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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級有關部門:
衛生工作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衛生工作,健全衛生體系,推進衛生事業發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重要內容,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衛生服務需求,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建立健全覆蓋城鄉、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衛生體系已成為當前的緊迫任務。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發[1997]3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13號)、衛生部等國家11部委《關于印發〈關于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意見>的通知》(衛基婦發[*〕186號)精神,現就加快建立和完善城鄉衛生體系作如下決定。
一、衛生體系的建設目標和基本原則
1.建設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大和*屆三中、四中全會及省第八次黨代會、省委八屆四次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攬衛生改革與發展,到2007年基本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城市衛生、農村衛生和公共衛生體系;到2010年形成更加完善的衛生體系,使我省衛生事業和衛生工作達到西部領先、全國中上水平,基本滿足人民群眾不同層次的健康需求。
2.基本原則。
堅持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衛生事業是政府實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會公益事業。必須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充分體現公益性,做到便民、利民、為民。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以政府為主導,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堅持以整合利用現有衛生資源為主。統籌規劃,調整利用好現有衛生存量資源,實現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堅持把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在基層。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為基層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最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堅持硬件投入與隊伍建設并重。加強衛生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衛生服務的裝備水平。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衛生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二、完善城鄉衛生服務體系
3.城市要建立以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所)為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站為前哨的三個層次的服務體系。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所)應當發揮技術服務、疑難疾病診治。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的作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政府舉辦,承擔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6項職能,接受上級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并對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技術指導。社區衛生服務站可由政府舉辦,也可多種形式舉辦。鼓勵三級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加強業務合作,實現雙向轉診。
4.農村要建立以縣醫院、中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所)等縣級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為中心,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站為網底的三級衛生服務體系。政府舉辦的縣醫院、中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所)等縣級衛生服務機構承擔轄區內的醫療、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技術服務和衛生人員業務培訓等任務。每個鄉鎮必須有一所政府舉辦的衛生院,以公共衛生服務為主,綜合提供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和健康教育等服務,并受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委托,承擔公共衛生管理職能,接受上級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對村衛生站進行技術指導。村衛生站以村民委員會集體舉辦為主,也可多種形式并舉,主要職能是承擔預防保健任務,提供常見傷病的初級診治。民族地區建立村衛生站有困難的,應設立村衛生聯絡員,協助鄉鎮衛生院落實預防保健任務。積極推進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鼓勵縣、鄉、村衛生機構開展縱向業務合作,提高農村衛生服務網絡整體功能。
5.加強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綜合性醫院中醫科、鄉鎮衛生院中醫室(科)建設,特別要加強村衛生人員中醫藥知識培訓,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防病治病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的“簡、便、驗、廉”作用。
三、健全公共衛生體系
6.公共衛生體系主要由疾病預防控制、應急醫療救治、衛生執法監督、應急指揮和公共衛生信息等組成,承擔并履行政府公共衛生方面的職能和職責。婦幼保健是公共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
7.疾病預防控制主要由省、市(州)、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站(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承擔。鄉鎮衛生院預防保健科配備2至3名人員,社_區衛生服務中心預防保健科根據服務人口配備相應的人員。應急醫療救治主要由省、市(州)急救中心,傳染病醫院以及縣(市、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中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站(社區衛生服務站)承擔。血液中心、中心血站是醫療救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機構。衛生執法監督由省、市(州)、縣(市、區)衛生執法監督機構及縣(市。區)衛生執法監督機構駐鄉鎮的派出機構或執法人員承擔。公共衛生信息由各級衛生信息機構和衛生執業人員承擔。
8.成立省、市(州)、縣(市、區)應急指揮機構。省、市(州)衛生行政部門設立應急指揮辦事機構,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可設立應急指揮辦事機構,也可指定有關科室承擔應急指揮辦事機構的職責。各級應急專業技術隊伍由衛生單位有關專家、技術骨干組成,實行“平戰結合”。
四、深化衛生體制改革
9.改革農村衛生管理體制。全面實行鄉鎮衛生院縣辦縣管。建立靈活的鄉鎮衛生院內部運行機制。公開選聘鄉鎮衛生院院長,實行院長任期目標責任制。其他人員實行聘用制。建立接服務質量和工作績效進行分配的機制。衛生院職工養老、醫療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障體系統籌解決。
10.積極穩妥地發展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堅持“民辦公助,農民、集體、政府三方籌資,群眾自愿參與,資金封閉運行,賬目公開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則,以縣為單位,由政府組織舉辦合作醫療。到201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與部署,認真抓好貧困農民的醫療救助工作。積極支持紅十字會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其在人道救助領域不可替代的作用。
11.加快城市衛生改革步伐。完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重組現有衛生資源,將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舉辦的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調整組建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部分診所調整組建為社區衛生服務站。加快社區衛生服務的地方立法步伐,明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技術人員的法律地位,促進社區衛生服務健康發展。
12.推進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將衛生執法職能集中,組建各級綜合衛生執法監督機構,人員為行政執法編制。縣級衛生執法監督機構應在農村設置衛生執法監督派出機構或執法人員,負責該片區的衛生執法監督任務,其編制。人事、經費納入縣級衛生執法監督機構統一管理。
五、加快衛生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
13.完善衛生投入政策。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各項衛生投入政策,確保兌現。調整各級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衛生事業的投入,重點支持農村衛生、公共衛生、社區衛生事業發展和人才培養。認真落實農村衛生投入。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其人員工資和退休人員退休金、醫療保險金由縣級財政預算安排。鄉鎮衛生院院長、預防保健人員工資和必需的工作經費及退休人員養老、醫療保險金要重點給予保證。設立民族地區、貧困縣醫療衛生機構及鄉鎮衛生院技術骨干培訓專項資金,由省、市(州)、縣(市、區)財政共同負擔。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其人、員經費。建設與裝備經費由縣級財政預算安排。
14.切實加大對公共衛生的投入。保證各級疾病預防控制、衛生執法監督、婦幼保健、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等機構的人員經費、公務費、業務費和發展建設與裝備經費,具體標準由省財政、發展改革、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訂。各級財政對一些嚴重傳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和降低孕產婦、嬰兒死亡率工作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每年要列專項資金予以保障。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公共衛生任務的補助,按服務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5元的標準,由市(州)、縣(市、區)財政共同承擔。村衛生站承擔公共衛生任務的補助,按所服務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0.5元的標準執行,其中,對民族地區村衛生站的補助,每年不得低于600元,由縣級財政預算安排,鄉鎮衛生院考核發放。
1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公益性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政府投入的衛生扶貧、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及國債建設等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土地的,由當地市(州)、縣(市、區)政府無償提供并減免相關費用。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用房由所在地政府解決。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進入醫保網絡時,減免入網費、光纖費及網絡服務費。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服務收費低于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的價格體系。繼續落實城市支援農村衛生的相關規定,開展好對口支援、衛生扶貧、衛生下鄉、巡回醫療等活動,切實提高農村衛生技術水平,逐步縮小城鄉衛生服務差距。
16.加強衛生人才培養和科技工作。實施農村衛生人才全面培養計劃,強化鄉、村衛生人員學歷教育,提高執業助理醫師和執業醫師從業比例。加強縣級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培訓,重點培養民族縣、貧困縣及鄉鎮衛生院技術骨干。制訂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培訓標準,對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在技術職稱評定與晉升等方面實行政策傾斜,鼓勵醫務人員從事全科醫生業務。調整衛生教育結構,整合資源,發展高等醫學專科教育,主要為廣大農村和社區培養衛生技術人才。制訂完善城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培訓計劃,加強繼續教育,突出抓好學科學術帶頭人和衛生人才梯隊建設。加強醫學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加強醫學科技攻關反應用基礎研究,加大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力度。
17、大力發展中醫藥。以繼承和發展為重點,實施名院、名科、名醫戰略。集合優勢,籌建“*省名醫館”,打造“精品中醫院”,建立“中醫藥名家工作室”,推動中醫藥不斷創新和發展。加強中醫藥臨床骨干培養,做好名、老中醫藥專家的學術經驗繼承和帶徒授業工作。加強中醫藥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快中醫藥傳統型、技術型及傳統與現代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造就一批優秀的中醫藥名家和管理工作者。在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中加強中醫藥工作,加強中醫藥基礎理論、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研究,加大中藥新藥及以中藥材為原料的相關產品開發力度,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加快中醫藥現代化進程,提高中醫藥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
六、加強領導,齊抓共管,加快建立城鄉衛生體系
18.切實加強和改進對衛生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衛生改革與發展作為關系全局的大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各地在“*”規劃中應更加突出衛生事業的地位和作用,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認真實施,狠抓落實。到2010年,實現設施、設備、技術三配套。要把衛生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和政績考核,實行督查督辦和責任追究,獎懲逗硬。
19.明確部門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發展衛生事業、健全衛生體系,責任在政府,落實在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是行業主管部門,要抓好業務上的組織、指導、監督和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要將衛生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合理配置衛生資源。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持衛生事業的發展,認真落實有關政策。物價、勞動保障、人事、教育、科技、民政、建設、人口計生、食品藥品監管、稅務、工商行政管理、交通、公安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配合,共同促進衛生事業發展。
20.切實關心和愛護醫療衛生人員。各級黨委、政府要為醫療衛生人員創造更好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條件。對直接從事艾滋病、鼠疫、霍亂、血吸蟲病、麻風、肺結核等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實行崗位補貼。對民族地區、邊遠農村地區的衛生人員和從事特殊專業的衛生人員給予特別的關心和幫助。依法維護醫療衛生機構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衛生人員的合法權益,對侵害衛生人員的不法事件依法從嚴懲處。
21.加強行風建設和黨的建設。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作為衛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醫療衛生機構要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控制醫藥費用、減輕群眾負擔。對衛生行業的不正之風實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建立教育、制度、監督、懲治并重的長效機制,為廣大群眾提供質量較高、費用較低的醫療衛生服務。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單位黨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不斷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按照“舉旗幟、抓班子、帶隊伍、促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和廉政建設,以黨風帶政風,以政風帶行風,把衛生系統建設成文明行業,更好地為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