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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圍繞平安”和諧”法治”建設。依靠科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和打擊并重。整合資源,加大投入,齊抓共管,切實履行和發揮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社會管理職能,全力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為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率先、創新、綠色、和諧發展創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1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防控處置突發群體性事件、社會治安事件、恐怖襲擊事件和危害國家安全事件的能力顯著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明顯增強。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及時得到有效打擊。
2初步構建與區域發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制。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遏制重大事故,杜絕特大事件。減少一般事故。
3初步建立覆蓋城鄉的火災和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重特大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和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社會防控火災和道路交通事故能力明顯提升。
4基本藥物實現全程監管。假劣、過期失效食品、藥品基本杜絕。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食品餐飲環節發生食物中毒現象得到控制。
5全縣基本形成“統一領導、綜合協調。條塊結合、屬地管理”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體制。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和應急保障等能力明顯增強。
6信訪工作秩序進一步規范。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社情民意表達和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建立。群眾合理訴求得到及時合理解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全面落實。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工作重點
一)打防并舉。全力維護穩定。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細化措施,進一步明確任務。堅持打防并舉,調管并重,確保社會治安持續穩定。一是抓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圍繞“三個減少、兩個達到一個下降”民轉刑案件減少、重大群體性事件減少、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等異常上訪減少,排查調處率達到100%調處成功率達到95%以上,社會發案率總體下降)目標,突出重信重訪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涉眾型矛盾糾紛和引發刑事案件特別是個人極端事件及其他惡性案件的民意糾紛,全力組織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重點完善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人民調解“三調聯動”機制,加強人民調解網絡建設、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和人民調委會業務能力建設,集中開展陳年積案、重點糾紛、重點地區清理整治,重大復雜疑難糾紛調處成功率達到90%以上。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頭,高度重視各類維穩信息和網上輿情的綜合研判,加大排查力度,健全完善重大矛盾糾紛快報、直報制度。進一步加強群體性事件的預測、預警,重點做好事關民生的征地拆遷、環境污染、勞動爭議、退耕還林、物業管理、醫患糾紛、交通肇事和涉法涉訴等領域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二是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認真貫徹“嚴打”方針,突出“破大案、防大案”打團伙、打流竄、打系列”遏制“兩搶一盜”犯罪,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殺人、搶劫、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和多發性侵財犯罪,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堅持不懈地開展同“”門徒會”等邪教組織的斗爭,進一步建立健全維穩處突體制機制,著力提高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加大禁毒力度,全面落實禁吸戒毒各項措施,堅決遏制違法犯罪活動。三是全面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強力推進治安視頻監控點建設,全縣城區和鄉鎮街面公路卡口安裝治安視頻監控探頭300個。督促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商住小區、居民樓院、公共復雜場所和大型商業網點全面安裝以電子報警裝置為主的技防設施,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各種治安漏洞。加強單位內部保衛組織和保衛力量,形成社區、片區、巷道、樓群院落“四位一體”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治安防控體系。四是切實加強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重點落實對社會閑散人員、流動人口、高危人群的管理措施,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加大治安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強化企業、重點工程、城郊周邊等重點地區、部位、場所、行業的管理,努力凈化社會治安環境。
二)標本兼治。提升監管水平。全面落實政府依法監管責任。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突出校園、道路交通、生產和消防等安全管理重點領域。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校園安全,以“平安校園”創建為載體,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取締校園周邊非法經營攤點和200米以內營業性網吧,健全校園群防組織,加大技防,打擊危害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學法、守法和自我保護意識,嚴格校車管理,開展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為廣大師生創造安全的工作、學習環境。道路交通安全,深入開展駕駛員隊伍、路面行車秩序、交通運輸企業、危險路段“四整頓”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快城區電子交通警察建設,強化重點時段、重要路段的交通安全監管,依法嚴厲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交通事故發生。消防安全,強化消防安全日常監管,加強人群密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的監督檢查,著力消除火災隱患。創新消防安全監管方式,組織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創建活動,規范完善政府、企業、社會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機制,提升干部群眾火災防范能力。強化農村消防工作,建立健全鄉(鎮)村(居)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鼓勵企業組建義務消防隊,全面提高城鄉預防、抗御火災能力。生產安全,嚴格落實危化品、礦山企業準入制度,加強對危險物品和各類企業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確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設計、同施工、同使用。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體系,落實制造、安裝、改造、維修、檢驗、氣瓶充裝等環節的安全責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快建設全縣重大危險源監控平臺,組建非煤礦山、煤礦企業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提升安全生產事故監控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強化監管。確保飲食安全。加強源頭控制、動態監管和應急處置。以節日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郊結合部、城區農貿市場及公共場所的食品攤點為重點,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食品、用上安全藥品。一是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抓好糧、肉、蔬菜、煙酒副食、兒童食品、保健食品和農業投入品等重點領域的集中整治,嚴厲打擊餐飲消費環節違法行為,建立重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安全。二是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建立嚴密高效的監管體系,前移監督關口,下沉管理網絡,消除監管空檔。全面推行GMPGSPGAP認證,建立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誠信體系,重拳打擊制售假劣、違法廣告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防藥品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加強檢測體系建設。建設省級質量檢測檢驗中心,成立縣級食品藥品檢驗所,開展餐飲服務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和國家藥典品種全項檢驗工作;成立縣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建立健全覆蓋全縣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和監管部門的報告體系,建成與國家、省、市、縣四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聯網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信息網絡和涵蓋所有特殊藥品和基本藥物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的電子監管網絡,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利用,提高監管質量。
四)突出重點。健全應急機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完善并落實突發事件風險監控、應急處置、救援救助等措施,全方位推進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提高政府預防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強應急預防能力建設。堅持“關口前移、防救結合、以防為主”原則,加強對重大基礎設施、重要防護目標、群體性事件高發地的社會安全隱患調查分析,加強動態監控,落實防范措施。強化應急管理培訓,有計劃地對各級領導干部和應急管理人員進行培訓,開展應急科普知識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活動,增強公眾公共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二是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建立應急物資庫,科學確定儲備物資品種和數量,及時補充更新,確保應急物資供應及時到位。加強新建工程的抗震、防火管理和維護,強化城區和縣鄉政府駐地等人口密集區域的應急避難場所、緊急疏散通道建設。加快建立骨干隊伍、專業隊伍、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應急救援體系,逐步補充專業救援車輛、防護裝備和救援設施,提升應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各級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明確工作職能和機構設置,加快政府應急指揮平臺和預警信息系統建設,規范應急處置流程,形成政府統一指揮、部門協同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確保組織有力、反應快速、運轉高效。加強信息公開,正確引導輿論,防止歪曲事實、惡意炒作,及時消除可能引發的不良影響。
五)暢通渠道。保障合法權益。堅持把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一是落實信訪責任,暢通社情民意表達渠道。保障群眾信訪權利。健全縣級領導“大接訪”和干部下訪、領導包案督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初信初訪首辦責任、信訪事項“三級終結”信訪聽證、信訪情況匯集分析和通報談話,信訪工作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等信訪工作機制,充分保障群眾的信訪權利。加強基層網絡信息建設,健全完善科學規范的受理、交辦、督辦、報告和回復群眾信訪事項工作制度,改進信訪接待方式方法,提高信訪事項辦理質量。二是加大法律援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支持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不斷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逐步放寬法律援助門檻,提高司法救助標準,全面開展針對城鄉貧困居民、弱勢群體和特殊群眾的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審查、決定、指派、承辦、監督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和服務標準,建立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案件質量跟蹤反饋、開庭旁聽、案件抽查、結案評估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規范化水平。深入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實踐活動,加強法律援助窗口建設和“12348平臺建設,健全法律援助體系,暢通法律援助渠道,加大非訴訟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積極為廣大困難群眾提供法律咨詢、代書、調解等法律事務,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的法律需求,有效保障經濟困難涉法涉訴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靠實工作責任。為確保“安全保民工程”各項任務的有效落實。分口負責,縣政府實行統一領導。分管縣長牽頭,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要將實施“安全保民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目標任務,靠實工作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制定考評標準,加強督查考核,強化落實措施,確保按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二)加強保障工作。提升服務水平。切實加強政法基層基礎和政法隊伍建設。努力緩解警力嚴重不足的問題。繼續抓好“三警”教育整頓,積極向上爭取政法專項編制。加強對政法干警的職業道德教育,落實警務、檢務、審務、獄(所)務公開,努力打造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的政法隊伍。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設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專項基金,重視支持應急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重點項目建設、裝備建設和信息化建設,不斷提升服務群眾、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強輿論宣傳。形成強大合力。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會同宣傳、廣電等部門。廣泛宣傳中央、省、市、縣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大決策部署,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實施“安全保民工程”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及時跟蹤報道“安全保民工程”實施進展情況和取得的顯著成效,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深入推進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全民法律素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支持,確保“安全保民工程”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