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農業稅財政補助管理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做好2001年的農業稅災歉減免工作,按國務院的指示,我部制定了《農業稅災歉減免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各地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高度重視農業稅災歉減免工作,認真核實災害損失,及時撥付補助資金,盡快落實減免政策,使受災農戶切實得到減免照顧。
附件:農業稅災歉減免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農業稅災歉減免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一、為了減輕受災農民稅收負擔,對地方財政因執行農業稅(含牧業稅)災歉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農業稅收入,中央財政給予專項補助。為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農業稅災歉減免政策落實到納稅人,制定本辦法。
二、農業稅災歉減免資金專項用于受災地區農民的農業稅減免,受災農民為該項資金最終受益者。
三、因農業稅災歉減免減少的地方財政收入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共同承擔。
四、對納稅人申報的受災情況,地方各級農業稅征收機關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做到報后查實,查后登記,逐級上報。嚴禁弄虛作假。
五、農業災害的損失情況,包括受災面積、成災面積、絕收面積、歉收產量、農業稅災歉減收額等。農業災害損失程度由地方各級農業稅征收機關依據農業、統計、水利、氣象等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進行核定。
六、財政部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農業受災情況,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申報的農業稅災歉減免額進行核定。
七、農業稅災歉減免資金按照客觀、規范、公平、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
八、農業稅災歉減免資金的分配要綜合考慮農業受災程度、地方財政對農業稅的依賴程度、地方財政困難程度,以及中央財政補助規模等因素。
九、農業稅災歉減免資金根據核定的各地農業稅災歉減免額和中央財政補助比例計算確定。計算公式為:
某省農業稅災歉減免資金補助數額=核定的該省農業稅災歉減免額×中央財政補助該省比例
中央財政補助各省(區、市)比例,按照地方財政對農業稅依賴程度和地方財政困難程度計算并核定地方財政評價指數,同時根據中央財政補助總規模占核定的全國農業稅災歉減免總額的比重,計算得出中央財政補助各省(區、市)比例。計算公式為:
某省地方財政評價指數=(該省農業稅收入占該省財力比重÷全國地方農業稅收入占全國地方財力比重)×0.7+(該省人員經費和基本公用經費占該省財力比重÷全國地方人員經費和基本公用經費占全國地方財力比重)×0.3
農業稅收入、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地方財力等依據農村費改稅轉移支付的有關數據測算。
某省中央財政補助比例=(中央財政補助總規模÷核定的全國農業稅災歉減免總額)×該省核定的地方財政評價指數
十、農業稅災歉減免按照“重災多減、特重全免”的原則辦理。農業稅災歉減免必須嚴格按本辦法和農業稅減免政策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基層農業稅征收機關要根據受災農戶的成災面積、減收程度等,編制到戶的農業稅災歉減免核定表,經報批后必須以村組為單位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當年減免當年落實到納稅人。
十二、對全年種植一季農作物的地方,在征收任務中先扣除減免額后,再征收差額;對全年種植兩季以上農作物的地方,可根據每季災情損失適當減免一部分農業稅;對全年遭受嚴重災害損失的地方,應當全部免收農業稅。
十三、為了保證減免政策盡快落實到位,農業稅災歉減免補助指標和資金分兩次下達,三季度按適當比例預分一次,其余指標在年終前下達,實際應補助數額與已下達指標的差額通過結算補助解決。中央和省級財政要及時預撥資金。地方各級財政要確保專款專用。
十四、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將農業稅災歉減免資金的分配情況逐級上報,上報內容包括中央財政補助數和本級減免機動數安排落實情況,以及具體分配到縣、鄉的情況等。
十五、各地要加強管理和檢查,不得截留、挪用或抵扣農業稅災歉減免資金。中央財政委托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此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上述問題一經查出,中央財政將責令其追回資金,并相應扣減下一年度補助資金,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