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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來,分局在市規劃局和*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年度各項工作目標,以深化作風建設為中心,大力實施“陽光規劃”,積極開展“規劃進社區”活動,提高規劃審批服務效能,建立健全規劃監察管理機制,加強規劃隊伍建設,加大規劃宣傳力度,城鄉規劃工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有了明顯提高,有效推進了城區規劃建設事業的發展,進一步發揮了城鄉規劃的引導作用。
一、20*年工作總結
年初,市局召開深化作風建設動員大會后,分局隨即召開全體大會,對今年深化作風建設進行廣泛動員部署,明確工作目標、要求。成立作風建設領導小組,加強對作風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深化作風建設實施意見》,對全年作風建設進行整體步驟,明確各科(室)、所負責人為作風建設第一責任人。并將年度工作目標、重點工作與作風建設相掛鉤,與下屬6個規劃管理所簽訂《城鄉規劃工作目標責任書》、《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把年度目標層層分解,推進各項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主要抓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1、完善工作制度。下發《人員外出請銷假報告制度》,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規范上下班制度。出臺《日常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考核評分制》,對各科(室)、所完成分局日常布置各項工作的進度,實施考核評分,并將考核評分結果與年度評先活動相掛鉤,切實增強工作的執行力。建立自查制度,分局作風辦對各科室、所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重點查處工作人員辦事效能低、服務態度差及有關違反工作紀律等不良現象,并檢查情況予以通報,限期整改落實,努力促進各崗位工作人員端正作風、樹好形象,提升自身各方面建設。
2、加強隊伍的素質教育和培養。一是加強學習教育,強化黨性意識、大局意識、創新意識、責任意識,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認真制訂學習計劃,組織每月學習會,不定期召開業務知識培訓、集中學習會及有關專題討論會,努力培養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系統地學習了十七大精神、《城鄉規劃法》、市政府今年工作報告及有關深化作風建設活動的文件資料等。結合黨建工作的“四個一”活動,開展讀好一本書活動,分局中層以上人員共21人均寫了一篇學習心得體會。二是實行規劃管理所中層干部輪崗。6月初,經分局研究并請示市局有關領導后,分局對4個規劃管理所5位中層干部的崗位進行了輪換,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基層規劃管理隊伍的積極性,隊伍建設得到了加強。
3、積極開展“五日制度”便民服務活動。根據市局“五日制度”工作要求,分局結合深化作風建設工作要求,制定了開展“五日制度”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了分局領導班子、各科室走訪聯系的單位及各規劃管理所管理員坐班的村居,并制訂了相應的走訪計劃安排。印制了坐班管理員便民聯絡卡,保證日常性溝通聯系渠道的暢通。在活動中,分局領導班子先后帶隊到*區教育局、衛生局、各建設指揮部、各鎮(街道)等單位走訪,就有關規劃方面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和協調。全年,分局各規劃管理所在轄區152個村居坐班共1005人次,共收集問題586個。著重解決了反映集中的道路建設、拆遷安置手續辦理、村辦公樓建設等牽涉規劃方面55個問題。
4、認真組織開展“創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活動。根據市局創滿意工作和*區開展民主評議暨創建“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活動的工作部署,制訂印發了《民主評議暨創建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活動實施方案》,對創建工作的目標、內容、實施步驟進行了全面部署,明確各階段創建工作重點,層層落實創建工作任務,分局作風辦定期對各所創建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各項創建工作有序推進。8月初,分局代表各基層規劃所(片)與*區10個鎮(街道)簽訂《黨風廉政建設條塊共管責任備忘錄》,對各個規劃管理所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中應負的責任追究等問題作了制度性規定,明確責任和考核內容,實行條塊共管,進一步推進基層所建設。同時,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基層規劃管理所的意見和建議,主動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8月中旬,分局向各鄉鎮(街道)、村居、企業等單位發放《基層規劃管理所創建工作征求意見函》共628份,經梳理匯總,分類羅列,共征求到意見和建議31條。對這些問題,分局專門進行了研究討論,制定專項整改措施和解決辦法,落實責任科室、所,指定專人予以解決,并及時進行回訪,及時將有關意見反饋給致函人。特別是在創滿意活動進入攻堅階段,分局每周召開中層干部會議,對群眾反映問題的協調解決進度進行通報,并對一些新收集到的問題及時做好研究分析,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5、爭取市局支持,研究破解難點問題,為區各級政府積極謀劃發展。對事關*城區規劃建設大局但又超越分局職權范圍的難點問題,分局積極爭取市局支持,幫助解決。5月份和11月份,市局肖健雄局長先后2次帶隊來*召開現場辦公,分別對區政府提出的*區現階段城鄉建設中碰到的安置房建設、教育設施建設、工業區建設等問題和永中街道反映的有關規劃方面的困難問題進行專題研究討論,提出了許多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4至5月份,市局徐少云副局長先后多次到*區永興街道開展調研,通過實地勘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向村干部、村民了解整治村容村貌過程中有關規劃方面的疑難問題,為村莊整治出謀劃策。解決了永興街道樂二村紀興路、祠南村興華路、沙園村康寧路道路拓寬中碰到的拆遷安置房審批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分局均落實專人與走訪對象進行銜接,做好跟蹤服務。有力推進了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城鄉建設步伐,保障了各項建設的有序實施。
5、加強規劃宣傳,推進政務公開。一是開展《城鄉規劃法》宣傳活動。今年1月1日《城鄉規劃法》實施后,分局先后2次在永中街道、海城街道等轄區主要地段定點設攤宣傳,向群眾宣傳解講新法內容,接受群眾咨詢、投訴、舉報,共發放宣傳資料1000多份。二是設置更新“村居公示欄”,及時向公眾公布規劃法規政策和當地片區的規劃編制、行政許可、規劃監察情況。對公示欄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維護,并對公示欄的規劃宣傳內容進行定期更新。三是及時宣傳規劃工作動態。將各科(室)、所規劃信息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進行評分考核,每2個月通報信息報送及錄用情況。全年共報送規劃信息63條,刊發《規劃工作簡報》9期,信息宣傳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四是深化政務公開。按照市規劃局和區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分局成立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分管領導及具體經辦人員,4月初就提前完成了政務信息公開系統的內容錄入工作,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規劃事項予以網上公示,接收社會各界查詢、監督。
此外,分局還積極做好*區議提案的辦理工作,提前完成了區人大、政協交辦的9件議案、提案的辦理,并及時與代表、委員們做好溝能和交流,采取上門走訪的形式,向每位代表、委員遞交議提案答復函及反饋意見表,當面征求他們對辦理情況的意見和建議,爭取代表委員們對規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協助市局抓緊組織編制城區各層次規劃,完善城鄉規劃體系。
今年1月1日新的《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提出了“先規劃后建設”的要求。為保障城區各類項目的實施,分局積極協助市局抓緊組織編制有關片區的規劃,把17項規劃列入工作計劃,各項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進展較為順利。
1、配合市局完成了《濱海新區*工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民營科技產業基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狀元鎮周宅地塊改造工程控制性詳細規劃》、《東林地塊改造工程控制性詳細規劃》;
2、配合市局做好《*城市中心區城市設計優化暨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瑤溪北片控制性詳細規劃》、《海濱片控制性詳細規劃》、《永興片控制性詳細規劃》、《濱江商務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靈昆島村莊連片整治規劃》的深化和細化。并積極協助市局做好《永興街道五溪村搬遷安置工程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
3、配合市局啟動了《*行政中心區整合規劃》、《狀元北片控制性詳細規劃》、《狀元南片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
4、對部分已征土地的歷史遺留項目,組織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完成了《*區*南路AB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并著手《江濱路*段拆遷安置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南洋大道拆遷朱宅安置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審查工作。按規定流程完成東片防洪一期工程的河道藍線上機工作,這也是市局第一條上機的規劃河道藍線。
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分局以“規劃進社區”活動為載體,及時將在編規劃送到當地鎮(街道),向廣大干部群眾介紹當地片區規劃編制情況,并聽取他們對規劃編制的意見和建議。今年,分局先后4次分別在靈昆鎮、瑤溪鎮、海濱街道、永興街道召開了規劃編制征求意見會,與當地政府、村居干部面對面的座談和交流,對反映的好意見和好建議,分局及時予以匯總上報市局,為下步規劃編制的進一步深化提供了依據,體現了公眾意愿。
(三)以提高辦事效率為目標,精簡審批服務流程,嘗試審批服務新機制。
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進一步明確辦事流程,依法辦理許可手續。全年,共核發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77個,共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87件,總用地面積1730337平方米,其中私建項目68件,用地面積5713平方米,公建項目119件,用地面積1724624平方米;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383件,總建筑面積1136438平方米,其中私建項目2291件,建筑面積333964平方米,公建項目92件,建筑面積802474平方米;建設工程竣工驗收167件,總建筑面積520*0平方米,其中私建項目78件,建筑面積25111平方米,公建項目89件,建筑面積494969平方米。分局窗口受理項目的平均辦理時間約為6.5個工作日,較承諾期限提前了3.5個工作日。在規劃審批工作中,針對當前規劃審批流程實施情況,積極開展專題工作調研,成立三個調研小組,分別對私人建房審批、企業臨時廠房審批和完善審批程序三個課題進行調研,努力推進服務創新。
一是精簡辦事流程,為重點建設項目做好服務。主要是集中精力做好重點工程項目和工業性投入項目的規劃服務工作。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開辟綠色通道,對凡屬重點工程的項目,均實行隨報隨批,快速辦理。尤其是在轉而未供土地專項清理工作中,在人手少、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業務人員加班加點,三個月時間內就辦理供地有關規劃手續196宗,共計用地面積2978畝,為這批企業及時辦理后續有關手續爭取了寶貴時間。在道路拆遷方面,分局及時完成了*南路70多戶和永中中心區舊城改建200多戶無產權房屋的年限查證復查工作,推進了重點工程拆遷建設進度。
二是創新基層所規劃審批流程,積極探索建立個人建房聯合審查機制。年初,在永興街道試點,建立由該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組長,規劃、土地等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單位的農村個人建房聯合審查組,對已向當地規劃所申報的個人建房項目實行聯合審查、現場踏勘。該項制度的實施,使當地政府在個人建房審批階段就提前介入,參與對個人建房的管理。加強了當地規劃所與當地政府及相關職能管理部門在個人建房審批管理工作中的溝通和交流,為批后違建的聯合監管創造條件,有效加強了個人建房批后違建的聯合監管力度。
(四)建立健全監察管理制度,積極參與各項專項整治行動,努力開創規劃監察管理新局面。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監察管理內部機制。針對《城鄉規劃法》的實施,對日常規劃監察管理職能的執行情況認真進行了對照檢查,及時加強了執法中的薄弱環節。并根據《市規劃局規劃監察管理崗位責任制》,《溫州市規劃監察管理考核評估辦法》規定,結合*規劃監察管理實際,制定出臺了相應的監察管理崗位責任制。在日常監察管理方面,努力完善各項制度建設。在去年分局推行的“勸解員”制度、“AB型聯合拆違”模式的基礎上,建立3項監察管理制度。
建立“一案一檔案”制度。即對每個違法建設從發現到拆除或立案的查處記錄均實行單獨歸檔管理,使每個查處案件的跟蹤管理記錄更詳細、周全,案件查閱更加方便、快捷,優化了違法建設案件的臺帳管理,完善了違法建設案件管理體系。
建立“機關人員巡查”制度。采取日常規劃許可與規劃監察工作相結合的方法,規定業務審批科室人員每月參加規劃管理所監察管理行動不少于1次,使審批人員基本了解目前監察管理現狀,增強其項目審批的服務意識。
建立“自我監督”制度。由分局監察科牽頭,每周至少2次到各規劃所轄區進行巡查,對重點違法建設進行跟蹤管理,并及時督促、協助轄區規劃所進行查處,強化對監察管理的自我監督機制。
二是積極推進各類專項整治行動,乘勢加大對違法建設的管理力度。
按照“拆早、拆小、拆了”的監察管理要求,重點加大對現行違法建設的管理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實行劃片包干管理,進一步落實監察管理崗位責任制。全年共查處違法建設案件737件,計違法建筑面積176501平方米,其中拆除705件,計違法建筑面積162779平方米,立案查處15件,計違法建筑面積3354平方米。共組織開展了128次拆違行動(按拆違預案數統計),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轄區內違法建設勢頭。
同時,分局積極主動地參與溫瑞塘河整治、違章簡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綜合整治、“三沿”整治、大羅山環境保護綜合整治、“百日攻堅戰”、維穩安全聯合執法等專項整治行動,加強與當地政府、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借助聯合整治的強大聲勢,及時、迅速的加大對轄區重點、難點違法建設的管理力度。尤其在溫瑞塘河整治行動中,分局在接到整治任務的第一時間,立即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塘河兩岸違法建設的調查摸底工作,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工作責任制。在短短半個月時間內,就完成了*區域內溫瑞塘河各條河道兩岸各30米范圍內違章建筑的調查摸底工作,共排摸違章建筑589戶,約18萬平方米。并積極配合區各級政府開展溫瑞塘河兩岸違法建筑的持續拆除,共出動約5000人次,共拆除塘河兩岸違法建筑約15萬平方米。加大對大羅山保護范圍內的違法建設(建房)行為的打擊力度,積極推進生態區建設。對大羅山保護區范圍實行專人管理,堅持每日一巡制度,對發現的違法建設及時登記入冊,做好調查摸底,并積極協助當地鎮、街道對瑤溪山莊、天柱寺等景區內11處違章建筑進行集中拆除,共出動1000人次,拆除違章建筑面積3000多平方米。同時,積極配合區政府開展出租房專項整治工作,協助各鎮、街道對轄區內違章搭建的出租房、簡易棚屋進行調查摸底,共排查出租房25804戶;簡易棚1309戶,計建筑面積146956平方米。已配合當地政府整治違章出租房14563戶,拆除違章簡易棚145076平方米。
三是以解決群眾舉報、投訴案件為突破口,做好信訪辦理工作。全年共接收舉報、投訴信訪件638件,均及時予以辦理、回復,回復率100%。對一些重要信訪件,分局領導親自督辦,落實具體經辦人,做好答復和解釋工作,盡量把矛盾解決在基層,最大限度的減少超級上訪和重復上訪,維護社會穩定。
二、存在問題
一年來,分局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基層規劃管理人員少,管轄區域面積大,管理力度難以跟上,同時科室的業務人員缺少也給日常規劃管理帶來被動。二是分局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個別人員存在干多干少一個樣的心理,缺乏主動服務意識,對上級布置的工作沒有真正落到實處。三是工作的執行力仍需加強,有關科室、所對分局布置的要求定期上報的工作不夠重視,如有關專項報表匯總、政務信息報送等方面工作,個別所全年報送政務信息數為零。四是基層監察管理面臨著很大壓力。執法環境仍不容樂觀,規劃監察管理中執法人員遭違法建設當事人辱罵、恐嚇甚至圍攻等現象時有發生。五是控制性詳細規劃未編制的區域,規劃許可沒有依據,給日常審批工作帶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