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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會計日益國家化和國際化,會計信息披露已不再只是公司行為,它的供給將主要受市場機制和公共權力等力量的交叉影響,會計信息披露的基本理論也隨之不斷發展,下面筆者將簡述西方會計信息披露的三種基本理論。
一、會計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論
新古典經濟學假定會計信息是一種商品,它既存在會計信息的需求方(公司、政府、工會、投資者以及債權人),也存在會計信息的供給方(公司)。如果證券市場和經理人市場正常運轉,那么,市場力量就會激勵信息供給方提供信息直至每一單位會計信息產生的邊際成本等于所帶來的邊際收益(資本成本的降低),此時市場就達到了完全市場競爭均衡狀態,從而實現資源配套的帕累托效率(Paretoefficiency)。但這種狀態需要以下假設:(1)市場上存在大量的會計信息需求者和供給者;(2)會計信息是完全和完美的(Perfect&Complete);(3)市場無交易成本(TransactionCosts);(4)會計信息需求者完全有能力理解信息的實質內涵(Content)并對此有一致性預期(Homogeneousexpectation);(5)參與會計信息市場交易的個人都是理性的,都追求效用最大化。實際上,上述假設就是資本市場有效性應具備的充分條件。也就是說,如果有用的信息以不帶任何偏見的方式全部在證券價格中得到了反映,那么可以認為市場是有效的(Farna,1970)。威廉。比弗(1973)曾在《WhatshouldBetheFASB'sObjectives?》一文論述了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對財務會計及其報表的若干啟示:(1)只要會計政策沒有導致現金流量產生有差別的后果,或對所采用特定會計政策所形成的差別予以披露,以及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以至能夠在不同的會計政策之間作出抉擇的話,公司所采取的會計政策便不會影響證券的市價;(2)有效證券市場是與充分披露的概念緊密相關——實質重于形式;(3)市場有效性意味著公司不必過分考慮無知的投資者,即會計報表信息不必用過于簡單的方式表達,以至任何人都能理解;(4)會計報表并不是惟一的財務信息來源,市場競爭機制會促使信息需求者通過其他渠道(如財務分析師、媒體以及公司管理人員的披露等)來搜集信息,從而使信息需求者能夠衡量公司的真正財務狀況。由此可見,會計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論意味著:(1)資本市場具有強大的懲罰和激勵機制促使自利的會計信息供求雙方盡力披露和搜集信息,任何第三方的(包括政府)干預都是無濟于事的,此時會計準則毫無必要;(2)這個理論的假設——完全競爭市場和證券市場的有效性都只是一種理想化的理論模式,現實中并不成立,更何況人們都是有限理性的(Boundedrationality)(Simon,1950),信息需求者不可能完全有能力來理解信息的實質內涵;(3)披露有關戰略信息及其經濟價值可能損害公司的市場競爭地位,從而致使信息供給者面臨著一種權衡,亦即在提供會計信息幫助證券市場充分發揮資產定價功能與隱瞞會計信息使公司在產品市場的優勢最大化之間作出判斷選擇(Newman&Sansing,1993),進而可能影響該理論下會計信息的充分披露原則。
二、會計信息披露的規范理論
會計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論認為,信息生產的社會最優數量是使社會的邊際成本和邊際收益相等的信息數量。然而。會計信息具有公共產品(Publicgoods)的特性,而公共產品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和搭便車(Free-riding)行為。會計信息的這種特性恰好是新古典理論和規范理論最根本的分歧,因為前者會計信息是視作為私人產品,而不是公共產品。
會計信息披露的規范理論指出,會計信息產生的公共產品、信息不對稱以及缺乏一致性等導致了會計信息市場的失靈,從而造成市場力量不能最有效地調節會計信息的供求,因此必須借助第三方(政府)加以干預(準則制定)來實現會計信息披露機制的標準化,以限制資本市場上的壟斷和投機行為(瓦茨和齊默爾曼,1999)。此時,為了實現“最優”的政府管制,會計信息生產的準則應達到什么標準又是一個復雜而重要的問題。許多財務會計學家試圖借助社會選擇理論來解決此問題,例如,查蒙博斯(Chambers,1976)、布若米維奇(Bromwich,1980)和卡星(Cushing,1981)等論證了會計標準化或部分標準化是可行的。然而,(1)上述三種市場失靈都存在一些同樣的缺陷。例如,他們假定政府的選擇會帶來最佳產出,然而他們并未向考察市場結果那樣周密地考察這些選擇的結果(Verrrcchia,1982),亦即犯了“草總是綠的”的錯誤(Demetz,1969)。(2)會計準則的制定需要全面衡量成本與效益。準則的成本不僅包括準則制定機構在制定和實施會計準則以及公司遵守這些準則時所耗費資源的直接成本,而且還包括影響公司的投資、生產以及融資等方面決策所造成的社會福利損失。效益是指在私人市場力量已發揮最大作用的前提下,管制能減少仍然存在的市場失靈,但是目前管制的成本效益性并不能作出明確的論斷(司可脫,2000)。(3)準則制定過程是一種“微妙平衡”的政治問題(Zeff,1978),它需要對不同的社會目標和不同利益集團的利益進行評判和權衡,從而可能影響會計準則應有的“技術性”規范。
三、會計信息披露的實證理論
20世紀60年代以來,對有效市場假設所進行的大規模實證性檢驗促使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規范會計理論的合理性。鮑爾和布朗(1968)的開創性研究導致了實證會計理論(PositiveAccountingTheory)特別是實證會計理論研究方法成為上世紀70年代以來會計理論研究的主流。瓦茨和齊默爾曼在實證會計理論領域作出了卓越的貢獻,他們于1986年合著的《實證會計理論》一書已成為會計理論的經典之作。
實證會計理論著重于分析公共干預的政治程序和解釋會計標準的制定過程。按照公共利益理論,會計準則制定者被假定為大公無私者,它會權衡管制成本與市場運作改善后所帶來的社會收益兩者間的大小,從而盡量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然而,由于會計準則制定過程的復雜性,立法監督準則制定者的具體操作是很困難的,因而最佳會計準則是不可能實現的。于是這又導致了另一種管制理論——利益集團理論的粉墨登場,并且該理論也可能比公共利益理論更能預測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司可脫,2000)。根據利益集團理論,由于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需要經過有關政治程序,因而各類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團就會組成壓力集團對準則的制定施加各種影響,以便把結果引導到有利于他們的方向,致使公共干預不能為總體利益而是為強大的利益集團服務。總體利益只不過是那些利益集團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托辭而已(WattsandZimmerman,1979),因而會計準則制定被人們視為是各利益集團沖突博弈的過程,而不是理性算計的過程(司可脫,2000)。顯然,會計準則制定過程中會耗費大量的成本。這種成本不僅包括制定和實施準則的機構運行成本(直接成本)和公司的遵循成本,可能更多的是間接成本——政治成本(PoliticalCost),亦即是一種為了轉移財富而進行的競爭所導致公司財富轉移的經濟后果(Zeff,1978)。例如,美國政府為防止類似1929年經濟危機的重演于1933年頒布了《證券法》,實證研究表明這一法規作用甚微,其原因就在于管制成本太高(湯云為、錢逢勝,1997)。因此實證會計理論認為,會計準則制定應盡量發揮市場機制而避免利用公共干預。盡管他們也承認會計信息市場的失靈,但是他們依然強調公共干預的成本會遠遠超過市場失靈所帶來的成本。
實證會計理論以理論為依據廣泛運用于會計實務的解釋。自從1933年伯利和米恩斯(Berle&Means)合著的《現代公司和私有產權》一書出版以來,公司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已成為現代股份公司的重要特征,而且公司所有者與公司經營者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Principal-agent)。霍姆斯特朗認為,最有效的激勵計劃就是讓人分擔一部分行動后果(如利潤分享、剩余利潤等)(Holmstrom,1979)。運用到財務會計上就是建立完善的會計信息披露機制,促使公司經營者提供他們與股東雙方可共同觀察到的,能傳遞不包含在回報衡量本身中的有關經營者努力程度的專有信息,并且也能限制經營者通過各種會計政策的選擇來操縱上述信息的相關可靠性,從而使股東較容易觀察和控制經營者的行為,進而減少兩者之間的成本,并最終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理財目標。
可以說,實證會計理論在對會計信息披露實務的解釋方面是卓有成效的。首先,實證會計理論揭示了資本市場對會計信息生產者的激勵機制。規范會計理論(NormativeAccountingTheory)認為,由于人們的有限理性和獲取與理解信息的能力不同,公司經營者會基于自利和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總是傾向于少披露真實會計信息甚至披露虛假、扭曲的會計信息。相反,實證會計理論指出,在資本市場有效性的假設下,經理人才市場(Fama,1980)和公司控制市場(Manne,1965)是公司經營者產生充分信息的非契約性動力,從而有利于股東對經營者的有效監督,進而減少兩者之間的成本。其次,實證會計理論對于會計準則制定具有較強的實踐指導意義。實證會計理論認為,不管資本市場有效性理論的含義如何,即使會計政策不直接影響公司的現金流量,但是會計政策的選擇對于財務會計報告的各種使用者也還是具有經濟后果的(EconomicConsequences)(Zeff,1978)。也就是說,會計準則制定不僅要考慮“技術”(如使用何種會計方法能更有利于計量公司的收入與成本),而且也應注意到執行會計準則將會產生的各種經濟后果(如財富的再分配、風險程度及其分布以及制定、執行條例和訴訟成本等)。正是如此,會計準則執行所產生的諸種經濟后果使得會計準則制定更加復雜化,因為它要求在會計理論領域和政治領域兩方面達到“微妙平衡”,從而使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必須允許不同的利益集團參與會計準則制定,并發出征求意見稿(Drafts),讓所有的利益集團有機會對擬定的會計準則公開發表不同意見。當然這也使會計準則制定程序和會計理論研究更具有挑戰性和趣味性。
四、結論
不難發現,上述三種會計信息披露理論各有側重。具體而言,會計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論是研究會計信息披露理論的參照系(Reference)或基準點(Benchmark),是一種理想化的會計信息披露框架,不具現實可行性;會計信息披露的規范理論和實證理論考慮到特定社會經濟和文化環境的各種綜合因素,并反作用于理論研究的結果,只是在準則制定過程中,前者更強調第三方的干預,后者更偏重于發揮市場機制應有的作用。然而,這些理論都只是從靜態角度,而未以會計制度變遷(動態和發展)的眼光來考察會計信息的披露。20世紀90年代以來,比較制度分析(Compara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不斷應用于社會科學中的眾多研究領域,并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它主要采用相互作用式的研究方法對現行制度進行比較分析,側重于在博弈論的框架中研究制度的多樣性、互補性與路徑依賴性。在一個信息不完備和不對稱的世界里,好的制度可以幫助有限理性的參與人節約決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因此運用比較制度研究中的分析方法研究會計信息披露無疑是一種獨辟蹊徑的研究思路。它不是單純地比較國家干預與市場調節所產生會計制度(會計信息的公允披露)的優劣性,而主要是研究某種會計制度安排在特定環境中的起源、變遷以及自我實施等問題,更好地實現了會計制度安排與其他制度安排的互補。當然,一國的會計制度也是特定社會經濟和文化環境中的各種利益集團力量此消彼長的綜合結果,從而影響了它的制定、變遷以及交易成本的高低。毋庸置疑,世界產品與金融市場的日益全球化,將推動各國會計準則的不斷趨同,佐證就是最近歐盟宣布采用國際會計準則來處理歐盟內公司的會計業務。然而,由于政治、法律、文化及其歷史傳統的差異,這種演化的方式很可能會相當不同,這就意味著全球會計制度的趨同將是一個逐漸演進的長期過程。這對我國如何制定和修改會計準則無疑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