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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概述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最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②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③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實際經營期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期限計算。(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工信部2011年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依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對企業進行劃型確認。以工業企業為例,中小(含微型)企業須同時滿足人數1000人以下,營業收入在4億元以下兩個條件。
申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從認定通過的年度開始連續三年有效,同時可以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前提是企業的研發費用核算規范、歸集準確。但目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由于自身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導致未能充分享受稅收優惠。
二、研發費用會計核算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1.研發領料與生產領料未嚴格區分
筆者核算的是一家近年來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制造業企業,研發活動與日常生產經營是在同一個車間進行的。據筆者了解,對于多數從事制造業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一邊從事研發創新,一邊正常訂單生產,已成為車間運營的新常態。而車間領料員對于研發與生產經營背后蘊含的成本核算沒有應有的認知,導致其在領料時,對于研發領料與生產領料并未嚴格區分,有時應為研發的領料計入了生產領料,直接導致當期研發費用減少,若不及時發現予以糾正,將導致當年研發費用總額不達標,不滿足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
2.未設置規范的研發費用會計核算體系
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會計人員對新會計準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最新出臺的財稅政策不熟悉,未設置規范的研發費用會計核算體系,影響了研發費用的認定與稅前加計扣除。部分中小企業對研發費用只是建立了輔助賬進行統計,并未單獨建賬進行會計核算,研發費用計入“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技術開發費”等。有些企業雖然在“管理費用”下設二級科目“研發費用”進行單獨核算,但是在三級以下明細科目設置上,未同時考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與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要求,也影響了當年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確認。由于“研發費用”在“管理費用”中進行核算,導致當年“管理費用”超過年度財務預算的限額;“管理費用”總額異常,也可能會引起稅務機關的納稅評估,導致不必要的涉稅風險。
3.研發費用會計核算不能表現研發活動
由于研發與生產經營在同一個車間進行,水電等燃料動力可能既用于研發也用于生產經營,就需要在研發與生產經營之間進行合理的分攤,而目前很多企業只是人為規定了分攤比例(比如10%用于研發活動,90%用于生產經營)。翻閱會計憑證發現企業確實按比例進行分攤核算,但沒有相關的證明材料進行支撐,研發負責人也沒有簽字確認,規定的分攤比例是否合理,值得商榷。研發人員從事多個研發項目,人事部門制作工資表時,研發人員與其他人員的工資表也沒有分開制作,更沒有分研發項目對研發人員的工資進行歸集。財務做賬,為圖方便,一般在多個研發項目間進行人員費用的平攤,從原始憑證也看不出這樣核算的依據,大大降低了研發費用會計核算的可信性與準確性。
三、規范研發費用會計核算的對策思考
1.學習領會最新的財稅優惠政策
2016年,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修訂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還未正式。修訂后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在“認定條件與程序”上對高新技術企業予以放寬,最主要的變化就是對研發人員的學歷占當年職工總人數的比重不做限制;最近一年銷售收入低于5000萬元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從6%調整為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與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政策,也在不斷完善。作為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會計人員要認真學習最新的財稅優惠政策,并在企業內部強化相關政策的宣傳,對照目前研發費用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加以改進,才能降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與稅前加計扣除的風險。
2.建立規范的研發費用會計核算體系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研發支出”屬于成本類會計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無形資產研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企業應設置“研發支出”總賬核算科目,下設“費用化支出”與“資本化支出”兩個二級明細科目,同時考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與最新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規定設置三級以下的明細科目,并設置部門、項目及資金來源的輔助核算。期末對“研發支出”進行分析,費用化的轉入“管理費用”,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予以資本化。
根據財稅[2015]119號,直接從事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及五險一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允許加計扣除;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檢驗費,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運行維護費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可以加計扣除。
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折舊費可以加計扣除,但研發項目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用以及研發設施改建、裝修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攤銷費用,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現場試驗費允許加計扣除。工裝準備過程中研發所發生的裝備調試費可以作為研發費用歸集,但不得加計扣除,為大規模批量化和商業化進行常規工裝準備發生的費用不得計入歸集。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圖書資料費、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檢索、評估、驗收費,知識產權申請、注冊、費,差旅費、會議費等允許加計扣除,注意該項費用總和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委托境外研發的費用不得加計扣除。
3.研發費用會計核算應能表現研發活動
研發費用會計核算要能表現研發活動,研發活動的考核顯得尤為重要,研發人員若從事多個研發項目,研發人員費用應按照研發工時在研發項目間進行分攤,若難以在研發項目間進行分攤,則應在研發項目間進行平攤。人事部門在制作工資表時,應將研發人員與其他人員工資表分開制作,同時分研發項目對研發人員工資進行歸集。
直接投入的費用,原材料領用要區分研發領料與生產領料,研發領料須注明研發項目名稱,研發負責人簽字確認。水電等燃料動力費、相關設備的檢測費等,存在研發與生產共用的,需要采取工時等合理的方法進行分攤,多個研發項目也要采取類似的方法進行分攤,并在發票上注明,研發負責人簽字確認。
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要區分哪些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為研發服務,哪些為生產服務,若難以區分,則需要采取工時、材料耗用等合理的方法進行分攤,研發負責人簽字確認。
其他費用,需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據,并在發票報銷時注明為哪個研發項目服務,如有合同,一并提交財務部門,經辦人與研發負責人同時簽字確認。
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的研發費用,除需提供正規發票外,還需要提供委托研發合同,委托研發成果的試驗參數等。
4.強化企業部門間的溝通,制定研發費用的內控制度
關鍵詞:風險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板市場;融資
中圖分類號:F85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685(2013)09—0040—04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科技創新的基礎,是推動國民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的重要力量。但科技型中小企業大多規模不大,存在資金短缺和管理能力不足等問題,致力于投資高科技產業的風險投資既能為企業提供發展所需要的資金,還能監督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為企業提供管理支持和資源網絡。因此,應充分發揮風險投資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作用,以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更好、更快地發展。
一、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困難
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自主創新,實現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增強了自身的核心競爭能力,促進了國民經濟長期、持續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更新快、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決定其發展壯大必然會面臨融資難、管理能力不強等困難。
(一)融資難
1.較難獲得間接融資。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比較單一,主要是向銀行申請貸款。我國商業銀行在放貸時面臨盈利及規避風險的壓力,不愿貸款給抵押品價值和信用都不高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銀行貸款一般要求一定的抵押擔保,而科技型中小企業由于處于初創期,缺乏可用于抵押的資產,很難從銀行獲得抵押貸款。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生產和經營不確定性較大,有較高的風險,銀行出于穩健性的考慮也很少為其提供信用貸款。從銀行難以獲得貸款導致科技型中小企業面臨融資困境,大大限制了其發展速度。
我國于1999年正式啟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基金,這是由政府設立的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基金。對處于初創期、只需幾十萬元小額資助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創業基金對其起到較大作用。但對于發展到一定規模的企業,特別是那些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進行技術創新的企業來說,創新基金資助的規模和力度遠遠不夠。另外,風險投資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足。我國風險投資由于起步晚、資金實力不強,對所支持企業的選擇非常慎重,大多選擇支持發展相對成熟產業的中小企業,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明顯不足。
2.上市融資比較困難。創業板是規模小并具有高成長性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場所,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創業板市場自2009年建立以來,雖然對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起到融資引導和創業激勵作用,但其進入門檻對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依然較高,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的難度較大。創業板要求擬上市企業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凈利潤額不少于一千萬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這些基本的財務要求對處于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是一個很高的門檻。另外,創業板市場并沒有完全發揮其支持成長性、創新性中小企業的功能,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大部分是大型企業。在首批上市的28家企業中,有7家總股本超過1億股,其凈資產遠超過5000萬元,甚至可以在主板上市;有12家企業成立10年以上,成立5年以下的企業不到5家。這就使一些處于初創期、規模不大、風險較高但有較好發展潛力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無法在創業板市場融資,企業發展面臨的資金短缺問題難以解決。
(二)管理能力不強
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混亂、產權不清等問題,財務制度、激勵制度和決策機制不完善,這種粗放型的管理方式嚴重制約了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企業管理者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忽視了持續經營的長遠規劃;即使一些制定了長遠戰略目標和規劃的企業,由于自身能力和客觀條件的限制,制定的戰略目標和規劃并不切合企業實際。另外,一些科技型中小企業面臨人才缺乏難題。一方面,由于物質激勵有限且發展空間不足,這些企業難以招聘和留住優秀人才。另一方面,大多數企業培養人才的機制不健全。外資和大型企業對員工的培訓完善而系統,將員工視做最寶貴的人力資本,其培訓投入也獲得了較高的回報。反觀我國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業,并沒有將對員工的培訓作為一項長遠投資來看待,因而也無法使員工有歸屬感,企業凝聚力也不強。
二、風險投資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促進作用
風險投資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幫助科技型中小企業克服資金困難,加速高新技術成果的產業化
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都要經過研發、實驗、投產、銷售等環節。這其中的每一環節都面臨較高的風險,具有不確定性,短期內很難獲得較高收益,而且需要持續投入大量資金。風險投資本身追逐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決定其愿意將集聚的大量資金,投資于具有發展潛力的高科技企業。美國風險投資將70%以上的資金投入電子信息、生物技術等高新技術領域,硅谷的成功發展就是風險投資大力支持的結果。可以說,風險投資通過靈活特殊的投資方式,在資本與高新技術間架起橋梁,為難以從銀行等渠道融資的眾多有潛力的中小科技企業的培育和成長提供了重要資金保證。
(二)能監督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其實現平穩健康發展
風險投資通過成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董事會成員或非正式地進行持續監督,引導和要求企業制定適當的激勵機制和薪酬制度,給管理層施加一定壓力并激勵其努力工作。
(三)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專業化的管理支持
風險投資為確保投資收益的實現,除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資金外,還提供營銷、財務等方面的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由于處于創業期,人才缺乏、管理經驗不足,而風險投資機構具備各種專業人才,能更好地了解行業發展狀況。風險投資機構通過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幫助企業解決研發、生產、銷售過程中面臨的難題,為企業經營戰略的制定提供指導性意見,還協助企業進行管理層人員的選配及其他人員的招聘,從而實現投資收益的增加。在美國,風險投資機構不僅給企業提供資金,還根據其是否是主導投資者、單個項目投資額度大小、投資的不同階段、風險投資機構的經驗豐富程度等,通過董事會或根據投資協議,采取相應的管理方式,向被投資企業提供相應的管理幫助。
(四)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網絡資源
風險投資為幫助所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與其他公司或專業機構進行合作,為其提供了便利的合作網絡資源。這些資源主要包括籌資渠道、高層管理人員的重要來源、企業關系網絡、政府關系網絡和信息咨詢網絡等。這些資源如果被充分利用,可有效改善企業的社會關系環境,有利于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三、風險投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對策
20世紀80年代,一批海外風險投資機構涌入我國,為我國風險投資業帶來巨額資金與先進的管理手段和運作模式。尤其是2006年以來,我國風險投資進入新的發展時期,投資總額不斷增加。但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風險投資的支持力度遠遠不夠,它沒有把科技型中小企業作為支持的重點。即使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的額度也不大,大部分投資于企業的成長期和擴張期,對起步期的投資較少。這就無法鼓勵和支持更多的高新技術從研發走向成熟。究其原因,一方面,國家推動風險投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力度較弱,缺乏相關的政策激勵。另一方面,風險投資機構自身沒有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動力,出于保守型投資的考慮,盡量規避投資高風險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風險投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風險投資機制的形成和發展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托,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產生、發展和壯大更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引導和扶持。可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是風險投資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我國應在“鼓勵、扶持、保護”的宗旨下,盡快出臺《風險投資法》以規范和促進規范風險投資的運作。同時,還應不斷修改和完善《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合同法》、《專利法》等法律法規,對風險投資和創業企業的運作做出明確、詳盡的規定。為把鼓勵風險投資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落到實處,國家有必要出臺相應措施,對從事高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機構給予一定獎勵或優惠。
(二)加大對風險投資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其向科技型中小企業傾斜
我國風險投資起步較晚,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等方面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國家應對其予以政策扶持,引導其向科技型中小企業傾斜。首先,給予風險投資以稅收優惠。即使是風險投資發展較早且培育了“蘋果”、“微軟”和“英特爾”等世界知名企業的美國,雖然是完全市場化國家,但也并沒有完全通過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自發實現風險投資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對接,而是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來扶持。如,屢次調低風險投資機構的長期資本收益稅,從最高的49.5%下降到最低的15%。我國應進一步降低風險投資機構的投資收益稅,并將稅收優惠的年限適當延長。其次,制定有利于風險投資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要求政府部門優先采購有風險投資支持的本國高新技術產品。再次,由政府牽頭,設立旨在引導和補償風險投資的基金。建立風險投資運作的風險補償基金,對一些由風險投資支持重點科技項目的虧損給予一定比例的彌補;設立科技園區風險投資引導基金,補貼給投資高新技術企業集群創新的風險投資者,以進一步引導風險投資加大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集群的支持力度。
(三)加強多層次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一般說,風險投資并不是謀求對所投資企業的長期控制和管理,而是在企業進入成熟發展階段后,通過幫助企業上市來實現退出和贏利,而完善的資本市場就成為風險投資成功退出并獲得收益的重要平臺。我國主板市場要求嚴格、審批程序復雜,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較小,很難達到在主板市場上市的要求。因此,創業板市場便成為其上市的主要場所。從實際情況看,科技型中小企業很少能在創業板市場成功上市。因此,應對創業板的審批制度和上市條件進行調整,對不同情況的中小企業有不同的標準和要求。美國納斯達克市場培育了一大批高新技術企業,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經驗之一,就是將納斯達克市場分為全國市場和小型資本市場兩個市場,二者的上市條件、市場監管有所不同,適應了不同企業的需要。全國市場面向獲得一定發展、實力較強的中小企業;小型資本市場則面向處于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的數量標準更低一些,但為保證上市公司質量、降低風險,小型資本市場更加注重上市企業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現。我國創業板市場在逐步發展完善過程中,為了更好地實現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目的,應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實際,細分上市條件,在數量標準有所降低的情況下對公司治理質量標準有更高的要求。這樣,既能滿足有發展前景但財務指標不是很高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上市需求,又能使上市風險有所降低。可見,多層次創業板市場的建立能給不同發展水平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的機會。
創業板上市的實施背景及未來影響
建立創業板市場,有利于發揮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引導社會資金和資源、吸引國際資本向中小創業企業和新興行業流動,對中小企業融資有著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企業的生命周期大致可分為種子期、創建期、成長期和成熟期四個階段,在成長期后期和成熟期,由于企業已經比較成熟,融資已經不再是重大瓶頸,而對成長中期以前的融資情況,則是企業能否保持其持續競爭力的根本所在。銀行融資渠道通暢的企業有兩類:一類是公司自己擁有大量固定資產作抵押物;另一類是有一個實力較強的大企業作為擔保的中小企業。除了這兩類企業,中小企業要在銀行融資其實是很難的,即便能獲得銀行資金支持,得到的僅是小規模貸款,只能滿足簡單再生產,難以有質的飛躍。縱觀創業板上市的未來影響,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創業板上市能有效解決企業融資問題。創業板建設是擴大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一個有效的解決途徑,而且上市后有條件得到利率更低的貸款。在我們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領域的企業可能都是迫切地期待創業板的更早問世,由于資產總額中無形資產比重很大,導致它們舉債融資更為艱難,創業板及其他高效的資本市場,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來講,是其賴以生存的重要條件。從高新技術企業的特點來講,投入大,風險高,如沒有大量的資金投入,再好的項目也只能是紙上談兵,創業板市場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由創意形成生產能力的強大推動力。企業股票在創業板上市有助于上市公司從證券市場上募集資金,但上市絕不僅僅是出于資本市場的財富效應,不能把創業板看成一次簡單的融資活動。
(2)創業板上市能壯大企業實力,擴大品牌影響力。創業板上市后,企業在擴大產能的同時對技術進行升級;另外,上市的股票具有良好的流通性,公司就可以出讓股票而不是付現金的方式對其他企業進行收購,這也是企業發展壯大的重要手段;對于中小企業來說,社會的認知度和信用度非常關鍵,企業可以借此東風擴展品牌發展空間;今后,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還將著力從多個方面進一步加快提升創業板市場發展,為創業板上市企業提供更豐富的資源,促進企業快速健康發展。
正因如此,不少企業及地方政府早就摩拳擦掌、躍躍欲試,目前已有300多家企業準備申請在創業板上市,據相關人士推測,今年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起碼在150家左右。
創業板上市為企業帶來的財務挑戰
但是上市的誘人利益背后卻蘊含了巨大的財務挑戰。企業上市后能否成功融資,最終取決于市場、取決于投資者對企業的信任。資本市場的基本功能是優化資源配置,讓資金流向生產成本最低、生產效率最高、發展前景最好的企業,強化市場的優勝劣汰機制,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警惕創業板公司成為資本市場上新的圈錢工具,我國創業板體系吸取了海外創業板市場建設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決策層要求從嚴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特別是對創業板公司規定了相對于主板市場嚴格的退市規則。具體而言,登陸創業板的公司主要將會面臨如下財務挑戰:
(1)企業財務管理環境產生重大變化。企業要熟練掌握創業板市場的相關規則,重新樹立融資、投資理念,著眼于新的理財環境科學制定和調整企業經營與發展的戰略,協調好企業與投資者、債權人、政府、管理層及其他職工之間的財務關系,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協同配合律師事務所、上市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和券商等專業機構。5月14日公布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決定,對首次公開發行并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保薦機構的持續督導期為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3個完整會計年度;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續督導期為證券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2個完整會計年度。持續督導時間都比主板要長一年,督促發行人建立健全維護投資者權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的內部控制體系。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為促使上市公司盡早解決存在的問題,將進行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能消除的,將啟動退市程序。因此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和企業的關系將會是很微妙的。
(2)企業股價面臨大波動的風險。創業板公司平均股本規模較小,可流通股份數量較少,股票容易炒作,流動性可能會出現兩個極端,股價呈現暴漲暴跌。海通證券投資銀行部章熙康表示,新事物登臺的時候,很容易形成熱炒的氣氛,此時股價不斷上升,成交量急劇放大,呈現出高流動性;但炒到一定高位時,主力機構出貨,股價一路下滑,成交量迅速縮小,市場在長時間的低迷狀況下,只能維持很低的成交量。機構一旦出貨,就會迅速離場,待股價跌深后才會重新進場吸貨,在這種情況下,創業板將會在較長的時間里處于低流動性的狀態。為了防范因股票流動性不足而產生的市場效率不高,我國借鑒美國納斯達克做法,針對創業板新設了市場指標,當公司股票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于100萬股,將進行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能改善的,將啟動退市程序。可見,創業板公司如不關注自己股票的流通性并進行相關的博弈,就會退市出局。為進一步發揮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功能,與主板市場相比,創業板將實施更加市場化、更嚴格的退市制度,甚至沒有采用在主板市場上為鼓勵陷入危機或財務困難的公司盡快完成重組,允許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特別處理的公司,在完成重大資產重組后即可向交易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或其他特別處理的制度。公司終止上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樣要求必須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可直接退市,對于部分退市情形啟動快速退市程序,加快退市進程,縮短退市時間,避免無意義的長時間停牌。
(3)財務報告及其他財務信息披露的挑戰。為督促上市公司切實履行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的法定義務,提高財務信息價值,對于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的公司,最快退市時間從主板的6個月縮短為3個凡對凈資產為負的退市情形和對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退市情形,為促使上市公司盡早解決存在的問題,暫停上市后根據中期報告而不是年度報告的情況來決定是否
退市。中期報告的編制時間要求較短,半年報一般應于年度中期結束后60天內報出,季報一般應于季度終了后15天內報出,而月報只能是6天內。可以想象,企業高管和財務人員屆時將會承受著怎樣的壓力。在信息披露方面,對及時性和相關性有特別要求,如預計不能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披露年度報告,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后兩個月內披露相關會計期間的業績快報,在公共媒體中傳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經對上市公司相關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等緊急情況下,應在上午開市前或者市場交易期間通過指定網站披露臨時報告等等,同時還要降低創業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兼顧廣大中小投資者的閱讀習慣。給投資者建造真實高效的信息渠道,是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規則制度設計的一個亮點。
(4)公司面臨著利潤挑戰及股利分配政策、財務管理目標選擇的兩難境地。證監會表示,由于創業企業規模小,且處于成長發展階段,如果盲目多元化經營,業務范圍過于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風險,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競爭力,必需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并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于發展主營業務。因此,創業板對公司經營業務的規定比較嚴格,上市公司只能集中精力做大做強主營業務,分散資金從事多樣化經營將受到嚴格限制。創業板企業的行業覆蓋面過窄,市場容易受到單個行業波動的影響,對單項核心技術的依賴性過高,研究開發項目、科研攻關需要大量資金支持,支出是否能形成無形資產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一旦失敗,這些大量的研發支出就會導致當期管理費用巨增,同時由于勞動力價格和商品價格上升等系列不利因素再加上創業板對公司盈利能力都有明確規定、投資者對創業板公司的超高回報期待,必定使得公司高管層面臨著追求利潤的壓力。
眾所周知,投資是要講回報的,創業板市場廣大投資者承擔的風險,既是創業風險更是成長風險,所以投資者對創業板公司會有超高回報期望,如果要提高創業板公司的吸引力,就不能忽視對股利分配的規定。合理的股利政策對企業及股東來講是非常重要的,但股利政策是個復雜的財務問題。比如,主板針對的是處在成熟期的企業,按財務管理理論闡述,主要適用的是“固定支付率股利政策”,也可能選擇“固定或穩定增長型股利政策”,即使選擇“剩余股利政策”也是有利可分。滬深兩市上市公司2008年年報已在4月30日披露完畢,有調查顯示:目前有近500家上市公司已經連續三年以上不分紅,連續9年不分紅的公司也有107家;連續10年不分紅的上市公司有85家。超過50%以上市公司有能力分紅卻不分紅,被譽為“鐵公雞”,“鐵公雞”固然該挨罵但其成因是多樣的,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保持最佳資本結構、降低再投資的資金成本、避免利潤分配前后股價不同走勢等都是公司高管考慮的因素。能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在生命周期上處于成長階段,接近成熟期,它們應該選擇何種股利分配政策?財務管理理論的答案是“剩余股利政策”、“低正常加額外股利政策”,因為它們能夠降低再投資資金成本、滿足投資需求,適用于處于初創階段和快速發展階段的公司,況且創業板退市標準之一是“凈資產為負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消除的,將啟動退市程序”,選擇保守性股利政策可以盡可能用留存收益來滿足公司股東權益增加的要求,減輕退市壓力。但是如果創業板公司選擇這樣的股利政策,股票對股民來說根本就沒有投資的意義。
值得主意的是,高管層在利潤壓力下,可能傾向選擇或實際經營以“利潤最大化”、“每股收益最大化”為財務管理目標。眾所周知,不同的財務管理目標,會產生不同的財務管理運作機制,科學的設置財務管理目標,對優化理財行為、實現財務管理的良性循環具有重要的意義,財務管理目標的設置必須要與企業整體發展戰略相匹配,體現企業發展戰略的意圖。“利潤最大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財務管理目標核心是追逐企業利潤最大化,在實踐中存在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可能導致企業短期行為、與企業發展的戰略目標相背離等難以解決的問題,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必須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為財務管理的行為導向。
(5)上市后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要求更嚴格。進入資本市場后,對公司的治理結構有明確規定,治理要求更加規范,財務要求更加細致和嚴格。中小企業在短期內要苦練“內功”、推行“精益管理”,特別要規范財務管理。2009年4月27日,廣東省舉辦了“2009廣東中小企業創業板融資論壇”,在論壇上,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吳震指出,“中小企業在會計核算、資產產權、內部控制制度、稅務、關聯交易以及凈利潤上都有可能產生財務問題,創業板上市企業要一開始就避免這類問題,明確治理結構,很多上市公司虧損就是由于大量不公允關聯交易和違規擔保導致。”吳震特別強調的是,“中小企業,稅務上容易出現延遲納稅、兩套賬、白頭單、發票不匹配以及增值稅進項不合法等現象,上市一定要嚴格依法納稅,避免上述現象。”
關鍵詞:新經濟 財務管理 創新
1、新經濟時代企業的財務管理面臨新的經濟環境
新經濟時代企業的財務管理面臨新的經濟環境,近20年來,隨著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規模擴大,以國際互聯網為代表的信息技術在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的廣泛應用,經濟全球化將呈現出新特征。網絡經濟將帶動電信、銀行、保險和運輸等全球服務業市場繼續擴張,已經形成的時間上相互連續、價格上聯動的國際金融交易網絡,交易量迅猛增長。知識經濟的興起知識經濟的發展方向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知識對傳統產業的高度滲透,全面提高傳統產業的技術含量,促進產業不斷升級;二是高新技術產業的迅速發展。對企業財務管理來說,知識經濟改變了企業資源配置結構,使傳統的以廠房、機器、資本為主要內容的資源配置結構改變為以知識為基礎的知識資本為主的資源配置結構。電子商務蓬勃發展與傳統商業模式相比,電子商務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傳統的財務管理也演化到網絡財務時代。網絡財務的最顯著特點是實時報告,企業可以進行在線管理。
2、財務管理面臨的挑戰
2.1產權理論及制度制約著財務的資源配置
產權作為一切經濟制度的基石,對企業的經濟行為起約束作用,財務管理作為企業一項經濟管理活動必然受產權制度的制約。知識經濟是建立在知識和信息的生產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經濟,它改變了企業配置結構,使傳統的以廠房、機器、資本為主要內容的資源配置結構變為以知識為基礎的知識資本為主的資源配置結構。而我們現有的產權理論和制度仍然停留在工業經濟時代的“兩權論”即“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它仍然維護“財務資本雇傭勞動”的邏輯,維護“業主產權論”,忽視了現代經濟中人力資本對公司發展的重大作用,以及經濟增長因素和資源貢獻格局的重大轉變【l】。因而,在傳統工業經濟向知識經濟過渡時期,現代企業已不再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而是財務資本與知識資本這兩種資本及其所有權之間的“復合契約”,是“利益相關者”產權的合作。
2.2風險理財已是財務管理中的重要問題
知識經濟時代的產業支柱有一個重要特點,就是高收益與高風險同時并存,高技術一旦成功,可以為企業帶來幾倍、數十倍甚至數百倍的巨額收益,相反,一旦失敗,則可能使企業遭受巨大損失,因此風險投資在企業總投資的比重日益上升,將成為高技術產業的必然趨勢。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理財中,應充分意識到籌資有經營風險、財務風險,投資有風險,對知識經濟會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決策風險、存貨風險、開發風險、貨幣風險。因此,如何有效防范、抵御各種風險及危機,使企業更好追求創新與發展已是財務管理需要研究和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2.3現有的財務管理理論與內容已不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的投資決策需要
傳統工業經濟時代經濟增長的因素主要依賴廠房、機器、資金等有形資產,而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資產結構中,以知識為基礎的專利權、商標權、商譽、計算機軟件、人才素質、產品創新等無形資產所占比重將會大大提高。而現今財務管理的理論與內容對有形資產的管理論述較完善,對無形資產涉及較少。
在現實財務管理活動中,許多企業往往低估無形資產價值,習慣通過擴大廠房、增加設備等方法進行資產營運,而不善于利用無形資產進行資本運營。因此,傳統的工業經濟時代的財務管理理論與內容已不適應知識經濟時資決策的需要。
2.4現有大多數財務機構的設置與財務人員的素質嚴重滯后
我國現有大多數企業是以公有制為主導的,財務機構的設置成金字塔型,中間層次多,缺乏創新和靈活性,效率低下;財務管理人員理財觀念滯后,理財知識欠缺,理財方法落后,習慣性地一切聽從領導,缺乏掌握科學、技術、能力、管理等知識的主動性,更缺乏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因此,現代財務管理中一些較為先進的方法在企業理財中只是流于形式。這一切與知識經濟時代對理財人員、理財機構的要求相去甚遠,嚴重妨礙了信息化、知識化理財的進程。
3、新經濟時代企業的財務管理創新
3.1網絡財務管理的新形式
財務柔性管理。財務的柔性管理是從財務核算、計劃、控制、分析的角度,通過網絡技術實現財務信息資源的優化,其目的是使企業信息資源具有柔性,使企業提高各種財務信息資源以多種方式被使用的程度,從而促進企業的全面的經營管理。
財務虛擬管理。財務虛擬管理就是以企業的核心功能為財務管理的中心,對各虛擬化的職能部門進行集中協調性的財務管理。虛擬企業的中層經理的監督與協調功能被計算機網絡所取代,企業的組織結構趨向扁平化,財務虛擬管理是與之相適應的一種橫向管理,可去掉很多中間環節,使價值的產生與確認直接相對應。財務虛擬管理是以網絡技術為基礎,全面創新的、以實現財務信息資源優化的一種財務管理策略I2J。
3.2重新確立財務管理目標
目前中外學術界普遍認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是“股東財富最大化”,這一目標定位的產權基礎是“資本雇傭勞動”的“業主產權論”,所考慮的只是財務資本的產權所有者—股東的利益,從“利益相關者合作產權”的觀點出發,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應重新確立。知識經濟時代,財務管理的基本要素面臨著從財務資本向知識資本的擴展,財務管理的內容也將發生一些新的變化,擴展了企業資本范圍,改變了企業資本結構,物質資本與知識資本的地位將發生重大變化,物質資本的地位將相對下降,而知識資本的地位將相對上升,且人力資本將成為決定企業乃至整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最重要資源,是決定社會財富分配的最主要因素。因此,財務目標不僅要考慮財務資本所有者的資本增值最大化、債權者的償債能力最大化、政府的社會經濟貢獻最大化、社會公眾的社會經濟責任和績效最大化的財務要求,更要考慮人力資本所有者(經營者與員工)的薪金收入最大化和參與企業稅后利潤分配的財務要求。
內容摘要:新三板即將擴容,不僅對新三板的發展帶來新的契機,更將為建設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提供動力。相較于美國的“金字塔”結構,我國資本市場結構層次不全面,各層次之間沒能相互支持和配合,尤其是新三板的發展處在極低的階段,資本市場形成“倒金字塔”結構,所以我國的新三板具備相當大的發展空間,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借鑒美國OTCBB市場發展經驗,我國新三板建設的目標是達到三板、中小板、創業板動靜相宜的狀態;靜態上,三板市場有力補充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滿足不同類型企業融資需求;動態上,三板市場和二板市場之間形成轉換機制,為企業優勝劣汰法則提供良好的渠道,這將促進我國經濟的轉型發展。
關鍵詞:新三板 多層次資本市場 中美對比 啟示
我國新三板擴容現狀
2012年6月15日,中國證監會出臺《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管理辦法》),這是新三板擴容推出前的基礎制度鋪路之一,預示著新三板擴容腳步的加快。
《管理辦法》在財務門檻、股東人數、信息披露等多方面進行了創新:首先,準入條件方面,不設財務門檻和盈利指標,重點要求公司主營業務明確,治理機制健全,按照信息披露規則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相關信息;其次,在準入程序方面,不設類似發審委組織,也不實行保薦制,大大簡化核準程序;最后,促進公司依法自治,要求公司在章程中約定股東間矛盾和糾紛解決機制,并支持股東通過仲裁、調解、民事訴訟等司法途徑主張其合法權益。未來監管層還將結合我國資本市場現狀和投資者的成熟程度,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強化投資者“風險自擔、買者自負”的理念,嚴格防范系統性風險。另外,股東數量限制(200人)的突破,將有效地增加新三板市場參與者的數量,從而提升市場交易的活躍度,增加股票流動性,再加上允許企業定向發行募集資金,進一步豐富了“新三板”市場的功能,在原先的交易、投資功能基礎上增加了融資功能,滿足擬掛牌企業的融資需求,新三板市場對企業及投資者的吸引力都將大幅提升。
《管理辦法》的出臺,標志著新三板相關法規進一步完善的開始,而業務相關的配套措施后續還有待進一步充實。
中美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及對比
(一)我國資本市場體系現狀
按照掛牌數量從少到多排列,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構成分為以下幾個部分:場外交易市場(三板市場)、創業板市場和主板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包括各地成立的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以及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總體上,我國的場外市場管理無序、規則不統一、分布不合理且結構單一、市場定位交叉或不明情況,發展還很滯后。中關村科技園區掛牌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2006年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即被俗稱為“新三板”,新三板的發展目前正得到監管層的重視和力推,也是本文的研究重點。我國創業板市場是2004年6月24日推出的,隸屬于深交所,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為提高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水平提供資金,支持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服務,但是它大體采納了與主板一致的制度,上市門檻依然偏高,近期監管層完善了退市制度,有利于真正發揮創業板市場的作用。我國主板市場由1990年12月成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1991年6月成立的深圳證券交易所組成,形成我國獨特的兩地交易所形式,滬深交易所在很多方面幾乎一致,但深交所還專設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中小板,目前有兩千多家上市公司在滬深交易所掛牌交易。按照金字塔結構,數量最少的三板市場處于金字塔的頂端。三板市場具有較為復雜的發展沿革,總體上沒有真正發揮作用,近期擴容的新三板與以往三板有所不同,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被寄予很高期望。從目前的市場定位來看,新三板市場主要是大量中小微型企業上市交易和融資的場所,且相較于滬深交易所,新三板市場對擬掛牌企業持續經營年限、資產規模等財務指標要求及上市門檻都相對較低,中小微企業通過新三板進行股份交易、并購、融資等行為更加容易、便捷,將一定程度上解決中小企融資難的問題。
截至2012年5月,我國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三板分別有1402、672、311、171 只上市或掛牌公司,可見主板處于絕對主導地位,創業板和三板掛牌公司數量只占到不到五分之一,三板更是只有6%左右。從日均換手率看,創業板>中小板>主板>三板,三板的市場流動性、交易活躍度最低。在成交量與成交金額分布上,主板也占據絕對主導地位,但所占份額在逐年下降,中小板與創業板穩步上升。這一規律在成交金額上更加明顯,但三板的成交量與成交金額占全市場比重一直都穩定在0.02%、0.005%左右,顯得微不足道且上升趨勢不夠明顯。作為其中一部分的新三板各項數據更是微乎其微,我國新三板沒有發展起來主要是由于市場規模受限、投資者限制以及交易制度缺陷等因素,使得新三板市場對資金、企業、投資者的吸引力不夠,從而沒有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二)美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現狀及與我國的比較
美國的資本市場體系不僅在全世界規模最大且體系最完善合理,主要包括以下三個層次。一是主板市場,此市場以紐約證券交易所(下稱紐交所,NYSE)為核心,屬全國性證券交易市場,該市場對上市公司的管理及財務要求比較高,上市企業一般是治理結構健全、財務狀況良好、有一定知名度的大企業,有良好的歷史回報及預期投資收益率。二是二板市場,就是出名的納斯達克(NASDAQ),如今其聲名甚至在紐交所之上,論交易額它僅次于紐交所,為全世界第二,論上市公司數、市場影響力、成交量和流動性,它已經完勝紐交所。該市場成立的目的跟我國創業板相似,也是為了支持高科技、高風險收益率、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的發展,而它確實也很好地發揮了這方面的作用。三是三板市場,分布在美國各個州的全國性和區域易市場及場外交易市場。美國有11家分布在各地的區域性證券交易所,它們主要分布于大工商業和金融中心城市,成為企業的區域性上市交易場所。在主板和二板之外,數量可觀的區域易市場和交易量不少的場外市場,成為美國紐交所和納斯達克的必要補充。美國三板市場最主要的當屬場外交易電子報價板(簡稱“OTCBB”),屬于場外交易市場。OTCBB交易品種豐富,既可交易全國性證券,也能交易地區性甚至國外的證券,不但有股票上市交易,還能交易基金、權證、存托憑證等等。而且OTCBB與NASAQ建立了良好的轉板機制,當OTCBB的公司滿足上市條件后,可以升級到NASDAQ,以后還可以進一步升級到紐交所掛牌。
按照交易數量,美國主板市場、二板市場、三板市場交易依次遞減,呈金字塔型分布。美國低層次的市場為較高層次市場培育和提供了上市資源,而高層次市場的不合格公司又會轉入低層次市場交易,如此形成各層次的市場動態管理、互為補充、協同發展的模式。與美國市場相比,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美國的NYSE、NASDAQ、OTCBB 市場分別相當于我國的主板、創業板、新三板。根據前面的分析,在上市股票數量、日均換手率、成交量與成交金額等諸方面,我國市場分布均為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三板,形成了一種“倒金字塔”的關系,跟美國完全相反。
美國經驗對我國新三板建設的啟示
(一)美國OTCBB市場發展概況
2000年以前美國OTCBB市場掛牌交易的公司數量一直呈上升趨勢,絕對數字超過5000家,其公司數量在美國市場占比一度超過40%。但美國的股市也經歷過一步步健全的發展過程,美國監管層在1999年初為提高證券市場的透明度,杜絕造假欺詐等行為,決定實施OTCBB報價資格規則。這一規則較為嚴厲,體現在要求未在OTCBB報價的證券向證券業、銀行業和保險業的監管機構提供最新財務報告,以獲得在OTCBB報價的資格;且要求已在OTCBB報價但沒有提供財務報告的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提供報告,履行信息披露業務。通過這樣,此后的三年,這些類型的公司逐漸進入了OTCBB,按規則披露最新的財務信息,完善了市場監管。1999年7月開始,NASDAQ開始清理這些在OTCBB報價的公司,原因是他們未能履行財政公開要求,僅4年的時間就將1098 家NASDAQ上市公司退板到OTCBB或PinkSheets交易,根據1998-2004年的統計數據,每年約有五分之一的股票從NYSE、NASDAQ等市場轉板到OTCBB進行交易,尤其是NASDAQ市場退市數量更為突出,近幾年平均每年有150多家企業退市。
掛牌公司數量方面,OTCBB自2000年以后獲得平回歸穩,2000-2011年占比一直維持在全市場的30%-40%之間。目前在OTCBB掛牌的公司可概括為三種類型。一是因財務狀況下滑而從NASDAQ轉板到OTCBB的公司,這些公司大多需要進行重組改造。二是未能達到NASDAQ上市要求的公司,這類公司多為新興公司,具備較高成長性,很可能成為未來的明星企業;三是民營獨資或控股的公司,尤其是地區性的保險公司和銀行。單從美國OTCBB掛牌企業數量和類型來看,就可以發現我國的新三板還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
美國OTCBB市場的一些機制已經很成熟,它不僅建立了為退板的公司提供“軟著陸”的場所的機制,使這些企業獲得多數投資者的繼續交易,而是還能快捷實現升級“轉板”,當掛牌公司達到NASDAQ、NYSE等市場的上市標準后,最快一周就能轉到這些市場掛牌交易、融資。另外,對做市商采取限制報價價差范圍、90秒內公開披露成交價、降低最小報價變動單位等,以防止操縱價格,并提高市場流動性等這些做法對我國新三板的發展都具有深刻啟示。
(二)美國OTCBB市場發展對我國新三板建設的啟示
借鑒美國OTCBB市場發展的經驗,我國新三板建設應達到三板、中小板、創業板動靜相宜的狀態。
靜態上,三板市場是對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補充,滿足不同類型企業融資需求。從美國市場來看,三板市場區別于二板市場主要有三方面:首先是發展順序不同,三板市場通常作為二板市場的補充出現,其發展往往在二板市場發展相對成熟之后;其次是上市要求不同,三板市場由于支持的企業相對弱小,所以限制較少,要求更低;再次是交易制度不同,三板主要采用做市商制度,而二板既可以采用競價制度,也可以采用做市商制度。
動態上,三板市場和二板市場之間的轉換為企業優勝劣汰法則提供良好的渠道。三板市場和二板市場,乃至主板市場的相互轉換顯得尤為重要,二板市場向三板市場轉換主要是退市制度的完善,而三板向二板轉換則主要是看轉板制度的建立。美國OTCBB市場只要滿足NASDAQ上市條件即可自由轉板,即所謂的綠色轉板機制。美國場外市場轉板二板的案例很多,比較典型的是世界聞名的微軟公司,其就是通過從OTCBB市場上轉板到NASDAQ的。中國很多的企業登陸美國資本市場也是從OTCBB起步,如圣元奶粉。
目前我國退市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二板向三板轉化已經開始鋪路,而未來三板擴容,轉板制度的建立更為引人關注。目前,由新三板掛牌轉板到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公司共有6家,還有5家已獲證監會受理,這一數字還在不斷刷新中。關于轉板機制建設,借鑒美國經驗,一方面,未來會建立類似美國綠色通道式的轉板機制,另一方面,考慮到轉板公司可能對目前上市公司估值的影響,這個過程可能是循序漸進的,特別是在轉板的審批進度上可能會予以控制。
(三)發展新三板以促進我國經濟轉型發展
從中關村公司的分布情況來看,也是以新興產業為主,包括信息技術、環境保護、新材料等,因而選擇中關村作為新三板掛牌公司的試點是符合經濟轉型的需要。選擇北京、天津、上海和湖北武漢作為試點,是基于其先發優勢考慮,待取得相關經驗后,未來新三板擴容,可選的范圍包括全國88個高新技術開發區。借鑒美國成功的經驗,使得資本市場和我國經濟轉型發展相輔相成,實現我國經濟的再次飛躍,非常具有想象空間。
參考文獻:
1.季節.新三板:資本市場的基石[J].經濟導刊,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