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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管理模式的發展
近幾年,因經濟成分逐漸向多元化方向發展,尤其是民營企業規模的擴大,也為會計管理的發展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在會計管理的發展過程中,管理體制改革,從實質上來看,就是制度的變遷。在制度的變遷中,必須要綜合考慮所處環境,不然很容易影響或者阻礙社會經濟的改革與發展。而這也意味著在研究會計管理新模式時,應將會計人員管理制的明確與創新,放置于某一特定經濟環境中來實施研究和分析,這樣才可更好對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效益性以及先進性進行衡量。綜合我國目前會計經濟環境的考慮,結合當前世界經濟所呈現出的綜多元化格局特點,在研究和分析會計管理新模式時,應將傳統管理體制中“重公有制輕非公有制”這一管理理念摒棄,同時在明確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時,應結合目前我國社會經濟所具備的這一多元化特性,合理引入國外一些先進的管理理念與經驗,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來明確管理體制。由于各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其經濟的來源主要為財政撥款,因此政府部門一般以會計委派的方式來實施資金的管理,借助于會計委派制來進行各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集團總公司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向下屬的這些企業委派相應的會計人員,盡管該模式滿足投資者的利益需求,同時適應《公司法》、《企業法》等相關法規,但是這種模式對于非公有制企業來講,過于強調了政府的監督職能,使得企業會計核算以及內部管理職能被弱化,且違背了經濟體制總體改革的思路。
基于上述改革的內容與經驗教訓,某市對其稅收監管會計管理實施了改革。何謂稅收監管的會計管理模式,即財政部門把自身所擁有的這一部分行政會計管理權委托于稅務等相關的監管部門,使這些監管部門以財政部門的名義來實施該職權,考核企業與會計人員的一種管理制度。這種模式具體做法主要如下:即該市財政局借助于稅務部門在專項檢查、日常工作以及納稅評估中和稅務人員與會計人員直接接觸,了解并熟悉企業會計工作的實際情況這一優勢,制定并實施了“兩個辦法和兩個制度”,依法把會計服務和管理職能委托于稅務等相關的專業性監督部門,并由這些部門來對會計人員的教育、職業道德以及職業行為等實施量化考核,且對企業內會計機構的設置、管理制度、會計核算以及會計監督等實施規范化考核。在該模式中,行政處罰依舊為財政部門來實施,以此在增加行政成本的基礎上,使會計信息的質量得到了提高,維護和保障了會計人員自身的合法權益。此外,財政部門在此基礎上,還可充分發揮其和紀檢監察、稅務、司法、審計等部門間信息共享、齊抓共管、職能互補以及服務會計等優勢,便于會計法規制度的落實,有效彌補了財政部門在會計管理上所存在的缺陷以及不足,使得會計信息質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該模式主要包含以下四個方面的特點:第一,財稅管理和會計工作之間互相促進,樹立了一種“大會計”觀念。把會計工作引入至財政稅務管理工作中,可使會計管理所具備的各種功能得以充分發揮,以此把會計管理這方面的內容統一至財務稅收改革中,和資產管理、預算管理、財務管理以及稅務管理等有機結合,繼而推動我國公共財政體制的建設。第二,財政部門把部分的會計行政管理權利交托于稅務等相關監督部門,而行政職權法律效果依舊是財政部門來承擔,借助于行政委托,不僅可加強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聯系,同時還可對企業內部的會計行為以及會計人員實施更為有效地監管。基于這種模式下,稅務稽查人員不僅要實行稅務稽查,同時還要核實企業內會計信息的質量,接著由稅務部門來考核企業與會計人員,以此使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都能夠得到監管。第三,基于該模式下,企業管理職能以及會計核算等不會被弱化,反之在一定程度上還會加強。在以往的會計管理工作中,為獲得可靠且準確的會計信息,通常情況下,政府部門會以企業內會計人員自身管理自主權的犧牲作為代價。而在這種模式下,企業內會計人員自身所具備的管理自主權不僅不會受到影響,同時會計業務以及會計人員仍舊由各責任單位來管理和領導,從而使會計人員能夠較為全面且系統地掌握企業資金運行的實際情況以及生產經營情況等,使責任單位中會計人員能夠參與到企業的管理,繼而進一步為會計核算工作的實施提供相應的條件。
三、稅收監管的會計管理模式可行性分析
(一)經濟學從經濟學這一角度來看,在會計管理工作中,企業、政府部門以及市場均是為自身經濟利益而激烈競爭,簡單地講,就是稅收監管會計管理模式的出發點其實就是經濟利益。理想且科學的會計管理模式不僅要可實現各方自身的利益,同時還可將競爭的各方力量有效地凝聚起來,具備一種競爭雙方自愿執行且有約束力的社會契約,為提高這一契約運行的水平與效率,須把會計監管契約轉變成為格式化契約,這種格式化契約不僅具備契約條款自身所有的無須協商、書面定型以及事先單方決定等特性,同時該契約也滿足目前市場經濟經營的需求,可為企業節約相應的管理成本與監管費用。基于這一角度來看,本文所闡述的這一稅收監管的會計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二)管理學因目前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正處于發展以及轉型階段,對此,如果將政府所具備的會計管理職能弱化或者放棄,是不符合我國國情的,同時也不便于該模式的實施。但若一味地將政府會計管理職能放大,則政府就會過多地對會計管理實施干涉,最終影響會計管理的改革以及發展。基于此,筆者認為,在選用會計管理的模式時,應基于我國當前實際國情的綜合考慮,政府干預職權應該恰當且合理,以免出現極端主義。此外,在實施會計管理工作時,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權限設計。即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應形成合約,將雙方各自執法權限明確下來。第二,監管標準。即財政部門應提供關于會計管理專業標準上的支持,加大監管力度,增強懲處權威性。第三,監管方式。即基于例外管理這一原則來實施管理,不可完全依賴于中介結構或者企業等力量,也不可濫用其所有的政府權利,基于市場發展趨勢來選用合理且科學的管理模式。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文章所闡述的這一稅收監管會計管理模式主要是通過稅務部門所有的力量來實施會計監管工作,相對于目前我國其他會計管理模式而言,該模式不管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均是可行的。但是也要注意一點,在應用該模式之前,基于現有政府體制構架下,實施會計管理的財政部門以及稅務部門應為同一行政領導來擔任,這樣政府職能之間所有的這種互補優勢也就更加容易發揮,且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也更為容易,繼而減少行政成本。
作者:宋瑞單位:黃淮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