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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州市政府《年民生工程手冊》精神,根據縣人民政府《年民生工程實施意見》(政字號)文件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好民生工程中有關購買殘疾人公益性崗位的精神,推動我縣“四化”建設,促進殘疾人就業,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原有基礎上繼續購買一批殘疾人公益性崗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崗位要求
這次購買的殘疾人公益性崗位主要用于鄉鎮人民政府,具體崗位為鄉鎮殘聯專職委員,以及鄉鎮政府下屬的社區(居委會)殘協工作人員、農家書屋殘疾人管理員及殘疾人社區康復協調員。
二、購買數量
這次共購買殘疾人公益性崗位42個,人口多的鄉鎮配備3人,其中鄉鎮政府下屬的社區(居委會)配備1人,詳細情況見附件。
三、工資報酬
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中省政府“民生工程”下撥資金中每人每月補助300元。
四、用工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和政策
2、熱愛公益事業,勇于奉獻。
3、熱愛殘疾人事業,辦事講究原則。
4、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本縣籍公民。
5、身體健康的輕度肢體殘疾人。
6、年齡要求:男性,18周歲以上49周歲以下;女性,18周歲以上39周歲以下。
7、文化程度: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8、無違法犯罪記錄,以及賭博等現象。
五、幾點要求
1、各鄉鎮要認真對待此項工作,把它作為民生工程的一項重要工作來完成,對未按時完成購買公益性崗位的鄉(鎮)將進行全縣通報批評。
2、各鄉鎮在10月30日前將人員選好,并且簽訂好用工合同,并將申請表、用工合同及有關材料報縣殘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