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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楊雄何芳作者單位:上海社會調查研究中心社會科學院
上海市民實現文化需求存在的障礙與問題
(一)文化信息獲取渠道不暢,市民對文化活動不夠了解
信息的完備與暢通是促成產品供求雙方調整生產和消費傾向、實現供需平衡的重要條件。但調查發現,目前居民獲取文化產品或服務信息的渠道并不暢通,對居民滿足自身的文化需求帶來了障礙,這在政府公共文化服務領域特別明顯。以居民身邊的社區文化服務為例,目前居民獲取社區內的文化活動及文化服務項目的相關信息,主要來自傳統的“居委會上門告知”(39.6%)以及“海報傳單”(11.6%)兩大渠道(參見圖3)。上述兩大渠道中,“海報傳單”屬于無特定指向和被動式的宣傳方式,信息的傳遞效率相當低,而“居委會上門告知”的受眾面非常狹窄,無法很好覆蓋到全體居民(尤其是年輕人群)。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有35.1%的受調查居民甚至表示,沒有任何渠道獲取社區內的文化信息。這表明,文化供求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相當嚴重。受此影響,居民對身邊可以獲取的文化資源了解不多。對于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有些居民表示,“不清楚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有什么活動安排”(33.6%),有部分表示“不知道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在哪里”(23.6%)。
(二)市民閑暇時間不足,半數以上市民不使用公共文化設施
充分的閑暇時間是居民消費文化產品及服務,從而實現文化需求的最基本條件。本次調查反映出,許多居民認為閑暇時間不足,妨礙了其文化需求的實現。從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使用情況來看,“不去社區文化中心”的居民中,36.0%明確表示是因為“個人閑暇時間不夠”。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重點文化設施的情況也類似,有38.0%的市民表示因“閑暇時間不足”不去博物館,有29.6%的市民表示因“閑暇時間不足”不去美術館。
(三)優質文化產品缺乏,市民對文化產品的滿意度不高
2010年上海文化產業增加值占經濟比重超過10%,表明上海的文化產業發展迅速,文化產品供給總量越來越多。但是,市民普遍感到,文化產品的數量雖多,但質量普遍不高。本次調查顯示,市民對文化產品的滿意度不高。在平面媒體方面,超過半數的市民感到缺少優秀報刊(56.1%)、優質圖書(50.9%)。在數字媒體方面,近半數的市民感到優質產品十分匱乏。
(四)文化產品價格較高,超過市民經濟承受力和心理預期
價格是影響居民實現其文化需求的重要因素。目前,不少文化產品的供給價格與居民的期望之間存在較大差距。調查顯示,有35.3%的被調查居民表示難以接受目前的圖書價格。對于電影票價,61.3%的居民可接受票價為30元以下,30.8%的居民可接受票價為80元以下。對于文藝演出的價位,近54.7%的居民表示可接受的價格為50元以下。然而,在上海買一張演唱會門票一般最低要花180元,買一張話劇或歌劇的門票至少要花120元,各類音樂會、魔術雜技表演門票也在80元以上。這些最低票價不但超過了一般居民的心理價位,出票量往往還非常少。正是由于文化產品供給價格與居民期望之間差距較大,居民對上海的一些標志性文化設施的利用率很低。調查反映,在過去一年中,接近3/4的居民從未去過上海大劇院、東方藝術中心、上海音樂廳、上海大舞臺等處觀賞過文藝演出,低收入人群基本與這類文化消費絕緣。可以說,上述地方提供的大多數文化產品與服務的價格脫離了大眾的消費能力,成為“貴族消費”,大部分居民只能敬而遠之。
若干對策建議
文化建設是國際化大都市建設發展中重要的環節。針對本次調查中暴露出的市民在實現其文化需求中遇到的障礙和問題,上海應積極創新文化建設的思路與體制,切實保障市民基本的文化權利,以提高市民精神文化生活質量。為此,近期迫切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大推進力度:
(一)鼓勵優秀文化作品創作,提升文化產品質量水準
為解決目前上海市文化產品質量滿意度較低的問題,滿足市民對優秀文化作品的需求,上海應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刺激優秀文化作品的創作和生產。一是以文化藝術作品“精品工程”為抓手,提升文藝創作整體水準。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藝術精品創作規劃,按照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的要求,創新“精品工程”的創作、生產、營銷、管理機制,加大對重點題材的扶持力度,鼓勵創作更多思想深刻、藝術精湛、群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二是完善文化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機制,加快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人才集聚度高、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知名度的優秀文化團隊。優秀的文藝和文化人才是提升文化水平至關重要的部分。培養文化人才,尤其是中青年文化人才為發展文化事業提供了有生力量,也是不斷擴大文化事業的“塔基”。因此,建議建立合理機制,挖掘和培養本土文化人才,鼓勵他們為市民和社會創作越來越豐富和多元化、質量上乘的文化作品。三是完善文化市場體系,引入文化領域的市場競爭機制,推動文化市場的繁榮與發展。良性的競爭機制有助于提升文化水準和發掘新的優秀文化作品。因此,需要適當降低文化市場準入標準,鼓勵和扶植一些優秀的民營文化企業的發展壯大,并對國有文化單位進行所有權重組,提升其競爭力。扭轉國有力量在文化領域“一家獨大”、缺少競爭的局面,引入文化市場的良性競爭機制,刺激更多、更好的優秀文化產品出現。四是進一步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創意產業具有提升文化活力、豐富文化產品類型的作用,有助于滿足上海市民對優秀、創新、多元文化的需求。因此,上海應進一步大力發展現代傳媒、動漫游戲等新興、優勢文化產業,形成特色鮮明的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
(二)加強文化產品價格合理調控,減輕市民文化消費負擔
鑒于市民普遍感到文化產品價格較高,超過消費者心理價格預期,上海應通過市場、政府的共同作用,加強對文化產品價格的調控,切實減輕市民文化消費負擔。建議在發揮市場調節作用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政府調控引導。應逐步打破某些文化機構在產品、渠道等方面的壟斷地位,引入競爭機制,促進價格理性回歸。減少政府不必要的規制,加快推進新聞出版、演出審批等制度改革,壓縮中間環節,降低文化產品的流通和管理成本。同時,積極發揮文化行業協會及文化中介組織作用,促進文化領域專業化服務外包,降低文化產品生產成本。同時,定期舉辦特惠演出場次,以滿足市民對價格比較昂貴的文藝表演的欣賞需求。這一舉措既能滿足部分市民對目前票價高昂的高雅藝術的需求,同時也是一種文化藝術普及活動,有利于全面提升廣大市民的藝術欣賞水平與綜合審美品位。有關機構可以與上海大劇院、上海音樂廳等文化機構合作,增加公益性特惠演出的場次,或設立“平價觀摩日”,為市民親近高水準的文藝演出提供機會。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配送機制,提高文化產品供給效率
在當前上海覆蓋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建成的基礎上,上海應進一步加強公共文化內容建設,建立和完善以百姓需求為導向的公共文化服務配送機制。一是完善公共文化空間布局,加強社區文化資源配送網絡建設。按照多樣性、便利性、基本性和均等性進一步加大公共文化設施、產品和服務在郊區的供給,推動區級公共文化機構發展。依托上海東方宣傳教育服務中心和市區兩級文化機構,加快文化資源配送服務點等“進社區”。繼續推進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布局與規范運營,確保基層文化設施網絡的充分覆蓋。二是對接社區居民文化需求,完善“以需定購”服務配送機制。加強對不同社區的居民特點及其文化需求的調研和把握,在文化產品的數量、質量、品類、供給方式等方面提供個性化的配送目錄,供社區居民進行菜單式選擇,從源頭上豐富社區群眾的文化需求。同時,進一步拓寬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內容的界定標準,為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人群增加分眾化的特別配送。三是依托專業文化配送機構,促進社區文化活動的自我供給。加強財政對于社區活動的專項經費支持,建立國有專業文藝院團“進社區”開展團隊活動指導的定向機制,扶持和培育一批有特色的社區文藝團隊,促進社區居民對公共文化的主動參與和共享共建。
(四)完善文化信息機制,保障居民有效接受文化資訊
文化產品的供給和接收同等重要,只有兩個環節實現有效對接,才能保障居民有效接收到文化信息、進行文化活動。針對調查發現的公共文化產品信息渠道不暢的問題,建議:一是改進現有的公共文化信息方式。可以借鑒國外社區文化建設的有益經驗,定期向全體社區居民寄送社區文化服務項目“菜單”、活動參與征詢回函卡等,拓寬居民獲取文化信息的途徑。同時,積極利用信息化媒介,通過電子郵件、BBS、網站公告等手段,擴大信息覆蓋面,提高信息傳遞效率。二是優化調整文化產品的輸送方式。推進以“三網融合”為重點的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文化信息服務的便捷性。同時,以基層社區為重點,大力推進社區信息化,加快建設電子圖書、藝術、知識講座和影視節目等數字資源庫,通過遠程技術和數字化方式,縮短居民獲取文化資源的時空距離。三是鼓勵和引導公眾進行互動表達。在社區公共文化活動及服務項目的設計環節及事后評估環節,建立公眾參與的長效機制,增強文化供求雙方的交流互動,減少信息溝通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