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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實行“黨政同責”,就是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第一要務的首要位置,納入黨組、行政的總體目標,納入黨建工作內容,納入年度考核,同規劃、同部署、同考核、同推進、同落實。實行“一崗雙責”,就是要求相關股(站)室干部職工按崗位職責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履責。各級負責人要按照新《安全生產法》確立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屬地監管與分級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監管為主”、堅持“三個必須”就是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和事權相一致的要求,認真履行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崗位職責,抓好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區水務局黨組、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全區水務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各分管領導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負責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各股(站)室負責人是本股(站)室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股(站)室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一)區水務局主要負責人主要職責。
一是負責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在水務系統的貫徹落實;組織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督促班子成員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與分管領導和各股(站)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并嚴格考核獎懲。二是組織制定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章制度,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水務系統的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檢查考核;經常了解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形勢,及時研究解決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明確水務系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并保障工作開展。三是每月至少主持召開1次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貫徹上級有關要求,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安排部署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并形成會議紀要(會議記錄)。四是組織并參加水務系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不少于2次。五是領導水務系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六是建立健全水務系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按照規定及時趕赴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后等相關工作。
(二)區水務局各分管領導主要職責。
一是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與所分管股(站)室及下屬股(站)室職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生產工作與分管范圍內的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檢查考核。二是督促分管業務股室認真履行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督促分管業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三是參加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建立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制度、巡查制度、督辦制度。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不少于2次。四是水務系統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按照規定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救援及善后等相關工作。
(三)局屬各股(站)室負責人主要職責。
一是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本股(站)室及所監管單位的貫徹落實。二是組織落實下達的安全生產專項目標任務,及時研究解決本股(站)室業務范圍及所監管單位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三是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臺帳,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并加以落實,每月28日前將當月安全檢查臺帳、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報局安辦。每月開展日常安全檢查不少于2次,汛期不少于3次。四是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與股(站)室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明確安全生產工作崗位職責,定人定崗,建立每人安全生產工作檔案,切實強化工作職責。五是本股(站)室所監管單位及區域發生安全事故時,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援和相關善后工作。
(四)各股(站)室人員主要職責。
一是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本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二是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專項目標任務、按職能職責和崗位職能切實履
行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三、強化應急管理
各級負責人要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在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按照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做好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工作。
(一)發生一般事故,事故發生相關股(站)室負責人和區水務局分管業務的領導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二)發生重特大事故、較大事故和性質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特別大的一般事故,事故發生相關股(站)室負責人和區水務局分管領導、主要領導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三)同一項工作涉及多個股(站)室的,由該項工作牽頭股(站)室對應的分管領導趕赴事故現場。特殊情況按區水務局主要領導批示辦理。
(四)相關領導及負責人到達事故現場后,按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加強組織領導,全力配合做好傷員搶救和事故善后工作。
(五)事故發生地的鄉鎮及相關股(站)室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四、嚴格考核,強化監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核獎懲制度。
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工作在綜合目標績效考核以及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權重,有關負責人忽視安全生產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謊報、拖延不報,或者不及時組織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擴大的,按省、市、區有關規定,取消當年的評先、評優資格。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警示通報和誡勉約談制度。
各股(站)室負責人在安全生產工作上存在不具體、不落實、不負責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崗位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警示通報、誡勉約談等處理。被警示通報或誡勉約談后未按照要求整改,問題依然突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因未按要求整改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依紀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和“一票否決”制度。
對失職、瀆職,導致所監管單位、監管區域發生重大事故等嚴重問題,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