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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開展年度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及時掌握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狀況,客觀分析判斷食品安全形勢,實事求是地評價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實效,同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效率和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考核對象
13個鄉鎮、4個街道辦事處和風景區管委以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農委、畜牧局、商務局、教體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考核內容
(一)全年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目標完成情況;
(二)食品安全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建設、經費保障、工作機制、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落實情況;
(三)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四)食品安全“百日會戰”、“六月風暴”、放心主食工程、中秋國慶、“五查”、“強網固本”等重點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五)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六)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及應急處置情況;
(七)食品安全安全工作例會、周報、月報和信息報送情況;
(八)其他需要考核的內容。
四、考核方法
(一)本次考核總分為100分,采用查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監管部門(以下簡稱被考核單位)報送的文件、總結、記錄、報表、案卷等材料的方式進行考核。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各被考評單位所提交的材料為主,結合平時掌握的工作情況,以數字和事實為依據,對各單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績效認定,對各單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績效認定并作為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評先的重要依據。
五、等次評定
(一)市食安辦將考核情況匯總后,按各鄉鎮(辦)和監管部門分別進行綜合排序。
(二)本次考核工作,將按照通告,實行食品安全“一票否決”。
(三)被考核單位如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及時向市政府食品安全辦進行反應。
六、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要求,對考核細則涉及的內容提供真實、準確的證明材料。對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的,將視為零分并進行通報批評。
一、指導思想
實現低碳生活為目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倡導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通過創建“綠色社區(小區)活動,加強社區(小區)環境文化建設,加大公眾參與力度,推廣全民低碳生活,倡導綠色消費,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推動環保工作深入發展。
二、創建目標
各鎮街各創建綠色社區(小區)2個,年。全區共創建1-2個市級綠色社區。
三、組織領導
宣傳部、市政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環保分局。各街道指定一名具體工作人員,管委會成立新區綠色社區(小區)創建工作推進小組(以下簡稱推進小組)由環保分局為組長單位。負責指導社區開展創建活動。
四、創建申報及審批
填寫《新區區級綠色社區(小區)申報表》見附件2于年4月30日前報環保分局。一)申報(年4月底前)各創建街鎮按照《新區綠色社區(小區)評估驗收標準》見附件1篩選符合條件的社區(小區)指導社區(小區)進行自查自評。
深刻理解綠色社區創建內涵,二)創建(年5月-10月)各創建社區(小區)按照《新區綠色社區(小區)評估驗收標準》見附件2積極組織參加綠色社區創建培訓。結合申報創建方案組織實施創建工作,并建立完善創建檔案。
并提供工作情況、評價依據等材料。推進小組根據《新區綠色社區(小區)評估驗收標準》見附件2進行評估。三)評估驗收(年11月-12月)申報社區(小區)向推進辦提出驗收申請。
得分在90分以上通過驗收的社區(小區)由推進小組審批并命名授牌。四)命名(年12月底)經評估驗收小組考評。
于4月30日前將社區(小區)申報表、自查報告和創建規劃方案上報區推進辦,五)市級綠色社區推薦。已命名1年以上的區級綠色社區(小區)對照《市綠色社區(小區)評審辦法(試行)市綠色社區(小區)評估驗收標準(試行)附件3自評各項相加之和達到85分的自愿申報的基礎上。由推進小組推薦參加市級綠色社區(小區)評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要把綠色社區(小區)建設作為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統籌規劃,落實責任,確保取得實效。
二)抓好骨干培訓.加強隊伍建設。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積極組織創建工作相關人員參加系統培訓,區推進辦要定期舉辦綠色社區(小區)創建培訓班。學習理解創建工作的標準、要求,并參觀考察先進地區的創建工作經驗。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設一支素質較高的環保志愿者隊伍,不斷提高管理者和社區(小區)工作骨干的理論素養,豐富創建經驗,更好地管理和指導綠色社區(小區)創建工作,進一步提高我區綠色社區(小區)創建的整體水平和質量。
三)開展社區創建活動,圍繞環保中心工作。
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社區(小區)活動,重點圍繞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全力提高公眾對“創?!敝獣远群蛯Νh境的滿意率。申報創建社區(小區)須開展“創建國模、倡導低碳生活”等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倡導綠色生活,傳遞低碳生活理念。組織策劃開展紀念“六?五”世界環境日等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唱讀講傳”等方式開展經常性的環境文化活動,為“創?!惫ぷ鏖_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營造良好創建氛圍,加大環境綜合整治。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大社區(小區)污染源、環境衛生、違章搭建、亂停亂放等死角的清理整治力度,圍繞全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把綠色社區(小區)創建與市容整潔小區創建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設置創建宣傳欄和標語牌,建立健全保潔制度,打造優美潔凈環境,改善人居環境質量,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
創建“教育強縣”是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20)》精神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區建設“全國強區”的一項基礎工程,是促進我區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增強城區綜合競爭力、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
開展年度自評,是區創省首批“教育強區”和全國“教育工作先進區”的基礎工作、必經程序和重要環節。各有關職能部門、各街道和各學校,要根據省頒《“教育強縣”評估標準》,落實工作責任,尋找薄弱環節,抓好整改工作,做好自評工作。確保市級核查前落實好各項整改任務,扎實推進建設教育強區進程。
成立創“教育強區”自評工作組,設立創建“教育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區教育局,負責協調有關事宜,開展日常工作。
二、明確工作要求,扎實開展自評
1.區教育局、區教育督導室以及各自評工作組要根據省頒《“教育強縣”評估標準》,組織轄區中小學(園)開展自評,督促整改薄弱環節,收集、審核、分析相關部門、中小學(園)提供的資料和數據,負責填報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編制備查材料目錄,整理備查材料,完成建檔工作,形成自評報告。
2.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認真總結年度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各街道要按照《區對街道辦事處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方案》做好年度自評工作,以所屬居委會為編制單位按時完成相應“文化戶口冊”登錄、掃盲情況的匯總統計以及“取證”工作,負責填報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中“事業發展”表一至表四。
各街道、有關職能部門應于年3月25日前將總結材料及應送材料送交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轄區市屬和區屬各類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及教育局直屬單位要根據省頒《“教育強縣”評估標準》、《“教育強區”指標任務分解及應送交材料、備查材料一覽表》開展自評,整理備查資料并進行分類歸檔,填報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總結年度實施素質教育工作情況,并于年3月25日前將有關報表及材料送交區創建“教育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營造迎檢氛圍,搞好校園環境衛生。
4.為了推動各街道、有關部門、學校做好迎檢前準備工作,從3月份開始,區自評工作組將深入各街道、有關部門、學校檢查指導工作。
三、自評工作進度及具體要求
1.工作進度
(1)年2月,區政府召開會議動員部署,區教育局、區教育督導室召開自評工作指導會議。
(2)各自評工作組年3月30日前完成如下工作: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學校(園)做好自查工作;收集相關部門、學校(園)提供資料和數據;匯總分析獲取信息資料;確定指標得分,描述指標達成情況;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撰寫項目指標評價意見;提出相關部門、學校(園)整改要求,力求各級指標得分95%以上;編制各工作組備查材料目錄,整理備查材料,完成建檔工作。
(3)年4月10日前完成大組匯總
各自評工作組向領導小組匯報自評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整合基礎數據統計表、材料目錄,完成備查材料入檔,形成《區創建“教育強區”自評報告》及《否決項目專項自查報告》。
(4)年4月20日前申報市級復查
領導小組審核自評結果(自評報告、否決項目專項自查報告、省“教育強縣”評估驗收申報表、省教育督導評估基礎數據統計表等),由區政府向設市政府提出核查申請,并報送創建及自評工作的相關材料。
2.工作要求
(一)完善監督檢查制度,規范財政監督管理
1.完善執法檢查制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調整出臺了《財政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財政局執法權限》,明確了區財政局執法責任和執法權限、局領導執法責任、行政執法科室和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
2.規范監督管理。一是將財政監管檢查工作納入目標管理,明確專職科室和業務科室的財政監管職責,監察科負責制定財政年度檢查計劃,協調財政監督工作,督促檢查計劃落實。業務科室結合職能工作,強化財政資金監管,負責按計劃實施年度檢查和上級財政部門對口處(室)布置的專項檢查,形成了財政監督工作人人有責的工作局面。二是強化專職監督。監察科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定期開展預算執行情況、財政資金運行情況的檢查,重點檢查面達到有預算管理職能的機構數量的30%。監督的范圍涵蓋財政收支以及預算的編制、執行、調整、決算的全過程。三是整合監督資源,密切與區監察局、區審計局聯系工作,溝通信息,拓寬監督渠道。
(二)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全面完成目標任務
1.扎實開展專項資金檢查工作。一是按照區委財經領導小組第二十二次會議的相關要求,對年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區財政局、區審計局相關業務科室抽調18人組成6個檢查小組,對全區19個區本級、4個街道辦事處進行了檢查,對預算收入是否及時入賬、是否嚴格執行支出預算、是否按規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資金、是否嚴格遵守財政、財務制度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并對單位存在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書,進行限期整改,切實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二是擴大內需及災后重建項目資金使用情況、會計信息質量、銀行賬戶管理情況等進行了檢查。三是對年教師績效工資、社區用房建設、辦案補助經費、小流域治理經費、家電下鄉以及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管理改革經費等等項目進行跟蹤監督,進一步規范了資金管理。
2.貫徹落實“小金庫”治理“回頭看”工作。一是按照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安排了我區“小金庫”治理“回頭看”自查自糾工作,并向市治理辦上報我區“小金庫”治理“回頭看”工作自查階段總結報告。二是委托中介機構抽調注冊會計師組成檢查小組對我區單位開展重點檢查。三是做好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四是對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小金庫”治理工作,做好協調和業務指導工作。
3.配合相關科室開展我區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救災基金等專項檢查工作,并按時上報重點檢查報告。
(三)夯實監督基礎工作,促進規范化服務
1.進一步規范內部財政執法。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財政檢查工作辦法》有關規定,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在執法中嚴格按財政檢查程序實施檢查,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平安溫州”建設的有關要求,根據市房管局《關于在全市開展創建“平安物業”活動的實施意見》(溫房字〔〕27號)和區平安辦、區綜治委《溫州市鹿城區行業基層平安創建重點工作責任制》、《溫州市鹿城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點工作責任制》(溫鹿綜治辦〔〕2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溫州市鹿城區實際,制訂如下創建實施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爭創“平安溫州市鹿城”的目標,以開展創建“平安物業管理小區(大廈)”活動為載體,增強物業服務企業參與創建的責任感、使命感,進一步完善物業管理小區的安全防范體系,形成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業主委員會、社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創建工作機制,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貫徹《物業管理條例》等物業管理法規政策,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行為,履行協助做好小區安全防范工作的義務,筑牢思想防線,提高防范意識,落實防范措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和違法犯罪活動,促進“平安溫州市鹿城”建設深入開展。
二、創建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活動,使溫州市鹿城區物業管理小區(大廈)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發生率穩中有降,不發生因物業管理措施不到位而導致的有重大影響的惡性事故、案件和,力爭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全區85%的物業管理小區(大廈)達到新一輪平安創建的要求。
三、創建范圍
溫州市鹿城區已經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大廈)
四、創建標準
1、物業服務單位與街道(鄉鎮)綜治委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并抓好落實;
2、物業管理小區內必需的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和到位率達100%,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聘用的秩序維護員能滿足小區治安防范工作需要;
3、物業管理小區內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設立固定值班崗和流動巡邏崗,制訂巡邏計劃,秩序維護員按照計劃晝夜巡邏;
4、物業管理小區有制訂日常防范和應急預案,且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防范知識培訓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實戰演練;
5、在物業管理小區內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場所和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統一設置文明規范、用語簡潔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事項;
6、物業服務單位對物業裝修裝飾的登記備案率達100%,與業主簽訂室內裝修服務協議,組織開展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違規裝飾裝修行為并報告有關主管部門;
7、物業管理小區內消防安全設施按規定標準加強維護,并保證能正常使用,各類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
8、居民樓二層以下住戶的窗戶應當采用防攀爬防撬功能的防盜措施,樓棟煤氣管道、落水管等易攀爬處全部安裝防攀爬裝置;
9、物業管理小區執行公安機關制定的安全技術防范標準和要求,物業服務單位加強對樓宇對講、電視監控等技防設施的管理并運轉正常;
10、物業管理小區內全年不發生重大惡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不發生居民入室、單位入室盜竊案件、機動車被盜案件;
11、業主對物業管理小區治安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五、實施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5月)。召開全區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創建“平安物業管理小區(大廈)活動”工作大會,學習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部署創建工作任務,并確定創建示范點。
2、開展創建階段(6月-10月)。各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開展“平安物業管理小區(大廈)活動”創建工作,各房管所聯系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做好指導工作,確定考核制度。
3、企業自查階段(11月)。各物業服務企業對各自一年來開展創建活動情況進行自查,總結經驗教訓,提出下步的工作思路,并將書面自查報告報房管部門。
4、考核評比階段(12月)。由溫州市鹿城房管分局在企業自查鄉鎮(街道)初評推薦的基礎上,會同相關部門對各物業服務企業創建活動情況進行復查考評。
六、考評方式
創建活動每年組織一次考評。由物業服務企業申報,各鄉鎮(街道)初評推薦,最后由區房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鄉鎮(街道)、部門共同組織考評驗收、表彰,被表彰的小區授予“平安物 業管理小區(大廈)”稱號并授牌。對因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小區,予以一票否決,依據物業管理法規政策進行處罰,直至注銷物業服務企業物業管理資質。
七、創建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創建“平安物業管理小區(大廈)”是深入開展“平安溫州市鹿城”系列創建活動之一,是推進新一輪“平安溫州市鹿城”建設的重要舉措。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制訂創建活動方案、措施,扎實開展創建活動。溫州市鹿城分局決定成立創建“平安物業管理小區(大廈)”活動領導小組,由莫光輝同志擔任組長,詹里勛同志擔任副組長,成員由、金濤、周毓雷、林凡、蔣振宇、包巨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物業修建科,蔣振宇同志兼辦公室主任,負責創建活動方案的制定、工作協調和督導。各房管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確定專人負責,具體抓好創建活動各項任務措施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