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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秋安作者單位:河南中醫學院
質疑
在英國,就連某些博物學家也抵觸進化論。大解剖學家歐文爵士認為,進化通過細胞內部的動力而發生。所以,他二十多年的同事和好友達爾文的《物種起源》、進化論于1859年問世時,他表示堅決反對。他覺得通過自然選擇的進化完全是偶然機緣的產物,因而堅決不能接受。他還寫匿名文章直接攻擊達爾文,并親自指使威爾伯福斯主教和達爾文的主要辯護者赫胥黎開展論戰。這個主教對于進化論并無真正的了解,他企圖用譏笑來摧毀達爾文的進化觀念。1860年,威爾伯福斯主教與赫胥黎在英國科學協會牛津會議中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大陸學者中最為有名的人種學家微耳沒有接受達爾文的理論,但進化學說在德國受到一些學者的熱烈歡迎。海克爾與其他博物學家以及跟在他們后面的條頓哲學家與政論家一塊創立了所謂達爾文主義,使他們的許多信徒比達爾文自己還要達爾文些。[1]
運用
盡管達爾文的進化論遭到了諸多方面的非議和質疑,然而正是這種爭論使進化論的思想變得家喻戶曉,逐漸深入人心。達爾文的進化論用“起源論”代替“神創論”,用“物種可變論”代替“物種不變論”,實現了科學擺脫神學的意識形態革命。許多社會思想流派迅速從中吸收各自所需的“營養”,將其引入社會科學領域,作為構建理論的依據和支撐點。進化論思想對19世紀后半期歐洲社會思想產生了重要影響,對該時期和后來歐洲社會歷史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盡管達爾文主義受到宗教界和其他集團的敵視,它還是對西方社會有著深遠的影響,根本原因在于它對適者生存和生存斗爭的強調極妙地與時代傾向相適應”。[2]
1.斯賓塞的社會達爾文主義
在達爾文發現支配人類本身進化的規律之前,進化的思想已被提出來并應用于科學的各個領域。孔德認為,人類社會的發展是循著三個階段進化的過程———神學階段、形而上學階段和實證階段。黑格爾也有社會發展分階段的思想,他把絕對精神看作世界的本原,自然、人類社會和人的精神現象都是它在不同發展階段上的表現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發展、永恒的生命過程,就是絕對精神本身。恩格斯后來給其以高度的評價:“黑格爾第一次———這是他的巨大功績———把整個自然的、歷史的和精神的整個世界描寫為一個過程,即把它描寫為處在不斷的運動、變化、轉變和發展中,并企圖揭示這種運動和發展的內在聯系。”[3]赫胥黎和斯賓塞汲取了黑格爾和孔德的思想,并在他們思想的基礎上,對進化論進行了總結提升,提出了社會進化論思想。斯賓塞在1857年發表的《進步:其規律及原因》一書中說“:無論是在社會的發展中還是在政治、制造業、商業、語言、文學、科學及藝術的發展中,這種由簡單經過連續的變異而進入復雜的同樣的進化始終保持著。”[4]斯賓塞即以“適者生存”來概括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原理。1896年,他出版了《綜合哲學體系》一書,該書在歐洲引起了巨大的反響。在書中,斯賓塞提出了一個以進化論為核心,包括所有科學知識的綜合哲學體系。斯賓塞社會進化論的主要觀點有:“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規律不僅適用于自然界,而且同樣也適用于人類社會。斯賓塞認為,在人類社會的演進過程中,總的趨勢是日漸完善和美好。這是因為,善的因素逐漸增多,惡的因素逐漸減少,這是一個直線性發展過程,是一個“由簡入繁、由微生著”的過程。斯賓塞沒有看到人類在進化發展過程中的主觀能動性作用,他認為,人類社會在進化過程中,不能對進化過程發生任何的影響,因為人類是非常被動地適應進化,只能任憑進化規律的支配。所以說,斯賓塞的進化論思想帶有宿命論的色彩。斯賓塞認為,從無機界到有機界,從自然領域到人類社會領域,一切現象都是處于不斷變化和運動當中,都不是永恒的、固定的、絕對的。這其中,只有“力”的作用是恒久的“,力”是一切現象進化發展的基礎和各種運動變化的決定性因素,所有的現象都要受進化律的支配。這樣,進化的過程也就必然是普遍的和恒久的。他將生物進化現象和人類進化發展現象進行類比,把社會有機體與普遍進化原理相結合,系統地發揮了社會達爾文主義學說,所以,他被后人稱為“社會達爾文主義之父”。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斯賓塞的進化理論無疑適應了資本主義擴張的需要,被很多列強奉為圭臬,德國統治者為他們實行鐵血統治找到了理論依據。斯賓塞的這種思想,為當時西方列強推行弱肉強食、種族主義和殖民主義政策提供了理論根據,這樣,他的社會進化思想就成了赤裸裸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更可怕的是,斯賓塞的社會進化思想試圖模糊廣大勞動群眾的階級意識,使他們放棄爭取民族解放、反對資本主義的階級斗爭。總體上說,斯賓塞的社會進化學說所強調的人類社會也像自然界一樣遵循著進化的規律,這樣就成為落后國家爭取民族獨立的思想武器,同時,他強調的人類社會的進化也是“生存競爭、適者生存”,也成了西方列強進行殖民主義侵略的理論根據。雖然他的學說不乏學理性,但在運用到社會當中時,也是極其殘酷的。
2.赫胥黎的《進化論與倫理學》
托馬斯•赫胥黎是英國博物學家、教育家。他在比較解剖學、海洋生物學、人類形態學和古生物學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是第一個提出人類起源問題的學者。他首次提出“不可知論”一詞,認為人們只能認識感覺現象,“物質實體”和上帝、靈魂一樣,都是不可知的。在解決一些具體的自然科學問題時,他站在唯物主義的立場上,因此,列寧說“:他的‘不可知論’實質上掩藏著唯物主義。”[5]赫胥黎對社會斗爭學說進行了深刻反思,他講的進化論涉及將進化論引入社會領域所遇到的倫理問題。達爾文發表《物種起源》一書后,遭到了基督教等反動勢力的激烈反對,赫胥黎一生堅決支持達爾文的學說,是達爾文進化論的積極擁護、傳播和忠實捍衛者。他在看完《物種起源》后,馬上給達爾文寫信說:“我準備接受火刑,如果是必須的話,也要支持你的理論。”[6]赫胥黎用自己的行動對達爾文學說的反對者給予強有力的反駁,1883年和1894年,他在牛津大學專門針對達爾文學說的反對者進行了兩次著名的演講,并將演講的內容匯編成《進化論和倫理學》一書。他在書中對達爾文有關自然界生物的進化規律進行了宣傳,此外,還著重論述了人類社會的倫理問題。在書中,赫胥黎表述的思想是:“社會進展意味著對宇宙進程每一步的抑制,并代之以另一種可以成為倫理的過程;這個過程的結局,并不是那些碰巧最適應于已有的全部環境的人得以生存,而是那些倫理上最優秀的人得以繼續生存。……社會的倫理進展并不依靠摹仿宇宙過程,更不在于逃避它,而是在于同它斗爭。”[7]此外,赫胥黎主張倫理制衡進化論,他對斯賓塞的社會進化論不以為然,認為倫理在社會演進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赫胥黎還反對斯賓塞提出的直線進化模式,赫胥黎認為,人類社會與自然界的進化過程是不同的,盡管人類社會的演進也受“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規律的作用,但人類社會還有自身的倫理過程,如法律和道德等等,他認為“以天演言之,善因演也,惡亦未嘗非演也”,[8]人類社會的倫理過程會避免生存競爭對社會的破壞,這是因為倫理過程能對生存競爭進行控制,對生存斗爭具有很大的約束作用。所以,在他看來,斯賓塞的“民群任天演之自然,則必日進善,不日趨惡,而郅治必有時而臻者”。[9]
赫胥黎不僅系統地闡釋了倫理的過程即道德情感的進化,而且進一步論述了這一過程同倫理學說的關聯,即在倫理學中的體現。于是,他實際上也論述了“倫理學的進化”。倫理學同上述倫理過程究竟有什么關系呢?在赫胥黎看來,兩者的關系非常密切。可以說,倫理學說的提出,構成了赫胥黎整個倫理思想的一部分。赫胥黎看到,當文明人要過社會生活時,他很自然地體會到了比其他動物更多的痛苦,這是他的那些原始的自然天性所必然帶給他的。說到底是因為他的原始的自然天性同社會生活的要求不能相容。于是,文明人對自己身上所有那些“猿與虎的本能沖動”,那些野蠻競爭的屬性,加上了罪惡之名,把它們所從事的許多活動都當作犯罪的行為加以懲處。“社會的文明越幼稚,宇宙過程對社會進化的影響就越大。”[10]對于人類社會與自然界進行對抗和倫理的意義,赫胥黎指出:“文明之所以顯得很有價值,是因為文明冒犯了自然的基木原則。人類為了堅持道德水準,就必須破壞一些進化法則,保護弱者,以免他們被淘汰。在這個充滿敵意的世界中,我們只有通過斗爭才能恪守正直。”[11]根據赫胥黎的觀點,人類的倫理進程總會到達一個地方,那時候,又會重新由自然狀態占據統治地位。他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生存的自然界是經過幾億萬年進化和鍛煉的結果。所以赫胥黎認為倫理過程同宇宙的自然過程的對抗就是一個長期的、艱巨的任務。在《進化論與倫理學》中,赫骨黎指出,動物界和植物界一樣,在不斷進化的過程中表現出了循環進化的特征,他說:“在動物界,也和在植物界中一樣,從非常低級的類型到最高級的類型,生命過程表現出同樣的循環進化。不僅如此,我們只要看一看世界的其他方面,循環進化從各個方面表現出來。諸如表現在水流入大海復歸于水源;天體中的月盈月虧,位置的來回轉移;人生年歲的無情增加;王朝和國家的相繼崛起、興盛和沒落—這是文明史上最突出的主體。”由此可見,赫胥黎的進化論具有較強的循環論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