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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管理現狀與出現的問題
1.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管理現狀
1.1.1個人帳戶記入金額除個人自己繳費的2%外,再從單位繳費中劃撥一部分,單位繳費剩余部分用于建立醫保統籌基金,而統籌基金的籌資水平又關系到報銷比例多少問題。這就是說,單位繳費劃入個人帳戶的錢與統籌基金報銷比例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個人帳戶劃入比例增大就會削弱統籌基金的共濟保障作用。以張家口市直醫保為例,為解決統籌基金不足,在2006年就將個人帳戶劃入比例統一下調了0.5個百分點,個人帳戶劃入比例變為2.4%—2.8%;
1.1.2個人帳戶記入金額以個人自己繳費的2%為主,長期以來有相當一部分人的個人帳戶出現較大結余,而另一部分人,尤其老年人和患慢特病人員個人帳戶上的資金很少,入不敷出。有錢的人不看病,沒錢的人看不起病,個人帳戶對支付門診費用起不了什么作用,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平等,更加重了職工對醫保制度的不理解;
1.1.3近幾年以來,關于醫保卡刷買日用品的問題屢見報端,用醫保卡換現金的情況也屢見不鮮,雖然社保部門嚴格禁止刷醫保卡購買日用品,但一些醫保定點藥店仍然變著花樣打醫保卡的主意,騙保行為依然我行我素。這顯然都是個人帳戶惹的禍,不僅沒有抵制醫院的醫療費增長,而且還造成個人帳戶的更大浪費。而有的地方采取的開放式管理方式,“取消醫保對個人帳戶的限制,將個人帳戶資金放在參保人員個人名義開設的存折里,參保人員上銀行就能取出現金買藥或看病”的方式,更與個人帳戶的建立初衷相悖,個人帳戶名存實亡。
1.2.2個人帳戶里的沉淀資金越積越多,社保部門要像銀行一樣,不僅為職工建立個人帳戶信息,更要保證個人帳戶資金安全準確,不能出錯。這就要求社保部門要建立先進的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進行實時管理,做好醫保數據的異地存儲備份,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更新,對軟件進行優化、升級,這就會發生相當高的管理成本。2007年9月西安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曾發生過網絡系統問題,導致部分職工醫保卡個人帳戶資金丟失或增加,給當地參保職工帶來不小的恐慌;
1.2.3社保部門醫保信息系統與定點醫院收費系統需要通過接口軟件進行數據交換,醫院須設立醫保專用窗口。使用醫保卡在定點醫院門診交費,其實是通過IC卡讀卡器“讀出醫保卡個人信息數據送往醫保系統確認,醫保系統返回個人基本信息,醫院收費系統據此進行收費;醫院收費系統需將收費明細項目、金額傳送給醫保系統,醫保系統根據醫保政策及病人的基本信息,計算出個人帳戶支付金額、個人現金支付金額等數據,并將其返回給醫院收費系統,醫院收費系統據此打印發票并寫入醫保卡”的數據讀寫過程,而這個數據處理過程,勢必延長醫院收費系統的打印發票時間,容易引起病號排長隊等候交費,造成參保人看病難的情況發生;
1.2.4醫保卡個人帳戶的設立直接導致醫保定點藥店的產生。藥店競爭本來就比較激烈,利潤又比較低,為了爭取到定點藥店的資格,每個藥店需要先配備好系統、微機、打印機及網絡費、材料費等,白增加六七千元的負擔,所以只好想方設法從醫保卡上牟利了,出現主動配合醫保卡持有人變相銷售生活用品、保健用品、醫保卡換現金等情況,而醫保部門對他們的監管又力不從心。
1.2.5個人帳戶里的資金歸職工個人所有,這就要求參保職工須加強對自己醫保卡的管理,防范醫保卡個人帳戶被冒用。然而在現實使用過程中,給醫保卡設置密碼以后,會遇到很多問題,比如延長了患者在醫院的交費等候時間;而密碼遺忘則須出示身份證到醫保中心辦理密碼更改手續,這勢必又會影響患者及時就醫就診問題。而大部分老年群體以及突發疾病等人群為使用醫保卡方便,干脆不設置密碼,這大大增加了醫保卡遺失后個人帳戶被人冒用的風險。
2針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存在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實踐證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管理現狀已經與建立初衷相悖。權衡利弊,針對暴露出的問題,在不增加企業和個人負擔的情況下,筆者建議取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設置。而取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設置的對策,可以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好處:
(1)職工個人不繳費或發放現金,不僅有利于增強個人醫療消費約束意識,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更有利于個人進行了多元化理財,確保個人資產保值增值,從而承擔起個人的養老和醫療問題;
(2)若實施單建統籌基金不降低單位繳費比例,單位繳費全部進入社會統籌基金,用于醫療保險住院病人和門診慢特病患者的報銷補助,更能體現統籌基金的共濟保障作用;而若降低單位繳費比例,則可降低企業社保費用支出,提高企業的參保積極性。張家口市直醫保對困難企業就實行單建統籌基金政策,單位繳費比例由實行統帳結合的6.5%下調為4%,大大提高了困難企業的參保率,體現了社會保險的廣覆蓋原則;
(3)一座中等城市一般要設立一二十所定點醫院和近百所定點藥店,取消個人帳戶后就不用再設立定點藥店,社保部門則可將有限的人力物力全部用于定點醫院的監管上,提高定點醫院服務質量,更好地為參保職工服務;
(4)社保部門可以清除醫保信息系統中大量個人帳戶充值和消費記錄,提高醫保信息系統運轉效率;定點醫院取消醫保卡門診刷卡程序,可以大大提高定點醫院收費系統運行效率。這樣可以緩解一下當前醫、患、保三者的對立矛盾。
論文關鍵詞:建筑,節能降耗效益成本法
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焦炭煤氣、熱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氣、生物質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過加工、轉換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種資源。它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資源。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進展、科學技術的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能源的需求也迅速增長,能源已成為制約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因素。然而,我國能源發展依然面臨著許多嚴峻的問題,必須進行合理的節能。所謂節能,是指加強用能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以及環境和社會可以承受的措施,減少從能源生產到消費各個環節中的損失和浪費,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1.建筑節能降耗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
所謂建筑節能,就是在滿足居住舒適性要求的前提下,在建筑中使用隔熱保溫的新型墻體材料和高能效比的采暖空調設備,達到節約能源、減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之目的。
能源是發展國民經濟、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質基礎。隨著我國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能耗約占社會總能耗的1/3成本管理論文,而且我國建筑能耗的總量逐年上升,在能源總消費量中所占的比例已從上世紀70 年代末的10%,上升到近年的27.45%。而國際上發達國家的建筑能耗一般占全國總能耗的33%左右。以此推斷,國家建設部科技司研究表明,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質量的改善,我國建筑耗能比重最終還將上升至35%左右。如此龐大的比重,建筑耗能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軟肋,這加大了我國能源壓力,制約著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國民經濟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推行建筑節能勢在必行、迫在眉睫。
我國建筑用能浪費極其嚴重,而且建筑能耗增長的速度遠遠超過我國能源生產可能增長的速度,如果聽任這種高耗能建筑持續發展下去,國家的能源生產勢必難以長期支撐此種浪費型需求,從而不得不被迫組織大規模的舊房節能改造,這將要耗費更多的人力物力論文開題報告范文。在建筑中積極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就能夠大大緩解國家能源緊缺狀況,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建設的發展。因此,建筑節能是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國家節能規劃目標、減排溫室氣體的重要措施,符合全球發展趨勢。
建筑節能是緩解我國能源緊缺矛盾、改善人民生活工作條件、減輕環境污染、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項最直接、最廉價的措施,也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效益成本法
效益成本法是由中國礦業大學經貿學院財會科研組朱學義教授提出,并于 1993年4月25日發表在《成本與價格資料》上(1994年獲得江蘇省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此后天津財經學院會計系瞿文瑩教授和華南理工大學李定安分別編著研究生教材《高級成本會計學》和《成本管理研究》,瞿文瑩教授在《高級成本會計學》第十五章第三節中做了介紹,李定安先生在《成本管理研究》第七章第五節對此進行專門介紹。
綜上所述,所謂效益成本法,是從經濟效益的角度出發來確定成本是否發生、發生范圍、額度及其分配趨向的一種現代成本計算方法。
2.1效益成本法的效益分類
(1)按耗費產生效益的期間可分為當期效益、滯后效益(包括投資性滯后效益和決策性滯后效益)、延期效益三種。
(2)按耗費產生效益的行為層次可分為決策效益、挖潛效益和投資效益三種。如下圖所示:
決策效益
節約效益成本管理論文,如節水、節電、節料、節費、節資等
降損效益,如降低廢品損失、盤虧毀損等
成本性經濟效益 挖潛效益 質量效益,如提高產品質量,增加收入等
擴展效益,如增加生產、擴大銷售等
投資效益
(3)按耗費產生效益的單位可分為內部單位效益和全廠綜合效益兩種。
(4)按耗費產生效益的對象可分為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兩種。
2.2效益成本法的內容
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內容:(1)分析產品生產過程中各種耗費對企業內部可計量的直接經濟效益的關系,確定各種效益成本。(2)確定耗費效益系數控制支出;同時確定效益獎勵率提高效益。所謂耗費效益系數,是指每元耗費可取得多少可計量的經濟效益,常用成本效益分析、專家調查、歷史數據測定等方法確定,一般應用于決策效益成本和投資效益成本兩方面。(3)采用經濟效益剖析法確定立項核算的效益成本。所謂經濟效益剖析法,是指利用實際核算資料剖析經濟效益關系中的各項因素,并通過實際調研,揭示其中最薄弱、最有潛力的項目作為主攻方向的一種方法。(4)確定效益成本的支出方式。有兩種支出方式:①全額掛鉤支出,即全部耗費都從所創效益額中支付。②單項獎勵支出,即對承包單位或承包人按項進行專門獎勵,正常耗費仍按現行辦法進行。(5)設置專門賬戶匯集各種效益成本,然后按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的支出途徑進行結轉。
2.3效益成本法的主要特征
(1)耗費同效益掛鉤。即從耗費上計算效益;從效益上反省耗費,效益獎勵反過來又列作追加的工資費用。
(2)成本核算對象既不是產品,又不是責任單位(責任人),而是立項的成本性效益。這是區別于傳統成本法和責任成本法最主要的特征。
(3)核算具有階段性。雖然該方法也按現行成本計算期進行費用的歸集與結轉,但核算項目上的更替和時間上的斷續已呈現出階段性的特征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4)核算方法具有輔。一方面它在現行成本計算方法的基礎上補充使用;另一方面它又借助于管理會計中決策成本等方法。因而核算有帳內、帳外之分。
(5)核算對象領域管理目標相統一。效益成本法從單項效益的核算入手,最終是要提高企業的綜合經濟效益,這同企業管理的分目標和總目標一致。因此,該方法的應用過程也是經濟效益的提高過程。
3.效益成本法在建筑節能降耗中的應用
3.1科目和賬簿的設置
為了集中反映建筑節能降耗所需的費用同效益的關系,效益成本法在現行核算的基礎上還要在資金占用類增設“效益成本”一級科目。該科目借方反映創造建筑節能降耗效益耗費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直接費用以及計提的效益成本獎,貸方反映結轉的效益成本,月終一般不留余額。該科目按效益成本的種類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其明細賬采用多欄式成本管理論文,格式如下:
效益成本明細賬
賬戶:挖潛效益成本
年
憑 證
摘 要
借 方
貸方轉出
月
日
字
號
節約效益成本(效益額:元)
降損效益成本(效益額:元)
質量效益成本(效益額:元)
擴展效益成本(效益額:元)
合計
論文關鍵詞:金融危機,企業集團會計策略
一、企業集團會計風險的誘因
1、會計資料信息不真實是主要原因之一。任何企業活動都需要有真實的會計資料信息來對應,這些資料信息也是企業集團的屬性體現,是外界了解企業集團運營狀態的重要依據。而部分企業集團為了自身的某些利益要求,肆意更改會計信息,營造表面現象,使得會計信息資料沒有真實性,甚至存在大量的假帳。這樣會引起外界對企業集團的錯誤認識,無法得出客觀的評價,為企業活動帶來更大的風險。而對于外界投資者來說,會計信息的失真會嚴重影響自己的判斷,而當發現自己的錯誤決定后又回抽資金,如此形成連鎖反應,后果不堪設想。
2、違背是重要的成因。謹慎原則要求企業集團在會計核算時還應該對將來可能產生的費用支出或者資金流動方向作出基本評估,并計入本期損益。也就是對未來可能要產生的費用或損失提前做好準備和分配,規避資金風險,讓會計資料能夠真實、可靠地反映出企業財務狀況,確保財務的穩定性。而我們縱觀此次美國的金融危機。表面上看來,是由次貸問題引起的外債償付危機。由于大量不確定性的風險投資造成外債過高。而緊張的外部環境使得這些資金無法回籠造成銀行資金流斷裂而壞賬急速擴大,外債無力償還,繼而引發股市、匯市的頻頻波動。這一些都源于對未來資金損失項目和風險預計不足,沒有保持足夠的謹慎態度,金融機構盲目降息,降低資金投放門檻財務管理論文,最終導致了資金的斷流,引發了這次金融危機。
3、監督乏力不力致使企業集團無法合理分配資金,財務出現混亂。當會計監督不力時,我們會看到盲目的生產投資,雜亂無章的資金流動,經常是行政花錢、會計記賬,一切等事后核算。企業集團中出現的亂消費、無計劃的生產、盲目攀比等不良財務支出,會計監督失去了應有的約束力,最終會引起財務系統的紊亂甚至癱瘓。
4、無法把握整體經濟脈搏。在我國,存在很多企業圖一時的利益,不考慮和充分預計國際經濟形勢,盲目生產、兼并或者簽定短期巨額合同,這樣有可能在短期獲得利益,但是一但國際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由此很可能給企業財務帶來嚴重考驗,使得企業抗風險能力大大降低。
5.會計人員素質亟待提高。部分企業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無法在崗位中發揮足夠作用,有的因為素質不夠良好而在工作中表現出服務態度欠缺,操作行為不規范,粗心大意而出現會計差錯;還有個別企業會計的道德素質低下,對企業缺乏忠誠,勾結外部人員肆意侵害企業利益,引發經濟案件,這一類的會計人員屬于違法人員,應當以法律的方式處理;其次是會計崗位職責的設計缺乏束縛和管理,會計核算方面存在紕漏,操作章程、制度均不夠完善,嚴重影響會計人員的辦事效率和質量,影響企業集團各部門之間協同工作。
二、金融危機下企業集團加強會計工作的意義
1、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是現代企業集團發展的根本需要。在加強宏觀調控、改善經營管理以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方面均發揮著重要作用。會計工作是一項基本的經濟管理工作,也是重要的環節,針對一個企業集團而言,制作并提供客觀的會計資料,是對會計工作的起碼要求,也是會計工作的主要任務,而實際的會計工作中,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都取決于基礎工作是否到位。而會計基礎工作的質量已經涉及到會計資料使用者及時知情的合法權益;影響到會計資料基本功能的發揮;影響到利益分配,以及整個社會經濟秩序的運作。而這一切都源于會計基礎工作。可見真實的會計資料,詳盡而客觀的會計信息對于一個企業是多么的重要。
2、抓好會計基礎工作,符合會計工作秩序規范化的基本需要。理想的會計工作,應該以良好的會計基礎工作為本。最近幾年,我國非常重視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隨著國有企業的資產重組和股份制的實施,更多的人開始關心企業的會計報表和它的真實性,要求得到企業真實客觀的財務信息,這在客觀上也要求會計工作要符合基本規范。
3、會計基礎工作關系到會計工作效率和會計工作者素質的提升。會計基礎工作的良好有序進行是整個會計工作系統正常運行的重要保障。如果基礎工作都做不好,會計信息根本就談不上準確、真實、客觀了,也談不上有效率地進行會計工作財務管理論文,也無法實現會計工作水平的提升。現實情況告訴我們,部分企業集團會計工作出現秩序混亂、欠缺管理、假賬、賬目不清現象,這樣的會計工作是不可能發揮會計效果的。
三、金融危機下企業集團的會計策略
1、是保障信息客觀真實的重要手段。在現今經濟體制中,信息存在著不對稱性,而強制性會計披露制度可以規避這一問題,也是投資者利益不遭受侵害的基本保障。推行強制性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也是符合加強資源配置效率的基本要求的,是市場監管的重要手段,也是企業集團應該盡到基本義務。針對信息的不對稱性,會計信息的披露前提以及時、準確、客觀為主。
2、建立和規范企業的財務治理結構是對企業活動進行有效管理的基本措施。在現代企業機構中,企業治理結構是實現內部控制的結構保障,建立合理、規范的企業財務治理結構,是有效控制、實施企業活動的關鍵。基于此,首先要發揮的價值信息優勢,制訂企業合理的產銷評估數據,降低無產勞動帶來的損失;抓住企業產品特點,提高產品功能,降低成本。這些突進都是要依靠財務部門的合理方針的制訂來實現。除此之外,還要拓寬財務考核領域,以財務為中心的考核體系。核算產品的有形、無形成本;將成本管理的中心轉移到成本控制;推行成本責任制,在內部劃分核算單位,設立中心,公正地評價成本中心的績效,使財務部門在全員和全過程財務控制中發揮重要作用。
3、實行財務的集中管控必不可少。
(1)對采購供應系統進行集中統一采購,在采購中進行對比,篩選優勢成分,降低成本。取消核算實體的物資部門,由集團總部物資部門全面負責,減少中間不必要的環節。同時,對硬件資源和人力資源進行優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資金要實行集中管理。利用結算中心實施資金集中管理,取締下屬企業的分戶,將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權限上移到總部,以統一的銀行賬戶直接對外,保證了資金使用的效率,也強化了資金管理。
(3)銷售要集中管理。作為企業的終端業務,銷售業務開展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效益。對其實行集中管理可以將產品的優勢最大化,銷售決策權集中于上層,能夠更加果斷的把握銷售時機,也是最終實現集中管理的必要前提。
4、讓會計行為必須實現規范化、有序化。企業集團的任何經營活動都是最終通過會計核算反映出來的。因此,加強會計控制自然要從加強內部控制入手。首先是要提高會計監管的力度,提供足夠的監管資源,分配監管責任,監管工作定期報告,真正實現財會工作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監督、完善的有效機制。再次,是要對會計事后業務進行監督,進行內部審核,實行自動網絡與外部對賬相結合財務管理論文,實現網絡自動化與人工操作的有機結合。最后,會計人員的任何活動都要依法進行,遵守相關的會計法律、法規,擁有良好的道德標準。
5、適時調整負債結構,組織低成本存款,定期與活期存款比例進行合理配置。貸款結構進行優化,提高資產質量。重點項目的資金投入要加大,正確計算和科學地對資金預測,靈活調撥資金,大力壓縮庫存現金,降低無息資產的占有比例,有效地轉化為有息資產,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使用效率。
6、企業人員的素質是企業活動開展的前提。首先,應從企業領導做起,提高全員的企業共存意識,只有企業全員齊心協力謀求發展,企業才有可能獲得良好生存。做好財務管理,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其次對員工實施嚴格的錄用制度,提高人力資源的整體質量,只用有用之才。適時的對現有員工進行技能考核,了解員工的實效狀態。
總之,金融危機是經濟發展過程中一定問題積累后的集中爆發,它的出現要引發是經濟系統全方位的思考。會計思想在當代企業集團中的合理運用是規避風險,規范企業活動的重要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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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葛家澍,占美松,企業財務報告分析必須著重關注的幾個財務信息-流動性、財務適應性、預期現金凈流入、盈利能力和市場風險[J],會計研究,2008年第5期
現代財務理論的開端一般被認為是馬科維茨于1952年發表《證券組合選擇》(PortfolioSelection)一文。隨后,歷經50年代末60年代初資本結構理論和股利無關論,60年代至70年代的資產定價理論、期權定價理論、理論,以及80年代的市場微觀結構理論和現代公司控制理論,至今財務理論和財務實踐都取得了豐碩的成果。80年代以后,財務學在研究中吸收心理學、行為科學、決策科學等的相關成果,注重對財務主體決策過程的探索,促成了一門新的科學--行為財務學。
一、行為財務理論的提出與發展
行為財務理論是在對"有效市場假說"(EfficientMarketHypothesis,簡稱EMH)的質疑和挑戰中提出來的。EMH是標準財務理論的基礎性假設。EMH宣稱金融資產的價格全面反映所有可獲得的相關信息,并給出了三種形式的市場有效性:弱型有效、半強型有效和強型有效。EMH提出之后,得到了眾多學者的響應和大量實證數據的支持,并在經濟、金融、財務等領域的研究中得到了迅速的推廣。但進入八十年代以后,大量股票市場異常現象,如"小公司效應"(Banz,1982)、"星期一效應"(French,1980;Gibbons和Hess,1981)、"反向投資策略"(Fama和French,1992)等的出現,表明市場可能并非有效。而且,大量的心理學和行為學的證據顯示,投資者在不確定條件下的決策并非都是理性的,投資者的實際決策往往會系統性的偏離標準財務理論所設定的最優決策模式,而且這種偏離對金融資產價格的影響不能因統計平均而消除。諸如此類的現象和非理是EMH所不能解釋的。
事實上,現代財務理論要解決兩個問題:(1)通過最優決策模型解釋什么是最優決策;(2)通過描述性決策模型探討投資者的實際決策過程。標準財務理論很好地解決了第一個問題。但在第二個問題上,標準財務理論與實際情況有很大的差別。誠如上所述,投資者的實際決策并不一定是最優決策。為更好地解釋和預測財務主體的實際決策過程(而不是最優決策模型)以及金融市場的實際運行狀況,財務學研究者們發展了一個新的研究范式,即行為財務(behavioralfinance)。
行為財務研究的起源可追溯到20世紀初心理學研究中的行為主義流派。1951年和1969年,Burrel分別發表了《投資研究實驗方法的可能性》和《科學的投資分析:科學還是幻想》,將行為方法和定量投資模型結合起來。1972年,Slovic發表的《人類判斷的心理學研究對投資決策的意義》開啟了行為財務研究的先河。而這時,以EMH為基礎的標準財務理論已被人們所廣泛接受,因此,行為財務未能引起太多的關注。1979年,Kahneman和Tvensky提出了著名的期望理論,為行為財務的研究奠定了理論基礎。到1985年,Thaler發表了《股票市場過度反應了嗎?》一文,學者們逐漸開始重視和研究行為財務這一新的領域,取得了一些新的進展,包括Delong、Shleifer、Summers和Waldmann(1990)提出的噪聲交易理論模型DSSW模型,Barberis、Shleifer和Vishny(1997)提出的BSV模型,Daniel、Hirsheifer和Subramanyam(1998)提出的DHS模型,Hong和Stein(1999)提出的HS模型,羊群效應模型(herdbehavioralmodel)等。而且,對行為財務理論的實證檢驗也隨之展開:Herskey和Schoemaker(1980)用實驗心理學方法驗證了期望理論中個體在面對收益和損失時態度是不同的;Shefrin和Statman(1985)發現在股票市場上投資者?鑰魎鴯善貝嬖誚锨康南坌睦恚詞瞧梅縵盞模謨媲扒饗蚧乇芊縵眨敢飩顯緶舫齬善幣運ɡ螅籐akonishok和Vermaelen(1990)、Ilenberry(1995)指出市場對由股份回購所傳遞的信息反映不足等。我國學者也開展了對行為財務理論的經驗研究:孫培源和施東暉(2002)通過對中國股市的數據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和回歸分析,驗證了在不同的收益和損失狀況下,投資者的風險偏好是不同的。①
行為財務的興起有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期望理論的提出;二是行為經濟學的發展,并逐漸溶入主流經濟學。
二、行為財務理論的內容
(一)行為財務的理論基礎
1、期望理論(prospecttheory)。1979年,Kahneman和Tvensky(以下簡稱KT)《期望理論:風險下的決策分析》,給出了解釋人們在不確定條件下的決策行為的模型,不同于傳統的預期效用理論,KT稱之為期望理論。通過實驗調查,KT把違反傳統預期效用理論的部分歸納為三種效果:確定效果(certaintyeffect)、反射效果(reflectioneffect)、分離效果(isolationeffect)。此外,KT也提出理論模型來解釋個人在面對不確定性時是如何決策的。他們定義了兩種函數來描述人的選擇行為:一種是價值函數V(x),替代了預期效用理論中的效用函數;另一種是決策權重函數π(p),用決策權重替代了預期效用函數中的概率。然后,KT通過模型的設計和推導,給出了期望理論的幾個要點:(1)個人在不確定性條件下的決策是以相對于某個參考點的利得或損失為依據,而不是傳統理論所認為得期末的財富或消費,即以結果和開始設想的差距為基礎,而不是結果本身;(2)價值函數或個人的效用函數是S型的。在面對損失時是凸函數,面對利得時是凹函數,這表明投資者每增加一單位的損失,其失去的效用低于前一單位損失所降低的效用;每增加一個單位的利得,其增加的效用也低于前一單位利得所增加的效用;(3)價值函數中,損失的斜率比利得的斜率陡。即損失一個單位帶來的效用降低要大于獲取一個單位利得所帶來得效用增加,也就是說個人是厭惡損失的;(4)個人對極端但概率很低的事件會過度重視,卻容易忽略例行發生的事,KT把這稱為"小數法則偏差"。隨后,KT繼續他們的研究工作:1980年,KT提出了期望理論中"參考點"的概念;1992年,KT針對概率轉換的問題,提出了累積期望理論(cumulativeprospecttheory)。此外,Thaler(1985)、Lopes(1987)、Shefrin(1988,2000)等也在KT的基礎上,對期望理論進行了補充和發展。
2、心理學。行為財務學的發展與在財務理論中引入心理學的研究成果是分不開的。心理學家們通過一系列的實驗證明,個人在面臨不確定條件時會表現出如下心理特征:(1)損失回避(lossaversion)。個人對利得和風險的態度是不一樣的,損失帶來的影響是同樣大小的利得的2.5倍;(2)心理賬戶(mentalaccounting)。所謂心理賬戶,是指每個人皆根據自身的參考點來訂出一個決策的方案。例如,不同的股票,在買進時有不同的價格,投資者面對這種現象,會根據自身的心理賬戶做出適合自身的決策;(3)過度自信(overconfidence)。心理學家們發現人們對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都表現出過分自信。例如,對一項關于司機對于駕駛能力的自我判斷的調查顯示,有65%到80%的司機都認為自己的能力是"超過平均水平"(aboveaverage)的;(4)傾向于確認偏差(pronetoconfirmationbias)。人們往往只是重視條件概率(即所直觀到現象),而忽視了先驗概率(以往存在的知識)。例如,如果你在電視中看到壞人中30%面貌丑陋,那么以后你看到這類面孔的人一定會認之為壞人。這個實驗說明,在人們的認知過程中,夸大了按"常識"得到的條件概率,也就是夸大";典型"的作用。
(二)行為資本資產定價理論和行為投資組合理論
標準財務理論的基礎是和馬科維茨的投資組合理論與夏普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相聯系的,二者皆以投資者理性為前提。行為財務學認為,部分投資者因非理性或非標準偏好的驅使會做出非理性的行為,而且具有標準偏好的理性投資者無法全部抵消非理性投資者的資產需求。基于此,HershShefrin和MeirStatman(1994)提出了行為資本資產定價理論(behavioralcapitalassetpricingtheory,簡稱BCAPT),對傳統的CAPM進行了調整。BCAPT指出金融市場上除了嚴格按照傳統的CAPM進行資產組合的信息交易者外,還有一部分投資者并不按傳統的CAPM行事,他們信息不充分,會犯各種認知偏差錯誤。金融市場上資產的價格由這兩類投資者共同決定:當前者在市場上起主導作用時,市場是有效的;當后者在市場上起主導作用時,市場是無效的。BCAPT還指出,傳統的資本預算中的貼現率是按以CAPM為基礎計算出來的,這個貼現率是以市場有效和管理者理性為前提的。但事實并非如此,按行為財務的觀點,應以BCAPT為基礎來重新計算貼現率。
HershShefrin和MeirStatman(2000)以Lopes(1987)和KT的期望理論為基礎,發展出行為投資組合理論(behavioralportfoliotheory,簡稱BPT)。他們利用單一心理賬戶(singlementalaccount,BPT-SA)和多個心理賬戶(multiplementalaccount,BPT-MA)來推導BPT。BPT-SA投資者關注各資產間的相關系數,他們會將投資組合整和在同一個心理賬戶里,而BPT-MA投資者將投資組合分散到多個心理賬戶,忽視資產間的相關系數。BPT認為投資者的投資組合是一種基于對不同資產風險程度的識別和投資目的所形成的金字塔狀的投資組合,位于金字塔各層的投資與投資者特定的期望相聯系。而且,HershShefrin和MeirStatman發展了一個兩層的投資組合模型,每一層代表不同的風險偏好:底層代表避免貧窮和破產,規避風險;高層代表為了暴富,追逐風險。
(三)行為財務理論模型
1、DSSW模型。解釋了噪聲交易者對金融資產定價的影響及噪聲交易者為什么能賺取更高的預期收益。噪聲即市場中虛假或誤判的信息。模型認為,市場中存在理性套利者和噪音交易者兩類交易者,后者的行為具有隨機性和不可預測性,由此產生的風險降低了理性套利者進行套利的積極性。這樣金融資產的價格明顯偏離基本價值。而且噪聲會扭曲資產價格,但他們也可因承擔自己創造的風險而賺取比理性投資高的回報。
2、BSV模型。解釋了金融資產的價格如何偏離EMH。模型認為,投資者在決策時存在兩種心理偏差:選擇性偏差和保守性偏差。由于收益變化是隨機的,上述兩種偏差使投資者會作出兩種錯誤的判斷:判斷1和判斷2。根據判斷1,投資者認為收益變化是一種暫時現象,未能及時調整自身對未來收益的預期,即反應不足;根據判斷2,投資者認為近期股票價格的同方向變化反應公司收益的變化是趨勢性的,并對這一趨勢外推,導致過度反應。
3、DHS模型。解釋了股票回報的短期連續性和長期的反轉。模型認為,市場中的投資者分無信息和有信息兩類,前者不存在判斷偏差,后者表現出過度自信和自我偏愛兩種判斷偏差。過度自信導致投資者夸大對股票價值判斷的私人信息的準確性;自我偏愛導致對私人信息的反應過度和公共信息的反應不足。因此,股票價格短期內會保持連續性,但從長期來看,當投資者的私人信息與公共信息不一致時,股票價格會因前期的過度反應而回調。
4、HS模型。解釋了反應不足和過度反應。與BSV模型和DHS模型不同的是,HS模型把市場中的投資者分為消息觀察者和動量交易者兩類。在對股票價格預測時,消息觀察者完全不依賴當前或過去的價格,而是根據其獲得的關于股票未來價值的信息;動量交易者則把他們的預測建立在一個對過去歷史價格的簡單函數上。同時模型假設私人信息在消息觀察者中是逐步擴散的。HS模型認為最初消息觀察者對私人信息反應不足,動量交易者試圖利用這一點進行套利,但結果恰恰導致股價的過度反應。
5、羊群效應模型。解釋了投資者在市場中的群體行為及其后果。模型把投資者的群體行為歸因為效用最大化的驅使以及"群體壓力"等情緒的影響,有序列型和非序列型兩種模型。在序列型模型中,投資者通過典型的貝葉斯過程從市場噪聲和其他個體的決策中依次獲取信息,投資者一次只做一個決策,即決策的序列性。在非序列模型中,假設兩個投資者之間的仿效傾向是固定相同的,傾向較弱時,市場總體表現為收益服從高斯分布,傾向較強時則表現為市場崩潰,這與傳統的零點對稱、單一型態的厚尾分布不一致。
三、行為財務理論的啟示
在KT之前,經濟學和心理學在研究個人決策行為上有著極大的區別:經濟學認為外在的激勵形成人們的行為,而心理學認為內在的激勵才是決定人們行為的因素。通過KT以及后來一大批學者的努力,將心理學的研究視角和經濟科學結合起來,不再單純地僅用外界因素來解釋人們復雜的決策行為,而是考慮他們決策時的心理和行為特征,從而發展成了行為經濟學。行為財務是利用行為經濟學的分析框架,通過對行為主體在金融市場上真實行為的觀察,探索行為主體在決策過程中的心理因素和行為特征,并以此來解釋和預測其在金融市場中的真實行為。從行為財務理論的發展中我們可以得到如下啟示:
1、財務學是一門研究財務主體選擇的科學。而一直以來,財務主體的選擇過程都被視為一個"黑箱",行為財務則試圖揭開這一"黑箱"。此外,社會經濟和文化的差異已被證實是影響財務主體決策的因素之一,在財務國際化的腳步越來越快的情況下,對人們的行為進行本土化研究就成了一個很重要的課題。行為財務注重從投資者的心理特征、資本市場的條件、政府行為等來分析財務問題,以更好地解釋和預測財務主體的實際行為。因此,行為財務應成為我們研究公司財務理論和實踐一個新的范式,這方面,已經有很多學者做出了努力。
2、行為財務理論的提出與發展得益于心理學、社會學等的研究成果,因此在研究中理所當然地要充分吸收這些學科的有關知識,來豐富和完善行為財務的理論體系。同時,應避免斷章取義地從一些投資者的行為片段去組合對投資者行為的假設,雖然可能得出令人感興趣的結論,但合理性卻不能保證(Shefrin,2000)。
3、盡管行為財務是在對標準財務理論的質疑中提出來的,但不能將兩者簡單的對立起來。從行為財務的發展過程中可看到,它是在標準財務的基礎上通過引入心理變量,對傳統的理論模型加以調整。而且,行為財務尚不能對金融市場中的各種現象做出普遍的解釋,再加上心理因素的不可度量性,因此,在研究和應用行為財務理論時,正確的態度是把兩者相結合,BPT,BCAPT就是很好的例子。
參考文獻:
1、HershShefrin,MeirStatman:《BehavioralCapitalAssetPricingTheory》,載《JournalofFinancialandQuantitativeAnalysis》Volume29,Issue3,Sep.1994
2、HershShefrin,MeirStatman:《BehavioralPortfolioTheory》,載《JournalofFinancialandQuantitativeAnalysis》Volume35,NO2,June2000
3、DanielKahneman,AmosTversky:《ProspectTheory:AnAnalysisofDecisionUnderRisk》,載《Econometric》,NO2,1979
簡介:信托是一種為他人管理財產的制度。信托制度安排和現代信托行為特征要求賦予信托項目獨立的納稅主體地位,并明確信托業務的基本稅收原則。在設置信托業務的納稅環節、納稅主體、稅種稅率等稅收要素時,應綜合考慮信托行為過程和屬性、信托目的、信托財產運作管理方式等因素。同時需制定專門的信托稅收法規,以此來規范信托業務的稅收行為。
我國自2001年頒布實施《信托法》以來,以投融資為主要目的的資金信托、財產信托等信托業務迅速發展,信托已成為我國金融市場上一種重要的金融產品和投融資工具。然而,專門針對信托業務的稅收法規至今尚未出臺,這給信托業務的有效開展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如何適應信托制度功能和信托業務發展要求,盡快建立一套與國家現行稅制相協調的信托稅收法律制度已是當務之急。因此,本文試圖以信托制度安排和信托行為特征為基礎,結合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和國際上的信托稅收形式,對信托項目的納稅主體地位、信托稅收的基本原則、信托稅收制度安排,以及信托稅收法律規范的形式和內容等若干問題進行探討,以期能夠為我國信托稅收制度的建立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議。
一、賦予信托項目獨立的納稅主體地位
信托作為一種為他人管理財產的制度,其基本的法律關系為: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合法所有的某項或多項財產設立為信托財產并移轉給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和處分,所實現的信托利益由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享有。信托的這種法律結構設計,使信托具有兩個顯著的法律特征:一是信托財產的所有權與利益相分離,二是信托財產獨立于信托當事人的固有資產。具體而言,在信托關系中,委托人設立的信托財產,其所有權已經移轉到受托人名下,委托人不再是信托財產的所有人;受托人雖然擁有信托財產的法律所有權,但只是作為信托財產的名義所有人,必須按委托人授予的信托財產管理處分權利,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因此要為各委托人的信托財產設立獨立的信托賬戶,并將信托財產與自有財產分開管理、分別記賬,以保證信托財產的獨立性和受益人的利益;受益人是信托利益即初始信托財產或信托本金及其收益的享有者,擁有對受托人管理處分信托財產狀況的知情權、對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方式的調整權、對受托人違背信托職責造成信托財產損失的救濟權和解任受托人等項權利。①然而,在信托期間受益人并不能直接對信托財產及其收益行使支配權,其信托利益的實現有賴于受托人的給付行為。信托的上述法律結構和特征,使委托人設立的由受托人管理處分的信托財產取得了實質的法律主體性地位。[1]
信托最早產生于16世紀的英國,經過長期的發展,現代信托行為的性質和經濟功能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信托發展初期,信托財產一般為土地、房產等不動產,人們設立的信托多數是他益信托,目的是規避封建制度對土地等財產的轉移限制或封建稅賦,信托的經濟功能主要是實現個人不動產的轉移,受托人對信托財產的管理處分行為是消極的。而在現代社會經濟條件下,隨著經濟活動的貨幣化、金融化和市場化,貨幣資金、股權債權等金融性資產已成為信托財產的重要形式。委托人設立的信托則大多是自益信托,目的是通過受托人的專業管理服務獲取信托財產的價值增值,信托的經濟功能主要是為他人管理資產和開展投融資活動,受托人對信托財產往往負有積極管理的義務。現代信托行為的性質和經濟功能發生變化的結果是,在信托關系內部的信托當事人之間,以及在受托人與信托關系外部第三者之間,以信托財產或其受益權為交易標的的市場交易行為明顯增多,并因此而產生交易收入和交易成本,會出現信托財產的投資收益和管理風險,信托財產的獨立主體的經濟性質日益凸現,這使得將受托人管理的信托財產視為與公司法人一樣的經濟主體,不僅必要,而且具有了客觀的經濟基礎。
我們認為,信托制度安排和現代信托行為,為信托項目成為獨立的納稅主體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和經濟基礎。②無論是法律意義上,還是經濟意義上,都有必要將信托項目視為一個獨立的納稅主體。這不僅有利于促進信托業務的發展,還將有助于提高信托行為效率,以及維護社會稅收的公平。
二、確立信托業務稅收的基本原則
稅收原則是建立稅收制度和稅收征管規范時應遵循的基本準則。基于我國現行稅收制度的基本原則,同時根據信托原理和國際上認可的一些信托稅收原則,我國信托業務稅收可確立以下幾項基本原則。
1.堅持稅負公平
信托稅負公平原則主要是針對非公益信托活動而言的,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1)委托人的信托行為不應成為其規避稅收的一種選擇。委托人設立的信托財產,如果是自益信托應視同投資行為,在其設立信托時不必考慮稅收問題,但當其以受益人身份取得信托財產增值收益時應繳納所得稅;如果是他益信托則應視同財產捐贈行為,在其設立信托時繳納資產轉讓所得稅或財產贈予稅。(2)受托人為委托人開設的信托財產管理賬戶即信托項目,視同獨立的納稅主體,受托人必須按照一定的會計核算原則和要求,定期對信托項目項下因信托財產的管理處分行為所發生的收入、費用、收益等要素進行會計核算,并及時從信托項目中計算和繳納各項應繳的信托稅收。(3)受益人獲取的信托利益中,取得的初始信托財產或信托本金部分應根據信托的自益或他益性質分別確定為收回的投資資產或取得的捐贈收入,當受益人獲取的信托財產確定為捐贈收入時應繳納相應的所得稅;而取得的信托收益部分,應視為實現所得,受益人都需繳納所得稅。
2.依信托屬性課稅
信托行為具有不同的屬性,從類型上可將其劃分為:(1)委托人信托行為的自益性與他益性、私益性與公益性。一般來說,自益信托的目的是追求信托財產的增值,具有信托投資性質,而他益信托的目的是移轉信托財產給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是一種財產贈與行為;私益信托是為委托人或受益人自身利益而設立,而公益信托則是為公益事業而設立。(2)受托人對信托財產管理處分方式的交易性和投資性。信托財產管理處分方式的交易性是因受托人對信托財產的處分行為而發生;信托財產管理處分方式的投資性是因受托人對信托財產的投資運用而發生。(3)信托財產的貨幣性和非貨幣性。信托財產的貨幣性是指信托財產為資金形態;信托財產的非貨幣性,主要是指信托財產為實物資產、有價證券等形態。因此,信托行為過程中信托當事人的應稅項目、計稅依據、稅種稅率等稅收要素的確定和設計,應根據信托的不同屬性而有所區別。
3.按實現主義課稅
按實現主義課稅不同于按發生主義課稅,納稅主體在發生應稅行為或應稅項目而非取得應稅金額時,無需履行其納稅義務;納稅主體只有在獲取應稅項目的應稅金額(如取得交易收入或投資收益款)時,其納稅義務才開始產生并應計算繳納相應的稅款。英、美等普通法系國家主要采用的是實現主義課稅原則,而我國和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則更多地采用發生主義課稅原則。然而,就信托稅收而言,在信托行為過程中,無論是自益性信托還是他益性信托,委托人的信托目的或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一般要經過較長的信托期限才能實現;而受托人在管理和運用信托財產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信托財產交易或投資行為也往往具有周期較長、到信托期滿一次性清算等特點。為適應信托行為的特有性質,簡化信托稅收的征稅程序,提高征稅工作效率,信托業務宜采用實現主義課稅原則。
4.對公益信托實行稅收優惠
公益信托是為社會公益目的而設立,給予公益信托以稅收減免優惠,這是國際上的慣例。我國《信托法》第61條也規定,國家鼓勵發展公益信托。因此,對公益信托業務,應實行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公益信托稅收的優惠政策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委托人交付公益信托財產和受托人承諾公益性信托財產時,對其捐贈資產和接受捐贈資產的所得稅優惠;二是對公益性信托項目所得收益的所得稅優惠。至于采用什么樣的稅收優惠政策或稅收處理方式,可結合現行稅制要求加以確定。
三、構建與信托制度功能相適應的信托稅制框架
目前國際上存在兩種信托稅收理論:一種是英美等國采用的信托實體理論,即信托被視為獨立的應稅實體,信托收益或所得歸屬于信托財產,由受托人計算并繳納信托所得稅;另一種是日本等一些國家采用的信托導管理論,即不承認信托的納稅主體地位,而將信托視作向受益人輸送信托財產及其收益的管道,由受益人對所分配的信托收益或所得繳納所得稅。③但從中我們應當注意到,無論是信托實體理論還是信托導管理論,都主要是針對信托收益的所得稅征收問題而提出的,并沒有從信托行為的全過程和信托業務所涉及的經濟內容來處理信托稅收問題。
實際上,與信托行為相關的稅收問題不只涉及到對受益人取得的信托收益或所得如何征稅的問題,還涉及到其他環節或主體的稅收問題。如信托設立時,委托人和受托人應否按信托財產的價值或增值額征收資產轉讓所得稅?當受托人管理的信托財產為房產、土地使用權等特定資產時,應否由信托財產承擔財產稅?受托人處置信托財產所產生的交易收入應否由信托財產承擔流轉稅?受托人管理運用信托財產而發生的相關成本和費用如何進行稅收處理?等等。顯然,要正確處理這些信托稅收問題,需根據信托目的、信托財產運作管理方式,以及信托稅收原則等因素來綜合考慮如何設置信托業務的納稅環節、納稅主體、稅種稅率、征收辦法等各項要素。我們認為,從信托行為過程角度分析,信托稅收可作下述制度安排。1.信托設立時的稅收制度安排
信托設立時,需要考慮兩個稅收問題:一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移轉行為而應承擔的所得稅義務問題;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因簽訂信托合同及辦理信托財產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印花稅義務問題。
就所得稅而言,從委托人角度看,應根據信托的屬性確定委托人對移轉信托財產的所得稅義務。信托設立時,委托人需將信托財產移轉給受托人,這種移轉是通過交付行為而非交易行為實現,因此,在法律形式上信托財產的移轉行為類似于委托人的資產捐贈行為。按現行稅制規定,企業的對外資產捐贈行為和接受捐贈行為將涉及到繳納所得稅的問題。既使是企業公益性對外捐贈資產,捐贈資產時捐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部分仍需繳納資產轉讓所得稅。然而,委托人移轉信托財產給受托人時其性質如何界定,如何承擔相應的所得稅義務,這要視情況而定。
在自益信托情況下,委托人設立信托的目的是實現信托財產的價值增值或特定目的,信托終止時,信托財產及其收益將由受托人返還給作為受益人的委托人自己。因而委托人移轉信托財產就不應視為資產捐贈行為,無需承擔所得稅義務。在他益信托情況下,委托人設立信托的目的是向其所指定的受益人轉移信托財產及其收益,在本質上與對外捐贈資產的行為相同。
因此,盡管捐贈資產要交由受托人管理并于信托終止時才能實際轉到接受捐贈資產的受益人手中,但信托成立時應視同捐贈資產的行為已經實現,并由委托人在移轉信托財產時承擔所得稅義務。如果他益信托為公益性信托,則根據現行稅收制度對公益性捐贈行為的稅收優惠政策和相應的稅收處理方式,由委托人在移轉信托財產時承擔所得稅義務。從受托人角度看,受托人承受信托財產時無需承擔所得稅義務。受托人雖然擁有信托財產的法律所有權,但它是為受益人的利益而持有并管理信托財產,顯然受托人的這種角色不應將其視同接受捐贈資產的主體,其在承受信托財產時不能視為取得捐贈收入,也就不存在承擔所得稅的問題。
就印花稅而言,它是對經濟活動中書立、領受的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收。信托設立時,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需簽訂信托合同,信托合同本身應視為一種財產轉移書據。另一方面,如果信托財產為不動產或權利性資產,還需通過有關資產或產權管理機構辦理信托財產產權變動登記手續,即辦理信托登記手續,并領取產權轉移書據或憑證。因此,委托人和受托人需分別承擔繳納印花稅的義務,受托人應繳納的印花稅不應從受益人的信托財產中支付。
2.信托存續期間的稅收制度安排
信托存續期間,受托人作為信托財產名義上的所有人,在履行其有效管理信托財產的職責的過程中,必然與信托關系外部經濟主體發生信托財產的交易、投資、處置等經濟行為,并會產生相應的收入、費用、成本和收益,進而獲取信托財產經營管理收益。將信托視為獨立的納稅主體,意味著除公益信托項目有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外,經營性的信托項目要承擔因信托財產的經營管理行為而發生的稅收,并由受托人作為名義納稅人從信托項目中提取并繳納稅款。其應稅項目主要包括:(1)信托財產持有行為涉及的應稅項目。
例如,受托人持有的信托財產為房產、城鎮土地使用權時,信托期間應分別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受托人對持有的信托財產及其經營管理情況進行會計核算所需的有關賬簿應繳納印花稅等。(2)信托財產交易行為涉及的應稅項目。受托人以信托財產開展市場交易活動所產生的收入,應根據信托財產的類型由信托項目承擔相關的稅收。例如,信托財產為房產、城鎮土地使用權時,因交易行為產生的收入,應繳納契稅、營業稅及其附加,對取得的增值額還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交易行為而簽署的各種交易合同文件、發生的產權轉移書據,應繳納印花稅。
(3)信托財產投資行為涉及的應稅項目。受托人以信托財產進行投資活動時,取得的投資收益將形成信托收益,根據現行稅收制度規定,如果投資收益為企業非上市流通股權的買賣價差,則需繳納所得稅;如果投資收益為被投資企業以稅后利潤分配的紅利,則可免繳所得稅,以避免重復征稅問題。(4)信托財產融資行為涉及的應稅項目。受托人以信托資金發放信托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以信托財產開展融資租賃活動取得的租金收入等,應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5)受托人經營管理信托財產獲取的毛收益額及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時涉及的應稅項目。在會計期末,受托人需對當期經營管理信托財產取得的收入、發生的費用、成本進行會計結算,計算出經營收益,并計算繳納所得稅。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時,如果受益人為企業法人,則所得信托收益應避免重復征稅;如果受益人是自然人,則由其按個人所得的稅收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3.信托終止時的稅收制度安排
信托終止時,受托人需對信托財產進行清算,清算過程中可能會發生信托財產的處置收入及相關費用,應參照企業清算的相關稅收規定繳納相應的稅收。對清算后實現的信托財產價值大于原始信托財產價值的差額部分,應視同信托收益并由信托項目承擔所得稅。
受托人將該部分增值收益分配給受益人時,對企業法人受益人可免繳或扣減已繳部分所得稅,以避免出現重復征稅問題;對自然人受益人則由其按個人所得的稅收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建立專門的信托稅收法律規范
信托行為過程以信托財產的移轉、管理、處分行為為核心,因信托行為而發生的應稅項目幾乎涉及現行稅制下的所有稅收類型和稅種,稅收關系較為復雜。
因此,引入信托制度的國家和地區,一般都不是將信托稅收問題分散在各種稅收制度中加以規定,而是制定有專門的信托稅收法規。我國可以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制定專門的《信托稅法》和《信托業務稅收征收管理辦法》,以其來規范信托業務的稅收關系和征收行為。
《信托稅法》用以規范信托行為和信托業務的稅收關系,其內容主要包括:信托稅收基本法律關系的界定,如信托及信托稅收行為的定義、信托納稅主體地位的確認、納稅人的確定等;信托稅收的基本原則;信托稅收的應稅范圍;信托當事人的納稅義務和責任;信托稅收的征收管理制度等。