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色av,短篇公交车高h肉辣全集目录,一个人在线观看免费的视频完整版,最近日本mv字幕免费观看视频

首頁 > 文章中心 > 公司推行社會責任的好處

公司推行社會責任的好處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公司推行社會責任的好處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公司推行社會責任的好處

公司推行社會責任的好處范文第1篇

內容摘要:企業社會責任理念最早是通過國際供應鏈從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傳導的,而跨國公司則運用內部或外部生產守則來約束和要求供應鏈上的供應商和合作伙伴踐行企業社會責任。本文認為,盡管一些出口商日益感受到驗廠及社會責任標準認證所帶來的成本壓力,并且企業社會責任在推行過程中的確存在著各種負面影響,但不應因此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一種貿易壁壘。隨著全球化發展趨勢的愈演愈烈,未來企業應根據自身所處的發展階段,認真履行法律責任,積極采用能力建設、培訓項目等手段更好地推行企業社會責任。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 供應鏈 貿易壁壘 能力建設

在經濟全球化和產業結構國際轉移的背景下,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也隨之成為國際貿易領域的焦點問題之一。本文試圖回答下列疑問:企業社會責任如何在國際供應鏈中由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傳導?企業社會責任是否在國際供應鏈中起到了貿易壁壘的作用?而這又對位于供應鏈中重要一環的我國供應商來說會產生哪些有利和不利的影響?文章還針對社會責任的未來傳導趨勢提出在我國有效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相關對策。

企業社會責任在國際供應鏈中的傳導機制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的對員工、社會和環境的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熱心社區公益、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持供應鏈共贏關系、節能環保等。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推進和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的社會責任理念及踐行水平已經成為價格、質量、技術之外的又一種競爭力,即責任競爭力。

從其理論脈絡的發展來看,企業社會責任概念源于18、19世紀的歐洲,主要是出自宗教的價值觀或受到宗教思想的影響。1924年,美國的謝爾頓(Sheldon)最早提出了“公司社會責任”的概念,把企業社會責任與公司經營者滿足產業內外各種人類需要的責任聯系起來,并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有道德因素在內。而現代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傳播則是因為工會組織和其他非政府組織的興起與壯大、消費者發起的各種自下而上的運動、聯合國與人權、環保等多邊國際組織開發的各種標準和公約等共同促成的。近年來,由發達國家的消費者和非政府組織等發起的各項企業社會責任運動不僅要求跨國公司要保證其自身的社會責任的履行,還要保證處于公司供應鏈上的其他企業,如供應商、分包商等也能夠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因而,位于國際供應鏈上游的發展中國家的企業也自覺不自覺地卷入了這一運動當中。

自上個世紀90年代一家美國服裝公司起草了第一份公司社會責任守則之后,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如耐克、沃爾瑪等也紛紛制訂了各自的行為守則,并且要求其產品供應鏈上的配套企業和合作伙伴都要遵守這些守則。這些由企業制定并實施的守則一般被稱為內部生產守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標準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是獨立于單個企業之上的外部生產守則,包括由行業協會制定的行業標準、各利益相關方聯合制定的一般性原則標準等。內部生產守則的核心內容通常可以概括為四類:消除剝削性童工、廢除強迫勞動、就業無歧視、自由結社和集體談判。跨國公司完全控制這類生產守則的制定、解釋、實施,并監測其實施效果。而外部生產守則主要有兩類,一類是行業生產守則,包括歐洲外貿協會(FTA)對銷售行業提出的BSCI倡議、國際玩具商協會(ICTI)的商業行為規范、清潔制衣運動(CCC)行為守則等,這些行業內的國際采購商只對取得認證或審核的生產企業下訂單;另一類是非政府組織制定的各種民間標準,例如SA8000、ISO14000等。這些外部生產守則多以聯合國和國際勞工組織的“基礎性條約”為藍本,以國際自由工會聯盟(ICFTU)于1997年通過的基本守則為基本框架,引入了獨立認證的原則與機制以及工人和第三方表達意見的機制,建立了改善違反守則規定的公司狀況的補救機制。

據世界經合組織統計,截至2000年世界大約有246個以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環境和員工權益保障為主要內容的企業社會責任守則,這其中有118個是由跨國公司制定的內部生產守則,跨國公司安排公司職員或委托獨立審核機構對其供應商或合約工廠定期進行現場評估,即所謂的驗廠活動。而由跨國公司認可的非政府組織或行業協會制定的外部生產守則則是通過第三方機構審核或認證的方式在國際供應鏈中推行,如典型的SA8000認證。

1997年10月,美國經濟優先權認證委員會(CEPAA),2001年更名為社會責任國際(SAI)制定并了全球第一個可用于第三方認證的社會責任標準體系――社會道德責任標準,簡稱SA8000,并由SAI在2001年12月了SA8000標準的修訂版:SA8000:2001。雖然SA8000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企業社會責任國際標準,但是由于它的相對規范化、標準化、具體化,使得SA8000很快成為廣為接受的、影響較大的外部生產守則。截至2006年6月,全世界共有52個國家的968家組織獲得了SA8000認證證書,其中有127家中國企業。這些企業大多分布在東南沿海的貿易發達省份,以玩具行業居多,其次是服裝、珠寶、鐘表、箱包、家用器皿等。另據專家估計,我國沿海地區已有超過800家企業接受過跨國公司在勞工和社會責任方面的審核。

國際供應鏈中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一些誤解

隨著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越來越多地出現在跨國公司訂單的附加條件中,導致一些出口企業要么增加成本以滿足跨國公司的要求,要么失去訂單,由此產生了與傳統貿易壁壘相似的貿易扭曲效果。近年來,國內理論界圍繞社會責任是否已經演變成了一種社會責任壁壘展開了激烈的探討,有些學者認為發達國家跨國公司借助驗廠和社會責任標準認證,特別是實施SA8000標準使得推行企業社會責任成為一種針對發展中國家的新貿易壁壘;還有些學者認為跨國公司要求供應鏈上的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目的就是為了自身不愿承擔的社會責任轉嫁到供應商身上。因此,有必要通過實證分析等方法來加以辨析。

首先,國際貿易理論對貿易壁壘的定義是:一國用以限制或阻止外國商品進口的一切政策措施。構成一項貿易壁壘的基本前提條件是實施主體為政府,而企業社會責任的各項標準和規范的實施主體是跨國公司或者采購商,因此,把推行企業社會責任認為是貿易壁壘的一種表現形式顯然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跨國公司自身設定的一些行為準則、一些行業協會制定的共同自愿遵守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等,往往是這些公司在長期的跨國經營中得出的經驗總結,是在社會各界的各種訴求和壓力之下產生的。對于這些標準和行為規范的執行是自愿性的,而非強制性的,只是由于這些跨國公司掌握著全球大部分的銷售渠道和網絡,才使得包括中國企業在內的上游供應商感受到了這種壓力。以爭議的焦點SA8000來說,其產生是為了解決多種社會責任標準的一致性問題,內容也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和普遍性。SA8000在某些內容中要求的是執行企業所在國的法律標準,而有些要求有時甚至會低于企業所在國的法律標準。例如,對于工作時間,SA8000規定每周工作不得超過48小時,每周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而我國《勞動法》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在這個問題上,我國法律的規定比SA8000更加嚴格。

再次,那種認為跨國公司完全將應該承擔的企業社會責任全部轉嫁到了供應商頭上,而自身對此不付出任何成本與代價的說法有失公允。事實上,有相當數量的跨國公司都已經設立了相對健全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部分公司將社會責任職能賦予原有的部門,如公共事務部、公關部、品牌推廣部等,有些公司甚至成立專門的CSR事務管理部門或可持續發展部,并任命企業社會責任首席運營官(CRO)來積極參與和管理企業社會責任活動。

最后,企業社會責任的推行有利于中國企業在國際產業鏈中快速地從低端向中高端上移,并順利地實現產業結構的升級和國際競爭力的提升。長期以來,處在國際供應鏈中最底端的一些企業為了獲取訂單,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以降低或者克扣員工的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為手段,競相低價出口,展開惡性競爭。這樣做的結果既損害了工人福利,又使我國企業背上了“社會傾銷”、“血汗工廠”的惡名,加大了貿易摩擦。同時,我國出口企業長期滿足于“低成本勞動力”帶來的所謂價格優勢,缺乏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的動力。踐行社會責任之后,雖然短期內可能由于勞動力或環保成本增加,導致有些建立在低工資基礎上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高能耗、高污染產業外移,但是長期來看,反而更有利于促進我國的產業結構升級。

盡管供應商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時候會增加一些成本,但是在做了成本收益分析之后,就不難發現,企業得到的不僅是有形的收益,如維持或增加訂單、改善產品質量、節能降耗、降低人力資源成本等,更能獲得無形的收益,如改善與采購商的溝通與合作、改善與利益相關方的關系、提升企業形象等。根據“CSR在中國的推進及其與對外貿易的關系研究項目組”在2008年對廣東、浙江、河北三省的1001家外向型企業所做的問卷調查顯示,在企業執行社會責任的國際性標準對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的影響上,認為利大于弊的占62.3%,認為弊大于利的只占27.6%。企業以打分的形式(滿分為5分)評估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帶來的正面效應時,企業認為最大的好處是提升企業形象(平均得分4.13分),其次是改善勞資關系(3.79分)、增強核心競爭力(3.72分)、提高員工積極性(3.72分)、提高產品質量(3.7分)和增加客戶資源(3.67分)(見圖1)。

如果對打分結果進一步分析可以看出,認為3分以上即代表企業認同該選項,則92.3%的企業認為社會責任能夠為企業塑造和諧的勞資關系,85.7%的企業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推行有助于減少貿易摩擦,89.0%的企業認為有助于增加客戶資源,90.9%的企業認為可以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實力。

目前國際供應鏈中推行企業社會責任存在的問題

盡管不能簡單地把實施SA8000標準和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等同于社會責任壁壘,但是也應該看到在國際供應鏈中企業社會責任的推行仍然存在著大量的問題,嚴重影響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效果和出口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主要包括:

抬高生產成本并造成一定的經濟負擔。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成本指的是企業接受認證和驗廠而產生的一些直接支出成本:評估、認證費用、驗廠費用等以及企業為符合有關標準和要求而推行CSR產生的改進成本。后者既包括為改善內部管理和投資新設備而產生的資本成本,如改進生產流程、人力資源投入、廢水處理系統等,也包括在改善員工生產和生活條件方面、提高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方面、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等培訓、進行企業社會責任監督等方面的經常性成本。企業在接受跨國公司的審核時,除了要繳納各種費用外,還不得不中斷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另外,由于不同的跨國公司所啟用的審核標準和范圍不同,導致同一家企業有時一年內不得不多次接受來自不同公司的審核和評估,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負擔。

審核流于形式。頻繁的驗廠和各項認證給我國的出口企業帶來了額外的負擔,甚至引起了企業的反感和抵觸情緒,并且在認證和驗廠過程中采取應付態度,造假現象也時有發生,未能真正達到在供應鏈中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初衷。例如,工廠審核的效果被預先做好了準備,在審核記錄中作假,甚至有些工廠為了通過審核而對審核人員進行賄賂等。這樣一來,跨國公司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初衷被徹底扭曲,各項行為規范等也形同虛設。而供應商也未能通過驗廠和認證真正提高社會責任意識、改善勞工狀況。

對我國企業的出口規模和可持續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一些跨國公司在其供應鏈中推行企業社會責任時往往只重結果,不重過程,特別是一些美國的公司通常是通過供應鏈管理來強制推行CSR要求,即通過各種評估和審核的方式要求供應商必須滿足其有關的CSR要求,然后才會將其納入訂單系統,建立合作伙伴關系;而那些未能通過評估或達到審核標準的企業則將被排除在訂單系統之外,甚至被取消已有的訂單資格。相比美國公司,歐盟的企業通常會對審核未通過的供應商給予一定的改正期,鼓勵供應商在一定的時間內修正其不符合企業社會責任要求的做法,因而不會立即影響其訂單。而一些完全依賴出口但勞工標準等未能通過評估和審核的企業因此造成訂單流失,產品無法出口進而陷入破產倒閉的境地。這些供應商不僅沒有因為跨國公司推行企業社會責任而改善其勞工待遇,工人甚至失去了原本不符合跨國公司所在國的勞工標準的工資,導致生存境遇進一步惡化。

國際供應鏈中企業社會責任的傳導趨勢及對策

綜上所述,跨國公司在其供應鏈中僅僅依靠驗廠和認證等手段使得供應商,特別是廣大中小型出口企業被動地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一直以來遭到種種詬病,同時效果也不盡顯著。未來的發展趨勢必然是讓供應商由被動轉為主動、由以獲取訂單為目的轉向增強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來踐行企業社會責任。

根據Carroll的四層次模型可以將企業社會責任劃分為四個不同的等級:即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自愿責任(慈善責任)。企業社會責任的貢獻程度和水平從下至上呈遞增狀態,越到金字塔的頂層就說明企業的社會責任感越強。而在這四個等級中,經濟責任、法律責任是社會要求企業必須承擔的責任,倫理責任是社會期望企業必須承擔的責任,資源責任是社會盼望企業盡力承擔的責任。從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現狀來看,各個層面的責任均有所缺失。正是因為許多企業還處于社會責任層次的最底端,才導致它們很容易在跨國公司進行社會責任評估和審核時受到沖擊,并在供應鏈中始終處于被動地位。因此,推行企業社會責任應該由政府、行業協會、其他利益相關方、企業(包括跨國公司和供應商)形成整體合力,共同創建一個有利的環境和良性氛圍,在國際供應鏈中自主推行企業社會責任,形成雙贏或共贏的局面。法律義務應該強制實施。政府應確保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即落實最低的企業社會責任要求。而超出法律義務之上的倫理和自愿的社會責任,應該在政府指導和宏觀支持下,主要由行業和企業根據各自的情況具體操作。

在宏觀、中觀和微觀層面的企業社會責任推行的發展趨勢不同,工作的側重點也應有所不同。具體來看:

(一)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宏觀層面發展對策

加強立法以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化。不同于西方國家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自下而上的特點,我國是通過立法自上而下來推動的,消費者運動、非政府組織在其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所以,政府要盡快出臺相關法律,填補社會責任法制化建設中的空白,為社會責任的監督和評價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已有的立法要嚴格貫徹執行。我國2005年修訂的《公司法》第五條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是首次在國家立法中提到“社會責任”這一范疇。其實不僅是《公司法》,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在其它法律中也有所涉及,如《憲法》中關于保護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勞動者、婦女兒童權益的原則性規定;《勞動法》中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具體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保護消費者的具體規定,等等。我國企業首先應該做到履行各項法律義務,在此基礎上,再去承擔超出法律義務的社會責任。據一份針對浙江省的民營企業社會責任現狀的調查統計,盡管在我國已通過SA8000認證的企業中浙江省占了相當大的比例,但是仍有相當數量的企業存在著工作嚴重超時、勞動報酬達不到法定標準、社會保障不到位、侵犯人身權利及人格尊嚴等違法違規現象。因此,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通過宣傳和培訓提升廣大企業在企業社會責任推進過程中的法律意識,提高相關部門的執法能力,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司法解釋,強化相關法律法規的可執行性。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在將一些企業社會責任要求納入相關法律時,一定要充分考慮到我國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以及在國際供應鏈中的地位。要認識到不同規模、不同成長階段、不同行業的企業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能力是不同的,如果將一些過高的社會責任的要求納入法律,則法律的適用性會被破壞。例如,我國新勞動法中的有些勞工標準的規定就超出了一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承受能力,甚至高于國際性標準規定,給這些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帶來了直接影響:生產成本大幅度上升、企業利潤大幅度下滑,導致經營陷入困境。

為了引導企業履行經濟和法律以外的社會責任,政府可以給予一些政策支持,如在政府采購中優先考慮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或是在稅收等政策方面給予一定的傾斜或資源補償等。

(二)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中觀層面發展對策

由各行業協會主動發起建立一些標準化的行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在體系中既要體現中國批準的一些國際公約中的相關規范,又要體現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結合中國的國情和企業的實際發展階段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主動性的社會責任標準體系。當然,這樣的體系也要獲得國際相關機構、國外采購商、品牌商的認可。2005年5月,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應140余家紡織服裝企業的呼吁,正式了CSC9000T中國紡織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這是我國第一個標準化的合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是我國企業主動實現自我能力的完善和建立國際供應鏈上公正、協作性的社會責任聯動機制的一次有益嘗試。

此外,作為企業重要利益相關方的非政府組織和媒體也要積極發揮應有的輿論監督、社會呼吁的作用,協同商會、中介組織等在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過程中起到政府與企業間的橋梁作用,促進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與企業的發展階段密切相關,我國企業目前大部分仍處于僅僅關注所有權人和管理層的階段,所有權人的利潤最大化和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仍是主要經營目標,因此,在現階段,應著重提升企業的社會責任理念和意識,這也需要學術界、非政府組織、媒體的積極參與和引導。

(三)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微觀層面發展對策

由跨國公司牽頭,帶動供應鏈上的企業共同履行社會責任,提高供應鏈責任競爭力仍然是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有效途徑。例如,巴斯夫(BASF)倡導的“1+3”項目,要求每一個參與的公司都能帶動其供應鏈中三個業務伙伴(供應商、物流服務提供商、客戶),與他們共同分享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實踐和最佳解決方案,促進供應鏈企業提高社會責任管理水平的同時,也為公司自身業務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力保障,提高了供應鏈在市場中的競爭能力,這種共同成長的機制將產生“滾雪球效應”。

為了消除企業社會責任實踐中的消極影響,更好地推行企業社會責任,跨國公司應該在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開展各種能力建設項目和研究項目,具體包括勞資雙方的對話培訓、勞工能力培訓,支持相關研究項目,如田野調查等綜合發展援助研究項目。通過促進供應商在社會責任方面的能力建設,使得供應商真正意識到社會責任是一種實現商業和社會價值的內在需要,從而主動積極地創造供應鏈上的社會責任價值。一些非政府組織、非營利公司或行業協會等與企業的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簡稱PPP)項目在這個領域的活動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從供應商的角度來看,未來企業社會責任的“強制性約束”必將向著自主性承擔的方向轉變。出口企業應針對自身的發展階段,逐步提高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承擔不同層次的責任,有步驟地實施社會責任目標,最終形成完整的社會責任價值觀,樹立“以人為本”的經營理念,主動完善相關的責任管理體系,建立供應鏈協作和聯動機制,將社會責任理念融入到企業的戰略發展目標中,變低成本競爭為差異化競爭,形成產品和企業的差異化優勢。只有將社會責任融入到企業戰略、組織結構和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企業,才能自如應對跨國公司和采購商的各種社會責任要求,成為真正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

參考文獻:

1.楊建華.基于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競爭力――SA8000標準的思考[J].生產力研究,2008(13)

2.殷格非,于志宏,崔生祥.企業社會責任行動指南[M].企業管理出版社,2006

3.邵朱勵.企業社會責任――“私”化的貿易壁壘[J].特區經濟,2008(7)

4.李文川,羅宣政.基于SA8000的民營企業社會責任現狀調查分析――以浙江省為例[J].商業經濟與管理,2007(3)

5.張洪福,李明秀等.解讀巴斯夫“1+3”新商業模式:責任共成長[J].WTO經濟導刊,2008(9)

6.張曉晨,施國慶.我國出口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標準的現狀與對策[J].貴州財經學院學報,2008(2)

7.朱文忠.對當代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的系統思考[J].現代經濟探討,2009(1)

8.黎友煥,龔成威.國內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新進展[J].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1)

9.梁曉暉.改進模式促進責任履行――國際供應鏈采購模式對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表現的影響[J].WTO經濟導刊,2006(2)

10.中德可持續發展與企業行為規范項目及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合作的研究報告:CSR在中國的推進及其與對外貿易的關系研究[R](未公開),2008

公司推行社會責任的好處范文第2篇

2014年以來,浙江省提出了“五水共治”和美麗浙江建設,在這場聲勢浩大的水環境治理行動中,興業銀行提供了300億元專項綠色融資,成為支持治水的金融主力軍。在江蘇,興業銀行為該省水域治理、生活污水處理等項目提供信貸和融資達130多億元……

支持水環境利用和保護只是興業銀行綠色金融業務的一個縮影。從10年前在國內銀行業中最早介入綠色金融迄今,興業銀行已在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層面實現企業個人全覆蓋,創新推出了三類金融服務:節能減排融資服務、排放權金融服務和個人低碳金融服務。

經過10年發展,興業銀行選擇的綠色金融之路越走越寬,成為一條可持續發展的“光明大道”。興業銀行董事長高建平表示,最初該行只是探索綠色金融業務,后來董事會開始從公司治理和可持續發展的高度思考綠色金融,提出了“寓義于利”,將履行社會責任與銀行的業務結合起來,并貫徹于銀行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

2005年,興業銀行開始探討與國際金融公司開展合作,并于次年推出能效融資產品,將綠色金融理念與商業銀行日常經營結合。3年后,興業銀行公開承諾采納赤道原則,成為國內首家赤道銀行。它不僅要求融資者制定有針對性的環境管理方案和行動計劃,還要求銀行建立完善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業務流程。

“10年前,很多人還沒有綠色發展理念,認為我們銀行管得太多了,束縛自己的手腳。在銀行內部也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認為引入赤道原則,推行綠色金融意味著成本增加,市場競爭力可能會降低。”興業銀行行長李仁杰說。

興業銀行董事會的戰略眼光頗具前瞻性:綠色經濟的興起和國家重視并大力發展節能減排事業,為綠色金融的發展提供重要歷史機遇,低碳、循環、生態經濟的發展也蘊含著巨大金融服務需求,需要整個金融體系的支持。興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是以商業模式創新履行社會責任的雙贏之舉。

興業銀行取得成功的重要經驗之一,是實行綠色金融專業經營。該行在總行一級部門――環境金融部組建了項目融資、碳金融、市場研究、技術服務、赤道原則審查5個專業團隊,并在全國33個一級分行設立環境金融中心,目前興業銀行擁有近200人的國內最大綠色金融專業團隊。

“在我們總行層面專業團隊中,節能減排、工業計量、環保等專業人員占近2/3,他們的專業技能判斷力很強,對分行業務指導很有針對性。專業化審批、專業化審查,對提高資產質量很有好處。截至2015年3月底,我們在綠色金融領域貸款不良率僅為0.2%,資產質量保持優良水平。”方智勇說。

與此同時,興業銀行不斷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創造了業內多項第一:首推碳金融綜合服務、首發低碳信用卡、首筆排污權抵押貸款、首筆碳資產質押貸款、首個上線基于銀行系統的碳交易開戶系統、首發綠色金融信貸資產支持證券……

隨著國家碳交易和排污權交易試點不斷推進,綠色金融“拓荒者”的腳步不斷前行。目前,興業銀行已與國內7個國家級碳交易試點地區中的6個、11個排污權交易試點省區市中的9個分別簽署了全面合作協議,共同推進國內碳交易和排污權交易市場建設。

作為中國首家赤道銀行,近年來興業銀行也以多種方式積極參與赤道原則修訂等國際可持續標準制定,傳遞中國聲音,維護新興市場國家銀行業話語權,并主動走出國門,與越南、泰國、蒙古等新興市場國家銀行同業分享經驗。

公司推行社會責任的好處范文第3篇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環境;利益相關者

1、引言

當今世界,隨著競爭的加劇和經營管理模式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意識到擔負社會責任對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性。作為一種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行為,系統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不僅能夠體現企業的社會價值,更是企業獲取長期競爭優勢的關鍵。近些年來,諸如毒奶粉、地溝油、礦難等事故亦揭示出國內企業在履行其社會責任時存在的問題。政府的壓力、社會的關注和企業自身的發展都大力推動了國內學界在該領域的研究和實踐。但由于該理念成長歷史較短,加上中國特殊的國情,使得絕大多數企業不能直接套用西方研究成果。而國內現有的評價體系,在兼顧商業利益的前提下,或只是為了在短期內迅速解決一個特定問題,如貿易壁壘;或只是針對問題比較集中、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行業,如紡織食品行業;絕大多數評價體系都缺乏一個合適的視角,更為宏觀地來看待這個問題。針對此種現狀,筆者從我國企業實際情況出發,基于企業環境的視角,建立了一套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希望能為該領域的理論研究及實際應用提供新的思路。

2、現有研究及其局限

當今學界與企業界關于CSR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重點大多集中在:用何種理論對其相關主體進行劃分,以求形成合理的評價體系,以及從什么角度來看企業社會責任。針對這兩個問題,國內外許多專家學者都給出了自己的解答。

“利益相關者理論”,從20世紀60年代由斯坦福研究院提出至今,一直被社會各界高度的關注與支持,并成為絕大多數學者劃分企業社會責任履行對象與范圍的基礎理論。經濟學家安索夫最早使用“利益相關者”一詞,并將其具體劃分為企業的管理人員、工人、股東、供應商及顧客五種類別;1984年,弗里德曼擴充了其內涵,把社區、政府和環境納入其中;此后,西方學者們開始基于不同的視角建立利益相關者評價模型,如索尼菲爾德的外部利益相關者評價模式和克拉克森的RDAP模式。國內學者的研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陳宏輝教授的專家評分模式以及深交所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中的劃分模式。

由于利益相關者理論能夠有效地歸納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的相關主體,國際上的許多權威機構也傾向于選取其中一個或多個利益相關者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如目前被多數企業廣泛認可的SAS80OO社會責任標準、G3指標體系和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DJSI)等。而近年來,國內學者在此領域也取得了可觀的成就,如李偉陽和肖(2005)提出的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框架;李麗清(2006)從人權保障、勞工權益、社會責任管理、商業道德和社會公益行為五方面出發,建立了13個二級指標和38個三級指標;此外,中國社會科學院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也在結合中國實際的基礎上,構建了一套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

由于研究目的各異,當越來越多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投身到研究企業社會責任的浪潮之中時,對該理論及其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也出現了各種不同的視角。如李希強從循環經濟角度研究了企業社會責任;朱永華基于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的視角對我國國有企業社會責任展開了研究;而吳燕霞則從企業所有權的角度對不同企業應擔負的社會責任進行了分析。

從對現有研究的對比分析中不難發現,大多數學者的研究都是將企業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個體,而很少將企業置身于其所處的環境來研究并建立評價體系。然而,企業是環境中的企業,任何一個企業與其所處的環境都是相互影響的。因此,本文試圖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從企業環境視角對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做一個初探。

3、新視角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框架的構建

筆者在歸納總結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從一個新的視角――“企業環境”提出關于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新的研究框架,并分別基于企業環境中的四個子系統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分析。

3.1企業環境視角下構建新框架的理論基礎

考慮利益相關者理論對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的有利支持,本文對相關主體的選取和分析將依舊以該理論為基礎。

經過分析比較,筆者認為國內學者陳宏輝教授依照專家評分法建立的體系對國內企業最為適用。該模型使用一份包含20個選項的利益相關者調查表,由24位職業經理人選出符合條件的利益相關者,以入選率50%為界,被定為利益相關者的依次是:股東,管理人員,員工,消費者,債權人,政府,供應商,分銷商,自然環境和社區十個群體。

此外,由于企業始終存在于整個環境系統之中,并在其內外部環境之間的物資、信息、技術等資源的交換、轉換中,實現投入與產出。考慮到企業在履行其社會責任時將與其所處環境產生的交互影響,本文引入了企業環境理論。在眾多關于企業環境理論的研究中,筆者認為趙錫斌教授對企業環境的分類,在立足于中國特殊國情的基礎上,全面考慮到了影響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外部環境,有利于企業全面認識和把握環境變量,為本文框架的構建提供了一個合適的視角。具體來說,趙錫斌教授將企業環境分為四個子系統(如圖2):1.社會環境子系統(包括政治,經濟,科技,法律與社會文化等);2.市場環境子系統(包括市場容量,市場結構,市場規則,競爭對手,供應商和購買者等);3.企業內部環境子系統(包括組織結構,生產技術與結構,財務狀況,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研發及企業文化等);4.自然環境子系統(包括生態與資源系統等)。

圖1 企業環境系統

3.2新框架的構建

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筆者試圖站在企業環境的視角,把與企業社會責任聯系緊密的利益相關者劃歸到各大環境子系統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

首先,筆者將陳宏輝教授的研究成果進行了合并與簡化――將股東與債權人合并為投資者,分銷商劃入消費者一類,將管理人員與員工并稱為公司員工,自然環境代以資源環境,最終將指標體系所涵蓋的利益相關者群體簡化為7個,分別為投資者,員工,顧客,供應商,政府,社區和資源環境。

圖2 企業的利益相關者

其次,關于企業環境的分類,我們依舊沿用社會環境子系統,市場環境子系統,企業內部環境子系統和自然環境子系統這樣的分類。

最后,我們將對企業影響最大的7個利益相關者合理劃分到各類企業環境子系統中。如圖3所示,我們將政府和社區納入到社會環境子系統,將資源環境納入到自然環境子系統,而客戶和供應商統一歸入市場環境子系統,員工和投資者則歸入企業內部環境子系統。每個子系統都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整合起來又是一個整體,企業無時無刻不受到環境系統的影響,環境也時刻鞭策著企業采取措施適應內外部變化。在瞬息萬變的環境面前,企業只有通過利益相關者履行其社會責任,才能和諧處理自身與環境的關系。下面筆者將就各子系統中企業應履行的社會責任進行具體分析。

圖3 企業社會責任新框架

3.3 基于各個環境子系統的企業社會責任分析

3.3.1 基于社會環境子系統的企業社會責任分析

社會環境子系統是一個有機整體,企業則是構成這個有機整體的中心與主體。同時,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也離不開社會環境的支持。企業與社會環境系統的這種聯系,決定了它們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同時又是受到彼此發展規律制約的對立統一關系。因此,企業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推行企業社會責任將會極大地促進社會和諧。

在社會環境子系統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最為直接的利益相關者是政府。政府與企業既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也是服務者與服務對象的關系。企業與政府的關系不僅靠政治的、法律的、經濟的、行政的手段來調控,道德在其中發揮的作用也不容忽視。合法經營、照章納稅、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作為社會成員永恒的義務。建立良好的政府關系,首要必須自律,奉公守法,為社會和地方經濟做出貢獻,并積極去履行作為一個企業公民的責任。

在社會環境子系統中,與企業密切相關的另一個利益相關者則是社區。世界著名的管理大師孔茨和韋里克在《管理學》一書中揭示了企業與社區的關系,他們認為,企業必須同其所在的社會環境進行聯系,對社會環境的變化做出及時反應,成為社區活動的積極參與者,與社區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3.3.2 基于自然環境子系統的企業社會責任分析

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的思想深刻揭示了人與自然環境子系統的辯證關系。毋庸置疑,隨著現代化生產的不斷發展,企業是破壞自然環境的罪魁禍首,也是保護自然環境的重要主體,企業承擔環境責任不僅僅是經濟的或社會的問題,而是一個表征人類思維方式、價值觀念及生產方式變革的哲學問題。

在企業社會責任問題上,盡管西方發達國家爭議頗多,但在對自然環境與生態保護的責任的觀點上卻早已達成一致,并將其納入其社會實踐指定的相關標準和規范。在自然環境子系統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涉及的利益相關者主要是資源環境。短期看來,企業承擔資源環境責任必然增加企業成本,降低效率,但從長遠看,企業承擔資源環境責任不但有利于企業自我價值的實現和提升,也有利于社會正義價值和生態環境價值的實現。

3.3.3 基于市場環境子系統的企業社會責任分析

企業與其外部環境共同形成一個大系統。而對于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而言,市場環境子系統是與企業的生死存亡密切相關的。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市場環境這一子系統是企業很難控制的客觀條件,且時刻處于變動之中。因此,企業必須經常調整自身,才能適應市場環境子系統的變化,這正像生態學中生物體與外界環境的關系一樣,企業也必須順應“適者生存,優勝劣汰”的原則。實際上,市場環境子系統所包含的主體很多,如市場容量,市場結構,市場規則,競爭對手,供應商和購買者等等。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所涉及到的利益相關者則主要是客戶和供應商這兩個群體。

著名的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Drucke Peter,1970)曾強調企業要為顧客提供至高無上的服務,并提出“企業目標的唯一正確意義,就在于創造顧客”。的確,客戶是企業服務的對象,也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石。因此對客戶的責任是企業最應主動承擔的責任,企業必須時刻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作為導向,努力完善企業營銷網絡,樹立企業自己的品牌效應,通過為客戶創造好的產品和服務,同客戶實現雙贏。而供應商向企業提供了原材料、中間產品或服務等,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產品的最終質量和成本,供應商運作的效率直接制約著企業為客戶服務的效率。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企業將供應商視為合作伙伴,分享“鏈條成本”降低的好處并共享資源與信息,以整合其獨特的競爭優勢。可見,供應商已成為企業爭奪的重要資源,并且供應商與企業間的合作極大牽制著企業的發展。

3.3.4 基于企業內部環境子系統的企業社會責任分析

企業內部環境子系統是有利于保證企業正常運行并實現企業利潤目標的內部條件與內部氛圍的總合,它由企業家精神、企業物質基礎、企業組織結構、企業文化構成,四者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企業內部環境影響著企業存在和發展的空間,是企業健康發展賴以生存的土壤,企業內部環境控制的優劣同時影響著企業與其它環境子系統之間的關系。對于企業發展來說,能夠有質有量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特別是對投資者和員工的責任,有利于穩定企業的內部環境子系統,營造一個良好內部條件與內部氛圍。在知識經濟下,盡管隨著智力資本對企業取得競爭優勢的重要性日漸上升,財務資本的重要性相對下降,但充足的資金來源仍然十分必要,如企業的研發、戰略擴張、企業收購及兼并等。同時,投資者給企業提供其生存和發展所需要的資本金,承擔著企業經營風險。因此,投資者作為企業最重要的利益相關者的地位是不容置疑的。

在內部環境子系統中,除了投資者,另外一個舉足輕重的利益相關者是員工。員工是企業業務流程的直接操作者,企業的有關計劃和決定都要由員工去執行。而且,員工的行為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消費者及其所接觸到的企業的其他利益相關者。在智力資本日益重要的知識經濟時代,員工的重要性日益凸現。企業要讓其外部利益相關者滿意,首先要讓其內部利益相關者既員工滿意,為員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優厚的報酬、健全的福利、職業發展通道、培訓機會等,才能吸引、留住和培育人才。

4、結語

通過對國內外代表性文獻的回顧,本文從企業環境視角,結合利益相關者理論,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了分析,并建立了一套評價體系。但因時間和水平有限,文章還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文章對企業環境中的每個子系統承擔的社會責任進行了分析,但沒有就各子系統之間的關系進行相關的詳細說明。其次,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受企業很多方面的影響而有差別,如所處行業、生命周期、市場結構等,文章在這方面沒有進行系統考慮。再者,文章是基于企業環境視角下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初探,現今,這方面的研究甚少,怎么從企業的角度更為宏觀地把握企業環境、利益相關者及企業社會責任之間的關系還有很長的路需要走。

【參考文獻】

[1]王曼.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理論與系統研究[D].天津大學,2008.

[2]趙錫斌.企業環境方法與調試:理論與方法[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

[3]程宏輝.企業利益相關者理論與實證研究[D].浙江大學,2003.

[4]李彩等.企業社會責任內涵文獻綜述[J].東方企業文化,2010(9):48.

[5]李希強.從循環經濟角度看企業社會責任[J].管理縱橫,2010(10).

[6]吳燕霞.所有勸差異及企業社會責任行為[J].理論討論,2012(2):9-14.

[7]Simon Knox,Stan Maklan,Paul French,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xploringStakeholder Relationships and ProgrammeReporting across Leading FTSE Companies,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vol61,7-28,2005.

[8]王敏,肖,李偉陽.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構建:目的、原則、依據和框架模型[J].WTO經濟導刊,2008(7):62-65.

公司推行社會責任的好處范文第4篇

近些年來,頻繁發生的自然災害和日益惡化的生態環境已經在警告人類,實施綠色會計迫在眉睫。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我國開始研究綠色會計,但并未受到很大重視。進入九十年代以后,由于環境問題越來越嚴重,社會大眾的環保意識不斷增強,綠色會計的研究才步入正軌。到目前為止,我國的綠色會計研究已取得以下成果:一是確認了綠色會計的四個基本假設,即會計主體假設、可持續經營假設、環境保護假設和多重計量假設;二是把綠色會計同財務會計學和管理會計學一樣作為會計學的一個獨立的分支;三是確認了綠色會計的要素,比如自然資源和旅游資源應作為資產確認,人口污染、排放應作為負債確認,環境成本應作為成本費用確認;四是在傳統財務報表的基礎上完善了綠色會計報告,增加了一些項目,如環境權益、社會資產、環境收益等。但是我國的綠色會計還有眾多不完善之處,比如從理論方面來說,那些對公司的會計實務操作和財務報告具有重要指導作用的法律法規基本未提及環境事項。從實務方面來講,很多公司對于環境有關的會計計量和確認沒有清晰的標準,公之于眾的環境會計報告又很不完整,并且缺乏可比性。

二、我國推行綠色會計受到的制約因素

(一)我國經濟發展水平

相比西方先進國家,我國的經濟水平還比較低,綠色經濟未能得到充分發展,但很多地方卻盲目照搬西方先進國家的經驗,而不顧本國國情,導致綠色會計在中國經常出現“水土不服”的現象。中國的企業以中小企業居多,他們在技術和經營理念上比較落后,只追求利益,不顧對環境的污染,而且他們一般扮演者低廉的勞動力的角色,利潤低,也無力再為保護環境花錢。對中小企業來講,綠色會計對它們只是額外負擔,沒有直接好處,所以中小企業沒有發展綠色會計的動力,對綠色會計沒興趣是必然的。即使是大企業,也多是喊喊口號,擺個樣子,很少真正做到。總而言之,追求利潤是我國企業的唯一目標,而“可持續發展”“、綠色經濟”還只停留在試點的程度上。在我國現階段,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是比較矛盾的,很多時候二者無法兼顧,導致綠色會計發展十分困難。我國環境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由于利益沖突中央規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時候得不到地方政府的執行。比如,中央要求提高企業的準入門檻,而地方為了本地區的經濟發展速度和利益,不管是否會破壞環境,對外來企業照單全收。近年來,一些東部地區高污染高耗能的企業轉移到了西部地區,雖然確實帶動了那些地區的經濟發展,但對其長遠發展是十分不利的。國家針對綠色會計制定的法律還很不完善、不清晰,使得企業有機可乘。

(二)會計實務操作

綠色會計經過多年的發展,取得了顯著的效果,但其理論與實物的結合還很不完善,實務操作主要由以下幾個主要難題:如何用貨幣計量各種環境成本與收益,缺乏準確且可操作性強的的定量方法和指標體系;如何把消耗的自然資源與破壞的生態環境,即環境成本,以一個合理的分配指標,在各個單位、企業、部門之間分配;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強制性不強,要求不清晰不明確,企業不會自動的為保護環境而增加支出;綠色會計的核算對象和報告不規范、不統一,缺乏可比性。

(三)我國會計法制建設

我國的會計法規中涉及綠色會計的內容很少。立法水平相對西方國家還比較低,執法部門執法不嚴,使得法律的效果大打折扣。我國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企業處罰太輕,無法形成足夠的震懾力。從制度上來講,當前我國沒有一套可操作性強的綠色會計準則。我國雖然已經頒布了包括《環境保護法》等一系列專門保護環境的法律法規,但是比起西方發達國家來說立法水平還比較低,而且在執法過程中執法部門時常表現出的執法不嚴使得法律的效果大打折扣。現在我國一些企業雖然已經認識到綠色會計的重要意義,也有向社會大眾披露環境信息的意愿,但我國目前還未有要求企業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的強制性規定,導致大部分企業不會主動披露綠色會計信息,尤其是對本企業不利的綠色會計信息。

(四)會計人員素質

綠色會計是一門新興的學科,不僅需要會計人員具備會計技能,掌握經濟管理知識,更需要掌握大量與環境有關的知識,以及綠色會計的披露與核算方法。盡管從總體經濟發展上來講我國已經能算是一個強國,可是會計從業者的職業水準和專業素養與經濟的發展速度依然是不成比列的,擁有高學歷、高素質的會計從業者的數量偏少。大部分會計從業者受的都是傳統會計教育,他們會計知識的結構嚴重失衡,知識更新的速度更是跟不上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變革。固然不同行業的會計之間是有所區別的,可是綠色會計是一個新興的會計分支,研究綠色會計的工作主要是由那些并不參與實踐的專家和學者來完成的,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研究出一套完善又系統的綠色會計理論來供廣大會計從業者們學習,更不要說進行綠色會計的專門培訓,也沒有一系列健全的的法律法規可以供廣大會計從業者們遵守和參照,導致在中國企業中真正懂得綠色會計的會計從業人員很少,中小企業又比較抵制綠色會計,會計人員學習綠色會計的積極性不高,這些因素形成了在我國推行綠色會計的人才方面的障礙。

三、對我國發展綠色會計的建議

(一)政策扶助

作為一個跨世紀的大工程,綠色會計涉及范圍廣、內容相對復雜,對我國社會和經濟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必須要得到我國政府機關和社會大眾的高度重視,并大力加強全國人民的環境保護知識教育。其中包括加強學校的環境保護基本常識的教育,在小學和中學設置環境保護常識宣傳課,在大中專院校設置與綠色會計和綠色審計相關的專業課程。強烈建議在《全國環境初級教育行動綱要》中加入落實綠色會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的相關內容,同時加快對企業中會計從業人員的綠色會計培訓,盡快籌辦中國專門的綠色會計刊物,以加大對綠色會計的實施和宣傳力度。讓社會大眾充分意識到,在全力進行經濟建設的同時,還必須貫徹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實現經濟與社會、環境與人類的和諧發展。既不能以破壞環境為代價來一味的追求經濟發展,也不能為了保護環境而完全不顧經濟發展。采取一定的政策和措施,為我國綠色會計的建立和推行指明方向。綠色會計在進行核算和計量時,要嚴格遵守國家公布的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和法規,以及與之相關的會計法規和準則,謹慎處理企業同環境之間的關系。相關的政府行政管理機構應該對企業最低限度的環境資源信息披露做出明確的、強制性的規定,同時鼓勵企業自覺主動的向社會大眾和政府相關部門或組織提供綠色會計信息。

(二)加強監督

在會計法中明確加入綠色會計的計量與監督,用法律的形式保證了綠色會計的作用和地位,這是保證它能夠得以貫徹落實的最強有效的方法。自然生態環境是我國社會大眾和國民經濟賴以生存的的資源,無論是社會大眾還是企業、政府,都享有使用自然生態環境的權利和保護生態環境不被破壞的義務。只要法律條文中明確指出所有企業必須對本企業所損壞的那一部分生態環境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那么這種賠償就必然導致一部分經濟利益會流出企業。這樣一來,所有企業的環境行為后果就自然而然的進入了會計核算體系,就能通過企業財務報表真實地、公允地、合法地反映出企業所發生的一切環境事項。為此我國政府應該抓緊完善會計和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使得企業綠色會計的內容納入會計法律中,為推行綠色會計創造最根本的法律保障,這是保證會計理論能夠付諸實踐的最強有力的手段。在推行綠色會計制度時,政府相關機構一定要對企業最低限度的綠色會計信息披露做出強制、明確的規定,并執行嚴格的獎勵和懲罰制度以激勵中小企業實施綠色會計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大力加強環境保護方面的執法力度,實現獎懲分明,用對環境破壞的罰款所得來的資金,創建一個用于獎勵那些舉報污染和破壞自然生態環境,還有在綠色會計的理論與實踐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的綠色會計基金。健全對企業應負社會責任的考核機制,加大社會各階層對綠色會計的監督。綠色會計所揭示的信息應該充分的反映出企業對保護生態環境所負有的社會責任。對某一公司的全面評估應該把公司創造的的社會效益與產生的社會成本相對比,以最終獲得的社會利潤為標準,從整個社會的層面全方位地衡量公司業績,最終達到保護社會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并有利于我國政府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除此之外還可以要求公司把綠色會計報告納入財務報告中,作為財務報告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年終一起呈報,并且在網絡上公開,使得公司的綠色會計報告更加透明,有利于方便社會大眾對公司在環境保護方面的行為的監督與考核。

(三)健全制度

盡快建立我國的綠色會計制度,制定我國的綠色會計準則。建立和推廣綠色會計,并不僅僅是會計領域的問題,還涉及到廣泛的社會問題和復雜的環境問題,因此要聯系我國具體國情來制定綠色會計的制度和準則,建立并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具體來說,可以在會計要素中加入有關環境和資源的內容,強制性的要求企業在財務報告中予以披露,最后由具有資質的事務所對該報告進行獨立審計。這樣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公司只追求短期經濟利益,并且還可以借此來規范相關的會計處理方法,幫助企業中的會計從業人員更快的理解和掌握綠色會計并能夠進行實務操作。

(四)結合中國的具體國情

綠色會計的推行方式,要符合中國社會的具體國情。從相對準確、簡單明了和便于理解的綠色會計核算科目開始,對不同地區、不同產業、不同產品,采用不同的核算標準。先在傳統的會計核算體系的基礎上探索性地推行綠色會計核算體系,取得一定的經驗后,再做進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推廣實施。近年來,我國開展了綠色會計的委派制試點工作,并且繼續向縱深發展,試點范圍也在不斷擴大。應該抓住“委派制”這個機會,借此來推進綠色會計在我國廣大中小企業中的發展,強化綠色會計的引導作用和監督功能,避免會計信息失去其應有的真實性和公允性。并且在此基礎上卓有成效地監控企業的各種經濟行為,使之能達到符合環境保護的標準。同時,嚴格負責地審核公司的收入和支出是否合理合法,再加上監督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這也從某種程度上增加了綠色會計在我國中小企業中推廣的可行性。

(五)加強教育

加大綠色會計的宣傳教育,大力提升會計從業人員在綠色會計方面的水平。當下綠色會計在我國還屬于新鮮事物,社會大眾對綠色會計的各個方面還不太了解。可以通過普及社會宣傳教育,使得綠色會計能夠逐漸被企業、市場和社會公眾接受,從而加速綠色會計在我國的普及和應用。培養具備專業素養的綠色會計人才,綠色會計是由會計學、生態學、環境經濟學、可持續發展學等多門學科相互融合相互交織相互滲透而形成的,不是普通的會計從業者能夠掌握和勝任的,要培養具有綠色會計專業素養的、具有全面扎實的環境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并且充分了解綠色會計基本理論與實踐方法以及與之相關的交叉學科知識的專業人才,從而使國家相關的環境政策能夠得到嚴格貫徹和落實,綠色會計的實踐工作才可能得以順利開展。

四、結語

公司推行社會責任的好處范文第5篇

【關鍵詞】非公經濟人士;中天集團;核心價值觀

非公有制經濟是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社會跨越式發展的有生力量。核心價值觀簡單說就是某一社會群體判斷社會事務時依據的是非標準,遵循的行為準則。現階段,企業的核心價值觀,是企業必需擁有的終極信念,它是解決企業在發展中如何處理內外矛盾的一系列準則。價值觀是對好與壞、善與惡、美與丑、成與敗、貴與賤、貧與富、是與非的一種基本價值信仰;是企業做大做強、專業化與多元化、本土化與全球化、短期與長期進行選擇的一種價值準則;企業家是價值觀的傳播者,現代生活的創造者。下面從東陽市中天集團的發展看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核心價值觀。

一、剖析中天集團發展及其企業價值觀

(一)堅持誠信為本,追求質量興業

中天集團的前身是東陽建筑安裝公司,在改革的浪潮中脫穎而出。作為中天集團公司的掌舵人——樓永良,憑著他過人的膽識和智慧,從百把號人建個菜場、修條馬路到打造出國內最先進的證券衛星地面站;公司以管理、投資為紐帶,以房屋建筑、房產開發、交通路橋、新材料開發為主業,最終躋身中國500強大型企業集團,中國50強民營企業。他們以“誠信、務實、創新、領先”為核心理念,以“真心締造美好家園”為企業使命,用友愛和真誠凝聚成無窮的企業合力,用文化和理念打造卓越的中天品牌,用才智和辛勞不懈地開拓,本著“接一個工程、創一方信譽、拓一片市場”的宗旨,倡導“每建必優”的管理方針和“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中天集團目前是全國質量管理獎單位、全國文明單位、全國重合同守信用單位、中華慈善獎企業、全國建筑業誠信企業,“中天建設”被評為浙江省知名商號,曾拿下上海建筑業最高“百玉蘭獎”和“魯班獎”。2011年8月9日,浙江中天發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入選中國建筑施工企業聯合會評選的中國建筑500強,排名第43位。

(二)致富思源發揮行業優勢 情系災民履行社會責任

中天集團公司他們在創造財富的同時,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每年平均捐贈上千萬元支持社會公益事業。樓永良表示,“中天要做受社會尊敬的企業,就要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承擔更多的責任,多做好事”;“幫助別人越多,幸福就越多。把錢用在對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和對社會盡責任上是最讓人幸福的”。從1996年至今,中天集團已出資2.3億余元人民幣用于慈善(公益)事業。1995年開始創辦一所全封閉寄宿制中天高級中學,現有27個班級、1200多名學生,121名教職工。學校地處吳寧鎮白云大道148號,校園占地建筑面積3萬6千平方米。教育教學設施均按省一級重點高中標準配備。中天集團始終堅持誠信辦學,奉獻社會的宗旨;堅持“讓學生滿意,讓家長放心,讓社會認可”的辦學方針。為了滿足小康社會優質教育的需求,積極響應省教育廳“在2010年全省普及小班化教育”的號召,在收費基本不變的前提下,率先在全省實行小班化的優質教育。

2008年通過各種途徑為四川汶川災區捐款捐物達1027萬多元,并為支持災區重建家園,組織兩臺大型挖掘機和兩臺推土機趕赴都江堰重災區,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還將500頂安全帽捐贈給救災指揮部、抽調10名技術骨干對災區房屋進行結構安全鑒定,搭建了20間臨時帳篷供災區人民使用,援建約10萬平方米(4000套)彩鋼板過渡房。2010年3月至10月分別向東陽6家山區衛生院捐款200萬元用于購置醫療設備;向玉樹地震災區捐款260萬元,其中100萬元是通過浙江省紅十字會捐贈;其下屬公司向河北貧困地區孩子捐建希望小學籌款180余萬元善款;資助浙江省八所高校貧困生共600名,每人3000元,共計180萬元;資助公司內部民工子女80人,每人5000元共計40萬元,向浙江工業大學等3所高校貧困研究生助學共30名,每人10000元,計30萬元;向第八屆全國殘運會捐款200萬元。真正體現出他們致富思源、感恩社會、情系災民的愛心。

(三)正確評價中天總裁樓永良的價值觀

1、在打造品牌方面。中天集團始終堅持“能力鑄就品牌、文化力是企業能力的核心”這一理念。樓永良說“以前小企業是夾縫中求生存,我們現在企業規模擴大了,市場知名度高了,競爭力也提升了,因此要提升對企業發展的駕馭能力,科學管理能力,資源整合能力,人才集聚能力。戰略決策能力、精細管理能力、誠信創新能力都離不開文化力;我們辦企業既要為自己又要為社會,既要追求企業利益又要追求社會價值”。講創業,就要講超越,要追求卓越,創新企業品牌;講創業,不只是為達到指標,而要有新的目標;講創業,還要艱苦奮斗,不畏艱難,敢于創業,敢于領先。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临沭县| 长葛市| 东光县| 永胜县| 渝北区| 都江堰市| 临邑县| 梁山县| 乐昌市| 沙坪坝区| 阳朔县| 宜城市| 霍邱县| 洛宁县| 阜新市| 石林| 扎赉特旗| 太保市| 兴义市| 分宜县| 台东市| 文成县| 北京市| 英德市| 镶黄旗| 林芝县| 乌拉特前旗| 简阳市| 怀柔区| 尼勒克县| 宝丰县| 九寨沟县| 平凉市| 沧州市| 铁力市| 宁德市| 南阳市| 原阳县| 义马市| 广德县| 铜陵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