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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況;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點;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幾點建議,對探析未成年人犯罪預防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涉嫌犯罪的人數逐年增多、知法犯法,有所顯現、積極參與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司法解釋的部分條款,給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定性帶來了一定的困難、要制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標考核責任制、要切實履行監護責任、要進一步深化法制教育、要進一步加大對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黑惡勢力犯罪,故意殺人、傷害、強奸等嚴重暴力犯罪,“兩搶一盜”等刑事犯罪不但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構成嚴重威脅,而且更直接影響一個地區的安全穩定,所以,司法機關對社會危害大、影響惡劣的暴力性、多發性犯罪要快偵、快捕、快訴、快判,堅持領導指揮靠前,案件承辦科室討論超前,案件承辦人介入提前。對本轄區的城鄉結合部、車站、碼頭、娛樂場所、網吧、發廊、學校周邊等案件多發地域進行重點布控,防止流竄作案和團伙作案的發生,真正把維護政治穩定,治安穩定當作司法機關的首要任務來完成,具體材料請詳見: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也是各級黨委、政府、司法機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界必須引起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筆者就本地區實際談幾點不成熟的看法。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況
2003年-2006年8月,江津市人民檢察院共受理公安移送起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3人(2003年61人、2004年67人、2005年72人、2006年1月至8月63人),其中涉嫌故意殺人6人,故意傷害7人,強奸10人,盜竊95人,搶劫89人,搶奪10人,詐騙6人,聚眾斗毆4人,走私、販賣、運輸4人,破壞電力設備3人,窩藏、轉移贓物3人,涉嫌強迫、參與黑社會組織、交通肇事、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罪名的28人。263人未成年人犯罪中,涉嫌共同犯罪120人,在校學生57人,情節顯著輕微不訴的7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點
調查顯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涉嫌犯罪的人數逐年增多。2004年、2005年與2003年相比,分別增加10%和11.8%,而2006年1月至8月涉嫌犯罪人數就是2003年的總和。二是“兩搶一盜”呈多發性犯罪。三年多來,共受理移送起訴184人,占未成年人總數的69.9%.三是共同犯罪比較突出。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共同犯罪47件,人數多達120人,占受案總數的45.6%.四是在校學生犯罪比例較大,占未成年人犯罪的21.6%.五是搶劫、強奸、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暴力犯罪居高不下,占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42.2%.六是故意殺人、強奸較集中在15周歲(含本數)以下,共受理未成年涉嫌故意殺人6人、強奸10人,分別占受案總數的90%和40%.七是搶劫、盜竊作案反差較大。共同搶劫、團伙搶劫人數逐年增多,2003年6件11人、2004年6件12人、2005年6件15人、2006年1月至8月7件21人。個人實施搶劫的逐年減少,2003年8件8人、2004年6件6人、2005年5件5人、2006年1月至8月4件4人,而共同盜竊、團伙盜竊人數逐年減少,2003年6件14人、2004年5件10人、2005年4件8人、2006年1月至8月2件4人、個人實施盜竊的逐年增加,2003年12件12人、2004年13件13人、2005年18件18人、2006年1月至8月8件8人。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已經出現了很多新情況,如黃色網絡等不良文化對青少年的影響,家庭監護權日益顯現的新問題等等,這些變化都沒有在現行法律中得到體現。
一是知法犯法,有所顯現。有的未成年人知道違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但有少數未成年人特別是在校學生偏要犯法,去闖蕩社會。如:犯罪嫌疑人陳某(14歲,在校學生)、趙某某(14歲,輟學在家務農),2006年4月14日下午放學后,在閑耍中,趙某某對陳某講去犯一回法,二人商量殺人后闖蕩社會,同年4月15日、4月16日,準備作案工具(刀、繩子),先進行踩點伺機強奸,見時機不成熟,又商量去陳某某(被害人,13歲,在校學生)家殺人搶劫,二人見被害人正在家看電視,趙某某用繩子勒住被害人的脖子,陳某捂住被害人的嘴,并用刀砍被害人脖子數刀,致被害人死亡。為了毀滅證據,二人將被害人尸體抬入屋內一柜子隱藏,用被子蓋住地上的血跡后逃跑。
二是積極參與黑社會性質的犯罪。有的未成年人以父母離婚、外出打工、在校讀書學習成績一直不好、老師、同學瞧不起為由,積極投靠“組織”和“老大”,認為跟著“組織”和“老大”有吃有喝,有玩有樂,更無人欺負,自我感覺地位高。如:犯罪嫌疑人楊再明(17歲)、劉均(17歲)、張澤濤(15)、官世杰(17歲)等四人積極參與以宋致衡為首的涉黑犯罪,于2006年3月在江津市白沙、永興、龍華等地,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輪奸婦女2次、強奸婦女1次,搶劫1次,多次毆打無辜群眾,強拿硬要以及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并在茶館、旅館、發廊尋釁滋事20余次,為非作歹,稱霸一方,在一段時間內,給白沙地區的社會治安造成極壞影響。
三是司法解釋的部分條款,給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定性帶來了一定的困難。2005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6]1號,但是,部分條款在操作中存在一些分歧,如:犯罪嫌疑人陳某某(16周歲)、王某(17周歲)、張某(17周歲)、段某(17周歲)、譚某某(17周歲)、陳某原等六人,于2005年8月1日,來到江津市德感街道辦事處中心小學教師微機室處,進行具體分工,譚某某負責放哨,王某騎自行車等待運贓,段某在窗戶外負責接應,陳某某、張某、陳某原三人輪流作業,鋸開微機室防護網,盜竊聯想啟天6200電腦主機1臺、服務器電腦主機1臺、教師電腦主機1臺,拆壞學生用機4臺、數字萬用表1臺、計算機備用風扇6個、備用硬盤1個等,價值共計7804元。案發后,所盜物品全部追回。
此案的處理存在兩種觀念,法院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對陳某某作微罪不訴,其他五名嫌疑人建議公安撤案。檢察機關認為:1、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2、不但盜竊數額達到了“數額較大”的標準,而且是團伙犯罪。3、如果不對本案為首的陳某某追究刑事責任,將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為防止錯案的發生,檢察機關又專門召開了檢委會,并就如何處理此案向上級檢察機關作出了書面報告。
四、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幾點建議
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多發、易發的勢頭,除盡快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部分條款外,還應著力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要制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標考核責任制。由黨委、政府牽頭,公、檢法、法、司參與,制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目標考核責任制,把考核的內容落實到鎮(街)、社區、學校、企業和村、社,凡在本轄區出現未成年人犯罪的情況必須追究鎮黨委書記、鎮長、居委會主任、學校校長、班主任、廠長(經理)和村黨支部書記、主任的責任。兩年內在轄區繼續出現未成年人實施的“兩搶一盜”案件,故意殺人、傷害、強奸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本轄區負責人除向當地黨委寫出書面檢查外,應主動辭去相應職務。
要切實履行監護責任。父母是未成年人最好的老師,每位父母要從生活上、心理上、生理上、學習上和如何做人上關心自己的子女,如果發現自己的孩子哥們義氣重、迷戀網絡游戲、討厭讀書等跡象時,父母應引起足夠重視。不能放任自流、任其發展,更不能外出打工,托人管教。特別是自己的孩子有勞教和犯罪前科,而又重新犯罪的,父母應主動到公安機關報案,并積極配合公安查清犯罪事實,不能包庇和隱瞞事實真相。
要進一步深化法制教育。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對未成年人加強法制教育是各級黨委、政府、司法機關和學校義不容辭的職責,公安機關要結合發生在本轄區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深入街道、社區以案析法進行教育。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青少年維權的職能,每季度組織偵監、公訴的檢察官到學校進行《刑法》《刑事訴訟法》《未所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別針對學生實施的“兩搶一盜”犯罪,故意殺人、傷害、強奸等暴力犯罪,要向學生講清此類案件的構成要件、主要特點、作案手段和社會危害。學校每月組織法制講座,請大專院校的法學教授和公、檢、法、司的業務骨干輪流進行授課。鎮(街)派出所要對被判緩刑、管制、暫予監外執行(含保外)和假釋的未成年人罪犯,認真負責的監管,每季度進行一次遵紀守法的教育。社區、村、社積極配合,并主動做好矯正工作。
要進一步加大對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黑惡勢力犯罪,故意殺人、傷害、強奸等嚴重暴力犯罪,“兩搶一盜”等刑事犯罪不但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構成嚴重威脅,而且更直接影響一個地區的安全穩定,所以,司法機關對社會危害大、影響惡劣的暴力性、多發性犯罪要快偵、快捕、快訴、快判,堅持領導指揮靠前,案件承辦科室討論超前,案件承辦人介入提前。對本轄區的城鄉結合部、車站、碼頭、娛樂場所、網吧、發廊、學校周邊等案件多發地域進行重點布控,防止流竄作案和團伙作案的發生,真正把維護政治穩定,治安穩定當作司法機關的首要任務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