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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分析、正確認識家校合作中教師的角色沖突,并在此基礎上探討合理解決這些沖突的思路與對策,指導教師處理好家校合作中的角色沖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對于促進家校合作、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 家校合作視域下教師的角色分析
角色是處于一定社會地位的個體,根據社會的客觀期望,借助自己的主觀能力適應社會環境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模式[1]。角色不是一成不變的,角色總是隨著社會背景發生變化,社會背景不同,社會的客觀期望不同,個體承擔的社會角色也不同。指導教師欲處理好家校合作中的角色沖突,首先必須弄清楚家校合作背景下自身的多重角色。
1.傳統視域下教師的角色分析
在家長被明確賦予參與學校教育權利之前,在學校教育中,在教師―學生這對關系中,教師扮演著教育者的角色;在教師―學校領導這對關系中,教師扮演著下屬的角色;在教師―教師這對關系中,教師扮演著同事的角色;在教師―家長這對關系中,他們之間的關系較為疏遠,較為隱蔽,并不明朗,從理論上講教師和家長應該扮演著合作者的角色,但是教師和家長之間實際并不存在直接的關系。
2.家校合作視域下教師的角色分析
2012年教育部下發的《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賦予了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社會責任。在新時期家校合作視域下,家長和教師之間的關系逐漸顯現出來,家長和教師之間的關系越來越直接。與此相對應,家長和教師被賦予了新的社會角色。在家校合作的視域下,教師扮演的新角色主要有以下幾種。
(1)支持者的角色。家長委員會是群眾自治組織,它是家長自愿組成、家長獨立自治、家長自主管理家委會事務的組織,因此當家委會家長開展家委會事務時,教師應積極提供條件,為家委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提供各種支持。
(2)被監督者的角色。《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家長委員會對學校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進行監督,幫助學校改進工作。也即在新時期家長被賦予了監督權。家長在行使監督權時,不是僅從自己、自己孩子的角度對學校教育提建議,對學校工作進行監督,還是從其他孩子、其他家長的角度履行上述職責的,因此家委會家長是受社會委派代表全體兒童、全體家長進入學校教育場域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家委會家長不僅是自己和孩子的代言人,更是所有兒童、家長乃至整個社會的代言人。因此,教師是被家委會乃至整個社會監督的,因此教師扮演著被監督者的角色。
(3)家長教育者的角色。隨著社會的發展,對人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相應地,教育要求學校必須打開校門,拆掉圍墻,實現開放式發展。家委會的出現實質是國家賦予家庭與學校參與學校教育平等地位的一個舉措。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能力還比較弱,在許多方面家長還只能扮演學校教育支持者的角色,比如為學校實踐活動聯系場地、提供獎品、提供校外教育資源等。而在開展教育活動時則容易出現“偽教育性”、“學生主體性缺失”等現象,因此這就要求教師須幫助家長提高教育素養與能力。
(4)合作者的角色。傳統的教育理論強調父母對孩子的影響會影響學校教育,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家長和學校共同配合來完成,但這種配合更多的是在家庭這個場域內進行的,是隱形的、不自覺的。在新的教育背景下,家長被賦予進入學校教育場域的權利,同時也具有了和學校教師一樣的顯性的“教育者”的角色,家長不僅要在家庭這個場域中與教師合作,也要在學校這個場域中與教師合作。因此,家委會家長與學校教育者都屬于廣義的教育者,在兒童的成長中他們是合作的關系,教師是家長的合作者。
(5)溝通者的角色。家校合作決定了交流的重要性。教師在參與家校合作時,要注意與家長之間的溝通,通過溝通掌握家長的困惑、意愿;此外,要開展好家校合作也離不開家長和學校之間的溝通,教師還要注意架起家長與學校溝通的橋梁,通過溝通來實現學校和家長之間的雙向交流。
(6)朋友的角色。在家校合作的過程中,由于部分家長與學校聯系較為緊密,對學校貢獻較大,與相關教師的觀念較為相似,因此有些教師與家長從一般合作者的關系變成了比較親密的朋友。
二、 家校合作背景下教師角色沖突的表現及成因
角色沖突是指因角色期望不一致而產生的個人心理或感情上的矛盾和沖突[2]。由于引起角色沖突的原因不同,各種角色沖突的表現也不同。家校合作背景下教師的角色沖突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
1.角色間的沖突
角色間的沖突是指不同角色承擔者之間的沖突,它常常是由于角色利益上的對立、角色期望的差別以及他們沒有按角色規范行事等原因引起的[2]。家校合作背景下教師的角色沖突之一來源于不同的角色承擔者之間的沖突。
首先,社會和教師之間不同的角色期望引起的角色沖突。在新的時代背景下,之所以要大力開展家校合作,是因為隨著社會的發展,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配合對兒童健康成長的重要性逐漸顯現出來,因此整個社會、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教師開展家校合作。但是許多教師不理解家校合作的意義,認為家校合作是額外的負擔;有的教師因不能正確解決家校合作中出現的問題,認為家校合作是制造麻煩。來自社會和教師之間的這兩種不同的角色期望導致教師產生角色沖突。
其次,家委會家長和教師之間不同的角色期望引起的角色沖突。一般來說,在家校合作中,家委會家長對學校教育貢獻較大,有些家委會家長認為自己付出較多,和教師、學校關系較為密切,希望教師能對自己孩子多一些關照;但是教師特別是班主任,關注的是全體學生的發展,教師希望通過家委會家長對學校教育的參與促進所有兒童的發展。來自家委會家長和教師的不同的價值取向,會使教師產生角色沖突。
再次,家長群體和教師之間不同的角色期望引起的角色沖突。如在一些較發達地區,家長受教育水平較高,對孩子的發展較為關注,這部分家長希望能夠充分享有參與學校教育的權利,充分參與學校教育,特別渴望參與事關學生發展的重大決策;但是,部分教師認為自己享有獨立開展教育教學工作的權利,僅僅希望將重大事件的決策權掌握在自己手里,希望家委會家長只充當學校助手、傳聲筒、收費員的角色。
另外,在有些地區,部分家長的工作缺乏教育性,方法不得當,組織缺乏目的性和計劃性,組織的活動多但是重復較多、效率較低,甚至還存在阻礙學生發展的情況。家長希望在家委會開展教育活動時,教師能夠提供相應的指導,但是部分教師卻認為家委會的工作主體是家委會家長,自己應尊重家委會家長獨立開展家委會的工作。來自家長和教師之間不同的角色期望也容易引起教師的角色沖突。
最后,學生和教師之間不同的角色期望導致的沖突。如,有些家委會在組織活動時會邀請班主任參加,學生更多地希望班主任能扮演朋友的角色,能不用平日里學校的紀律約束自己;但是有的班主任認為沒有教師的組織,單憑家長很難管理好,因此在家長組織的活動中仍然扮演班主任的角色,會將學校里的行為要求帶到活動中。因此,來自學生和教師之間不同的角色期望也會導致教師的角色沖突。
2.角色內的沖突
角色內沖突是由于多種社會地位和多種社會角色集于一身而在它自身內部產生的沖突 [2] 。在家校合作的視域下,教師所承擔的多重社會角色同時對他提出了相應的要求,當教師難以勝任時便容易產生角色沖突;另外,在家校合作中,教師所承擔的幾種角色之間的行為規范互不相容,這時也會產生角色內的沖突。在家校合作背景下,教師角色內的沖突表現為以下幾種。
(1)應對緊張引起的角色沖突
如上所述,在家校合作視域下,教師承擔著更多的角色,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教師要想滿足所有的角色期待,就要花費大量的時間,投入極大的精力。各種角色都需要教師付出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辛苦的勞動,這些可能造成教師疲于應付。
(2)各種角色行為規范的不同引起的角色沖突
在家校合作中,有時候教師角色之間的行為規范可能是相互沖突的,甚至是相反的。例如作為支持者和合作者之間的角色沖突:作為家委會的支持者,在開展家委會工作時,教師就應該尊重家長的主體地位,教師只起到協助幫扶的作用;但是作為合作者,教師和家長就應是雙主體,教師應和家長一起發揮各自的主觀能動性,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各種角色行為規范不同引起的角色沖突還表現在被監督者和教育者之間的角色沖突:作為被監督者,教師應虛心接受家長的批評和建議;作為教育家長的角色,教師在家長面前應保持專業自信,用專業的視角和專業的思維對家長進行教育。
(3)角色認知不清導致的角色沖突
每一個角色都有一定的角色規范,這就要求教師必須按照角色規范行事。角色規范在我國家校合作的歷史比較短,家委會家長對自己的角色認知還不是很清楚,這也導致教師在參與家校合作時不能按照應有的規范采取相應的行為,從而引發角色沖突。
三、 正確處理角色沖突,以應有的角色進入家校合作場域
教師應該以何種身份進入家校合作,對于角色的認識和認同是承擔角色的前提和本源[3]。教師要進入家校合作領域,首先必須正確認識自己的角色,解決好角色沖突,在教育情境中扮演相應的角色,這是開展家校合作工作的前提。
1.加強角色認同,給予角色期待,促使教師積極承擔相關角色
心理學家W?古德提出了解決角色沖突的具體方法:即從各種互為交叉的角色中掙脫出來,把有限的時間和精力用到那些對自己更有價值的角色上[4]。在家校合作的背景下,教師被賦予的這些角色意在促進家校合作,為兒童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是有價值的角色。但是,部分教師不能充分認識到這些角色的價值,或者對這些角色存在抵觸情緒,因此在這些角色上付出的并不多。針對這一點,學校在開展家校合作之前,應通過相關培訓,對家校合作的意義進行認真講解,讓教師充分認識到承擔這些角色的重要意義,促使教師積極認同這些角色;同時還要在實踐中給予教師更多的角色期待,促使教師安排好自己的時間和精力,積極主動地承擔這些有意義的角色。
2.明確角色規范,強化角色學習,提高教師按照角色規范履行職責的能力
盡管我國有些學校成立了家長委員會,并開始正式開展家校合作工作,但是筆者注意到,部分教師沒有意識到自己角色的變化,仍然以原有的角色參加學校教育,這樣很容易混淆傳統教育工作和家校合作之間的區別,教師容易將個人固有的定勢思維等帶入家校合作領域。我國家校合作的歷史相對較短,家校合作的意識才剛剛被喚起,我國教育法律法規對教師相應的角色期待不甚清晰,缺乏明確具體的要求,導致教師對于家校合作賦予自己的角色認識還不是很清楚。我們應首先從理論上對教師的角色進行明確的規定,并提出明確的角色規范,從客觀上避免教師對自己的角色認知不清、各方面相關角色對教師期望不一致導致的角色沖突。另一方面,還要讓教師從主觀上提高對自己應承擔角色的認知程度,并通過培訓來提高教師參與家校合作工作的能力和修養,按照角色規范要求履行職責。
3.注意心理干預,促進教師做好自我調適
雖然從上世紀六十年代起,我國就已經充分認識到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并通過各種方式積極倡導開展家校合作,但是,真正大規模推動家校合作發展也不過是最近幾年的事情。對于廣大教師來說,家校合作尚比較陌生,需要教師和整個社會、學校、家長一起適應這種變化和要求;另外應注意教師的心理干預,促使教師正確對待這些問題,做好心理方面和認知方面的自我調適。
參考文獻
[1] 周曉虹.現代社會心理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 宋揚.試論現代中小學校長的角色及其角色沖突[J].教育導刊,2001(1).
關鍵詞:家校合作;家庭教育;問題;根源
中圖分類號:G780
文獻標識碼:B
一、家校合作中存在的問題
1.家庭方面
(1)認識不足,觀念滯后。雖然不少家庭在觀念上已經有了家庭和學校合作的意識,但是對其中的具體問題的認識還相當模糊。家校合作在家長眼中不過是迎合、敷衍罷了。
(2)合作意識欠缺。在當前的家校合作中,大多數是學校主導下家長參與的教育模式,家長在與教師溝通、與學校溝通中扮演被動、次要、從屬的角色。這種角色定位不是合作前提下的角色定位。
(3)家庭教育的幾個不良傾向。家庭成了學校生活的延伸,家長是學生放學后的“老師”――學校化傾向;家長按主觀意愿把孩子個人發展與整個家庭的未來聯系在一起,意在“光宗耀祖”――本位化傾向;盲目跟風,照搬別人育子心經而不考慮個體差異――模式化傾向。以上三種不良傾向相當明顯,而過度隨意化與嚴重無序化在近幾年也勢頭漸勁,不可小覷。
2.學校方面
(1)認識上的局限性。只重視單方面地敞開門辦學,忽視深入家庭提供應有的指導與服務是現在學校方在家校合作中的通病,這主要是學校方對家校合作的認識不夠深入造成的。
(2)實踐上的表面化與形式化。學校通常把活動的開展等同于家校合作,這只是一些流于面上的形式而已,家校合作遠非如此。家庭教育更要針對個體,講求個性,學校可以提供理論上的指導和經驗上的幫助,這更是深層次接近根本的家校合作形式。
3.操作過程
(1)合作機制不健全。例如,目前好多學校的家長委員會僅處于輔助和支持學校工作的位置,至于其他制度保障,只不過是張榜上墻而已,制度形同虛設,合作機制健全就更談不上了。
(2)家校溝通渠道有限。目前家校合作的溝通渠道僅限于校方組織的諸如家長開放日、家長會等活動;家長與教師之間的溝通更多地發生在學生學習或思想出現異常之時,家校合作還更多地停留在“問題解決式”的層面上,只有出現“問題”,才能觸發家長和教師的合作需求。家長會一般都由學校提出,很少有家長主動提出要求召開家長會。學校“走”入家庭的手段很是單一,一般是校訊通、QQ群等的手段,通常也是告知作業或是反饋而已,談不上家校合作或是指導、服務家庭教育。
二、產生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1.歷史原因
第一,我國歷史上的教育模式一直是以學校為主體的單一教育模式,學校在學生的教育方面承擔主要教育任務,這種觀念和習慣影響和制約了家庭和學校的溝通和合作。第二,我國傳統文化中的師道尊嚴的權威性尚在,造成某種程度上的家校合作中地位不平衡等。第三,長期的狀元情節和唯學習為本位的思想,使得與提高孩子學習成績無關的一切要求,家校雙方都不感興趣,于是造成家校合作內容簡單、形式單一等問題。
2.社會因素
造成家校合作教育問題最重要的原因是個人生活工作壓力大。作為學校方的老師和家庭方面的家長在合作時精力有限,難以有長期大量的精力投入。筆者在與部分教師和家長的訪談中得知,因為生活、工作壓力,很少有時間來參與學校正規教育以外的家校合作教育。
3.其他因素
家長的受教育程度、個人經歷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方面的制約,而校方的管理體制、教師的個性差異等也是家校合作中存在諸多問題的成因。
三、問題解決的建議
解決家校合作存在問題的前提是家庭教育要與學校教育達成一致,還應出臺相關的規定條文予以保障,而合理利用家長資源,進而爭取社會力量的支持是家校合作得以有效實施的主渠道。
有了家校教育目的的一致,有了規定上的保障,有了學校、家庭、社會的支撐,這樣才能形成高效的教育環境,使家校合作達到實效目的。
參考文獻:
一、家校合作中教育者出現的問題
問題1:合作形式單一,積極性缺乏
國際上對家校合作形式與程度有多種不同的劃分,根據潘格(pang)的劃分,家校合作可分為由高到低的七個層次:
(1)學校到家庭單向的信息傳輸,家長被動地作為“聽眾”;
(2)雙向的家校間信息傳輸,家長根據學校提供的信息輔助管理教育子女;
(3)家長參與再教育活動,學習如何教育子女;
(4)家長志愿者在學校各種活動中幫忙;
(5)各種家長組成的組織在教育過程中發揮作用,如:家長教師聯誼會等;
(6)家長作為學校的顧問,為學校重大政策提供意見;
(7)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委員會,對于學校的管理具有決定權。
通過對比發現,我國現階段的家校合作基本仍處于第一層次,形式非常有限,基本上是電話聯系、家長會等單向的形式為主。但是這兩種形式幾乎都只是單向的,甚至家長會變成“匯報會”、電訪變成“告狀”,形式有限、扭曲都嚴重地制約了家校之間雙向的信息交流。
當我們從教育者身上審視該問題時,我們會發現由于教育者對家校合作的不重視、理解不到位等,阻礙了家校合作形式的拓展。其中存在三類情況:
一類是教育者過于自信,自認為是教育的權威,而家長不懂教育,參與學校教育只會增加麻煩;另一類是教育者過于自卑,對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感到緊張,擔心經驗不足或者無法滿足家長不同的要求;最后一類是對家校合作理解不到位,存在著世俗化與功利化的觀念,認為家長只是在學校招生、建設、投資等對外活動時方才發揮“互利互惠”的作用。
問題2:沒有正視合作主體間的水平差距
由于現實條件以及教育制度等因素,學校在開展家校合作的過程中,無法照顧不同階層與程度的家長,導致處于不利地位家長在合作中受到無形的排斥。教育機構歧視論(Institutional Discrimination Theory)認為教育機構對來自低下階層的父母和學生存有偏見,校內一些隱晦歧視作風或排斥措施,把條件不利的家長排斥在外,使他們不能參與子女教育。需要指出的是,這種“偏見”并不是人為刻意造成的,而是由于現實因素,學校教師對文化背景不同的家長提出相同的要求,無意中使程度較低的家長力不從心或者缺乏自信,從而逃避某些與學校合作的機會,形成自我淘汰,這是一個現實存在的問題。學校如果總是忽略了類似的問題,就會使家長參與的潛力遭到貶低,對參與子女教育失去信心和興趣。
二、家校合作過程中學校與教師的定位
1. 家校合作的平等合作者
相比學校教育,家長的教育更具有針對性、靈活性,家長與孩子間擁有更多的感情基礎與共同的生活經歷,可以在長期生活的環境中隨時隨地進行潛移默化地影響,這些都是學校所無法比擬的優勢,兩者在內容上、思想上、形式上可以進行互補。
因此我們必須拋棄“學校領導家庭”的觀念,真正樹立起平等合作的觀念,讓家長作為平等的合作伙伴參與到學校管理中來,實現教育優勢的互補以及最大化,逐步適應開放化、民主化的學校發展趨勢。
2. 家校合作的主導者
學校要主動將家校合作的推動納入學校未來建設規劃當中,通過成立由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以及校外專家組成的專門的機構,來努力探索構建有效合作機制,保證家校共同教育落到實處;其次,學校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教育資源,通過主動開辦家長學校、家長論壇等形式,鼓勵他們參與到再教育活動中,幫助家長轉變教育觀念,掌握一些科學的教育技巧和方法;最后,學校在制定工作計劃、方案的時候,應充分考慮家長的意見,讓參與到政策的制定當中,逐漸形成和完善家長管理委員會、家長咨詢委員會等管理機構,形成一種更加民主、開放的辦學風貌。
〔中圖分類號〕 G45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0463(2012)13—0016—01
前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指出:“最完備的社會教育是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的結合。”家校合作是家庭與學校以促進青少年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學校指導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相互支撐的雙向活動。現代教育呼喚現代教學手段,家校合作作為新型的教育模式,是未來教育發展的新趨勢。
一、家校合作是現代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家校合作教育模式是教育規律的需求。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各自的優勢,也有各自的不足,如果兩者能夠巧妙結合,就能形成合力,共同促進教育發展。家庭教育是個體社會化過程中的主要場所,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緣關系和天然的親子之情是無可比擬的,但家庭教育的目標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家長的個人意志,在教育孩子時往往缺乏科學的方式和方法。學校是專門從事教育工作的機構,是促使青少年兒童社會化的專門場所,但同家庭教育的連續性相比,學校教育具有階段性,而且學校教育內容的穩定性、系統性一般不能因人而異、隨意更換。
教育青少年是家長和教師共同的職責,雖然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在目標、要求以及教育方式和方法等方面存在許多差異,但它們都有各自的優勢和局限性。總的來說,學校和家庭的教育目標是一致的,教育對象也是一致的,因此,只有家校合作才能充分發揮兩方面教育的優勢,取長補短,才能形成合力,共同促進教育的發展。
其次,家校合作教育模式是歷史發展的需求。在以自然經濟為主的古代社會,家庭是基本的生產單位,家庭的生產和經濟功能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功能。家長對其家庭成員的勞動和勞動產品具有絕對的支配權,其中也包含著對子女教育的支配和控制。隨著工業革命的到來,社會發展帶來了生產方式的根本變革,科學技術成為生產力的基本要素。家庭不再是社會的基本單位,而逐漸變為經濟共同體和消費單位。生產的社會化、工業化促使學校尤其是公共教育取代了父母相當部分的教育權利。在現代社會中,孩子的教育需要社會、家庭和學校共同擔負。用學校教育指導家庭教育,彌補家庭教育的局限,這樣才能促使家庭和學校形成教育合力,相得益彰,攜手并進。
再次,家校合作教育模式是以人為本的需求。以人為本就是要遵照孩子的發展特點,順乎孩子的興趣特長,做到人人都成才。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只能依靠學校和家庭的共同參與。今天的社會處于轉型期,社會的急劇變化也影響家庭結構的變化,在當前家庭中,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正逐漸成為家長一代。而這些人中,有的無暇顧及孩子的教育,有的缺乏必要的教育知識。為了讓每個孩子健康成長,學校應當發揮積極的作用,既幫助家長解決教育方法的缺失問題,又給孩子們以心靈上的安慰,做到真正意義上的以人為本。
二、家校合作的歷史沿革與現狀
20世紀后期,世界各國政府為了解決社會現實問題,在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過程中,把構建社會、家庭、學校三位一體的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頒布行動綱領,強力推進。我國家校合作教育從20世紀末開始探索實踐,但合作的水平較低,在實踐上還有許多未開辟的領域。由于家校關系沒有理順,在我國的教育實踐中,家庭與學校的合作存在諸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家校雙方立場的差異問題,如觀念有差異、角色定位不明、相互缺乏了解等問題。具體來說,在目前家校合作關系中,偏重的是層次較低、時效性較短、單向的或者說比較簡易的家校合作關系,形式比較單一,常以家長會為主,以集體活動為主等。另一方面,在內容上局限性比較大,常以學習為主、以家長陪讀為主;在合作效果上表現為頻率較小、程度較低等特點。這就急需要雙方在以后的合作中加強溝通,進一步明確各自職責,強化各自責任。
一、家校合作的必要性
1.家庭教育的優勢與不足
家庭是孩子成長的搖籃,父母是孩子的啟蒙教師,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孩子的終身教師。“由于血緣和親情關系,對于青少年而言,家庭教育最具有權威性,最具有感染力,而且具有天然的聯系性。”“同時,家長與子女一同生活,接觸最多,了解最細,更能從子女的實際出發,有的放矢,因材施教,更具有針對性和靈活性,易于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因而,家庭教育的優勢是其他社會教育難以具備的。
盡管家庭教育具有很大的優勢,但是它自身也存在著許多不足。由于我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因而對于大多數家長來說,他們都是第一次直接面對孩子在成長中各個階段的問題。家長缺乏對孩子生理、心理特點和年齡特征的研究,再加上教育理念的不足,教育素養的欠缺,許多家長往往根據自己的成長經歷、生活體驗來構造自己對孩子教育的基模。但是家長當年成長的環境與孩子目前成長的環境已經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使得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容易發生偏差。尤其是當孩子進入青春期時,家長逐漸地發覺自己在面對孩子教育的各種問題時,越來越力不從心。此外,社會生存競爭的日趨激烈,使得家長非常希望孩子通過讀書升學獲得更高的文化資本和社會資本,取得未來就業和發展的競爭優勢。在這樣的思想的支配下,許多家長都把抓孩子的學習成績作為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務,忽視了孩子品德的教育和行為習慣的培養,阻礙了孩子的全面發展。
2.學校教育的優勢與不足
學校是專門從事教育的機構,其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德、智、體等全面發展的人。學校教育遵循青少年身心發展的特點、采取科學的教育方法和策略,對學生進行教育和教學。學校教育的組織性、計劃性、科學性和系統性,以及教育者的文化素質、思想素質和教育、教學的一切物質設施、教學環境等,都是家庭教育所不能比擬的。
然而,在人們對學校教育寄予厚望的同時,學校也面臨著僅靠自身的力量無法應付來自社會各方的壓力和挑戰: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教育公益性弱化、教育質量下降、教育機會不均等、學生缺乏學習興趣、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不佳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迫使學校由過去的封閉狀態走向開放,開始尋求來自社會多方面力量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家庭教育的支持和配合。
由此可見,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都有其各自的優勢和不足,必須把兩者有機結合起來、密切合作、優勢互補,才能形成最大的教育合力,共同促進學生的健康發展。
二、影響家校合作的因素
美國學者Henderson&Berla(1994)的一次調查結果表明,當家長參與到孩子的學校教育和社區教育中時,學生的表現可以產生如下諸結果:學生獲得更高的學校等級和更好的學校成績;學生的出勤率提高,完成作業的情況有所好轉;需要參加補習班的學生越來越少;學生在學校中表現出更加積極的態度;學校擁有學生更高的畢業率;學生的升學率的提高。這些結果都是每一個家長和教師樂于見到的。雖然家長參與孩子的學校教育能夠產生如此顯著的結果,但是目前家長作為一種非常重要的教育資源卻沒有被有效地利用。究其原因,我們得出了以下主要因素:
1.家長方面
(1)目前我國并沒有任何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家長參與學校的教育既是家長的權利,也是家長的義務,也沒有任何法律條文來說明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限度。這使得家長在參與學校教育的過程中容易處于尷尬的境地。(2)時間上的沖突。大多數家長擁有全職工作,而且許多工作時間又與學校作息時間重合,這使得許多家長在教師上班的時間很難或者是不能參與學校的教育。下班后,家長又擔心自己與教師的聯系,會影響教師的休息。因而,許多家長在不知不覺中放棄參與孩子在學校的教育。(3)家長對自己教育角色認識的不足。我國還沒有形成真正意義的家校合作文化氛圍,使得不少家長認為,既然學校是專門的教育機構,教師是經過專門訓練的工作人員,那么教育子女的責任在于學校。只有在學生的成績出現倒退時,才想到與教師聯系。(4)家長和學校并沒有得到真正的交流。由于缺乏有效的交流方式和平臺,因而家長在與教師交流的過程中處于被告知的地位,許多教師只有在學生出現問題時才與家長進行聯系,甚至把家長請到學校,希望借助家長的力量來共同解決學生出現的問題。然而,在問題產生之前,教師并沒有與家長聯系,借助家長的力量,防患于未然,這使得部分家長對教師的教育能力產生了質疑。此外,部分家長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下,教育理念欠缺,在與教師交流的過程中,信心不足,甚至不愿與教師交流。
2.學校方面
(1)學校領導者的態度。我國的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的辦學理念反映了學校的辦學方向。學校領導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價值認識直接影響家校合作的程度。目前,社會對學校教育的要求越來越高,部分家長因為一些教育的事情常常向教育主管部門投訴學校或教師,這使得學校和教師對于家長參與學校的教育產生了警惕,做任何事都“權衡再三”,甚至畏首畏尾。(2)教師因素的影響。首先,許多學校的班級人數多、班額大,使得教師,尤其是班主任的教學和班級管理的任務特別繁重。班主任除了要完成每天的教學工作外(上課、備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等),還要忙于班級建設、學校的日常評比等。此外,學校給予教師的教學壓力、家長對孩子的學習期望以及同行的競爭,都帶給教師巨大的工作壓力,這就使得許多教師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參與家校合作。其次,家長的素質參次不齊,使得部分教師缺乏與各種類型的家長交流、溝通、合作的經驗和能力。
三、促進家校合作的策略分析
家庭和學校是學生成長的兩個最重要的場所,加強兩者的合作,有利于促使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兩者的協調一致,形成最大的教育合力,共同促進學生的健康發展。因而,要保證中小學家校合作的順利開展,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關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規,為家校合作順利開展提供法律保證
在美國,克林頓總統于1994年3月31日簽署《目標2000:美國國家教育法案》,該法案把“美國學校將推進家庭和學校的合作”作為到2000年美國教育要實現的8個目標之一。之后,布什總統于2002年1月8日簽署《不讓一個兒童落伍法案》,它規定凡是接受聯邦教育資金資助的學校,都必須有一項書面的家長介入政策,包括學校與家長合作的相關條款,學校必須與家長合作制定開發和培養兒童的計劃,并與家長達成一致意見。該法案的目標之一就確保家長的參與以提高教育質量。
我國必須制定有關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家長參與學校教育是家長的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使家長在參與學校的教學活動、管理工作、決策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可以依法制定符合本地區的有關家校合作的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使家校合作逐步的走向科學化、系統化和制度化。此外,還必須建立一套嚴格、科學的家校合作評價體系。如可以把對于教師參與家校合作的評價,納入教師績效工資的考核范圍,完善激勵機制,激發教師的熱情和積極性。
2.分級成立家長委員會,發揮家長委員會在家校合作中的作用,為家校合作順利開展提供組織保證
我國應該成立國家、地區和學校層面的家長委員會。國家家長委員會在宏觀方面對各個地區的家校合作工作給予指導,并將一些地區成功的經驗進行總結,然后進行推廣。地區家長委員會保障本地區家長參與家校合作的權利,并與各校家長委員會密切合作,共同推進本地區的家校合作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地區家長委員會還利用本地區各種教育資源開展活動,提升本地區家長的整體教育素養,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學校家長委員會,是聯系家庭和學校的橋梁。學校家長委員會作為家長的代表參與學校的管理,充分享有對學校教育的知情權、參與權、評議權、監督權和決策權,了解學校辦學理念和辦學方向,知曉學校的各種事物(包括管理機制、日常活動、學科安排、課程設置以及學生班級情況等),并對學校的工作給予大力的支持。學校家長委員會廣泛收集家長的意見和要求,反映給學校,向學校提出各種建設性的意見,協助學校改進工作,促進學校的教育改革,并將學校改進后的信息及時詳細地反饋給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還可利用家長會議和各種活動來促進家長與家長、家長與學校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如讓教子有方的成功家長介紹自己的育兒心得,提高整體的家庭教育子女的能力和信心。同時學校可以借助家長委員會這個平臺對家長進行教育學知識和教育技能的培訓,提升家長的整體教育素養,并將學校各階段的工作任務、目標、教學要求、各學科的教學內容和教學計劃告訴家長,使得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協調一致,形成教育共識。
3.成立專款專項的家校合作資金,為家校合作順利開展提供經濟保證
家校合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家校合作活動的開展涉及到教育場所、活動設施、家長培訓的教材和資料,教師的勞務費等等,因而它在實施的過程中需要一定的資金進行保障。對于大多數學校來說,教育經費非常緊缺,許多學校很難拿得出一筆專門的費用來確保家校合作的長期開展。因而必須多渠道地籌措家校合作資金,包括:政府投入、家長捐助、企業界的資助等,以確保家校合作的順利開展。
4.調動廣大教育工作者投身于家校合作的科研活動中,為家校合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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