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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國正在加速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而且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在逐年拉大,在這兩種社會現實情況下,我國的社會公平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國民經濟的發展受到制約。致力于分析內蒙古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效應背景下的繳費補貼因素的影響。文章以內蒙古為例,首先介紹了研究背景、內容和意義;其次,對涉及到的相關概念和理論基礎進行闡述,利用生命周期假說、代際交疊模型等理論進行詳細的說明和論證;根據對內蒙古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現狀和發展情況的分析與研究,總結出影響內蒙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收入再分配的主要因素并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社會保險;農村養老保險收入再分配;效應繳費補貼
一、相關概念及評價方法選擇
1.相關概念。養老保險的收入再分配是在我國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實際情況下,政府制定并實施養老保險政策的關鍵因素和重要前提。而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據多數,農村的發展對我國整體政治經濟文化的進步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成為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2.評價方法選擇。2.1生命周期假說。生命周期假說是在消費者是理性的假設條件下,理性消費者在終身效用最大化的基礎上,按照自己本身的收入情況,合理地安排消費和儲蓄。消費者的個人消費由其終生收入決定,且其個人財富的數額影響其邊際消費傾向。在消費者追求終生消費效用的最大化的情況下,消費者在工作期間的儲蓄增加,退休后個人儲蓄會減少,在其整個的生命周期內,消費者將其所有的收入都用于消費,二者正好相等。2.2代際交疊模型。代際交疊模型是在人口不斷進行新老交替的假設前提下,將每個人劃分為年輕和老年兩個時期,從而研究不同時期達到一般均衡的模型。養老保險制度不僅不會使社會人的收入有所降低,而且還會有人在養老保險制度保障的情況下收入有所提高,因而可以說,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最優配置。
二、內蒙古農村養老保險收入再分配效應的數據來源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國正在加快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的步伐。人口老齡化致使勞動力供給總量下降、居民消費有所削減、儲蓄率降低,從而導致養老保障的資金需求在增進,尤其是在我國沒有富裕起來老年人卻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對養老保險制度平穩運行構成十分重大的風險。
1.內蒙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情況。
2015年末內蒙古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734萬人,其中212萬人領取養老金;2016年10月,參保人數達到734.3萬人,其中218萬人領取養老金。2015年末,內蒙古總人口為2511萬人,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為450萬人,占總人口比重的18%,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而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進城務工,終在城里買房成婚生子,致使農村老齡化水平明顯高于城鎮的人口老齡化水平。內蒙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國家頒布的相關農村養老保障的文件緊密聯系在一起,其發展經歷了試點、推廣、沖擊、整頓、規范的階段。
2.完善內蒙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必要性。
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們順應社會歷史發展演變的重要表現和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使農村人口的傳統養老觀點向現代先進的觀點進步,增加農民經濟福利,解除農民后顧之憂,從而推進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又好又快發展。
三、指標體系構建
1.前提假設。參加保險的人在年滿60歲后需要每年領取養老金,按照經濟的發展狀態和物價的變動情況,每年都會調整基礎養老金,參保人每年的年初繳納參保費并直接計入個人賬戶,繳費檔次和繳費連續性不變,集體補助不在考慮范圍內。
2.測算模型。收入再分配程度的影響因素包括:繳費補貼、繳費年限、壽命長短等。在本文中著重測算繳費補貼這一因素對收入再分配效應的影響。首先設置假設條件,a是初始繳費的年齡,b是退休后的第一年初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f是調整基礎養老金的系數,G0是農村實施養老保險初始年份(也就是2009年)的基礎養老金,G1是年滿60周歲的參保農民所領取的基礎養老金。則公式表達為:,退休農民每一年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用G2來表示,以此類推。設D為繳費檔次,T為政府的繳費補貼,Ir是個人賬戶的投資收益率,m是個人賬戶的計發系數,r是貼現率。設參加保險的農民每一年領取的養老金在初始領取年份的總額現值,也就是上文提出的凈轉入額,即為NP。總額現值就等于參保農民每年領取的基礎養老金的總額現值與參保農民每年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總額現值相加的總和,也就是NP=NP1+NP2。用NG來表示參加保險的農民每年繳納的費用在養老金開始領取年份的總額現值,公式為:新農保養老金凈轉移額=新農保養老金繳費現值-新農保養老金領取現值=NG-NP3.農村居民生活水平分析。英國經濟學家吉姆?奧尼爾預測:2011-2020年中國每年平均GDP增速在7.7%,2021-2030年為5.5%,2031-2040年為4.3%,2041-2050年為3.5%。2010-2014年內蒙古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與生活消費支出。單位元。在表格中不難發現,2010-2014年這五年內內蒙古村民人均生活消費中,人均支出占純收入的比重在不斷增加,也就是說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內蒙古村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費水平以及生活質量都在不斷的完善。
四、完善內蒙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結論
1.對于內蒙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原則的完善。養老保險的發展始終與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在發展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經濟發展也會受到相應的帶動效應,二者相輔相成,協同發展。在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的特征較為顯著,有的地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比較完善,村民比較富裕,村民的養老保險可以完全負擔;但多數農村地區的農民沒有意識或沒有相應的經濟能力去參加養老保險,這將會導致非常嚴重的后果。例如,社會分配不公會使得農民生活壓力負擔加重,生活失去基本的經濟保障。久而久之,這種在個體間存在的影響將會擴大到社會層面,從根本上影響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1.1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在生產生活的初次分配中,要保證高效原則,同時遵循相應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單純的只注重公平或只注重效率,都會引發社會各種問題,使社會穩定受到威脅,使經濟發展受到影響。
1.2因地制宜的原則。由于各地區的發展程度與發展速度的不同,決策者應當根據各地的真實情況,針對在各地農村養老保險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特異化的綜合分析。對于農村的留守居民與外出打工農民的不同,要分類管理,從而又好又快的發展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推動農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1.3城鄉一體化的原則。城鄉一體化是當今社會發展的趨勢,因此養老保險的城鄉一體化建設也是勢在必行,應該打破城鄉發展的界限和各地區之間的界限,加速城鄉一體化進程。2.對于繳費補貼影響因素的建議。解決農村居民最關心的養老問題,必須要針對性的建設并完善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2.1提高多繳多得補貼政策的宣傳力度。實施養老保險多繳多得繳的獎勵機制,并在實施地區大力宣傳,調動民眾參與的積極性,將有效加快農村養老保險的建設進度。對于投保人,只要滿足投保的最低年齡限制,在到達相應的退休年齡后,將持續享受養老保險所提供的養老金直到去世。最重要的是,隨著社會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養老金會隨之不斷增加,每年都會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人均生活水平來調整增資,確保老年群體得到切實穩定的可靠保障。大多數不敢多繳納養老金的群體是因為擔心通貨膨脹和貨幣貶值,其實根據我國現在的經濟發展水平不用過于擔心這個問題。
2.2提高繳費檔次,構建多繳多得的長效機制。政府的稅收收入在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進步而大為改觀。地方政府可以針對地方經濟水平,按照一定比例發放一些加發養老金用于補充中央發放的基礎養老金的不足。來達到養老金總額不斷提高人們生活穩定的目標。由于農村經濟與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繳費程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因此,政府可以適當增加參保人員的繳費檔次和繳費水平以保障養老金的水平。政府應該注意到完善養老金的長效調整機制的必要性,使得農村養老金的調整速度不低于城鎮養老金的調整速度,從而達到確保城鄉均衡發展的目的。
2.3加強農村居民對于投保必要性的教育。目前,內蒙古地區農村受教育程度不高,綜合素質較低,思想觀念較為落后有待于進一步提高,政府忽略了宣傳的重要性,使得在農村中參保積極性一直偏低。通過宣傳教育,讓農民通其理、達其意。切身感受到養老金將會為自己的生活帶來怎樣的保障。2.4通過完善農村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并優化其運行機制。由于我國在法律建設上還處于不完善階段,對于農村養老保險,眾多農村居民沒有享受養老保險帶來的實惠。人民代表大會應該在法律上明確保險的受益對象,加強對于社會保障資金來源的管理,將社會保障標準統一化。針對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發展的水平,指定與經濟發展水平相匹配的養老保險制度,使之更具有現代意義并且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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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喆 葉來恩 任慧 單位:內蒙古工業大學國際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