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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現代企業制度 成本管理 資源組合 效益 途徑 對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的利潤空間逐漸縮小。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成本水平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一個企業盈利能力的大小和競爭能力的強弱。因此,強化企業成本管理就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 我國企業成本管理現狀分析
我國的成本管理經過多年的發展,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目前新環境下,我國的成本管理也暴露出來一些新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成本管理觀念落后
我國企業普遍存在成本管理觀念落后的現象,主要表現在成本管理的范圍、目的及手段等方面的認識存在偏差。從管理范圍上看,很多企業仍將成本管理局限于企業內部,忽視了對相關企業及相關領域成本的管理。以供方為例,由于供方的價格是其成本加上利潤的和,所以供方用價格的形式把其自身的成本轉移給了企業。但有的企業向供方過分壓價,將其作為自己高額利潤的來源,沒有考慮對方的利益,造成供方隱瞞自己的真實成本,變相提價。結果是增加了采購成本,提高了商品成本。從管理目的上看,許多企業僅局限于降低成本,節約成了降低成本的基本手段,但成本降低是有條件和限度的,一味講求降低就會導致產品質量和企業效益的下降。另外大多數企業在成本管理中,企業領導只重視財務和成本報表,利用報表中的數字去管理成本。這種做法雖然對降低成本有一定作用,但屬于事后控制,對成本沒有做到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
2.成本管理陳舊
從成本管理的方法上看,未能真正形成、系統的成本管理方法體系,雖然理論上已提出建立包括成本預測、成本決策、成本計劃、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等在內的新的成本管理方法體系,但在具體運用時如何使這個方法體系科學化、系統化,形成有機聯系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從成本管理手段看,雖然部分企業進入了電算化時代,但成本管理模塊應用程度不高,許多企業仍然是進行手工核算,在現代這樣科技化、信息化的,這勢必制約著企業成本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也很難滿足現代成本管理對成本信息提供的及時性、全面性、準確性的要求。
3.成本信息嚴重失真
在我國,有相當多的企業都存在著成本信息不真實的情況,其原因一是成本核算僅注重材料、人工、制造費用,忽視了現代企業日趨增大的產品開發、中間試驗和小批試制及售后服務上的投入,使產品的相關成本內容不全,不能正確評價產品在壽命周期全過程的經濟效益。二是成本核算方法不當造成。在現代化生產環境下,直接人工成本比例大大下降,制造費用所占比例大幅上升,仍使用傳統成本核算法將導致產品成本信息的嚴重扭曲,使企業錯誤地選擇產品經營方向。三是人為調整成本數字,造成企業虛盈實虧。一些企業由于成本管理上不去,為了實現既定利潤,便對外披露虛假成本信息,如瓊民源事件、銀廣夏事件;更有甚者采用違法手段虛開購進發票抵扣增值稅;虛增成本,少繳企業所得稅。
4.企業內部成本管理主體的確立失誤
成本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綜合性指標,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但長期以來,人們認為成本、效益是企業領導和財務人員的專利,而把各車間、部門、班組的職工只看作是生產者,導致管成本的不懂技術、懂技術的不懂財務,廣大職工成本意識淡漠,感受不到市場的壓力,控制成本的積極性無法調動起來,浪費現象嚴重。成本管理主體確立的失誤使得企業的成本管理失去了諾大的管理群體,當然成本管理工作難以真正取得實效。
二、加強成本管理,降低成本的措施
在當前社會,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是企業生產經營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關鍵在于加強企業成本管理,不斷降低產品成本,這已成為人們的共識,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進行:
1.樹立系統整合思想,選擇適合的合作伙伴
企業購買原材料、生產產品、出售產成品,是一項系統工程,企業不能把降低產品成本看作是企業的孤立行為,而應把組成向最終市場供貨鏈條的所有生產商和中間商作為降低產品成本的有機整體。因此,要使產品在市場上有競爭力,需要整個供給系統的全體成員達成共識,彼此之間建立一種唇齒相依的關系,共同努力,切切實實地去降低整個供給系統生產和流通過程的費用,以提高產品競爭能力。所以,企業降低產品成本和經營管理費用的關鍵途徑之一,就是必須選擇適合的分銷商、經銷商等合作伙伴。
2.合理配置和使用資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企業資源配置包括人力、資本資源以及資源之間的合理比例和各種資源內部的合理結構兩個方面。企業要形成一定的生產能力,必須具備各種各樣的資源,通過合理配置和使用資源,使其相互發生作用,形成不同的生產能力,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因此,企業應合理配置資源,建立最佳資源組合,利用無需支付成本的最佳資源組合,創造超額價值。
3.重視知識因素,開發特有產品
目前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已構成生產要素的重要因素,而且處于主導地位。知識價值在企業生產的產品的總價值中所占的比重不斷增加,知識產品成為知識經濟時代最有代表性和最有競爭力的產品,成為衡量商品和服務有效性的重要標準。因此,企業應致力于開發新項目,擁有生產的主動權,從高層次上優化產品結構,增強企業競爭力。值得一提的是,在知識經濟的資產結構中,有形資產退居其次,無形資產在企業資產中的比重日益增多,企業應充分考慮無形資產因素,如利用名優品牌,采取品牌擴展策略推出改良產品或新產品,可以節省很多宣傳介紹新產品的費用,使新產品能迅速地、順利地打入市場。
4.提高產品質量,減少產品無形損失
產品質量與成本之間互為因果關系,可以從兩方面認識:在一般情況下,高質量的產品是建立在高成本的基礎之上的,但有時企業的高成本卻是因為產品質量不好造成的,因為生產過程中的廢品損失和返修的費用會加大產品成本。因此企業要樹立提高質量就是降低成本的觀念,減少廢品損失、產品售后的維修服務費用,減少由于商品過時、過季和供過于求造成產品貶值而形成的無形損失。在相同產品成本的情況下,保證產品質量,能夠消除和盡可能減少產品的無形損失及廢品損失和返修的費用,那么產品就能以較低的價格投放市場,贏得更多的市場需求和企業需求,把無形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從而獲得較強的競爭優勢。
5.加速資金周轉,降低產品成本
加速資金周轉仍然是降低產品成本的重要途徑,企業應及時采購、生產、銷售,以市場需要為導向,以信息管理為紐帶,把企業的采購、生產、銷售進行有機整合,建立具有彈性的生產能力,盡可能地縮短產品的生產周期,這樣就能對多變的市場需求作出快速、靈敏反應,一旦市場有了需求,就可以及時組織產品的生產、原材料的零部件的采購,產品完工后就可立刻進入銷售領域。這樣就能把原材料、零部件、在產品、產成品的資金占用、有形和無形損耗及管理費用等期間費用降低到最低程度。
6.重視信息管理,建立信息溝通體系
信息是知識的主要產品,信息技術是知識經濟的主要支柱。信息技術正日益滲透到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由于信息的快速傳播,使得決策、交易可在瞬間完成。進行預測需要搜集有關信息;與其他部門溝通和協調需要傳遞信息;領導做出決策、計劃下達執行等也是信息流動的過程。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誰最早獲得準確詳實的信息,及時作出準確預測、正確決策,誰就能擁有主動權,在市場競爭中占據主導地位;同時還可以最大限度地規避市場競爭風險,防范由于信息原因造成的預測不準而導致的決策失誤,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否則,信息匾乏將使企業難以應付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環境,不能對環境變化帶來的不確定因素進行預測,不能有預見性地采取各種防范措施,從而使企業遭受風險損失。
7.利用共享資源,降低產品成本
共享資源指產品的成本與分攤資源費用的產品數量有關,分享這類資源的產品數量越多,分攤到單位產品中的成本就越低,如:企業固定資產、產品的開發費用、資源的采購費用、信息使用費用、市場開發費用等等,都是共享資源。增加使用這些共享資源的規模和頻率,就可以降低產品的成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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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管理制度,關鍵問題,政策研究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我國土地制度在國家經濟發展中逐漸得到建立以及完善。它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對耕地進行了保護,促進用地的節約性,保障了社會注意經濟的發展,還對社會公平正義進行了維護,在國家宏觀調控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國土地管理制度的局限性也逐漸顯現出來。
1、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關鍵問題
1.1土地用途管制
其一,在《土地管理法》中,對縣以及鄉級土地的利用進行了規定,其相關的總體規劃要劃分為土地的利用區,對每一塊土地的使用目的以及用途進行明確掌握。這樣看來,市場配置土地資源就得不到相應的發揮,市場配置中基礎性作用的發揮也就成了空談。
其二,在土地管理制度中,對土地的利用規律沒有足夠的法律權威,從而發哦之管制規劃的失效、相關規劃被隨意修改、計劃指標得不到嚴格遵守以及相關規劃的實施沒有足夠的監督力度等現象普遍出現。
其三,在土地管理制度中,其在對管制目標實現時對審批的方式過度依賴。在我國土地管理中,依舊存在著審批緩解繁復、審批的內容重復、審批相關權限設置不科學以及審批相關鏈條過長等問題,其在一定程度上對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以及市場環境的急速變化中存在的不確定性不能很好的適應,對市場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發揮具有一定的不利因素,對政府職能以及社會經濟的轉型也不相適應。
1.2土地征收制度
在我國土地管理制度中,關于土地征收的制度中也存在許多問題。其一,在我國土地征收管理制度中,相關于征地的制度中,要求的征地范圍過寬。大量城市規劃區、經營性用地以及許多鄉鎮企業相關用地以國家建設或是公共利益的名義被征用,使人們比較難接受。其二,土地在征收之后的補償過低。在土地征收的過程中,政府付給農民或是集體的征地費用太低,與市場上土地的價格差距相對過大,容易引起人們的不滿。其三,在土地征收之后,對失去土地的農民的生活以及生產沒有妥善安置。在這集體和農民之間的利益分配中,導致農民的利益得不到足夠的保障。
1.3土地有償使用制度
在我國當前的土地使用制度中,它與土地市場的規范化還存在一定差距。其一,在我國土地市場中,其相關的市場機制還不夠完善,其中,協議出讓以及劃撥用地所占據的比例依舊相當重。其二,在我國土地市場管理中,對于土地調控技術手段以及市場檢測的手段相對缺乏,有效性不足。其三,在我國城鄉土地收益的分配中,其分配存在嚴重的失衡。分配過程中,農民的收益受到損害,城鄉之間變大的差距可能會使許多新的矛盾出現積累。
2、土地管理制度關鍵問題的政策探究
2.1加強土地基礎制度建設
一是產權制度。在土地建設中,對相對明確的城鄉產權進行建立,使現代化土地產權制度更加明確清晰,從而使土地和其他相應的地上附著物的統一記錄得以實現。另外,還要注意對農村土地確認權的登記頒證進行加速推進,對土地相關的統一登記試點工作進行展開,促使全國各地的統一編碼工作加快。
二是規劃制度。在對土地基礎制度建設進行加強的過程中,注意對部門分頭規劃的現狀進行改變,使具有功能布局以及空間約束等相關特征的國家空間規劃分級體制得以建立。另外,還要注意對土地管理制度的相關法律的立法進行推動,使規劃的法定地位得以確定,從而使土地規劃利用的權威性得到一定的保證。
三是土地調查制度。在對土地基礎制度建設的過程中,要注意得以國家直屬土地相關調查機構進行建立,設置專職人員進行土地的調查,在人、物、財以及相關的體制機制等幾個方面對土地調查的正常施行提供保障,從而使國家對土地資源的利用狀況的全明星、準確性以及快速性的把握情況進行提高。
2.2完善土地法制
在我國土地管理制度中還存在著一定的不足,在土地相關制度發展的過程中,應注意對土地的法制進行一定的加強和完善,從而使人們的權利保障、相關執法監察的法律保障以及市場運用等得到相應的提高。這樣,不同的權利主體都能夠通過國家所制度的法律法規中得到保護,使平等交易等相關制度得以構建以及完善。另外,還要注意對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改革以及征地制度的改革等提供一定的法律空間。
3、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土地管理制度在我國農業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與人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國土地管理制度在新形勢下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在我國土地管理中,對相關的土地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耕地進行了保護,促進用地的節約性,保障了社會注意經濟的發展,還對社會公平正義進行了維護,在國家宏觀調控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在以上的分析中,就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關鍵問題,從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制度以及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等幾個方面對土地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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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資源 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制度
中圖分類號:F301.2文獻標識碼: A
土地是國家和社會最重要的物質資源,土地管理是國家為科學利用土地資源、有效維護土地制度及合理調整土地關系而采取的經濟、行政、法律和技術相結合的綜合性措施,同時也是政府部門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和自身法定職權,對社會組織、單位和個人占有、使用和利用土地的行為或過程所進行的組織和管理活動。雖然,我國《土地管理法》頒布距今已有20余年的時間,我國土地管理工作嘗試了多種模式,土地管理水平也有了極大的進步,然而,現行土地管理制度仍存有很多問題,需要不斷改進與完善。
一、當前我國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城市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1、土地產權制度不健全
首先,我國城市土地管理的管理主體模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條例中明文規定,土地資源歸全民所有,其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但實際調查表明,我國土地管理工作是由中央政府國土資源部門和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共同承擔,中央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對土地的管理只停留在行政與技術上的垂直管理,而實際上,土地的各項權利幾乎都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職能部門手中,國務院和中央政府部門所掌握的土地權利被虛化,使得土地主體產權被混淆,導致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上的沖突,這也是造成中央職能部門的土地宏觀調控政策的執行不力的重要原因。再有,我國土地登記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權屬登記過程中,對權屬變更信息的過分依賴,由于權屬變更信息的無法及時獲得而導致易產生紕漏。另外,許多土地使用者對土地資源的歸屬和主要用途缺乏高度重視,而只注重房地產權,導致了有關土地資源管理機構對土地實際情況無法實施有效控制與管理。還有,我國土地資源的權利結構不完善,缺少相關的土地界定權利的制度和精細的土地劃分制度,由于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沒有進行明確規定的法律,使得土地使用者占有了土地的大部分控制權,而土地所有權執行者的權利無法得到執行與保障。
2、土地價格機制不完善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土地價格由市場價值規律和供求關系決定,土地市場穩健發展的現行條件是擁有一個合理的價格機制,而我國的土地價格機制并不完善,其原因在于,首先,現行基準地價的制定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無法全面而真實地體現土地的實際價格。一方面,我國不同用途的土地價格十分接近,而土地價格是土地收益的具體體現,不同用途的土地所獲取的收益不同,其價格也自然不同,所以基準地價應依據土地的級別和性質的不同來進行土地價格的確定。另一方面,土地供求關系的變化必然會帶動土地價格的變化,但我國現行的土地基準價格還不能隨實際供求關系進行動態調整,導致基準地價與現實差距較大,無法客觀、真實反映土地市場動態。再次,土地市場被政府壟斷而造成土地價格不合理。一方面,土地征收價格不合理,由于界定的公共利益無明確規定,使得政府征地所制定的補償標準遠遠低于正常標準,缺乏合理性,與市場規律產生明顯沖突,且補償方式過于單一。另一方面,土地征收轉讓中只存在買方競爭,不存在賣方競爭,也造成了土地價格不合理。
3、土地儲備制度存在缺陷
國家對土地資源進行宏觀調控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土地儲備制度,但土地儲備制度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土地儲備部門的雙重職能矛盾,影響了經濟目標的實現,其一,一方面按照市場規律進行企業經營的企業經營目標是最求利潤的最大化,另一方面政府授權行使政府職能并代表政府收購土地,而且按照政府職能的宗旨實現最大限度的公共利益,這使得土地儲備機構獨自扮演著多重角色,無法實現對不同取向的同時滿足。其二,土地儲備部門由政府授權行使政府職能,進行舊城改造、制定土地收購計劃及收購國有企業土地等等工作,其往往視部門利益高于政府利益,為最求短期效益與最大增值,而忽視對市場的宏觀調控和城市規劃的限度,導致了國有土地市場無法持續健康發展。
(二)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1、現行制度立法存在不足
我國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立法的不足表現為:第一、土地管理制度立法中的集體農用耕地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權和所用權的權能規定存在著不足與缺失;第二、在農村土地征收方面,地方政府既是土地征收權行使者,又是征地補償制定者,還是土地征收矛盾的調解者,使得被征收土地方的某些合法利益缺少有力保障,急需制定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解決此方面的缺失與矛盾;第三、作為我國農村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行使者的村民小組的合法權益大多被地方政府所剝奪,需相關法律法規給予村民小組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地位以重視;第四、刑事立法中對土地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缺乏,導致土地違法行為高發。
2、現行執法不夠嚴格
很多地方政府和政府職能機構在土地管理過程中沒有切實按照法律有關要求行使職權,地方政府對有關法律法規已明確規定的土地利用規劃沒有真正貫徹落實,使得農村土地缺乏科學規劃并且用途不明確,導致村民申請建設住宅無法獲批。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沒有依法對農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頒發相應的權發證,導致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缺位,使得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效果不佳,造成土地大量閑置。
二、對當前土地管理制度的改善建議
1、明確土地產權管理
法律對土地產權的模糊界定,導致了國家對土地的所有權空置,而地方政府具有中央政府的委托權,由地方政府實際掌控土地控制權,形成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利益相爭的尷尬局面,也使得地方政府屢屢濫用土地。所以,必須要在立法層面對土地所有權進行明確規定,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土地所有權中的地位,確定中央政府對土地的管理方式以及地方政府的管理權限,劃清中央與地方在利益分配中的關系。而且,有必要通過公眾監督的方式對地方政府進行約束。并且,要建立完整切實的土地資源信息數據庫,采用先進技術構建功能強大的土地管理系統,隨時監督檢測土地資源的動態變化,及時反映土地變更信息,并準確進行統計與分析,以為土地政策的制定提供第一手材料,進而促進我國土地配置的健康發展。
2、完善土地價格機制
我國現有土地價格進行需要逐步完善,從而規范土地市場操作行為,穩定土地市場,以防地方政府對土地市場的壟斷。第一、要以嚴格的法律監管手段審查土地拍賣及招標等過程的手續,使土地價格維穩;第二,要加強公眾的監督力度,及時公布土地市場信息;第三、為避免因土地利益而進行土地轉讓,要對工業用地的最低標準進行嚴格執行,以防止損害國家利益、擾亂市場價格的現象出現。第四、將土地出讓與征收和地方政府的自身利益隔離開,嚴格貫徹垂直管理和土地出讓金收支分離的土地管理制度,將土地收益歸由國家分配,以防止地方政府。
關鍵詞: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農民權益 保障 問題
一、引言
在2006年的全國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會議上,總理指出,在近30年的農村改革中,我國農村實現了三大進步:首先是農村經營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其次是國民收入分配關系的重大改革;最后是農村綜合改革的實行。農村經營體制的改革建立起了農村基本市場機制、經濟制度,使農民生產經營自得到了有效保障;國民收入分配改革統籌了城鄉發展;農村綜合改革有效解決了農村經濟基礎、上層建筑二者間不相適應的問題。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全面開展下,農民權益保障問題日益突出,怎樣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成為了當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關鍵內容,也是推進現代化、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重要問題。
二、農民權益受損的原因
(一)土地產權不明確
當前的農民承包經營權、土地產權是由國家制度安排的結果,而非市場自發交易所形成,該制度下,農民的土地權益是不完全的,具體表現就是土地產權的含糊不清。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憲法》中,明確指出“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集體經濟組織是其所有權代表者”。對于“集體經濟組織”,定義則很模糊,鄉鎮、行政村、村小組都可以是“集體經濟組織”代表,各級組織的責、權、利并未劃分清楚。在這種情況下,農村土地猶如準公共品,其產權的外部性很強。在土地流轉中,農民的經濟權益、社會權益、政治權益常常會受到損害。
(二)征地制度不健全
盡管我國征地制度在幾十年的實踐過程中,得到了不斷的完善與改進,目前的征地制度體系也較為完備,但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還是暴露出了不少問題,對農民權益產生了不小的損害。首先,在我國憲法中,雖明確指出征地必須基于公共利益,卻未具體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圍、內容,這就導致了個地方政府從自身情況出發,任意擴大公共利益的范圍,以至于將興辦企業、招商投資也納入了公共利益范圍;其次,在各地征地過程中,頻頻出現濫用征地權的現象;最后,農民的申訴權、參與權、知情權得不到體現,沒有建立利益主體(農民)的協商談判機制,相關糾紛、爭議的裁決機制也有待完善。
(三)缺乏相應的維權組織
在我國,除了農民外,其他社會階層基本上都有較好的利益訴求組織(如婦聯、商會、工會),這些組織代表著不同階層的利益與政府、其他經濟組織進行談判、溝通。而農民則沒有這樣的維權組織,所以農民的利益訴求難以通過維權組織反饋給上級部門、政府,這也是農民權益難以得到保證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保障農民權益的建議
(一)明確產權主體
“集體經濟組織”明確化,可有效避免土地流轉過程中的諸多問題。將村民小組確定為集體經濟組織,并擁有相應的法律地位,村民小組是土地產權主體。這是因為在村民小組這一級中,對土地制度歷史變遷、地塊分布、地塊面積、土地質量等信息最為清楚,對于侵權行為的屏蔽也最有利。
(二)健全土地征用制度
首先,要對公共利益進行嚴格、明確的界定,在這一方面可參考國外經驗,使用列舉方法加以規定,具體而清晰地列舉出各種公共利益項目,列舉范圍以外的內容則為非公共利益。其次,要保障農民的申訴權、參與權和知情權,對征地程序加以完善。知情權讓農民在了解征地緣由和經過的過程中,對征地事項進行監督,以保證其合法性;參與權讓農民通過參與協商談判,來保障自身利益;申訴權可讓農民及時披露各種損害自身權益的違法行為,防止出現違法征地。最后,要對補償制度加以完善。對于以非公共利益為目的的征地,要在農民經濟補償上反映出土地的增值收益。
(三)健全法律法規、社保制度
對于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首先要對現行法律法規中不完善、有沖突的問題加以解決。如《土地管理法》中,“征地必須基于公共利益”與“任何個人、單位必須使用國有土地”相矛盾。再如,在《決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增加了征地告知程序,雖賦予了農民知情權卻未賦予其參與權,該法規也并未規定詳細的糾紛裁決、爭議協調細則。另外,為及時調節征地過程中的各種矛盾,相關部門要盡快出臺相關的土地征用法規。
對于農民社保制度的完善,主要指在社保體系中納入失地農民。筆者以為可設計一個便于操作的、與城市居民接近的社保體系,先考慮養老保險,再考慮醫療、失業保險,逐步建立健全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并最終建立起整個農村的社保體系。社保資金主要由兩部分構成:部分征地款、國家財政撥款。農村社保體系的建立健全是城鄉統籌的要求,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四)建立維權組織
建立起代表農民權益的維權組織“農民協會”,并賦予其相應的法律地位,農民協會代表農民可直接與村組織、省市級政府乃至中央政府對話。農民維權組織的建立,不僅可以保障農民權益,更能整合、統領各類經濟合作組織,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農民協會作為非政府組織,它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政府組織一起構成了相對完整的農村社會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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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油田開發 土地管理 問題
[中圖分類號] F301.2 [文獻碼] C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3-22-1
我國人多地少,耕地資源短缺,當前又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建設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為切實保護耕地,大力促進節約集約用地,走出一條建設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國國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對于石油企業來說尤為重要。石油企業是國家重點能源企業,同時也是用地大戶。在如此大規模土地征用和管理過程中,表現出諸多的不同于其他產業的顯著特點和主要問題就成為現今油田相關工作人員所關心的主要問題[1]。
1當前油田土地的情況
(1)用地面積大且零散。油田不僅需要建設大量采油井場、計量(配水)站、排澇站、注水(變電)站、增壓(集氣)站、轉油站、污水處理站、脫水站、油氣處理廠、油庫等,還有礦區、一線生產基地等,點多、線長、面廣,被人們稱為“沒有圍墻的工廠”。
(2)用地規模的不定性。油氣資源埋藏在幾千米深度的地下,油氣資源儲量因受到復雜的地質條件限制和人們對地層的認識水平以及科學技術發展、工藝、技術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影響,造成用地規模的不確定性。
(3)用地時間的緊迫性。能源直接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我國又是能源進口大國,因此一旦對地下油氣資源有了新的認識,就迫切需要開發供地,用地時間上具有緊迫性。
(4)用地數量的隨機性。在油田勘探開發過程中,由于地質情況的變化,促使開發方案的調整,這樣必然會影響用地數量變化,一些新開發區塊雖探明開發并確定了布井數量,但因受勘探開發油氣層品質等因素的影響,需要調整布井數量和位置;一些老區塊因認識和工藝技術水平的提高,需要部署加密井,因此在用地數量上具有可變性。
(5)用地的浪費。在石油開發過程中,個別作業場地泥漿池及沉沙坑未能得到及時處理,趕上雨水沖刷,使原有土地無法復墾耕種,浪費了大量土地。
2當前油田土地中存在的問題
石油企業經過多年的勘探開發,占用了大量土地,給周邊地區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而且在土地管理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油田周邊農民失地現象不斷加重。開采石油就必然占用大量土地,直接導致了許多農民土地被征用,而且這種現象逐年加重。據統計,部分油田周邊個別村莊人均耕地占用量不足0.5畝,山地丘陵區不足2畝,這種情況給周邊失地農民今后的生活帶來了難以保障等問題,增加了不穩定因素[2]。
(2)油田征地難度逐漸加大。油田周邊地區部分百姓產生了“靠油田吃油田”的想法,借助油田謀自身利益。在油田征地過程中,為了索要高額補償,經常千方百計進行刁難,故意拖延時間,甚至將一般耕地說成菜地,將旱田說成水田,立個牌就把葦塘變成漁塘,撒一只螃蟹就把稻田說成蟹田,借機提高補償價格,嚴重阻礙了油田正常的征地和補償工作,影響了開發建設步伐。
(3)征地成本逐年加大。受到全國土地人均占有量低的國情影響,國家嚴把土地供應閘門,相關政策制度不斷出臺,征地補償標準也逐步提高,致使油田每年征用土地的成本也不斷提高。因此,迫切需要采取創新的管理方法和技術手段,最大限度地節約土地資源,實現節約集約用地,減少費用支出,緩解油田成本緊張的壓力。
(4)“閑置”土地管理困難。石油開采企業特殊性質決定,部分油井占地打井后,隨著油井長時間生產,產量不斷降低至最后停產,造成了一部分土地處于“閑置”狀態,部分百姓就打起了這“閑置”土地的主意,非法侵占,進行種樹種菜。待油田重新利用土地時,他們往往借機進行阻撓,索要不合理賠償。因此,如何進一步利用好、管好這部分土地,實現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同樣是需要認真面對和解決的問題[3]。
3治理油田土地管理問題的措施
(1)強化宣傳力度,保證油田企業全體員工明確企業土地管理的制度。構建科學合理的油田企業土地管理的相關制度,這樣才能夠引起油田企業全體員工對土地管理工作的關注度。要將“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落實到工作中去,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求以及依法用地的觀念,主動為油田建設、勘探開發及產生建設的發展努力,從而實現油田土地管理的信息化與現代化,構建完善的油田土地管理制度,促進油田企業土地管理的轉型成功。
(2)挖掘存量土地潛力,盡量減少新征地。油田建設利用土地方面,要本著“高效、節約、合理、珍惜”的原則,堅持“只要有地可用,盡量不再新征地;只要能用非耕地,就不占用耕地;急用先征、暫不用緩征、能少征不多征;可征可不征堅決不征和有劣地不占好地;能用荒地不占耕地;能用邊角地,不占好耕地”的準則,嚴把項目規劃關、選址關和施工占地關。
(3)加強土地管理機構與隊伍的構建。面對當前全新的形式,油田企業必須從目前土地管理的現實需求及發展需求出發,建立健全土地管理組織,要注意將責任心及業務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員安排到土地管理的部門中去,并且要保證土地管理部門的穩定。同時要加強對土地管理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讓工作人員充分掌握關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此外,還應該根據土體管理相關法律的要求,將企業的實際情況與之相結合,并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并且不斷完善這套制度。要將土地管理人員的工作主動性及積極性充分發掘出來,并且堅決將新制度貫徹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讓土地管理人員在進行工作的時候面對不同的情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進而解決這些問題。
參考文獻
[1] 魏曉飛.淺議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體系設計與運行機制[Z].陜西經貿學院學報,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