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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孢菌素類藥物
頭孢菌素類藥物是目前臨床用藥量最大的一類抗生素。隨著其廣泛應用,引起過敏反應(包括嚴重的過敏性休克、死亡等)的病例及醫療糾紛逐漸增多。醫院管理部門希望藥劑科制訂相關規定制度以供參考,我科就頭孢菌素類的皮試問題查閱有關文獻,并歸納、分析,探討頭孢菌素藥物臨床皮試方法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1頭孢菌素類藥物是否應做皮試
關于頭孢菌素類藥物應用前是否要做皮膚過敏試驗,長期以來始終存在爭議。《中國藥典》(2005版)、通用的藥物學著作無明確規定頭孢菌素必須做過敏試驗,只規定使用前須詳細詢問患者有無過敏史,有過敏史者慎用或不用。而《新編藥物學》(第16版)對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未做常規規定,但指出具體產品說明書中有規定用前必須皮試的應按說明書執行,且注明“皮試液參考濃度300μg/ml”;李家泰主編的《臨床藥理學》中皮試液濃度為500μg/ml;陳孝治主編的《藥物手冊》中皮試液濃度為500μg/ml。大多數研究認為,在使用頭孢菌素藥物前應用該藥稀釋液做皮試,而不能用青霉素G或頭孢唑啉皮試液代替。此觀點已被臨床廣泛接受。
2頭孢菌素類藥物的致敏原
過敏反應的發生與抗生素內在的致敏原及患者自身的過敏體質密切相關。頭孢菌素類藥物本身無免疫原性,不引發過敏反應,其高分子聚合物雜質才是主要的過敏原,它與蛋白質、多肽等大分子載體結合成完全抗原或本身聚合成多價半抗原后,誘發過敏反應[1]。另有研究發現,青霉噻唑基為青霉素過敏反應的基本物質,以R側鏈為主的各異衍生物在頭孢菌素類過敏反應中起重要作用。各種頭孢菌素與青霉素之間無共同的抗原決定簇,使頭孢菌素類和青霉素之間無完全交叉過敏性[2]。臨床表明,對青霉素不過敏而換用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的情況也很常見;有的患者對一種頭孢菌素不過敏卻對另一種頭孢菌素要過敏。此外,頭孢菌素類藥物引發過敏的機制除藥物本身的結構外,還與生產過程中混入的雜質蛋白質及其聚合物有關[3]。因此,不同品種、不同規格、不同廠家的頭孢菌素類藥物產生過敏反應的程度也可能不一樣。
3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液的配制依據
國內大多數文獻資料研究表明,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液濃度為0.5mg/ml者相對較多,故我科選用濃度為0.5mg/ml來作為我院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液的配制方法。該方法簡便,易于記憶,操作者易準確掌握劑量,具有科學性、實用性和可行性。
4頭孢菌素類藥物臨床應用前應先用擬用藥物本身進行皮試
頭孢菌素類藥物和青霉素類同屬β-內酰胺類抗生素(β-LA),具有相同的β-內酰胺環。近年來β-LA之間存在的非交叉過敏反應屢見報道,多為青霉素、氨芐青霉素、頭孢菌素類之間的非交叉過敏反應[4]。而對頭孢菌素菌素類藥物過敏者大部分對青霉素過敏;1例患者靜脈滴注頭孢哌酮鈉每日4.0g,5天后改口服頭孢羥氨芐(0.5g,每日3次)而出現過敏性休克[5],說明頭孢菌素類藥物之間存在交叉過敏現象。由于各種頭孢菌素類之間沒有共同的抗原決定簇,因此用某一種頭孢菌素類藥物做皮試液來判定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應用安全性的做法欠妥當,有文獻報道提示一種頭孢菌素皮試結果并不能真實反映另一種頭孢菌素的皮試情況[6]。因此,頭孢菌素藥物的過敏皮試應擬用藥物本身配制的皮試液進行,不宜用青霉素皮試液或頭孢唑啉皮試液代替[7]。
【參考文獻】
1金少鴻.β-內酰胺抗生素的質量和過敏關系評述.抗生素,1998,13(1):65.
2樊發彬.淺談1990年版《中國藥典》關于藥物過敏的規定.中國醫院藥學雜志,1993,13(2):91.
3紀文英.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問題的思考.護士進修雜志,2005,20(2):172.
4郭晶.護理中應用β-內酰胺抗生素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護士進修雜志,1992,7(8):25.
5吳利華.口服頭孢羥氨芐過敏性休克1例.實用護理雜志,1999,15(5):60.
6黃祖明.頭孢菌素類藥物皮試方法的探討.中國藥房,2006,17(17):1353.
7陳泰昌.藥物過敏皮試應注意的問題.中國藥房,2004,18(1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