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區政水利建設機制建構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一號文件精神,促進農田水利建設健康發展,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特制定本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的重大意義
農田水利設施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基礎。我區現有農田水利骨干工程大都建于上世紀50至70年代,大部分老化失修嚴重,效益衰減,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配套率低,欠賬較多。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必須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建設。但是隨著農村稅費改革逐步取消農村“兩工”后,農民群眾的投工投勞數量大幅度減少。農田水利建設滑坡,不僅直接影響當前的糧食增產,而且嚴重制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持續提高。因此,盡快建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的新機制新辦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保護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各單位、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積極穩妥地做好這項工作,要深入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加強配合,齊心協力,共同推進新時期農田水利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統籌城鄉發展戰略,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一號文件精神,圍繞區委、區政府提出的建設生態、“四位一體”的都市農業生產體系總體目標,把水利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任務,加快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步伐,以農田水利建設規劃為依據,以加強組織動員為紐帶,以加快農田水利管理體制改革為動力,逐步建立起保障農田水利建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1、堅持政府主導、民辦公助的原則。按照中央、省一號文件要求,區財政要逐步增加對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同時,要把加大政府投入與增加農民勞動積累結合起來,充分利用農村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組織和引導農民盡可能增加勞動積累。2、堅持民主決策、群眾自愿的原則。要嚴格區分農民出資出勞與加重農民負擔的政策界限,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在切實加強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為契機,通過有效的組織工作,引導農民出資出勞開展直接受益的農田水利建設。同時,要嚴格規范“一事一議”程序,控制籌資投勞標準。3、堅持規劃先行、注重實效的原則。要發揮規劃的統籌指導作用,把規劃作為鎮(街道)、村兩級組織農民出資出勞的必要條件和區財政安排投資的重要依據,科學有效地開展農田水利建設。4、堅持深化改革、創新體制的原則。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加快農田水利管理體制和小型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形成農田水利建設管理的良性運行機制,調動廣大農民投資投勞開展農田水利建設和參與管理的積極性。
三、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的工作重點
(一)加大政府財政投入。要把水利作為政府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進一步提高水利建設資金在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重,增加區、鎮(街道)財政專項水利資金。區財政要從土地出讓收益中安排15%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結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整合各類涉農、涉水資金,充分發揮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土地整治資金的綜合效益。加強水資源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利工程占用補償費、污水處理費等規費的征繳管理,全額用于水利建設和管理。城市建設維護稅按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澇工程、水源工程建設及水環境整治。
(二)加大金融信貸資金投入。根據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設特點和項目性質,確定財政貼息的規模、期限和貼息率。各級小額貸款資金優先用于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積極開展水利項目收益權質押貸款等多種形式融資。嚴格執行農村水電增值稅和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稅政策,積極推行洪水保險和水利工程保險。
(三)加大社會資金投入。發揮我區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改革領先優勢,通過“民辦公助”、“以獎代補”、“民建民營民有民管”等方式,促進農村水利事業發展。按照多籌多補、多干多補的原則,加大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對符合“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條件并納入“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范圍的“五小”和小型提灌、排灌設施等小型水利設施,各級政府按農民籌資籌勞總額的50%給予獎補,引導農民群眾自愿投資投勞興建小型水利設施。通過引導、扶持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企業化優質農產品基地,吸引企業、農戶投資水利設施。制定優惠政策,支持社會資本投入城鄉供水、污水處理回用等經營性水利項目,鼓勵采取產權置換、投資入股等方式,盤活水利固定資產,吸納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水利建設領域。
(四)搞好資金整合利用。加強資金整合,對農業綜合開發、基本農田整治、糧棉油基地建設、水系生態、農業產業振興規劃、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等各類涉水專項資金,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優勢互補、各計其功的原則,統一規劃,分工協作,連片推進,形成合力,集中搞好農田水利設施建設。
(五)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建設的組織領導工作。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要將農田水利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目標和責任,落實有關政策,組織規劃編制,抓好項目實施,加強監督檢查。水利部門要加強對工程建設的指導和監督檢查。鼓勵和扶持農民用水協會等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充分發揮其在工程建設、使用維修、水費計收等方面的作用。
(六)加快推進農田水利建設管理制度改革。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所有”的原則,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明確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的所有權,落實管護責任主體。以農戶自用為主的小、微型工程,歸農戶個人所有;對受益戶較多的小型工程,可按受益范圍組建用水合作組織,相關設施歸用水合作組織所有;政府補助形成的資產,歸項目受益主體所有。允許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以承包、租賃、拍賣等形式進行產權流轉,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改革水價和水費計收機制,為工程良性運行和節約用水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