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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創造適宜人居環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全面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意義
城市管理是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快城市化進程和建設現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城市精細化管理,就通過建章立制、細化標準、優化流程,實現城市管理無縫隙、全覆蓋、無死角。實施精細化管理是適應城市發展需要,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徑,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夠有效整合現有城市管理力量,優化城市資源配置,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升城市承載能力,為加快推進城市化進程和建設現代化城市提供有力保障。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夠不斷提升城市品位和檔次,塑造良好的對外形象,優化投資環境,增強城市的吸引力、競爭力。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夠為廣大市民創造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完備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快構建和諧社會。近幾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市管理工作,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斷加大投入,強化管理,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市面貌明顯改觀,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化進程全面加快。但是,目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相對滯后,存在著不少差距和問題,主要表現為城市規劃執行落實不到位,城市基礎設施不夠完善,長效管理機制仍未真正形成,城市環境“臟、亂、差、丑”的狀況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城市管理水平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已經成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擴大對外開放的迫切要求,也是廣大市民的強烈愿望。全市上下要充分認識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意義,提升標桿,強化措施,全民動員,積極參與,努力開創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城市精細化管理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行政、群眾參與的原則,在高起點規劃,高水平建設的基礎上,科學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城市管理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標準,逐步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位、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科學規范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要求。圍繞建設特色鮮明、環境優美、功能完善、秩序井然、適宜人居現代化城市的總體目標,結合“六城同創”活動,按照“平、明、綠、美、凈、齊”的要求,提高標準,細化指標,將城市管理工作標準由一般的工作紀律要求、工作定性要求轉向責任落實、行為規范、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和執法效果的要求,做到城市管理范圍的全覆蓋和管理方式的精細化。力爭利用三到五年的時間,逐步實現規劃編制全面覆蓋,市政設施配套完善,園林綠化提檔升級,市容環境美觀整潔,行政執法嚴格高效,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平”:城市道路平整順暢。大力實施“硬化工程”和“暢通工程”,城市路網體系完善,道路設施管理維護及時,路面平整堅實,附屬設施配套完善,無通行障礙與安全隱患;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科學,通行秩序良好,確保交通安全。
“明”:城市夜景流光溢彩。城市出入口、大型廣場、公共綠地、城市雕塑、橋梁、城區主次干道兩側的建(構)筑物、戶外廣告及繁華商業區門頭廣告全面實現燈光亮化;城區道路路燈設施完善,亮燈率達到98%以上,亮、滅燈時間誤差不超過5分鐘,形成靚麗的城市夜間景觀。
“綠”:城市綠化生機盎然。國家園林城市創建活動扎實推進,城市公園、游園、綠地、廣場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道路綠化、居民小區綠化、單位庭院綠化、河道沿岸綠化同步推進,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生態效果和景觀效果并重的城市綠地系統。建成區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38%以上,綠地率達到34%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8.5平方米以上。
“美”:城市面貌優美舒適。城市規劃體系完善,規劃管理規范有序;城市景觀特色鮮明,綠地、道路、河流和各種建(構)筑物風格協調一致,環境優美,適宜人居;城鄉結合部、城市出入口、住宅小區環境面貌進一步美化;城區所有建筑工地全部達到現場環境整潔、文明施工的要求;戶外廣告、臨街櫥窗、牌匾、門頭廣告設置管理規范、整齊統一、美觀大方;無亂貼亂畫、亂搭亂建等現象。
“凈”:城市環境清潔衛生。國家級衛生城市創建活動扎實推進,城區環衛基礎設施配套完善,完好率達到98%;主次干道、公共場所每天保潔時間不低于12小時,清掃率達到100%;居民小區、單位庭院、居民家庭環境整潔衛生,消除垃圾圍城和衛生死角,生活垃圾、糞便收集處理及時規范,生活垃圾清運率達到100%、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以上。城區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空氣、水體質量明顯提高。
“齊”:城市市容整齊規范。城區停車場、集貿市場等公用設施布局合理,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停放有序,城區學校、廣場、市場周圍及主干道路兩側無馬路市場和流動攤點,道路護欄、指示牌、燈箱廣告、消防設施、交通信號設施等公用設施管理到位,道路兩側架空管線逐步下地。
三、完善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
按照“統一領導、綜合管理、分工負責、協調高效”的原則,堅持條塊結合、統籌協調,建立主體明晰、職能明確、分工科學、協作有力、權責統一的城市管理運行機制。
(一)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和街道的城市管理職能,合理劃分管理責任區,切實抓好城市管理各項任務目標的落實。
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職責。根據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需要,結合我市實際,依法對《*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規定》進行調整完善,進一步明確城市管理各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解決和避免職能交叉、推諉扯皮等問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要發揮城市管理主力軍的作用,認真行使市容市貌、城市規劃、城市綠化、市政設施、環境保護、工商行政、*交通、文化市場、食品衛生等方面的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加強行政執法管理。市建設局要進一步加強道路、園林綠化、排污泄洪管道、路燈、環衛等市政設施的管理維護,確保各類設施齊全完好;做好市區主要道路、公共場所的衛生保潔工作,積極發展公交、熱力、燃氣等公用事業,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房地產市場和物業市場的行業管理。市規劃局要加強源頭控制,嚴把規劃關口,加強對城區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工程項目的規劃審批;把好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關,依法提出處罰意見。市建工局要加強各類建筑活動的行業管理,抓好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管理,提升城區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水平。市*局要規范車輛及行人交通行為,嚴厲查處各類違章現象,提高全社會交通安全意識,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要依法打擊影響城市管理的違法犯罪活動。市交通局要加強對營運機動車輛的行業管理。市工商局要加強集貿市場管理,確保經營秩序規范有序,環境整潔衛生。市環保局要加強城市工業企業的污水和噪聲管理。市水務局要加強對城區供水設施、河道水面的管理,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各有關部門要把承擔的任務目標細化量化具體化,進一步分解落實到下屬單位和個人。
進一步落實街道辦事處的城市管理職能。堅持重心下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界定城區街道辦事處的城市管理職能權限,落實管理責任,劃定管理區域,徹底消除管理盲區。各街道要把城市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成立專門管理機構和管理隊伍,將城市管理經費列入街道年度財政預算,確保足額投入。堅持“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原則,在街道設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分局,具體負責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要充分發揮社區和居委會的城市管理作用,定人員、定職能、定經費,落實崗位責任制,制定社區和居委會的城市管理工作標準,實現社區環境的居民自治。
加強部門、街道間協作配合。在明確部門責任分工的基礎上,要加強部門、街道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共同巡查、聯合執法、案件移交、資料共享、互為見證等城市管理協同工作機制,形成城市精細化管理的整體合力。
(二)建立信息平臺,推進“數字城管”建設。充分發揮我市信息化基礎優勢,整合規劃、建設、行政執法、*、交通、工商、環保、水務、建工等部門的城市管理信息資源,對市政、園林、環衛設施和市容市貌管理現狀進行調查摸底、建檔管理,建立統一的城市管理數據庫。加快建設覆蓋城區的城市管理動態監控網絡,推廣應用“城管通”等信息采集傳輸技術設備,擴展城市管理12319服務熱線的服務功能,打造集數據管理、動態監控、行動指揮、信息、投訴受理、便民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精確、敏捷、高效、全時段、全方位覆蓋的城市管理信息平臺,實現管理、監督與服務一體化。
(三)實施責任區網格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以“數字城管”信息平臺為依托,以街道、社區為基礎,以1萬平方米左右區域為基準,按照不同的管理標準、管理等級,將城市管理責任區劃分為若干個網格,確定每個網格的管理人員、管理內容、管理標準和責任時限,建立市、部門、街道和網格監督員四級聯動的管理模式,形成規范統一的管理標準和流程,實現“無縫化”管理。建立嚴格的日常巡查制度,有關部門和街道要分別組建快捷高效、反應及時的巡查隊伍,對城區主次干道和重要公共場所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管理,由被動應對問題轉變為主動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破壞綠地、亂倒垃圾、亂停車輛、非法占路、違章設置廣告牌等問題。全面推廣“四位一體”的巡管模式,在責任區內實行市容、環衛、市政、綠化綜合巡查、綜合管理,對同責任區域巡管人員實行聯責聯利、同獎同罰,做到責任區域管理標準明確、職責明晰、整體聯動、長效管理,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四)開展集中整治,確保精細化管理目標落實。針對城市環境突出存在的“臟、亂、差、丑”現象,按照精細化管理的標準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時間,組織開展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容市貌、交通秩序、背街小巷、違章建筑、環境保護等專項整治活動,堅持一條街一條街地治理,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不留任何空白和盲區。每項整治活動結束后,立即轉入正常管理,做到整治一項、鞏固一項,整治一片、鞏固一片。
(五)嚴格執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力度,對于違法建設、破壞市政設施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城市管理的行為,堅決嚴肅查處,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堅持處罰與管理有機結合,杜絕以罰代管、只罰不管的現象。在嚴格管理的前提下,積極推行人性化執法、文明執法,做到疏堵結合、教懲結合,促使管理相對人知法、懂法、守法,自覺依法辦事;妥善處理占道經營、馬路市場、馬路停車場等問題,積極探索分區域、分時段、分等級管理等辦法,變執法單一處罰方式為多元化管理方式。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行政執法情況監督檢查制度,加大規范行政許可、審查、決定、變更程序行為和處罰立案、調查、結案流程監督的力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強行政執法管理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城市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進一步優化執法環境,設立市*局駐行政執法局治安辦公室,明確3-5名正式干警常駐負責,推進*、行政執法聯合辦案,切實維護執法權威。
(六)不斷深化改革,推進城市公用事業市場化運作。按照“經濟調節、市場監督、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城市公用事業改革,強化和健全政府監管職能。全面放開市政公用設施管理維護市場,將園林綠化養護、環境衛生保潔、市政設施維護等專業管理工作推向市場,形成統一管理、多家經營、有序競爭的運行機制。對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及公共交通等行業,推行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制度。加快建立合理的市政公用事業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退出條件和技術管理標準,形成科學有效的管理體系,依法管理市政公用行業市場主體行為,保障投資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七)完善監督體系,確保城市精細化管理取得實效。建立政府督導、部門督察、輿論監督、社會投訴的立體監督機制。健全完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城市管理問題整改反饋制度和行風監督評議制度,積極推行聽證、公示、問詢、巡視等監督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切實加強對城市管理從決策到實施的全過程監督。對上級督辦事項和市民投訴、媒體曝光問題,在規定時限內提出處理意見、落實措施并及時反饋;對市民投訴、媒體曝光辦結率要達到100%。
四、堅持建管并重,全面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水平
(一)完善城鄉規劃體系,從源頭上把好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關口。認真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法》,加強城鄉規劃編制,理順城鄉規劃管理體制,加大規劃監督和規劃執法力度,嚴格把好規劃控制關口,充分發揮規劃對城市精細化管理的指導和調控作用。依據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抓緊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規劃,確保年內編制完成城市綠地、水系、交通、環衛、給排水、管線等專業系統規劃,對園林綠地、集貿市場、停車場、環衛設施、交通設施和各類管網建設實行規劃超前控制,從源頭上解決綠地不足、亂擺攤點、亂停車輛、亂倒垃圾、亂架管線、亂挖道路等問題。充分發揮市規劃委員會和規劃監督委員會的作用,定期聽取規劃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規劃工作,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杜絕單位或個人擅自更改規劃、影響規劃執行的行為。繼續推行“陽光規劃”,落實規劃聽證和規劃公示制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全面加強規劃管理,加大規劃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堅決維護公眾利益。
(二)加快城市建設,為實現精細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礎。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扎實推進、逐步完善,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從根本上扭轉城市公用設施長期落后于城市發展的弊病,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
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抓好城市道路、橋梁建設,加快新建道路配套升級,逐步改造升級原有主干道路,打通“丁字路”、“斷頭路”,形成完善的路網結構,緩解交通擁擠的壓力。加強城市道路重點工程建設。加快推進104國道改線工程、北環路公鐵互通式立交橋、解放中路公鐵高架橋建設。實施北二路、柳屯路等新建道路工程;加快推進龍泉南路、西環路、北環路、善國北路、善國路、新興中路、龍泉路等道路配套建設和升級改造,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繼續實施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工程,每年完成40條背街小巷的升級改造任務。實施“管線下地”工程,加快推進城區主干道路兩側沿街管線改造,力爭2-3年內全部實施管線下地。抓好城區停車場、集貿市場建設,從根本上解決因停車難、買菜難帶來的城市管理壓力。
發展城市公用事業。加快發展城市環衛、燃氣、熱力、供水、公交等公共事業,進一步增強城市服務功能。抓好環衛基礎設施配套,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地下隱蔽式垃圾收集轉運站建設,繼續抓好城區公共廁所新建和“旱改水”工程。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積極拓展公交線路,加強公交停車場和港灣式站點建設,提高公交運行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快天然氣管網、城區集中供熱工程。加快發展供水事業,完善羊莊水源供水工程配套設施建設,抓好經濟開發區供水加壓水廠建設;實施龍泉路、北辛路、新興路等供水主管道配套和東城區、學院東路、荊河東路舊管網改造。
搞好城市綠化美化。抓緊做好大型綜合性公園的選址定點和規劃設計工作,盡早啟動工程建設。繼續推進“兩河”治理工程,著力打造具備休閑功能和宜人環境的濱河景觀帶;加快推進市民廣場綠化建設工程,抓好城區主干道路兩側街頭綠地游園和道路節點綠化建設;實施西環路、北辛西路、龍泉路南段和開發區新建道路綠化配套建設;組織開展善國路、學院路沿街單位樓房立體綠化示范建設工程,加快推進單位庭院綠化、住宅小區綠化;加快實施城鄉大環境綠化,重點抓好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沿高速公路、鐵路、國道和縣鄉道路的綠化美化工作。抓好城區主干道路沿街建筑物和城市標志性建筑的裝飾美化,逐路推進樓體包裝亮化,抓好繁華商業街區的燈箱廣告和沿街門頭亮化,徹底解決城區普遍存在的“燈不亮、地不綠、景不美”現象,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穩步推進舊城改造。堅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公正公開、集約用地的原則,完善落實“政府推動、市場運作、村居主導、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力爭用3—5年時間,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實施市委原址、市政府原址區域、同銳區域改造及火車站廣場站房兩側改造和廣場升級,啟動塔寺南路、大同南路和大同中路北段拆遷改造,力求“改造一個、帶動一批、美化一片”,創造優美舒適的居住環境和良好的管理條件。
五、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長效機制
(一)建立市級決策機構,加強對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作為市級城市管理決策機構。分管副市長任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建設、行政執法、規劃、*、交通、環保、水務、建工、工商等職能部門及四個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實行城市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審議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項,研究和協調解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安排城市管理重大資金使用,審查城市管理執行情況。圍繞建立“指揮有力、反應迅速、運行通暢、實用高效”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抓緊成立城市管理指揮調度中心,在市城管委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日常調度、投訴受理、督辦催辦、反饋意見和組織檢查考評工作。
(二)嚴格考核獎罰,建立完善城市管理激勵機制。落實城市管理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將有關職能部門、街道城市管理責任履行情況和績效納入領導班子年度目標考核重要內容。科學制定城市管理績效評價指標及考核辦法,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考核機制。堅持日巡查、月檢查、季通報、年獎懲制度,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檢查與抽查相結合,分類指導與分類考核相結合,建立街道自查、部門檢查、市里抽查的三級檢查網絡,形成條塊結合、一體化運作的城市精細化管理目標考評體系。建立城市管理以獎代撥專項資金,以目標考評結果為依據,對城市管理部門、街道和居委會完成城市管理工作任務情況實行績效掛鉤,以獎代撥,對取得突出成績的部門、街道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城市管理精細化工作不達標的部門、街道實行掛黃牌,并通過簡報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進行通報批評。通過獎優罰劣,嚴格獎懲,有效推動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扎實開展。
(三)堅持多元投入,為城市精細化管理提供資金保障。按照城市精細化管理標準,準確核定我市城市管理經費,確保城市維護費、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專項資金全額安排用于城市建設管理,土地出讓金優先安排城市管理使用,不足部分市財政予以補足。隨著城市建設加快、規模擴大、任務增加、養護標準提高和管理手段更新,逐步增加城市管理經費。支持和鼓勵外來資本和民間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努力形成以政府為主體、各類資本廣泛參與的城市管理資金投入新格局。
(四)加強宣傳引導,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城市精細化管理的良好氛圍。大力弘揚“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為人民”的理念,引導廣大市民增強文明意識,提高自身素質,遵守市民行為規范和社會公德。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宣傳媒體,以開辟城市管理專欄、專題、熱線等形式,廣泛收集公眾意見,積極宣傳政府加強城市管理的重要舉措,反映全市城市管理的有益成果和先進典型,加強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和互動。繼續推行“門前五包”,落實沿街單位的城市管理責任,引導發動全市機關單位、企業、社團組織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工作,激發廣大市民自覺愛護家園、美化環境的主人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圍。
附:《*市城市精細化管理標準》
附件:
*市城市精細化管理標準(試行)
一、城市規劃管理
(一)規劃編制。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建設規劃和專業規劃齊備;控制性詳細規劃覆蓋近期建設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城市主要商業中心、行政辦公區、火車站、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重要地段編制有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城市規劃編制水平不斷提高,3年內獲得1項以上省建設系統優秀規劃設計獎;各類城市規劃的修編和調整依法、依程序進行;城市規劃編制和調整委托符合資質條件的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
(二)規劃實施。無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地段不審批建設項目;未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區域不審批建設項目;建立并執行完善的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流程和內部監督制度;城市規劃嚴格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城市規劃許可無違規越權現象;建設項目管理嚴格執行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制度;強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依法嚴格管理、科學合理使用城市建設用地,盤活城市存量土地;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三)規劃監督。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進一步提高規劃管理水平的意見》(魯政辦發[2007]79號)要求,成立專家和群眾代表占多數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建立實施城鄉規劃公示、公開、聽證等公眾參與制度;建立城鄉規劃信息咨詢或查詢制度;建設城市規劃展覽館。
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一)制度建設。編制并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制健全,職責明確,管理規范,經費落實。
(二)市容市貌。市容整潔,無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搭亂建、占路占道經營等現象,戶外廣告、鄰街畫廊、櫥窗、牌匾等設置規范,整潔美觀,符合《山東省城市環境容貌綜合整治標準》。在市區運行的交通運輸工具應保持外型完好、整潔。貨運車輛運輸的液體、散裝貨物應密封、包扎、覆蓋,不得泄露、遺撒。市內車輛清洗站(點)應有專門清洗場地和沉淀(沙)設施,不得在街道兩側隨地沖洗車輛。
(三)清掃和保潔。落實城市建成區道路清掃保潔制度,定人定崗,清掃保潔率達100%;一、二級道路保潔時間不低于12小時,三、四級道路保潔時間不低于8小時;垃圾轉運站(點)設備齊全,內外環境整潔;果皮箱清理及時,箱體和箱體周圍整潔;城市河道水面清潔,可視范圍內水面無單個面積在0.5平方米以上的漂浮垃圾等,岸坡整潔,無垃圾等雜物;清掃、保潔衛生質量達到《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建城[1997]21號)。公共廁所有專人管理,落實保潔制度,符合《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準(GB/T17217-1998)》。
(四)生活垃圾和糞便收集處理。嚴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要求,生活垃圾、糞便收集容器(設施)密閉完好;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清運率達100%。生活垃圾、糞便應密閉運輸至指定場地,并按《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范(CJJ17—2004)》等標準進行規范化處理;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以上。
(五)環衛設施設備。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果皮箱等環境衛生設施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27—2005)》,布局合理,數量充足;垃圾、糞便收集、運輸車輛及道路清掃、清洗車輛等設備參照有關規定配備,滿足環衛工作需要;環衛設施設備管理等各項制度健全,維修及時,完好率達到98%。
三、公用行業管理
(一)保障水平。編制并實施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專項規劃,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供應能力,擴大供應范圍,供水普及率達到90%以上。燃氣氣源有保障,燃氣普及率逐年提高。合理配置熱源、熱網,集中供熱普及率逐年提高。
(二)管理規范。劃定水源保護區,設置明顯的標識牌,水源保護區無污染水源水質的現象。城市供水管網檢修維護及時,水壓符合國家標準,管網漏損率達到國家控制標準;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無新批新建自備水源,現有自備井取水量逐年減少直至完全取消。燃氣市場管理規范有序。燃氣企業設施設備齊全,檢修維護及時,無安全隱患;管道供氣氣質氣壓符合國家標準;液化石油氣無非法充裝和倒瓶現象;燃氣器具無不合格產品銷售。城市集中供熱熱源布局合理,采暖期熱源穩定,供熱管網運行安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不再新建燃煤采暖鍋爐,并制定計劃逐年關閉現有燃煤采暖鍋爐。
(三)安全管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安全責任落實到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及時排查處理各種安全隱患,全年無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建立完善的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應急體系,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配備專業的應急隊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四)服務質量。供水、供氣、供熱企業服務標準健全,服務行為規范,考核監督制度完善,并將服務的內容、標準、時限通過各種途徑向社會公開承諾。供水水質符合《城市供水水質標準(CJ/T206—2005)》,供水水質監測和供水合格率符合《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6號)及有關規定。采暖期內熱用戶室溫不得低于18±2攝氏度,用戶滿意率不低于90%;其他用熱應按合同約定的參數供熱。供熱單位供熱運行中的供熱參數、熱用戶室溫合格率和運行事故率應符合國家規定。供水、供氣、供熱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合同約定連續、穩定、保質保量供應且計量準確,嚴格依據批準的價格或收費標準合理收費,群眾繳費方便、快捷。因突發性故障不能保證正常供應時,必須按規定要求及時搶修,并通知用戶,同時報告行業主管部門。無無故停水、停氣、停熱現象。
四、市政設施管理
(一)道路、橋涵設施。城區道路路面平整堅實,道路縱坡、橫坡順適,無行車障礙與安全隱患;井蓋框完好且與路面銜接平順。人行道穩固平整,無障礙,鋪裝正確;側平石、樹池石應平整順直,勾縫密實,無歪斜、無缺失。橋涵無安全隱患,附屬設施齊備、功能完善,外形協調統一,伸縮縫平整順適無殘缺、滲漏和顛跳。城市道路、橋涵設施病害率均應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標準之內。設施養護作業質量符合《城鎮道路養護技術規范(CJJ36—2006)》和《城市橋梁養護技術規范(CJJ99—2003)》。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發生破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修復。
(二)排水設施。市政排水檢查井井座與路面平齊,井座與井蓋完整,井蓋安放平穩、嚴密,啟閉靈活;井內無阻水雜物,流水暢通,淤泥低于管徑的1/5。雨水口井座與路面平順,結構完整,井壁無破損;篦子安放平穩、嚴密,啟閉靈活,無缺損;泥沙等堵塞瀉水孔不超過1/4。設有沉泥井的雨水進水井淤積物不高于管底。如發生檢查井井蓋、雨水篦子缺失、破損,應進行安全警示,并在規定時間內補裝、更換。城市污水設施如發生堵塞、冒溢,應在接到報告后24小時內疏通或搶修。城市排水河渠堤岸無亂占、亂種現象,護岸護坡及水底砌體無沖刷淘空部位,基礎穩固,片石完整,勾縫密實。河渠內不得有未經批準而影響水流的障礙物和未經批準而排入的污水,無阻水倒流現象。
(三)亮化設施。道路照明設施應保持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亮化率達到98%以上。燈桿、燈具、變壓器、控制箱、檢查井等各項設施完好,合格率達到98%以上。按規定時間亮、滅燈,各路段亮、滅燈時間比規定時間誤差不超過5分鐘。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擴大設備損失的故障應在1小時內到現場處理。線路短路、斷線、設備零部件損壞等故障在24小時內修復。因線路、設備被盜等造成路燈不亮、24小時內無法修復的,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在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修復,同時向*部門報案。故障修復及時率合格標準為100%。燈桿、燈具、變壓器、控制箱、檢查井等設施設置規范,保持清潔,無歪斜、銹蝕、油漆脫落等現象。外觀合格標準為98%。
(四)污水處理設施。建有污水處理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保持正常運行,出水應達到國家或省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中水用于城市景觀、綠化用水和產業循環用水。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對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采用厭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進行穩定化處理或采用衛生填埋方法妥善處置。建立完善的城市排水許可制度,排入城市排水設施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等有關標準和規定。其中經由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后不進入污水處理廠、直接排入水體的污水,還應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或者有關行業標準。城市污水處理企業應認真執行勞動崗位定員標準、成本核算辦法、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關鍵崗位操作規程等。污水處理企業所有操作人員均應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五、生態與人居環境建設管理
(一)人居環境建設。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把人居環境建設工作貫穿于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全過程;制定并實施改善城市人居環境,促進城市社會、經濟、環境協調發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并取得實際效果;有效領導和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改善人居環境工作;充分發揮城鄉規劃管理的調控作用,重視對歷史文化名城和文化遺產的保護,提倡和引導住宅建設走“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路子,加大對舊城的整治改造力度;不斷加大對人居環境建設的投入力度,實施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的重大項目建設,全面推進人居環境的綜合治理;各類城市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城市綜合功能不斷增強,城鄉住宅建設持續快速發展。
(二)綠化建設。編制有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建立并實施城市綠線管制制度;無非法侵占綠地、破壞綠化成果的嚴重事件發生;嚴格執行城市綠化建設“三同時”,新建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符合《城市綠化規劃建設指標的規定》(城建[1993]784號);城市各類綠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勻、功能健全,形成科學合理的綠地系統;城市園林綠化各項指標逐年增長,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8%以上,綠地率達到34%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8.5平方米以上。城市道路綠化按道路長度普及率、達標率在95%和80%以上;市區干道綠化帶面積不少于道路總用地面積的25%;道路綠地中無缺株斷帶現象。市區內庭院綠化普遍開展,單位附屬綠地面積占單位總用地面積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業企業、交通樞紐、倉儲用地、商業中心等綠地率不低于20%;學校、醫院、休(療)養院(所)、機關團體、部隊等單位及公共文化設施的綠地率不低于35%。獲得省級園林單位的數量占全市單位庭院總數的15%以上,獲得市級園林單位的數量占全市單位庭院總數達35%以上;2000年以來新建城市主干道沿街單位80%以上實施拆墻透綠或無圍墻綠化;城市內各單位庭院綠化達標率達70%以上。城市居住區、居住小區內綠地布局合理,花草樹木與建筑小品配置得當;居住區、居住小區綠地率達到30%以上,人均公共綠地1平方米以上,并辟有休息活動園地;舊居住區綠地率達到25%以上;全市園林式居住區占60%以上。積極推廣建筑物屋頂、墻面、立交橋等立體綠化,并取得良好效果。注重保護城市原有自然風貌。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保護檔案,保護責任落實,措施得力;古樹名木有標牌、重點保護標志和相應的保護設施。
(三)公園、廣場建設。城市公園突出植物景觀,綠地布局合理,設施齊全,綠化面積占陸地總面積的70%以上。城市廣場建設以植物造景為主,綠地率達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喬灌草相結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突出城市特色,與周圍環境協調、美觀。
(四)生態建設。編制和實施城市規劃區生物(植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園林綠化用樹樹種優先選用鄉土物種,嚴禁移栽大樹進入城市;認真開展節約型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扎實開展城市大環境綠化,形成城郊一體的綠化體系。城市周邊、城市功能分區交界處建有綠化隔離帶,維護管理措施落實到位。城市空氣污染指數(API)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數達到256天以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達到三類以上。2008年年底前,所有城市內河流必須完成清污分流,城市污水截流并經城市污水管網系統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保持城市河流一定的生態流量。城市水體岸線綠化良好,注重自然生態保護,駁岸和河床處理符合生態學原則,生態效益和景觀效果明顯,形成城市特有的綠色風光帶。城市濕地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建設好微山湖濕地公園。積極落實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節能標準,推動節水型城市建設,推進原材料節約和綠色建材應用以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
(五)機動車尾氣治理。加強機動車尾氣治理,逐步降低機動車尾氣污染排放量。建立車用燃油環保登記制度,積極使用清潔能源機動車輛,加強清潔車用燃料管理。建立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制度,監控并減少車用燃料中有害物質及機動車尾氣對環境的污染。
六、城市公共交通管理
(一)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編制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公共交通專項規劃,建立公共交通財政補貼和補償機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綜合協調機制和交通安全責任制,實施道路暢通工程;萬人擁有公交車輛達到10標臺,公共交通車輛平均運營速度達到20公里/小時以上,準點率達到90%以上;站點覆蓋率按300米半徑計算,建成區大于50%,中心城區大于70%。
(二)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新建、擴建、改建城市道路應確定公共交通服務設施用地,配套建設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和相應的指向標識、線路圖、時刻表、換乘指南等服務設施,方便群眾使用。統一規劃建設用地,合理分流車輛,控制交通流量,逐步解決城市交通擁擠問題,方便群眾出行。在具備條件的城市道路設置城市公共汽車專用道;合理設置公交站點,市區線路公共交通站間距400米—800米,郊區線路公共交通站間距800米—1000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公共汽車候車亭和站牌,站牌應標明線路名稱、始末車時間、所在站點和沿途停靠站名稱等內容。出租車場(站)設施應嚴格按照有關規范和要求進行建設、設置,應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客運出租車場站標志,有標識合理、明顯的出租車停車線(位)或安裝隔離護欄等設施。
(三)車輛安全及車容車貌。公交車、出租車輛設備的安全、運行技術條件應符合國家標準。車廂內必備設備齊全且性能良好;車身外觀和車廂內衛生整潔,服務設施齊全完好;車身廣告文明、規范,符合國家車身廣告設置規定。
(四)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市政公用行業關鍵崗位服務規范》。車廂服務合格率、車廂整潔合格率不低于90%,公共交通車輛安全運行間隔里程不少于60萬公里/次。加強對公交、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強化服務意識,提高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駕駛員在運營中應持證上崗,儀容舉止端莊大方,著裝整潔,服務熱情周到,標準用語文明,使用普通話;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保證運營安全。出租車服務資格證、運營證應按照規定固定、正確擺放;出租車從業人員了解本地的地理環境,熟知本地街巷道路路線和主要公共場所、單位、旅游點等的位置;不得無故繞行、拒載,嚴禁運送各類違禁物品,不得為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公交車應按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及時間組織運營,到站停車要靠邊有序進站,不得在規定的站點范圍外上下車。
(五)安全管理。制定公交、出租汽車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安全防范機制。加強對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責任追究制,確保運營安全和行業穩定。
(六)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理順出租汽車管理體制,按有關規定明確管理機構職能、編制和經費。建立出租汽車行業監督機制,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妥善處理舉報案件。加強對出租汽車企業的監督管理,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完善企業運營機制,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合同監管,企業按照行業管理部門統一制定的出租汽車經營合同示范文本與司機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實行收費公開制度,企業的各項收費項目、標準以及方式要向司機公示,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合理,接受監督。依法規范出租汽車企業與司機的勞動用工關系,切實保障司機的合法權益。
七、建筑工地管理
(一)目標管理。制定建筑工地管理目標,建立建筑工地管理制度。全市60%以上的建筑工地達到形象建設、文明施工的要求。
(二)形象建設。施工現場的施工區域應與辦公、生活區劃分清晰,并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管理,封閉圍檔高度不得低于1.8米,封閉圍檔應使用硬質材料,堅固、穩定、整潔、美觀,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施工現場進口必須設大門,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大門上端應設門頭,門頭位置應設置企業標志;施工現場進出口處醒目位置設置施工標志牌;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臨時設施搭建不得超過2層,所用建筑材料應符合環保、消防要求,滿足安全、衛生、保溫、通風和美觀需要;在建工程應采取密目式安全網維護,做到封閉嚴密牢固、顏色一致、整齊美觀,腳手架鋼管統一涂刷符合安全色標要求的顏色。
(三)文明施工。施工現場應按照《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要求,設置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沐浴間、開水房、文體活動室、密閉式垃圾容器及盥洗等臨時設施。城區施工現場進出口處應當設置車輛清洗設施,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建筑物內施工垃圾按規定設置施工垃圾集中堆放點分類堆放,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應及時清運出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熔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垃圾等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物質。
八、住宅小區管理
(一)制度建設。切實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新建住宅小區物業覆蓋率達到100%。住宅小區按規劃建設,住宅及配套設施全部投入使用,由一家物業管理公司實施統一、專業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崗位工作標準,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和考核辦法。
(二)共用設施設備。小區無違反規劃私搭亂建、無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現象。小區共用設施設備運行使用正常。室外無架空管線,排水排污管道通暢,道路平整;供水設備運行正常,設施完好,水質符合衛生標準;供電設備運行正常,路燈、樓道燈等公共照明設備完好。
(三)保安、消防、車輛。小區有專業保安隊伍,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邏制度。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識和具體的防范措施;消防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消防通道暢通;機動車、非機動車管理制度完善,責任明確,管理有序。
(四)環境衛生。小區環衛設施完備,垃圾日產日清。小區內道路等共用場地、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潔,無擅自占用和堆放雜物現象;商業網點管理有序,符合衛生標準。
九、建設行政執法管理
(一)執法活動。確立執法為民、文明執法理念,嚴格依法行政,實行人性化執法、親情化服務,暢通便民服務渠道,嚴禁粗暴執法。執法主體合法,在法律、法規授權或依法委托的范圍內行使職權,行政執法責任制得到落實。執法人員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執法證件、獲得執法資格后方可執法。完善執法責任和監督體系,推行執法職能、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標準“四公開”,暢通投訴應急渠道。使用統一規范的執法文書,文書書寫清晰工整。行政處罰備案及時準確,查處違法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嚴格執行罰繳分離規定,票據管理規范。
(二)執法隊伍建設。執法機構設置規范,人員配備、執法裝備、經費保障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城市管理需要。執法人員職責明確,以職定崗、以崗定責、崗責細化。建立思想政治、行政執法、裝備管理、內務管理、行為規范、業務學習等規章制度,臺賬規范齊全。隊員執勤時著裝規范,佩戴標志,舉止端正,儀容整潔。開展經常性政風行風教育,嚴格遵守勤政廉政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群眾測評滿意率達到90%以上,市政風行風熱線投訴每年不得超過3起。
十、集貿市場管理
(一)有各種管理制度,有與市場規模相適應的清掃保潔隊伍,堅持每日清掃保潔。
(二)有日常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并有每日巡回督查記錄。
(三)設置布局合理,公共設施完好,上下水設施健全暢通;地面硬化,遮陽棚完好;設有密閉垃圾儲存容器,垃圾日產日清,按規定配足果皮箱,場區無垃圾、污水積存,保持環境清潔。
(四)劃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規范,無突出門外經營;每攤位設有密閉垃圾容器(專用),攤位周邊和門店前無垃圾、無污水、無亂堆亂放,保持整潔衛生。
(五)公廁有專人管理,無污水、無尿垢、無異味,地面、墻面干凈,蹲位與市場規模相適應。
(六)經營家畜、家禽、肉類及餐飲業要經衛生行政部門、動物檢疫主管部門批準,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必須持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健康證、營業執照,亮證經營,著裝整齊,個人衛生好,嚴禁在場內現場屠宰家畜、家禽及魚類。
(七)商戶門店內衛生做到“五凈一整齊”(即門窗、墻面、屋頂、地面、家具干凈,使用物品擺放整齊),經營貨物擺放做到分類分架、隔墻離地。
(八)設有各種車輛停車場,停放標志明顯,有專人管理,無亂停亂放。
(九)市場內設有固定的衛生科普宣傳標牌;設有健全教育專欄,定期更換宣傳內容,并有更換資料檔案。
(十)無燃煤大灶或露天燒烤。
(十一)攤點及早夜市管理工作實行集中領導、統一規劃、條塊結合、分步實施的原則。
(十二)各臨時蔬菜瓜果攤點及早夜市的具體責任單位要對攤群點及早夜市實行定人管理,劃線定位,劃行歸市,并根據周邊居民人口總量控制商戶數量。
(十三)統一設施標準,配備規格一致、美觀實用的經營器具和垃圾容器等。對餐具和環境衛生不達標的商戶取消經營資格。
(十四)行政執法、工商、*等部門要做好定點以外的攤點清理工作,對設定的臨時蔬菜瓜果攤點及早夜市以外的一切攤群點堅決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