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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是殘疾人恢復、改善或補償功能,提高生活質量,增強社會參與能力的有效途徑。我市5.86萬殘疾人中,大多數有康復需求。自*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我市殘疾人康復事業取得了一些成績,近0.85萬殘疾人通過手術、藥物、訓練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復;1萬多殘疾人得到了康復服務。但是,由于康復經費不足,康復機構服務能力有限。康復專業技術人員缺乏等原因,我市殘疾人康復工作大大落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水平,目前仍有近2.9萬殘疾人不能得到應有的康復服務。為切實加強我市殘疾人康復工作,實現國務院提出的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根據溫政辦[20*]189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
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根據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以及廣大殘疾人對康復服務的迫切要求,堅持社會化工作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開發社會資源,以社區為基礎平臺,以殘疾人的康復需求為重點,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組織協調,提高康復技術的水平和服務質量,努力使殘疾人普遍得到康復服務。
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目標是:到20*年,*、*、*、*、*、*等6個街道辦事處有需求的殘疾人70%得到康復服務;*、*、*、*、*等5個鎮達到50%。到2010年,*、*、*、*、*、*等6個街道有需求的殘疾人普遍得到服務;*、*、*、*、*等5個鎮達到70%,其余鄉鎮達到50%。到2015年,全市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康復工作體系,健全組織管理,加強技術指導和擴大訓練服務網絡。成立市殘疾人康復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殘聯)。各街道、各鄉鎮要建立以黨政一把手為組長的殘疾人工作暨殘疾人康復工作領導小組;以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依托,建立殘疾人康復服務指導站。以村(居)衛生室為依托,建立殘疾人康復室,同時設立或聘請殘疾人康復員為殘疾人提供及時、方便、就近的康復服務。
(二)加強康復服務重點設施建設,提高服務能力。根據溫政辦[20*]189號文件精神和我市殘疾人康復需求,規劃建設*市殘疾人康復中心綜合服務樓,拓展市級康復服務機構的服務項目和功能,各街道、各鄉鎮在2010年前要建有一處殘疾人康復訓練服務的專門場所。
(三)建立殘疾人康復保障體系,推進殘疾人康復工作。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殘疾人工作協調會議紀要〉的通知》精神,通過各種渠道,積極籌措資金,逐步建立殘疾人特困救助基金,安排部分資金專項用于基本醫療保障投入。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一定的康復經費,積極幫助解決貧困殘疾人的康復經費等問題。民政部門要逐步從社會福利有獎募捐中撥出部分資金,用于民政福利機構建設。
(四)利用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加強殘疾人康復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殘疾人康復需求的調查,為需要服務的殘疾人建立檔案,做到動態管理;各街道、各鄉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發揮技術優勢,為康復殘疾人制定訓練計劃,指導家庭康復訓練,創造條件為殘疾人提供有效服務。
(五)加強基層康復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技術骨干作用。衛生部門要將殘疾人康復業務培訓納入全科培訓和繼續教育內容,并于2010年前完成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全科醫師培訓計劃,在崗醫務人員全面掌握康復知識。
(六)開展宣傳教育,做好殘疾預防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傳播媒體及宣傳窗、小冊子等宣傳手段,廣泛開展殘疾預防和康復知識的公益宣傳教育。在經常性宣傳的基礎上,利用“全國助殘日”、“愛耳日”、“愛眼日”、“精神衛生日”等宣傳活動日,開展特定專題的重點宣傳,增強廣大群眾的殘疾預防意識,自覺接受針對出生缺陷、地方病、麻風病、藥物中毒、意外傷害等致殘因素的預防干預措施,降低殘疾發生率。利用婦幼保健、網絡及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做好殘疾兒童的早期篩查,切實做到早發現,早診斷,建立健全出生缺陷早期干預體系,預防和減少常見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殘疾的發生。建立聯動隨報機制,即發現一例,及時向衛生、殘聯部門報告一例,積極倡導早期干預和早期康復訓練,預防殘疾程度的加重。
三、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殘疾人康復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鄉人民政府要根據全縣殘疾人康復工作目標,制定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的實施計劃,切實將殘疾人康復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檢查考核,并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各街道、鄉鎮殘疾人康復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調,經常研究和幫助解決殘疾人康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項康復工作。各級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實施意見》要求,將殘疾人康復相關事項納入本部門業務計劃,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盡職盡責,真正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衛生部門負責對殘疾人康復工作的技術指導。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做好所承擔的康復工作,參與社會康復工作的檢查評估;負責康復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以及殘疾人康復知識的宣傳。市級醫療單位要創造條件開設康復科,各街道、鄉鎮社區醫療衛生機構要開設康復醫療服務項目,建立家庭康復病床,使殘疾人能夠就地、就近和及時得到康復醫療、康復護理、訓練指導、心理疏導、健康教育、親友培訓、咨詢轉介等基礎性康復服務。
民政部門參與社區康復工作的檢查評估工作,組織社區開展便民、利民、扶殘助殘等志愿者服務活動,幫助殘疾人改善功能,提高殘疾人參與社會的能力。
教育部門要將各類殘疾兒童的康復工作納入特殊教育工作計劃,繼續做好殘疾兒童的隨班就讀和有特殊教育需求兒童的轉學、介紹工作。
財政部門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殘疾人康復工作的需要,逐年提高康復經費,為殘疾人康復提供經費保障。
公安部門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可能有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依托社區落實日常性監督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
殘聯組織要做好相關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康復工作計劃及相關政策,加強對各項康復工作的管理、服務和檢查評估,做好宣傳教育和普及康復知識的工作。
市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負責本《實施意見》的組織實施,建立本《實施意見》目標綜合考核和評估體系,分別于20*年、2010年和2015年進行考核,對實施效果進行綜合評價,督促指導各項目標的貫徹落實。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鄉人民政府要依照本《實施意見》,制定實施計劃;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責任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保康復工作階段性目標和總目標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