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主辦單位:中國監察雜志社
半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中國監察》由劉越擔任主編,創刊于1988年,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主管、中國監察雜志社主辦的一本政法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文稿必須采用法定計量單位,物理量符號用斜體,物理量單位用正體。帶有角標(主要是下標)的量請注意正確格式,非量的角標用正體,如角標本身為物理量,則仍為斜體。
2、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實質性內容修改當然會征得作者同意。
3、論文必須是符合學術規范、未曾公開出版的原創作品。稿件的文字、標點、年代、數字等書寫方式均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規定為準。
4、征稿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煉,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單位所在地及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5、引言:是正文前面的一段短文。引言是論文的開場白,目的是向讀者說明本研究的目的、背景,不宜過多介紹研究成果,字數要求200~250字。
6、論文摘要: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7、內容涉及基金資助項目、專利項目或獲獎項目等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單位證明和項目證書的復印件。
8、論文必須是符合學術規范、未曾公開出版的原創作品。稿件的文字、標點、年代、數字等書寫方式均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規定為準。
9、參考文獻表應列在文后,并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編號列出,將序號置于方括號內。未公開發表的資料一般不宜引用。
10、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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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00053
主編:劉越
作者:--
作者:余哲西
作者:樊曉華
作者:理軒
作者:張英偉
作者:志言; 江龍
作者:王立群
作者:希云
作者:薄魯暉; 莊志陽
作者:沈葉
年份 | 2013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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