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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城市管理體制改革,適應現代城市發展的客觀要求,建立符合本市實際的城市管理體制,明確市、區兩級政府城市管理職能權限,充分發揮區級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積極作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大和*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依據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堅持科學發展觀,合理劃分市、區城市管理權限,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重心下移,上級監督”的城市管理體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依法行政、責權一致、重心下移、穩步推進、分步實施以及權隨事轉、人隨事轉、費隨事轉、物隨事轉的原則。
二、主要職能權限的劃分
(一)市級職能
1.負責宏觀調控工作,擬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實施細則;
2.制訂相關的行政管理、監督檢查、考核評比、行業規范等制度和標準,促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3.組織對城市建設和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和重點區域進行綜合整治和專項治理;
4.對區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和考核評比;
5.“三定方案”規定的本方案未劃出的職能;
6.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能。
(二)區(不含賈汪區,下同)級職能
1.規劃管理
行使轄區內未經市規劃部門審批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它設施以及未按批準的規劃許可證建設、單體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內的建筑物、構筑物的行政處罰權。
集體土地上的居民住宅建設,由區建設局按照市規劃局委托的權限、范圍和程序辦理。
2.建設管理
(1)行使轄區內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建設工程的管理權和處罰權;
(2)行使轄區內住宅裝飾裝修和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非住宅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項目的管理權和處罰權。
3.房產管理
(1)行使轄區內物業企業的管理權和處罰權,組織從業人員崗位培訓,考評小區綜合管理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業績;
(2)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的養護、維修和經營;
(3)負責轄區內產權屬國有的城市商業網點用房的經營管理;
(4)辦理轄區內私有房屋的租賃登記備案工作。
4.城市園林綠化管理
(1)負責落實市政府下達的年度綠化任務,擬定轄區內園林綠化詳細規劃,并組織實施;(2)負責轄區內道路綠化帶、行道樹、廣場、街頭游園、花壇、綠地的建設、管理、維護和街景美化工作;
(3)行使轄區內損毀綠地、樹木和綠化設施的行政處罰權;
(4)組織轄區內綠化和植被保護的綜合治理工作。
5.環境保護管理
(1)行使轄區內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的行政處罰權。
6.工商管理
行使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固定經營場所的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城市管理
(1)行使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管理權和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施;
(2)按照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標準,行使轄區內戶外廣告(包括夜景燈飾和戶外利用條幅、旗幟、招貼畫、公共廣告張貼欄、宣傳櫥窗、實物造型等載體設置標語、宣傳品,下同)、臨街建筑物裝修以及臨時宣傳活動的設置審批權、管理權和處罰權;
(3)行使轄區內區管道路的維修、恢復,行使區管道路的挖掘、臨時占道(包括攤點、書報亭、電話亭等)的審批權、管理權和處罰權;
(4)根據城市規劃和行業設置標準,行使轄區內停車場、洗車場的管理權、處罰權和區管道路設置臨時停車場的行政審批權;
(5)負責轄區內道路(含道路綠化分隔帶)的清掃保潔、垃圾中轉清運、分類處理,公廁的建設、維護和清掏保潔(含化糞池);
(6)行使轄區內建筑材料、渣土運送和夜間施工的審批權、管理權和處罰權;
(7)行使轄區內非機動車的日常管理和非機動車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和相應的強制措施權;
(8)行使轄區內《*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8.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能。
各區管轄的區域不包括淮海廣場(東至津浦西路、南至汽車總站西門南側、西至復興路西側、北至朝陽市場南墻,下同)、彭城廣場、人民廣場、淮海路(東起復興路、西至二環西路)、中山路(北起黃河北路、南至蘇堤路)以及與其聯結的道路向外延伸20米的區域。該區域由市城管執法局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戶外廣告的審批權、管理權和處罰權以及園林綠化方面的管理權、處罰權。
徐州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風景區管理處”)城管執法局(大隊)受市城市管理相關部門的委托,在轄區內行使與區城管執法局相同的行政管理職能。
(三)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
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社區建設和城市管理工作計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市容環境衛生保潔、垃圾清運、街道綠化管理、“門前三包”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清除占道經營和各種違法小廣告;指導社區參與城市管理,創建文明社區,完成區政府交給的各項城市管理工作。
社區居民委員會重點抓好創建文明社區、文明樓院等活動,監督物業管理,搞好社區管理服務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建立社區服務網絡;美化社區環境,配合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解決社區內市容環境衛生、排水、道路、路燈、環衛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制止沿街和房前屋后亂搭、亂建、亂堆放問題;廣泛宣傳發動群眾,提高居民整體素質,營造良好的社區管理氛圍。
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城市管理具體職責分工由區政府進一步明確。
三、職能調整
(一)云龍、鼓樓、泉山、九里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區政府的工作部門,與區城市管理局合署辦公(以下簡稱“區城管執法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在城市管理方面行使行政管理職權,具有獨立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其復議機關是本級人民政府。開發區和風景區管理處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構,受市城市管理相關部門的委托,具體實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
(二)未經規劃部門審批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它設施,未按批準的規劃許可證建設、單體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城市道路兩側、廣場周圍、風景區擅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擅自設置亭、棚,以及擅自在臨街建筑物上開門、窗等,其行政處罰權,分別由市、區城管執法局行使。
(三)市規劃局、市政公用事業局對戶外廣告的審批職能分別劃入市、區城管執法局。
(四)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設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的非住宅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項目和住宅裝飾裝修的管理權和處罰權劃入區建設管理部門。(五)房產管理方面產權屬國有的城市商業網點用房和市區直管公房的經營管理(處分權除外)、改變直管公房用途的管理、監督等職能由市房管局劃入區房產管理部門。
(六)對物業企業、私有房屋的租賃登記備案等管理職能由市房管局劃入區房產管理部門,處罰權劃入區城管執法局。
(七)道路綠化帶、行道樹、廣場、街頭游園、花壇、綠地的建設、養護管理、病蟲害防治和街景美化工作,由市園林局分別劃入市城管執法局、區園林綠化管理部門。
(八)對損毀綠地、樹木和綠化設施的行政處罰權由市園林局分別劃入市、區城管執法局。
(九)違反*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機動車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和相應的強制措施權由市城管執法局劃入*交通管理部門。
四、機構、人員和編制
(一)機構的調整
1.市城南經濟技術開發區城管執法局整建制劃歸云龍區城管執法局。
2.市規劃局的各區規劃處分別劃歸其所在的區。
3.撤銷市規劃局的戶外廣告管理處(人員分流到各區城管執法局)。
4.*城市管理*風景區監察大隊整建制劃歸*城市管理*風景區行政執法大隊。
5.市園林局園林監察大隊整建制劃歸市城管執法局。
6.市園林局淮海廣場地區管理處和監察大隊以及彭城、人民廣場管理處劃歸市城管執法局。
7.市園林局綠化管理處所屬的黃河、北區、南區綠化機構分別劃歸云龍、鼓樓、泉山區園林綠化管理部門。
8.市*局、各區*分局在本局內設立城市管理治安辦公室,市城市管理治安辦公室為正科級建制,區分局城市管理治安辦公室為副科級建制,區城市管理治安辦公室主任兼任區城管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各辦公室人員為5人,由市*局、區*分局內部調劑。城市管理治安辦公室依法專職負責維護城市管理秩序、處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生的治安案件。
9.市城管執法局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全額事業單位),支隊長由局長兼任;各區、開發區城管執法局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全額事業單位),大隊長由局長兼任。
10.各區、開發區、風景區管理處城管執法局(大隊)的局長(大隊長)任免,在征求市城管執法局意見后,由區、開發區、風景區管理處按程序任免。
(二)人員和編制的調整
1.市城市管理有關部門的編制,根據職能劃轉和實際需要,由市編辦核定。
2.各區、開發區負責各自城市管理機構的設立及編制核定,報市編委審批。
3.被撤銷單位的事業編制正式工作人員,隨職能調整到市、區相關管理部門;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由原用人單位辦理提前退休手續。非編人員由原用人單位負責安排,簽訂勞動合同到期的,自動終止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未到期的,經協商,可解除勞動合同,由原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條款給予經濟補償。
五、經費保障和財物管理
(一)市、區城管執法局人員經費、業務經費由市、區財政分級負擔。
(二)市下放到各區的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由市財政局核定基數,按原渠道屬市財政負擔的,*年和*年由市財政全額補助,*年和*年市財政補助二分之一,從*年起,全部由區(開發區)財政負擔。
(三)被撤銷和調整的單位,其原有資產和債權、債務一并移交,由市財政、審計部門監督移交。
(四)嚴格實行罰繳分離制度。區、開發區城管執法局罰沒票據分別到區、開發區財政部門領取,罰沒收入分別上繳區、開發區財政;*風景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罰沒票據到市財政部門領取,罰沒收入上繳市財政。
六、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把城市管理工作作為政府的重要任務。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重心下移、上級監督”的城市管理新體制是現代城市管理的發展趨勢,城市管理工作是政府的一項主要職能,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加強領導,把城市管理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親自過問,幫助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將工作落到實處。城市管理相關部門要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二)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風景區管理處應當建立和完善各類行政執法制度、學習培訓制度、重大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備案審查制度、違法責任追究制度、行政復議制度、行政賠償制度、評議考核制度、獎懲制度及其他相關制度。
(三)成立城市管理協調領導小組。協調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擔任,成員由市監察局、法制辦、財政局、人事局、編辦、城管執法局、市政公用事業局、規劃局、園林局、環保局、工商局、*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區區長、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風景區管理處處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市城管執法監督辦公室,(該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其人員暫由市法制辦內部調劑),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執法的監督檢查工作。各區應當成立相應的協調領導小組和監督機構。協調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城市管理的調查研究工作,定期召開協調工作會議,充分發揮指導、協調和監督功能,認真解決城市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與矛盾。
(四)建立聯席會議和信息聯系制度。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負責組織,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區政府、開發區、*風景區管理處分管負責人參加,通報執法情況,協調解決執法中的問題。
為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城市管理相關部門應當形成合力,建立執法信息相互通報制度。在行政管理中發現違法行為不屬于本機關查處的,應及時移送對該事項有查處權的機關處理,有查處權的機關處理后應將處理結果抄告移送機關備案;各相關部門在職權范圍內的審批事項與市、區城管執法局的行政處罰有關的,在部門審批后,應及時抄告市、區城管執法局。
(五)市城市管理相關部門盡快制定相關政策和標準,加強日常監管。市城管執法局、規劃局、市政局、園林局、建設局、房管局等相關部門,作為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符合本市實際的具體管理規范和標準,5月底前報市政府,經市政府審查后下發執行。市級有關部門發現區級相關部門違法行政和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應當通知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履行法定職責,有關執法機關或者執法人員應當立即改正或者履行法定職責。對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履行法定職責的,由市城市管理協調領導小組通報批評,監察機關應當視其情節給予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取得突出成績的,要給予表揚、獎勵。
(六)加強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努力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所有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按照市政府的規定,認真參加法制培訓,考試合格后,由市政府法制辦發放行政執法證,持證執法。區、開發區、風景管理處城管執法局(大隊)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證件由市城管執法局統一管理和辦理,并依照有關規定統一編號、著裝和佩戴執法標志。
七、此前公布的有關城市管理體制與職能的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八、本方案自*年6月1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