及防日曬。潮解、風化性試劑用畢后,除個別試劑可置于干燥器內,應立即用蠟或火漆等封口。腐蝕性溶液不可放在儀器間,必須有專門存放地點。濃氨水不可與酸類混在一起存放。藥品、試劑庫房必須符合防火、防爆、防潮、防震、通風等要求,庫內嚴禁吸煙。放射性藥品和標準源應在鉛室存放。經常檢查易燃易爆壓力容器是否泄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搬運時嚴禁摩擦,碰撞。易燃易爆壓力容器要按有關規定定期試壓,不能使用不合格或過期未檢的容器。壓力容器上安裝的各種計量儀表必須每年校驗一次,不合格的絕不能使用。必須了解壓力容器的標志,專用氣體的壓力容器不能裝另一種氣體,壓力容器的儀表不能混用,儀表上不能沾有油漬。壓力容器存放必須符合有關技術規程要求,并要遠離火源和熱源,遠離實驗場所,存放在陰涼、通風、干燥地方。啟封盛裝易燃易爆液的容器時,操作人員要穿戴好防靜電防護服、手套等,嚴禁使用能產生火花或靜電的工具。各種氣瓶必須分類保管,氫、氧、乙炔瓶嚴禁存放在一起。高壓氣瓶要遠離火源和熱源,避免曝曬和強烈震動。氧氣瓶及可燃氣的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小于10m,存放地點距樓房3m以遠。嚴禁混用高壓氣瓶的減壓閥。高壓氣瓶和減壓閥試壓檢驗應遵守GB3864的有關規定。各種氣瓶使用時,瓶內余壓不能低于0.1MPa,嚴禁用盡。在搬運與存放高壓氣瓶時,必須擰緊氣瓶上的安全帽。隨試驗工序變化及時關閉試驗用水。經常檢查用水膠管是否老化。遇停水及時關閉水源。燃氣器具點燃后,操作人員不準離開崗位,離崗時必須關閉所有燃氣器具。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各種氣體的氣瓶顏色及字樣顏色,發現異常嚴禁使用。實驗間應符合配電、用電要求,不準超負荷用電。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嚴防室內漏電,接地線符合儀器要求。對單相負荷500W以上,三相負荷1000W以上的設備要固定使用電源插座,不宜隨意改動。儀器必須斷電方能檢修,檢修過程中應在配電盤和有關電源插座處裝有明顯標志。照明和生產用電線路,要嚴格分開,配電間須有自動跳閘安全裝置。每個實驗間應配備2~3只滅火器和10kg滅火砂。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和非試驗用火。使用可燃氣體的實驗間,應采用防爆型電源開關及照明燈具。
(2)制定了“實驗室HSE工作職責”、“主任工作職責”、“書記工作職責”、“副主任工作職責”、“油氣相態研究崗工作職責”
“巖石物性崗工作職責”、“巖礦鑒定崗工作職責”、“掃描電鏡崗工作職責”,“粒度崗工作職責”,“巖石制片崗工作職責”、“孔隙結構崗工作職責”、“滲流特征崗工作職責”、“巖心管理崗工作職責”。合理安排每一項實驗工作計劃。編制實驗項目設計方案,強化標準化實驗工作與安全風險管理體系有效結合,組織措施、技術措施、風險預控措施、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實驗工作服從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現場實驗工具定置擺放整齊,實驗試區域劃分清晰、標志標識齊全、臨時接線不亂拉、雜物不亂丟、現場保持清潔整齊。各崗位嚴格執行工作職責,嚴把質量及安全關,使現場實驗人員清晰掌握危險點和安全措施,確保設備和人身安全。強化現場實驗工作標準化和規范化,實現從“結果控制”到“過程控制”,實驗現場秩序更加規范,保障事故預防機制,實現本質安全。
二標準化安全質量在實驗中心的發展
從發展的觀點看,安全質量標準化具有繼承性、規范性、科學性、系統性和創新性的特點。與以往傳統意義上的實驗室管理相比實驗室管理標準化具有以下優點:
(1)突出了“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
(2)強調實驗室安全實驗工作的規范化在與國家實行的實驗室“計量認證”融合后充分體現了管理的、科學化、標準化、制度化。
(3)把安全與質量、健康與環境作為一項完整的體系進行管理。充分了體現安全、質量與健康、環境之間的統一性。
三實驗室“標準化管理”的提升與實施
(1)完善實驗室的“標準化管理”管理體系,是打好實驗室標準化管理的基礎。建立系統的符合實驗室特點的標準化的體系文件是實驗室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和搞好安全實驗工作的前提。包括體系管理文件、各項規章制度、標準規程、員工培訓教育制度等。
(2)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主體是實驗室的基層和實驗室的員工。所以一定要明確職責,如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實驗室技術負責人員職責、實驗室質量負責人職責、實驗室操作人員職責等。規范操作人員的作業行為,杜絕違章行為。實現了人、機、環境的和諧統一,就有了安全的保證。
(一)國外主要石油稅種的構成
石油稅收是政府對石油勘探、開采、儲備、加工、消費等一系列環節所課征的稅收的總稱,包括政府對石油生產與經營各個環節所征收的各種稅與費。從思維的理念出發,石油稅收是公民社會與政治國家之間的平衡器,石油稅制體現著對自然公民和公民企業履行其經濟責任和道德責任的政府關懷。從公共產品理論出發,石油稅制被看作政府向作為市場主體的石油服務的提供者和受益者的課征,石油稅收應當是石油產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和受益者為消費社會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而支付的“稅收價格”。政府通過包括石油課稅在內的所有稅收融資,為石油產品或服務的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了安全保障,維護了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為石油從業者提供了基本的社會保障,這些帶有公共產品性質的服務完全可以看作是石油產品或服務的生產者和消費者繳納稅收的回報。目前,西方國家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石油稅制體系,歸納起來。國外石油稅制中的主要稅費有如下幾種:
1.石油開采稅。主要是為獲得對石油資源的勘探開采權而征收的稅費,包括現金定金、地租和礦區使用費等。現金定金是石油公司在簽定合同、獲得商業性發現、投產及當產量達到一定水平時向政府繳納的現金費用。現金定金對于石油公司來說是一種額外負擔。也是和政府討價還價的籌碼;對政府而言,雖然現金定金在財政收入中微不足道,但畢竟是一筆既得的收人。在主要產油國中,大部分國家簽訂勘探開發協議都要付定金;有些國家取消了定金,如馬來西亞和泰國。地租是石油公司為取得勘探生產權向土地所有者按年度繳納的一種租金,也有的是指礦產地質勘探和采礦單位租用礦地預付的年租金。一般根據探礦和采礦許可證獲準的土地面積乘以每畝年租金計算,初級階段(前期勘查)收費較低,高級階段(采礦)收費較高。礦區使用費是政府(礦區所有者)把礦產資源出租給他人開采、使用而獲得的一種權益所得,也可以視作使用者因開采不可再生資源而向所有者支付的賠償金。礦區使用費保證了政府從生產中取得一定收入,而無需依賴對公司銷售或利潤的征稅。
2.石油所得稅。主要是為調節石油公司的利潤水平而征收的利潤稅,包括公司所得稅和資源租金稅等。公司所得稅(即公司稅)是對利潤征收的稅種,由每個公司實體支付。作為征收對象的應納稅所得是指扣除明確規定的生產成本和旨在提供優惠的補貼減讓之后的部分。但是在采用產量分成合同時,往往將所得稅包含在國家石油公司獲得的利潤油份額中,由國家石油公司代替訂約公司向政府繳納。所得稅的征收方法大體有兩種:一種是與一般企業所得稅征收方法相同;另一種則是按專門制定的石油法或石油稅法征收專門的石油所得稅。所得稅多為固定比率,各國稅率在24%一85%之間,多在38%以下;個別國家的所得稅率按收益率高低確定,如哈薩克斯坦。資源租金稅是對項目利潤高于一定水平的部分征收的累進稅。這種稅是針對項目的盈利水平制訂的,一般只有當項目盈利并達到一定水平時才能征收此稅種。目前只有澳大利亞等少數國家征收資源租金稅。這個稅種的開征有其積極的一面,即達到了公平稅負的目的,促使油田充分挖掘潛力,提高油田效益,鼓勵企業對風險項目的勘探。
3.石油流轉稅。主要是對石油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的流轉額而征收的流轉稅。與石油生產有關的流轉稅主要是增值稅和消費稅,其中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和流通過程的價值增加額為課征對象的稅項。目前國際上主要實行消費型和生產型兩種類型的增值稅。經合組織(OECD)國家的石油行業主要采用消費型增值稅,稅率一般為20%左右。如瑞典的稅率為25%,芬蘭為22%。增值稅一般實行抵扣制度以確保在以后的流通環節不被重復課征。另外,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還對天然氣征收消費稅。
4.石油“暴利稅”。主要是為了調控壟斷行業的高額利潤而征收的稅。在一些產油大國,收取暴利稅的做法比較普遍,特別是在石油價格上漲時,國家通過征收暴利稅,將石油的溢價部分收歸國家財政,調節社會收入分配失衡的狀態。征收暴利稅的主要依據是這些企業獲取的巨額利潤源于其所占據的壟斷資源。不少國家對石油產業征收暴利稅,并根據國際油價的漲落增加或取消暴利稅。美國在1980年油價暴漲的時候曾經施行,到1988年油價大幅回落后政府又將其廢除,這也說明暴利稅的征收對于消除油價泡沫是有一定效果的。
5.石油消費稅。主要是針對石油產品和消費石油產品的行為而征收的稅,其目的是為了調節油品結構、控制石油的過度消費、保護環境安全;也有的是為了籌措交通維護經費。包括燃油稅、汽車購置稅、汽油稅和養路稅等。根據各國的政策目標不同,石油消費稅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1)為保護環境而征收石油消費稅。主要是經合組織(OECD)國家,它們在其與汽車相關的稅收體系中注重考慮環境保護,各國做法不盡相同。有些國家是根據引起大氣污染的廢氣排放水平、CO2的排放水平或燃燒效率來確定稅率,有些國家則是對低排放廢氣的車輛或電動汽車實施稅收減免,還有些國家對柴油車征收高額稅而對汽油車征收低額稅,并以此調節汽油和柴油的比例結構。(2)為控制石油過度消費而征收的石油消費稅。歐洲和日本由于本地區缺乏油氣資源,因此這些國家采取了高燃油稅政策,以控制石油的過度消費。如美國對汽油征收30%的稅率,而英國稅率是73%,日本稅率是120%,德國稅率是260%,法國更是達到了300%。燃油稅的征收一方面通過高油價限制了對石油的過度消費,另一方面也刺激了節能技術的創新與應用。歐洲和日本在燃油上的稅收遠遠高于美國,是導致這些國家人均能耗和能源強度都遠低于美國的主要原因之一。(3)為了籌措交通維護經費而征收石油消費稅。日本與汽車相關的稅收繁雜,但大多都是為了籌措交通維護經費而征收的。包括:汽車購買時的汽車購置稅、消費稅(作為地方政府的道路基金);汽車擁有過程中定期征收的機動車載重噸位稅、小汽車或輕型汽車稅等(屬于國家稅收,其中80%用于國家道路基金,其余部分歸地方基金);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要交納燃料消費稅,還分別對汽油車征收汽油稅和養路稅(主要用于國家和地方政府的道路基金);對柴油車征收輕(柴)油供應稅(主要用于地方政府道路基金)。新西蘭則只對汽油、天然氣和少量液化氣征收燃油稅,征收對象主要是車輛用油,征收環節主要是生產和進口環節,其收入有一半左右用于道路建設和養護。按照國際慣例,燃油稅是一項以提高油品價格來控制消費總量、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財政政策。國際經驗表明,推行燃油稅不但可以推動汽車節油事業的發展,而且對國家籌集交通維護經費有重要意義。
(二)國外石油稅制的基本特點
石油勘探開發是一個具有特殊性質的行業,諸如投資開采的高風險性、開采與輸送的巨額資本需求、相當長的投資準備期及投資償還期、儲量的可耗竭性等。因此,在制定石油稅收制度時必須認真考慮和研究石油工業發展的特點。經過多年的實踐,世界各國逐步完善并形成了較有特色的石油工業稅制。
1.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石油稅收體系。一是形成了對石油勘探、開采、加工、消費進行普遍調節的石油稅制體系;二是建立了一套由稅法、石油法及其附屬法規、投資法、國家資源政策及能源政策或特別法等組成的完善的能源調節體系。
2.各國的財稅制度基本上可以按礦權管理制度分為許可證制度和產量分成合同制度。對于許可證制度,國家的財稅收入除了公司的所得稅等一般性稅收外,一般還包括區塊占用費、礦區使用費和簽字定金等。對于產量分成合同制度,生產的石油總量一般分為三個部分:首先是礦區使用費部分,通常按日產量的10%。15%計征,不同規模的油田一般適用不同的費率;其次是成本回收部分(成本油),允許簽約人以此回收作業過程中的投資和運行費用,但并不是所有的成本都是可以回收的,一般在合同中規定了可回收成本和不可回收成本。剩余部分是可以供國有合作方和簽約方按一定比例分配的利潤油,國有合作方一般在高產油田獲得的比例較高。因此,在這種制度下,國家的財稅收入包括礦區使用費及合同各方繳納的所得稅和其他稅。
3.對石油勘探開發給予了比較多的稅收優惠政策。石油勘探開發是一項具有高風險性、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活動,其稅制既要服從一般性的稅制規定與要求,又要體現這一行業的特殊性及政府對其發展給予的鼓勵政策。為此,大多數國家在制定稅制時給予這一行業諸多的優惠:不再收取現金定金和地租;在礦區使用費方面對勘探開發條件差的油田、低產油田、開發中后期油田、邊際油田等低收益或高風險油田實行減免優惠;在所得稅方面,通過降低稅率、給予各種形式的稅收抵免以及放寬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項目等方式給予石油公司所得稅上的優惠。
4.早期的石油稅制當中普遍采取了耗竭補貼制度。石油是不可再生資源,開采公司為了補償日益耗竭的儲量,必須投資于勘查,不斷尋找新的接替儲量。為此。許多國家在稅制中采取了耗竭補貼制度(比如美國、加拿大、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等),這種耗竭補貼的實質是通過降低公司的應稅收入而減少公司的稅負。20世紀20年代,美國的石油工業處于勘探初期,為了鼓勵石油生產者不斷勘探新的石油資源,生產更多的石油,美國政府允許投資者將油田視為固定財產,以一定油氣收入按比例進行耗減,直至耗減數額等于投資者的找油成本為止,稱為耗竭津貼。耗竭津貼是美國政府給予礦產開采行業的一項特殊優惠,這些優惠政策的設立與取消,以及給予比例高低的調整,與世界和美國國內的市場環境的變化緊密相關。
5.石油消費稅在各國石油稅制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各國政府在石油消費方面從各自不同的目標出發,都采取或正在考慮采取不同的燃油稅收調節措施,以便使石油消費及其對環境、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有效地發揮了“政府”對“市場”的正確引導和培育作用。從石油消費稅稅制設計來看,大都是采用價稅分離、稅收單列、從量計征的方法。其中,亞洲主要國家和地區的燃油稅占了石油零售價的很大一部分,以汽油為例,日本占50%,新加坡為40%,韓國則高達65%,香港為56%。美國的石油稅收占整個價格的30%-45%,而英國的燃油稅則占整個價格的78.5%,挪威的燃油稅占整個價格的75%-80%。
6.石油增值稅成為國家石油儲備資金的重要來源。為了減少石油價格浮動對財政收入造成的影響,各國嘗試建立石油穩定基金。如墨西哥政府早在2000年就決定建立石油收人穩定基金,石油增值稅和石油所得稅是穩定基金的重要資金來源。政府預算規定,上述兩項收入的60%用于償還外債,40%納入石油收入穩定基金。石油收人穩定基金的75%將在石油價格下跌并影響到財政收入時,用以填補財政空缺,其余25%的基金將用于國營石油公司和電力公司的投資計劃,以更新這些公司的生產設備,提高其技術水平。建立石油收入穩定基金使墨西哥政府能夠以豐補欠,應付今后油價下跌造成的困難。
7.原油生產的政府所得比重較高。政府所得代表政府在項目收益中所占的比例。在選定的產油國中,原油生產的政府所得范圍跨度很大,從51%到95%,多數國家在75%以上,各地區政府所得分布各異。其中,尼日利亞政府所得高達95%,主要是高所得稅所致。常規地區生產前5年,所得稅稅率為65.75%,以后高達85%。另外,該國礦區使用費也屬中等偏高者。但尼日利亞給予海上尤其是深海油氣生產,在礦區使用費、所得稅及投資補償方面很大的優惠,使這些鼓勵地區或鼓勵項目的政府所得降低30%左右。在高政府所得的國家,其稅制中的礦區使用費、利潤油分成、所得稅構成三項主要的政府所得來源。
二、完善我國石油稅制,促進石油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1.石油稅收政策的選擇必須符合國家石油安全戰略體系的要求。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國家石油安全戰略是一個體系,是有機聯系的整體,涉及到石油勘探、開采、儲備、加工、消費等一系列環節,因此,我國在構建石油安全戰略的過程中,必須從這些方面著手,多管齊下。當然,在具體的措施上,可以分輕重緩急,有序地推進。目前我國的當務之急是盡快建立石油戰略儲備,而且應根據我國的生產和消費狀況確定合理的儲備規模和儲備方式。此外,根據我國的資源條件和消費增長趨勢,要統籌考慮煤炭、石油、天然氣、核能及可再生能源的協調發展。在控制石油消費規模的同時,積極鼓勵發展替代能源。優化結構,發展清潔能源,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將國民經濟對石油的依賴程度控制在合適的范圍內。可見,石油稅收政策的選擇必須符合國家石油安全戰略體系的要求。
2.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構建我國的石油稅制體系。科學發展觀的基本內涵,說到底,就是堅持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所謂全面發展,就是要著眼于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生態等各個方面的發展;所謂協調發展,就是各方面發展要相互銜接,相互促進,良性互動;所謂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因此,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從觀念上也要有根本的轉變,從傳統的強調數量的觀念轉變到強調質量、持續發展的觀念。傳統的觀念以數量為單一目標,先進的發展觀是一個多目標、多因素、多變量的開放型復雜體系。它的目標要求能源發展必須符合社會對“能源的全面要求”,那就是“高效、經濟、潔凈、安全、持續”的能源觀。它不只是靠能源數量增加來拉動GDP,而是靠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雙重優化來拉動GDP增長。為此,必須盡快制定促進企業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注重綠色GDP增長的稅收政策和措施;必須采取積極的稅收政策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全面節能型社會;稅收政策要有利于石油替代品和新能源、新技術的開發和利用。
3.石油稅收政策應符合石油開發規律。石油稅收是國家石油政策的重要體現,科學的石油稅制體系可以促進石油資源的合理利用并增加石油安全的保障程度。合理的石油稅收制度首先應符合石油開發規律,根據油田投入開發直至枯竭要經過的上產期、穩產期和遞減期等階段制定有區別的階段性稅收政策。其次,稅收政策應體現油價漲跌對企業和政府利益進行調整的要求,建立在一定范圍內隨油價變化的動態石油稅制,在油價大幅下跌時減征稅費,在油價暴漲時增加稅費。三是實施鼓勵劣等資源開發的政策,通過減稅,讓一些處于邊際收益狀態的石油儲量進入可采序列,促進低品位資源的開發利用。這樣就能以非財政投入的形式來增加國家的石油安全保障程度。
4.借鑒國際經驗,改革增值稅征收辦法,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目前,大多數國家均選擇消費型增值稅。我國長期以來,從保證財政收入和控制固定資產規模的要求出發,選擇了生產型增值稅。但隨著財政狀況的改善與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生產型增值稅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特別是對資本密集型的石油生產行業,生產型增值稅不僅導致石油生產企業稅負過重,而且嚴重阻礙了石油企業的技術更新,不利于石油資源的高效開采和利用。從2004年下半年開始,國家已選擇在東北地區試行消費型增值稅,石油行業也在進行消費型增值稅試點,對生產石油、天然氣所消耗外購物資的進項稅進行抵扣。同時,比照其他初級能源產品適用的13%的增值稅稅率,設置適當的石油增值稅稅率,使國內石油生產企業的增值稅稅負與對外合作石油生產企業的增值稅稅負相當。這些措施極大地促進了石油生產企業的發展。同時,按照國際慣例,取消了石油勘探開發勞務的營業稅,統一征收增值稅,有效解決了重復征稅的問題。
【關鍵詞】型鋼混凝土;石油化工;結構設計
1引言
型鋼混凝土結構構件具備諸多優勢,比如:受力性能好、截面尺寸小、抗震性能好、自重輕等,在石油化工結構設計中具備很優越的應用價值。在型鋼混凝土結構設計過程中,需要明確方法,遵循《型鋼混凝土組合結構技術規程》《型鋼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程》等[1]。此外,還有必要通過構件的實際受力情況,對設計進行優化。總之,由于型鋼混凝土具備很好的應用價值,所以對其應用進行探討意義重大。
2工程實例分析
在石油化工焦化裝置中,焦炭塔框架屬于核心構筑物,操作重量大,裝置支座位置及井架總高度偏高,通常情況下會有焦溜槽以及樓梯間附帶。整體結構體系較復雜,設計存在一定難度。以某煉油廠為例,其工程延遲焦化裝置焦炭塔框架屬于兩塔結構,焦炭塔單塔自重達4300kN(430t),塔外徑為9690mm,單塔最大高度為41.3m。水焦工況最大操作介質為3040t,滿焦工況焦炭量達到1150t。該工程所處場地在地面上10m位置的基本風壓為0.5kN/m2,地面粗糙度為B類,抗震設防裂度為7度,工程場地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15g[2]。從框架設計來看屬正常,但在結構空間利用方面提出了一些基本建議:(1)盡可能控制主要構件截面,使整體平面布置的需求得到有效滿足;(2)確保塔體下方具備充足的空間,能夠設置冷焦水過濾器1臺和別的附屬操作框架;(3)在塔體下方框架位置,有必要對全封閉設備操作房進行合理設置;(4)確保型鋼混凝土結構能夠合理、科學地應用,進而發揮型鋼混凝土結構的作用。
3型鋼混凝土結構的選擇以及模型的計算
3.1結構選擇
對于上述工程的焦炭塔框架設備支承部分來說,為典型的塔型設備基礎,即:兩塔板式框架聯合塔基礎,一共有3層,高為27m,縱向連續兩跨2.5m×2,橫向為單跨12.5m,出焦井架標高為27~117m,屬中心支撐鋼結構框架。
3.2模型計算
在設計中,所使用的是有限元分析軟件STRAT,在利用該軟件進行計算過程中需由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操作,以確保計算值的精準性。同時,在焦炭框架選擇上,選擇高聳組合結構,在建模分析過程中,有必要對下部混凝土框架和上部鋼結構的共同作用充分考慮,以此有效模擬結構的具體情況。對于完整的焦炭塔框架模型來說,需具備:①混凝土框架柱;②井架鋼結構梁;③混凝土框架梁。此外,利用厚殼單元模擬混凝土頂板,利用薄殼單元模擬設備塔體。
4荷載組合與截面設計
4.1荷載組合分析
根據相關設計規范要求,對焦炭塔框架設計需根據承載能力極限狀態最不利的效應組合加以設計。因此,兩塔結構設計時的荷載組合為:(1)正常操作工況下:1.2永久荷載+1.0×1.3×(介質荷載+活荷載)+1.4×風荷載;(2)停產之前:1.2永久荷載+1.0×1.3×(介質荷載+活荷載)+1.4×風荷載;(3)停產檢修工況下:1.2永久荷載+1.0×1.3×活荷載+1.4×風荷載;(4)地震作用下:1.2×[永久荷載+0.5×(介質荷載+活荷載)]+1.3×水平地震荷載+1.4×0.2×風荷載[3]。總之,需合理分析荷載組合,以此為進一步截面設計以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提供保障。
4.2截面設計分析
截面框架柱、框架梁的設計內容如下:1)框架柱設計。在設計初始階段,如果外在條件全部一致,為了使框架柱截面的尺寸得到有效保證,可選擇2種框架柱截面尺寸,通常會選擇1個大柱尺寸,即:2500mm×2500mm規模;同時選取1個小柱尺寸,即:1800mm×1800mm規模,根據計算結果,采取對比的方法最終選擇適合本工程結構的合理尺寸。在外在條件一致時,大柱和小柱模型需采取分別進行計算的方法。由于會受到框架柱截面尺寸差異的影響,進而使結構剛度存在很大的差異。針對此類情況,需要利用地震組合工況控制好設計結構。從實際經驗來看,小柱模型在剛度上偏小,在柔性上較好,基于同樣風載或者地震條件作用之下,結構內力偏小,便于為構件截面設計提供有利的條件。2)框架梁設計。對于框架梁來說,因受到工藝設計需求的影響,加之標高相對明確,使得調整的空間偏小。在梁截面上,一般選取為1500mm×2500mm。在對梁截面剛度進行合理增多的條件下,能夠使框架柱的反彎點位置得到有效控制,進而使框架梁設計彎矩的要求得到有效滿足。基于框架梁內部對H型鋼進行設計,能夠和框架柱內型鋼柱之間組合成為內框架體系,從而使結構的整體性得到有效提升[4]。此外,框架頂板屬于設備的支座層,起到承載塔體荷載的作用,在頂板中間部位需設置型鋼斜梁,并采取STRAT計算結果提取內力,對厚板配筋進行計算。總結起來,在設置斜梁的條件下,能夠使頂板的受力得到有效改善,同時使傳力路線得到有效簡化。
5結語
本次研究結合實際工程案例,對型鋼混凝土在石油化工結構設計中的應用進行了探討。在了解工程實例的條件下,需選擇合理的型鋼混凝土結構,并通過模型的計算,進一步分析荷載組合,然后在截面設計過程中,注重框架柱的設計和框架梁的設計。總之,對于型鋼混凝土結構來說,對型鋼和混凝同受力的特性加以應用的條件下,使混凝土的抗壓性能以及型鋼的抗彎性能得到有效展現,進而使結構的延展性得到有效提升。此外,在合理應用型鋼混凝土結構的條件下,能夠提升結構空間的利用效率,進而使實際生產需求得到有效滿足。
作者:冉艷華 單位:中海油山東化學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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